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出去买了点清淡的食物回来给宋恒焉。他吃得很慢,大概是没什么胃口。
“要我喂你吗?”
问完我就后悔了,为自己的多管闲事。宋恒焉虽然有一只手腕受伤得厉害,但是另一只手是完好无损的,完全可以自己吃。
陈女士不喜欢我的多管闲事,已经吐槽过很多次了,但看宋恒焉吃得这么艰难,我一时又本性难移,想要帮帮他。
宋恒焉安静地把勺子递到我手里,是默认的意思。
他吃相一贯很好,给他喂食并不算什么困难的事情。不知不觉一碗粥已经见底了,宋恒焉刚想张嘴,就看到空荡荡的塑料碗,“啊”了一声。
料想到宋恒焉只喝一碗粥也喝不饱,我的确买了别的食物。宋恒焉的视线也落到那袋包子上。
喂包子不比喂粥,没有勺子可拿,我只能直接拿着袋子,把包子送到宋恒焉嘴边。
他吃得比刚才更慢,我的手都有点酸了,但考虑到他现在胃口好转了也是好事,就忍耐着没说出来。
病美人用完餐很是安分,我简单凑合了几口,想叫护工进来帮他擦身子。
宋恒焉终于开了金口,“我不想……”
想想也是,他这样一个大美人,随便叫个陌生人来帮他擦拭身体,多少都有点占便宜的嫌疑了。
我哥多半还在忙工作,没这么快能赶过来,我硬着头皮问,“那我帮你擦?”
宋恒焉点点头。
其实要是按照以前那样,只是帮他擦擦身体也没什么,关键是我都已经和他提出离婚了,还在这里不明不白地纠缠着,就算宋恒焉不介意,我自己都觉得荒诞。
但是没办法,他一个病号,又虚弱又没力气,还不愿意让外人来帮他,那就只能我来代劳。
擦拭到某个尴尬的地方时,我感觉到了不对劲。宋恒焉不仅美貌过人,那处的本钱也是夸张到离谱。
而且这会它还生龙活虎的,我想要不看到都难。
我一直以为宋恒焉对这方面的事是不感兴趣的,毕竟他看起来就是个性冷淡。如今第一次和这么大块头的东西隔着布料打了个照面,比起别的情绪,我更多有种“老师原来我家孩子只是走得慢不是残废”的惊喜感。
宋恒焉自己当然也知道这处不对劲,从耳朵根一路红到了胸膛。
也没什么,就只是正常人都会有的生理反应而已,他害羞成这样,反倒连带着我也有点不自在了。
眼见得那地方一时半会也消不下去,宋恒焉又害羞到说不出话,我鬼使神差地提议道,“我帮你……?”
“好。”
硬着头皮说出这种荒唐建议的人是我,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的人也是我。对自己催眠着“他是病号他是病号”,我终于把手伸了过去。
这么吓人的尺寸,不知道有谁吃得消。
宋恒焉一开始还努力忍耐,后面就有克制不住的音节从齿间流露出来。造物主太偏爱他,让他就连这种时候的声音听起来都是性感的,我不由得也脸颊发烫。
与此同时,我还分出一分清醒来庆幸,幸好这里是vip病房,护士不会随便推门进来,要不然要是被撞见这场景,我真的得换一个星球生活了。
我手都酸得发麻了,宋恒焉还是没有要释放的趋势。就在我想说要不然就这么算了,让它自己平复的时候,宋恒焉就小声问道,“你可以过来点吗?”
“嗯?”
“我想看着你的脸。”
他害羞的表情和他说出的话语根本不是一回事,有那么几秒钟,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等我反应过来时,背上突然一阵发凉,连带着人都清醒了。
他要看的不是我的脸,而是借我这张脸,看他喜欢的周千澍。
我还没有大度到这个程度。就算知道他现在不上不下的状态很难受,我也还是站起身,松开手。
“剩下的你自己解决吧。”
宋恒焉瞪大了眼睛。
他生得美貌,做什么表情看起来都是可爱的,不突兀,只是我不想再看他了。
方才还滚烫的脸颊一下子就褪了高温,我在洗手间里搓洗着手指,抬眼看了一眼镜子里的人,和他共享着难以消退的难堪。
明知道宋恒焉喜欢的是我哥,我还要帮他做这种事,想想我也觉得自己犯贱。
可能是宋恒焉扭头害羞的样子太有迷惑性了,让人觉得不帮帮他简直是罪大恶极。
我在卫生间里平复好心情,这才回到病床旁。宋恒焉背对我躺着,呼吸不太顺畅。我顾不得其他,赶紧走过去,“你小心别压到手腕……”
说到一半,我就噤声了。宋恒焉眼眶通红,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搞什么,到底该哭的人是谁啊?他明目张胆要把我当一件替代品用,难道我还应该上赶着如他的意吗?
