第105章

  “先生今日炖的什么汤?”李世民好奇。
  “这一闻就是羊骨头汤,还有些菌芝冬笋老姜的味道。”刘季动了动鼻子,“哎呀,香得很,今天可有口福了。”
  赤松子冬天特别喜欢煮汤喝,肉炖得软烂脱骨,再加上泡好的菌,竹林现挖的笋,及家里储备的干菜,葵藿之类,有什么放什么,满满当当的一釜子,咕嘟咕嘟冒着泡,整个屋子都是暖炉和食物的热乎气,比外面暖和舒适多了。
  刘交还有点不好意思,刘季已经盛了一碗吃上了,还给弟弟也带了一碗,喜形于色:“嗯!不错!鲜美可口,都可以去做庖厨了。”
  李世民其实不饿,但不妨碍他跟着吃上半碗解解馋,顺便打探一下刘季的动向。
  “你阿弟来拜师,那你呢?你拜不拜?”
  第78章 如果他能回到嬴政幼时
  “我是陪交儿来的,他年纪小,不能自己一人上路,老父说外人终不及自家兄弟可靠,让我上点心,等把他安置妥当了,才许我回去。”刘季不假思索。
  “那你去找信陵君时,是一人吗?”
  “怎么可能?那多不安全。虽然我身上没几个子,但架不住匪徒多,万一路上被群匪劫了,老父老母岂不是白养我这么大了?”刘季笑道,“所以出远门之前,要么呼朋唤友一道出发,要么找个商队,给点钱挂靠一下,这样有人做伴,还能蹭吃蹭喝,方便得很。”
  “听起来不错诶。”李世民有点儿心动,“大梁有什么好玩的吗?”
  “大梁嘛,要是跟咸阳比,也强不到哪儿去,我就算告诉你,你身为太子,什么好玩意儿没见过,肯定会以为,这算什么,也不过如此嘛。”刘季摆摆手,不肯说了。
  “就算是田野麦田,也有苕花(紫云英)烂漫,亦是值得驻足欣赏的风景,我不曾涉足的地方何其之多,又怎么敢轻视魏国都城呢?”
  李世民舀起汤,一口一口慢吞吞喝着,和对面手拿羊骨头大口啃肉的刘季形成鲜明对比。
  “不够还有,不着急,别噎着。”李世民下意识说了一句,“你们一定等了很久吧?”
  刘交听他提问,连忙放下箸,恭敬回答:“不过一个时辰罢了,不算很久。”
  “屁!两个时辰都不止!我都快饿晕了。”
  “三兄……不可无礼……”刘交略有点尴尬地轻轻扯了扯刘季的衣角,动作很隐秘,但逃不过李世民的眼睛。
  于是他便乐了:“你们兄弟的性情,怎么截然相反?”
  “咋的?你跟你兄弟的性情差不多?”刘季随口反问。
  “呃……”李世民被他问住了。
  这就得看是哪辈子了。上辈子不说了,不想提,某人的存在一度让他怀疑这种人是怎么成为他弟弟的?他还是人吗?
  忽略忽略,就当他不存在。
  兄长……也忽略吧,结局不好。
  阿姊很好,志趣相投,英姿飒爽,可惜去的早了些。
  还有个同年的弟弟,身体不好,去得更早……唉……
  这辈子的话,其他弟妹都还太小,也就扶苏时常相伴,几乎每日都见面,但若说性情,其实他们也并不一样。
  “你说的也对。”李世民失笑。
  “我说的这么对,有没有酒喝?”刘季得寸进尺。
  “温着呢。”赤松子指了指炉子上的铁鐎斗,那长长的柄连接着一方底的盛酒器,菱形的壶嘴像鹤类的尖喙,方便握着柄把里面的酒水倒出来,既不会烫着手,也不会浪费酒。
  “这是什么?”刘季看着稀奇。
  “鐎斗,温酒的。——其他地方也有吧?”李世民温和回应。
  “除了咸阳,很少见铁的,温酒的玩意儿一般都是铜和陶,瓷都稀罕。”刘季看着那鐎斗里几近透明的液体泛起涟漪,不由惊叹,“这么干净的酒,我还没喝过呢。”
  “沾了太子的光,这儿好酒是不缺的。”赤松子乐呵呵,“你爱喝温的,还是热的?”
  “温的温的,太热烫嘴,喉咙都疼,那哪是喝酒,那是饮火!”
