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程拙看着虽然不像当爸的年纪,但高鼻深目,喜怒不形于色,旁人随便瞅一眼就知道这家长不好惹,只冷暴力好像已经很不错了。
  陈绪思扫到墙上的价目表,说:“我没带那么多钱。”
  “我请你。你们几点上早自习?”程拙从旁边的篓子里抽出两双筷子,又放下钥匙串,这才开口。
  陈绪思感觉这样是挺容易让人误会,依然有问就答:“七点,虽然我有时间吃这个,但也浪费了我背书的时间。”
  程拙满不在意道:“浪费一个早上死不了。”
  陈绪思安静片刻,正襟危坐着说:“你明知道我不喜欢你,还要纡尊降贵主动来送我,请我吃早饭,是有什么要我替你做的吗?”
  这么开门见山的谈,程拙也只说“不需要”。
  陈绪思便再次重申:“那你以后能不能别说你是我哥,程拙。”
  向对面递去一双筷子的手顿了顿,程拙微微挑眉:“理由。”
  陈绪思垂了垂眼:“……因为你年纪太大,看着就不像。”
  程拙问:“那我是你的谁比较好?”
  “随便你。”
  “这可随便不了。”
  然而陈绪思很难向程拙解释什么,也不想解释,接过筷子拆了包装,自顾自地看手表,又磨着竹筷两侧,似乎十分忙碌。
  “难道你想叫我叔叔,”程拙实在忍不住,笑了,“还是你要我当你爸爸。”
  陈绪思瞬间停了动作,幽幽地瞪圆了眼睛,惊讶于他身为真正的大人却如此口无遮拦,更佩服他不怕被别人听见了这奇怪的对话。
  端送卤粉的小店老板刚好过来,见他们这桌的气氛似乎稍有缓和了,笑着朝程拙点点头,才回去继续忙。
  小县城里麻雀大,人情世故遍地,都是人多嘴杂爱看热闹的,很多事一传十十传百,越狗血离奇的传得越广,人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陈绪思确认没人听见之后,一边扒拉米线一边艰难地说:“你不觉得你这样说,很不对,很不礼貌吗?”
  程拙说:“不觉得。”
  陈绪思只恼了自己,明明知道跟程拙这种人说不到一起去,偏偏还要说这么多。
  程拙往自己的碗里倒了两勺醋,看向陈绪思:“陈绪思,你除了是学校里的年级第一,小小年纪还是道德标兵?”
  陈绪思说:“……至少不会像你这么不道德,只会嘴上占人便宜。”
  程拙漆黑狭长的眼睛自带防御效果:“那没办法,你只能忍忍了。”
  陈绪思:“……”
  果真是对牛弹琴,鸡同鸭讲。
  陈绪思终归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为稍微一想就能发现,确实没有其他合适的身份给程拙了,不然他们只会错了辈分,乱了规矩,听起来更叫人瘆得慌。
  可是他为什么要给程拙身份,又为什么要忍?凭什么是他忍程拙?
  陈绪思差点就被绕进去了。
  他明明会反击,还可以远离。
  清早的这桌客人很快都不说话了,各自吃起了自己的卤粉。
  程拙早就饿了,三两下吃了好几口。和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这家小店在云桐中学门口开了十几年,味道有口皆碑,汆水烫煮过的米粉爽滑柔韧,拌上鲜亮的卤水辣椒,佐着卤肉、酸豆角这些配菜,再加上飘着的几点葱花,热乎乎有滋味。比陈绪思为了节省时间要吃的玉米当然美妙百倍。
  陈绪思在云桐读了这么多年书,平常只在另一家粉店吃原味肉丝粉,这家还是第一次来。
  徐锦因口中重油重盐重味精的早饭其实十分合乎陈绪思的胃口,他也吃得迅速,掐着点似的,只比程拙慢了一小会儿,离早自习打预备铃刚好还剩十来分钟。
  程拙起身走去付钱买单,陈绪思也背上书包往外走。
  两人本该就此不欢而散,但陈绪思吃人嘴短,脚步些微一慢,就被程拙撵了上来。
  他们走出卤粉店。外面赶着进校的学生乌泱成群,陈绪思心中急切,总算能说:“我没想过占你的便宜,到时候回去会把钱给你。我进校了,没时间跟你多说,再见。”
  程拙还在插钥匙点火挂档,抬头轻嗤一声,双眼直视着陈绪思,陈绪思只是余光瞥见了,转身的动作都变得有些卡壳。
  “再见。”程拙摆摆手,随之响起的是他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的声音。
  刚下肚的食物仿佛还热乎乎的,陈绪思吞咽了两下口水,闻声扭头去看,看见程拙潇洒离去的背影。
  哪怕前一刻的轰隆声还响得整条街都能听见,这个人也一瞬间就消失在了拐角,来去都迅速忽然,随心所欲。
  陈绪思想起自己忘了再提醒一次,今天他们下午就会放学。
  不过就算程拙不来,他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拙有了摩托车,在云桐确实过得舒坦又潇洒,去南片区变成了分分钟的事。
  车就停在外面黑黢黢的过道之间,不用怕偷。
  对面占据着两家铺面的麻将馆大敞着门,划出来拿来收费停车的地就在旁边,那帮守着的小混混都是周围这几家老板的人,保证程拙的车丢不了。
  程拙虽然才回云桐没多久,但之前刚来第一天就惹过事立了威,又跟项余成有着交情,让这群在云桐混了多年的家伙们敢怒却不敢言。
  之所以会有怒气,那是因为南片区有南片区的规矩,兄弟们大多按资排辈,他程拙算哪根葱?