“你……”
宋恒焉抿着嘴,一言不发,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声询问道,“你嫌弃我吗?”
“……?”
不好意思,我只是拒绝成为一件悲惨的替代品而已。
宋恒焉鼻头也红红的,看起来真的很可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欺负他了。我一个头两个大,“我没有嫌弃你……”
“你弄到一半,就不帮我了。”
不是,难道帮alpha解决生理需求是omega的义务吗?我无语凝噎片刻,“我只是让你自己……”
“手疼。”
“……”
“真的好疼……”
我很想说,既然知道疼,下一次就不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法来伤害自己的身体了。可是宋恒焉眼见得都要哭出来了,我实在说不出重话和教训他的话。
“帮帮我吧。”宋恒焉用那双泪眼朦胧的眼睛看着我,他很少会表现出这么脆弱的样子,就算是铁石心肠都未必能够拒绝他。
我刚刚才洗完手,有点凉,摸上去的时候宋恒焉哆嗦了一下。
他脸上还是那副楚楚可怜的表情,底下却气势汹汹的,一点都没因为伤心就消沉下去。
作者有话说:
恒焉:人家好柔弱啊.jpg
第67章 又把我当成周千澍了
我一边毫无想法地帮他弄着,一边思考,我这是不是就是偶像剧里面常提及的“倒贴”?
都那么清楚宋恒焉对我哥的感情了,也还是见不得他可怜巴巴的模样,非要帮他处理。
等好不容易帮他弄出来,我整条胳膊都麻了,换了一只手去抽纸巾帮他擦拭干净。宋恒焉这会看上去全然不伤心了,眼睛亮晶晶的,“谢谢。”
“……”
他倒是很有礼貌。我就是想指责都说不出口了,自认倒霉,去洗手洗澡。
出来时宋恒焉已经睡熟了。单看他的睡颜,简直像天使一样。
但是不会有天使让别人帮他做这种事,搞到胳膊都快废了的。我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帮宋恒焉掖了掖被角,发信息和我哥打商量。
“哥,要不我和你轮流照顾宋恒焉吧,一人一天。”
我哥拒绝得干脆利落,“不要。有病啊?”
缺乏主语,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你莫名其妙就让我来照顾宋恒焉,你有病啊,还是我干嘛要来照顾宋恒焉,我有病啊?总之都是有病,我哥的拒绝十分明确且不留后路。
要是可以,我想和我哥说说,你不知道宋恒焉暗恋了你多久。你不知道他为了和你结婚,可能在背地里做了多少努力。
任谁感受到这么热烈、长久、执着、只向着一个人而去的爱意,都会被打动的。就算是我哥也不会例外。
可是我哥现在的心情看起来十分糟糕,不适合听这些少年心事,我遗憾地收住了。
睡到半夜,我感觉手指好像被什么人拉住了,睁眼一片漆黑,适应片刻之后,我才发现是宋恒焉把没受伤的那只手从病床上伸过来,紧紧地拉住了我的小手指,好像怕我会在半夜里跑掉一样。
我有点好笑,又觉得鼻子发酸。身体不舒服就是容易让人的判断力下降,他多半是半梦半醒间睁眼,神志不清,又把我当成周千澍了。
这样拉着手,到明天早上两个人的胳膊都得酸痛得断掉。我试图往回扯了一下,结果宋恒焉抓得很紧,一时半会还扯不动。
我只能坐起身,加大力道,把自己的手从宋恒焉那挽救回来。
毫无疑问,宋恒焉被这个动静吵醒了。他醒得不完全,迷迷糊糊,小声说了句什么。
“嗯?”
宋恒焉迷蒙地眨了眨眼,看着我,讲梦话般又说了一遍,“喜欢你……”
我觉得这个场景很滑稽,想笑,又笑不出来,也没法对着一个意识模糊的病号强调“你看清楚了,我不是我哥”,只能顺着他的话应了一声,“知道了。”
宋恒焉的眼睛都快闭上了,嘴巴还是没停,“真的,很喜欢……”
我在一片漆黑里静坐了片刻,又颓然地躺下去。眼眶热热的,好像被谁用水蒸气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