  “小儿能饮否?”赤松子又问。
  “给他也来一杯!难得的美酒,可不能错过。”刘季指了指欲言又止的刘交。
  “我不……不能饮酒,阿父阿母交代过,出门在外,不可……”刘交慌忙摆手拒绝。
  “他们还交代你要听我的呢,你听不听?酒水可是好东西,寒冬腊月饮一杯温酒,肚腹里都暖了起来,就不怕冷了。是不是这个理?”刘季拍拍弟弟的肩膀,浑不管手上的油是不是蹭到刘交衣服上了。
  就算注意到了,他估计也不在乎。
  如果是李世民这么脏兮兮地拍扶苏,指定要被嬴政斥责了。
  “是极是极。”赤松子这个酒鬼和刘季一拍即合,手腕一挑,那一方鐎斗就稳稳当当地上移,微微倾斜,清亮的桃子果酒顺着壶嘴往下淌,犹如山间的涓涓细流,漫开成熟浆果的浓郁香气。
  “咦?竟不是黍酒米酒?”刘季鼻子尖,立刻就闻出了妙处,“拿果子酿的?好生奢侈。”
  “很奢侈吗?”李世民微怔,本能地反思了一下,略有点心虚地求证,“酿成酒也没有浪费,谈不上奢侈……吧?”
  刘季诧异地看他一眼:“我只是随口一说。——秦王管你管得这么严么?连一点果子都不让乱用?”
  “……那倒没有。”李世民摇了摇头,很难跟他说清,这种听到关键词心里就一咯噔是什么心理。
  都怪某些爱劝谏的人,事事都爱在他耳边啰哩巴嗦,导致他现在都有点心有余悸。
  “他告诉我的法子,偷偷摸摸同我酿的酒,宫里还不知道呢。”赤松子指指李世民,给刘交倒了小半杯,然后与刘季一人一杯。
  “宫里也不许你饮酒吗?”刘季见李世民面前没有酒,颇为同情。
  “也没有啦……”太子讪讪一笑。
  “他不能饮,没这个口福。”赤松子滋咂一口,回味无穷。
  “这酒很烈?”刘季纳闷地品了品,不解道,“也不烈啊,跟醪糟差不多,还有点酸甜味儿,我觉着小女子都能喝。”
  李世民捂着脸,无言以对。
  “哈哈哈……”赤松子乐不可支,大笑道,“是这样,谁都能喝,就他不能。”
  “一点都不能?”刘季回过味来,“他身体不好?”
  “好得很,就是很奇怪,喝不了酒,一杯就醉了。他要是喝了这杯酒,就没法跟我们闲聊了。”
  “咱们能换个话题吗?”李世民受不了了,“听说大梁蹋鞠盛行,好玩不?”
  “这你也知道?”刘季奇道。
  “蹋鞠起源于临淄,去年齐王来秦,聊起过齐国的风尚,说临淄到处都是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的……[1]”李世民学着齐王的语气,缓缓念出来,带着一点笑意,“魏齐交流频繁,大梁应该也有吧?”
  “太子很向往那样的盛况吗?”刘季听出来了。
  李世民大大方方地点点头:“我喜欢繁华热闹的景象,有烟火气。”
  “那大梁还挺有烟火气的。那些年轻的、不用为生计所苦的豪族子弟或游侠儿,会成群结队的,像茬架的狗一样,闹哄哄地凑到一起,为抢一个蹋鞠跑上半天,热得满头大汗,时不时还要绊倒两个,因此打个群架……别提多热闹了,我能看上一个月都不带腻的!”
  李世民想象了一下这场景发生在咸阳的画面,遗憾地表示:“可惜若是在咸阳,这群架刚打起来,卫尉就来抓人了。”
  闹大了,李斯可就出场了,廷尉办案,一办一个准。最后打群架这帮人是刺字,还是割鼻子,是剁脚趾还是砍脚,就得看具体情况了。
  “要是这样比的话,那确实大梁更适合生活与游学。我还特地去了文台和夷门。文台已经烧毁了,看不出本来面目,也没有建新的。
  “夷门挺高,据说信陵君就是在那里亲自驾车迎接隐士侯嬴,而后听取了他的建议,才成功窃符救赵的。[2]我去大梁之前,就想去这两个地方看看。看了以后嘛,嗐,就这样,没我想象的好看。”
  刘季一口酒一口肉,眉飞色舞,吃得喷香,没注意李世民略微古怪的神色。
  这段话乍一听,就是个普通的游学感悟,没什么特别,但扒开这几句话仔细一瞅,从字里窥出字来,每句都赤裸裸地显示着一个意思:秦国是大boss!
  大梁标志性建筑文台是怎么毁的?是因为秦国。信陵君曾经对魏王说:“秦七攻魏,五入囿中,边城尽拔,文台堕,垂都焚,林木伐,麋鹿尽。”[3]
  说这话的时候,秦国还在打魏国,就没停过。
  而信陵君为什么要窃符救赵呢?还是因为秦国。
  对,就是那场秦国围困赵国邯郸的战争。
  同一场战争,在不同人口中,真的完全不一样。
  如果以信陵君为主角来讲这个故事,又是另一番惊心动魄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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