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一开始我哥也吓了一跳,以为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事。等得知我是为了宋恒焉才焦急成这样,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就从他心底冒出来,直往上涌。
可宋恒焉又的确是在急救室里,事态紧急,他无可奈何,去病房里守着我,结果我一睡醒又是在问宋恒焉怎么样了,我哥的烦躁也情有可原。
“你先把这鞋换上。”
我换好我哥车后备箱里准备的休闲鞋,下地的一瞬间还有些眩晕,我哥无语片刻,伸手过来搀扶我。
宋恒焉躺在雪白一片的病床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他的手腕被纱布包缠了起来,我没能看到那可怖的伤口。
但我完全可以想象他自尽的时候有多疼。一个人到底要绝望到什么程度,才会宁愿忍受着这样的疼痛都要寻死呢?
他比我最后一次见他时瘦了许多,看起来就是没有好好吃饭的样子。我有心要从宋若锦那里问出答案,但是他和宋恒焉也不常见面,交情不比寻常兄弟,对我的困惑,他爱莫能助。
医生把针扎进我的手背里,给我输营养液。我哥在我的病床旁守着,给我妈发消息,说我没有什么大碍,可能只是受到了过度惊吓,身体一时吃不消猛烈的情绪。
我本来想把病房换到离宋恒焉更近的地方,这样他要是有什么差池,我可以最快知晓。
毫无疑问,这个提议被我哥否决了,理由是我自己都还是病人,尚且照顾不了自己,就别操心其他人的事了。
可是宋恒焉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其他人。我只能想着,等我哥回去工作了,我就立刻去跟医生说更换病房的事。
我哥在旁边的折叠床上陪护了一整晚,起来时腰酸背痛,我过意不去,想给他按按,被我哥拍开手。
“行了,你想去看宋恒焉就去吧。”
我哥的语气堪比上司教训自己不成器的下属,“一整晚翻来覆去的,不知道还以为你的背受伤了呢。”
“……”
“要是宋恒焉没抢救过来,你是不是打算让我替你俩来收尸啊?”
“……”
无论如何,得此赦免,我都可以相对没那么偷偷摸摸地拎着粥来到宋恒焉的病床边。医生说他各项指标还算稳定,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有可能是潜意识里不想醒来。
“有可能是在昏迷之前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心理上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刺激,下意识想要逃避这件事。家属可以多陪陪他,多跟他说说话,刺激一下他的脑部神经。”
医生在医院里见过各种各样的病人,对什么都见惯不怪,陈述这样严重的状况时,语气也很平静。
我只能努力忍着眼泪,认真听医生的讲述。
如果我更了解宋恒焉一点就好了。现在想想,我和他相处虽然很舒服,但是他不说的事,我也从来不会过问,总怕会越界。
导致的结果就是我对他太不了解,连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崩溃到了这个程度都不知道,甚至也不知道他的崩溃是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办法说出相应的话语来唤醒他。
在宋恒焉昏迷不醒的期间,我抽空回了一趟别墅。有保姆阿姨在,房子被收拾得很好,只是冷冰冰的,没有什么活人的气息。
阿姨大概也听说了宋恒焉的情况,问了一句,“宋先生现在还好吗?”
她年纪大了,我不想让她过多担忧,只能说恒焉没什么很大问题,过一阵子就可以醒来了。
阿姨看起来松了口气。
其实我并不知道宋恒焉要多久才能醒来。从他昏迷开始,至今已有一个多星期。这期间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守在病床旁,祈求一个不知何时才能降临的奇迹。
我去了一趟他房间,收拾了一些贴身衣物,想着陪护他的时候可以换着穿。
收拾的时候,我不由得又想到了那本画册。
那本密密麻麻的,画着周千澍的一举一动的画册。虽然我只看了其中一页,但也已经感知到了宋恒焉对我哥的情感之深。
宋恒焉居然从中学时期开始就已经喜欢我哥了,无论我怎么努力做好心理准备,面对这样的事实时还是有些伤心。
也有一点后悔。
要是当时我不抢着出头,就让我哥顺理成章地嫁到宋家,他们俩如今是不是都会过得很幸福?是不是宋恒焉就不至于落到如今的地步,竟然想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
可惜,凡事没有如果。
回过头想想,宋恒焉也未尝不可怜。明明他喜欢的人是我哥,结果阴差阳错,嫁过去的人成了我。
不知道在他看到我的那一刻,在认出我不是周千澍的那一刻,该有多失望?