  其中不乏有点门道的人,背地里专门去打听、调查过,程拙究竟是哪号人物。
  在这地方,有点儿前科根本不算什么,何况程拙的前科记录显示,他唯一一次进去蹲了几个月,还是十多年前刚混社会时的事情了。
  不过程拙和项余成的交情倒是出人意料的不浅。他们当年算是同校同学,都在云桐中学念书。那时候的项余成还没发家致富开场子,没有如今这般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手段和气场,该打架的时候也要靠亲自肉搏,单枪匹马常常吃亏。而独来独往的程拙退学离开云桐前,因为一次意外帮过项余成一把。
  大概就是不巧撞上,帮忙打了架解了围?
  反正即便两人后来再没见过,项余成早已发达,也一直把这件事和这份少年情义记在了心里,如今终于碰了面,他们就是朋友。
  程拙到台球厅来的次数越多,这群人听见项余成都叫他程哥,倒是连怒都不怒了,一个个十分有眼色,也跟着叫程哥,主动递烟打招呼。
  其实光是碰上程拙,被他淡淡一扫、多凝视两眼,就没什么人敢随意冒犯的。
  程拙的个头足够在他们面前一览众山小,他已经不再是十几岁时那个瘦削苍白的程拙,连项余成最初见到他都很惊讶。
  从那双眼睛也能看出来,他骨子里没变,似乎一直处于光脚不怕穿鞋的状态里,没人能从他的眼中看见边界和容忍度。
  这种人不爱张扬,下起手来最狠。
  项余成一个当老板的,在自己隔壁的迪厅酒吧陪大客户熬了个通宵,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程拙来了,连忙招手:“程哥,猜到你今天该来了,刚好,要不要到这边来喝一杯?”
  程拙说:“不了,刚上完夜班。”
  项余成一身烟酒气,神志不清地看看时间,问道:“今天怎么晚了这么多?不喝酒也来吃点东西,这边有早饭。”
  程拙把刚刚接到的烟递了一根给他:“送人去了,我吃过了。”
  项余成拍了拍脑袋,记了起来:“这是又去送你那个什么老弟了?怎么现在早上也送啊?”
  握手楼之间间隙狭窄,导致街道也窄,这时四处没什么人,冷冷清清。项余成揽着程拙进了台球厅,身后有个从酒吧追来的小伙,没什么眼色地一直喊项老板,叫他过去,下一秒就被项余成一个眼神给剜了回去。
  两人进了项余成的单间办公室,程拙在沙发上坐下,才说:“家里没别人,我不送,别人小孩怎么上学。”
  项余成有些惊讶:“你真的打算在那个家里落脚了啊?”
  程拙微微一笑,说:“怎么,不好吗?”
  “我记得你以前跟你那个爸关系不太好吧,”项余成说,“程哥,实话说,当时你一回来找我要消息的时候,我还以为……”
  程拙说:“以为我是回来宰他的。”
  项余成当年比程拙小一届,个高挺拔,模样斯文,性格却泼辣斗狠,现在二十六七了,细眉俊眼,看着颇为风流刻薄。他常年浸淫在这些灯红酒绿、来来往往的地方跟着家里做生意,消息灵通,也很会察言观色,知道程拙时隔多年重返云桐,就没打算轻易放过程贵生。
  都已经逃出去了的人,居然还会回来,以程拙的心气,只能是遇上了什么事,回来讨债催命的。
  真要作为朋友来说,项余成其实宁愿不和程拙再见,宁愿程拙不再回来。
  他玩笑道:“我看程贵生这么多年靠女人在云桐扎了根,也算过了不少好日子,这日子到了头,被宰宰怎么了。不过你现在还帮他们送小孩。这算不算便宜了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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