可是他完全没有表现出这种失望。他做的已经够好了,对一件替代品也尽心尽力,大概他也尝试过,想看看能不能就此爱上我,然而人心是没有办法被大脑控制的,爱一个人没法勉强。
我又想起宋若锦曾对我说过,他没想到他哥会这么长情。
宋若锦自己大概也没有想到,他认错了人,宋恒焉的长情固然很好,只是不是给我的。
临走之前,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别墅。我和宋恒焉在同居的日子里增添了很多件家具进去,让它看上去和最初华丽但冰凉的样子截然不同,稍微有了点日常的气息。
那就是我搞错的最大的一件事。我以为只要我和宋恒焉相处得够久,只要我们共同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这个家就越来越有家的样子,而不单单只是一栋房子。
大方向上说来也没错,错的是主体。换一个人来跟宋恒焉日夜相处,采购家具,增添属于两个人的独家回忆,它就会变成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把东西在宋恒焉的病房放下,突然发现他的手指动了一下,连忙把医生叫了过来。
“目前病人还是没有苏醒的迹象。”医生一番检查后又离开了,走之前不忘提醒,让我多和宋恒焉说说话。
可是我还能和他说什么呢?我说什么都没用,宋恒焉想听的又不是我的声音。
我给我哥打了通电话,叫他再来一趟医院,帮我看一下宋恒焉。
为了防止我哥拒绝,我特意说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想再去检查一下,这段时间就麻烦他帮我照看一下宋恒焉,不然我不放心。
宋恒焉一动不动地躺在那。我怎么都擦不完眼泪,只能隔着模糊的视线望住他。
很小的时候,我就看过睡美人的童话故事。在荆棘之中沉睡十余年,唯有真爱之吻才能唤醒她。
其他任何人的亲吻,都只是徒劳的无用功而已。
作者有话说:
最适配周千澍的背景音乐:beta不被信息素吸引…
难知:哥你来照顾恒焉吧。
恒焉:*急得都快醒了*
第66章 人醒了,那个地方也醒了
等我做完长达几个小时的全身检查,在一条条队伍间反复穿梭到筋疲力尽后,我哥的信息发了过来,“宋恒焉醒了。”
应该感到高兴的,但我蓦然有些心酸。
从小,我哥就是很多场合里的主角。我几乎没有因为他的大放异彩而妒忌过,我知道有些人生来就是应该站在主角的位置。
于是我也会像个合格的配角一样,退到主光束的后面,隐蔽进人群里,和大家一起为我哥献上掌声。
现在,那个时刻又要来临一次。
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确认表情没有异样后,才回到病房。
推门而入的一瞬间,我好像看到宋恒焉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定睛再看,他的视线已经移到了别的地方。
我只能告诉他,“我哥还要工作,先走了。我来照顾你。”
宋恒焉很低地应了一声。我不敢对上他的目光,怕在里面看到不加掩饰的失望。
以为是周千澍会进来,结果发现是我进来了的失望。
“你现在有胃口吗?”我感觉鼻尖一阵发酸,连忙转了个身,作势在收拾东西。“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宋恒焉安静了好一阵,我意识到他才刚刚醒转,嗓子可能不太舒服,连忙倒了杯温热的水递给他。
杯子递过去的瞬间,我的手指不经意碰到了他的,宋恒焉就像触电一样,缩了缩手指。
我假装没发现,等他把水杯放下,这才道,“明天我有点事,让我哥来陪你吧。”
其实我很擅长假装不知道。假装不知道陈女士的偏心,假装不知道亲戚里有许多人都瞧不上我这种难成大器的,假装不知道学校和职场里有人讨厌我,当然我也可以假装不知道宋恒焉现在想看到的并不是我。
只是这样的假装,要耗费的精力远比以前要多太多。人心都是肉长的,已经知道宋恒焉心里的天平不是偏向我了,我也没法厚颜无耻地一直待在他面前刷存在感。
宋恒焉应了一声,从他的表情,我看不出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应该是高兴的,只是不好在我面前表现出来,免得我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