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没有说这些,我只是说,对不起,妈妈。下次我不会了。
陈女士没有不爱我,她也没有对我不好。只不过她的爱总是要先落到周千澍那里,等有剩余的再匀给我。
同样的,宋恒焉作为一个联姻对象,对我也真的足够好了。
只不过这些好都不是给我的,或者说,不全是给我的,而是因为我是周千澍的弟弟,我有一张和周千澍一样的脸,因此宋恒焉爱屋及乌,决定看在周千澍的份上,对我这个替代品也友善一点,体贴一点,轻拿轻放一点,免得摔碎了,让他的幻梦无法进行下去。
如果我没看到这幅画,如果我一直被蒙蔽着,宋恒焉就可以持续把这场戏演下去。演着演着,也许他就动了真情,假戏就真做了。
而我也从头到尾都不会发现端倪,成了这场骗局里非常完美的一颗棋,每一步都走在宋恒焉所预料的位置上,如他所愿对他的体贴心动,对他的温柔心动,对他的照顾心动,对他的偏爱心动,而不知道这些都不是给我的。
我们俩就会有看起来很好的、宾主尽欢的一个收场。
可惜我看到了。
我费力地把宋恒焉从书房搬回卧室,他睡得很熟,睫毛一动不动,呼吸自然均匀。有这么一张脸,仅仅是躺在那里,他都像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
从外貌到性格,宋恒焉都特别符合我的审美和喜好。结婚这半年来,他真的对我特别好。
要不是太伤自尊,我真情愿再继续骗骗自己,上当又怎么了,谁还没被欺瞒过呢。
我拿了被子下楼,在沙发上躺下。我有很久都没试过自己一个人睡了,为此我辗转反侧,就是没有困意。我想打电话和周千澍讲讲这件事,号码摁到一半,我又停手。
没别的,就是我该怎么开头呢,难道我能说,哥,我以为这次是不一样的,结果到头来,我还是你的替代品。
我说不出口,因为周千澍没有做错任何事。因为他比谁都更不愿意、更不高兴听到这种话。
最终我只能摁下锁屏键,在黑暗里闭上眼睛。温热的液体从我的眼眶流了出来,我想要阻止它,却没有办法。
我的手机屏保是我和宋恒焉去海边时拍的合照,照片上,我俩的脸挨得很近,笑容自然,毫无安全距离,几乎像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新婚夫夫。
可现在我知道了,我和他并不是这样的关系。
也永远都不会是。
《焉知》上半部完结
第二卷 焉知(下)
第26章 冷血怪物
妈妈养的小猫死了。佣人说八成是窃贼做的,原本想入室抢劫,没想到安保工作做得那么好,偷不了你们宋家的钱财,杀一只猫还难吗,于是就把它杀死了。
死状很凄惨,佣人捂住我的眼睛不让我看,不知道她们最终怎么处理了猫的尸体。我走进房间,妈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没有像平常一样满脸厌恶地瞪着我,也没有拿起花瓶砸在我头上,大喊宋恒焉,你快和你爸一起去死吧!
妈妈,我喊她。
她睡得很熟,脖子上的伤口汩汩地往外淌着血。她今天不会打我了,也不会掐着我的脖子叫我把药给她了。我爬上床,躺在她旁边,也闭上了眼睛。
太阳升起,佣人端着早餐和药物进来,在一如既往地喊我们起床吃饭前,她率先发出的是尖锐的无法控制的悲鸣声。
妈妈食言了。她每次掐我脖子的时候都会说,宋恒焉,你赶紧和我一起下地狱吧,但最后,只有她自己去死了。
也有可能是她忘记了,她最近吃药的频率降低了,这会让她的精神和记忆力都没之前那么好。
我坐在餐桌旁吃早餐,佣人窃窃私语,又在父亲进来后肃静了。宋恒焉,你以后就别再往那个房间跑了,很晦气。这是父亲对母亲死亡所作出的唯一结论。
举行葬礼时,父亲没有来。很多陌生人弯腰抚摸我的头,哎呀,小小年纪的,生得又这么好,就是命苦,太可怜了……
他们搞错了,真正可怜的人是父亲。他费尽心思想要让母亲爱上他,为此他杀害了母亲养的各种各样的宠物,他以为那样母亲就会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了,可惜母亲没有。
现在,母亲和她的小猫都自由了。她再也不用吃这样那样的药,是药物让她的脾气越来越差的。
她想要掐死的也不是我,她只是从我脸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父亲弄错了一件事,如果你想要养一只小鸟,你不能弄断它的腿,把它锁在笼子里。那样做的话,小鸟会恨上你,而且每时每刻,它都在找机会,想要飞出去。
你应当要把笼子布置得足够漂亮,给它足够柔软舒适的居住环境,喂它吃它喜欢吃的东西,直到它对这个笼子和你产生了充分的依恋。到那时,哪怕你主动打开门,它都不会想着要飞走。它就真正属于你了。
父亲搞错的这件事让他损失惨重。他一蹶不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成日酗酒。他的亲兄弟接手了他的公司,却没有打算要替他打理这个家庭,于是某天早晨,一个佣人用钥匙打开主卧室的门的时候,曾经英俊多金的alpha已经没有呼吸了。他的怀里还抱着母亲的照片,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非常痴情的爱而不得的人,会被写进故事里催人泪下的那种。
但是我身上的青紫伤痕还没完全消掉,佣人们也没有忘记母亲被锁在房间里时发出的凄厉哀嚎。所以她们低声说,这是罪有应得,恶有恶报。现世报啊。
我叔叔就在父亲死亡的第二天来到了我家,满脸惋惜心痛,哎呀,我哥也真是,居然对一个小孩都能下这么狠的手……恒焉,你去我家住吧,我会把你当自己的小孩那样养的。
叔叔没有食言,尽管他的这番言论全是虚情假意,但他的确是希望我能够成为他的继承人,这样他就不必再重蹈覆辙,为了要一个小孩娶一个不爱他的omega,承担这样那样的家庭矛盾和风险。他觉得这很划算。
为了不养坏我,叔叔没有送我去读贵族学校和私立学校。在他的理念里,父亲就是因为自幼在这种无菌无害的氛围里长大,娇生惯养,一点苦头都没吃过,长大后才会陷入这么荒唐的爱情里难以自拔,落到这么个下场。他不打算采用那样的教育方式。
他叮嘱我,宋恒焉,在学校里不要提及你的家境,你就像别的普通班学生一样表现就好了。知道吗?
麻烦在找上你之前,是不会和你打招呼的。它也不会因为你对它不感兴趣就放过你。我笔袋里的笔又散落了一地,桌子上还涂了乱七八糟的涂鸦。凳子上抹满了胶水,等我拿纸巾擦完,老师已经走进教室了。
“宋恒焉,快点,回到你的座位上。”
周围响起一阵嬉笑声,有几个同学做着鬼脸,挑衅意味浓重。老师完全可以判断出这是什么样的情形,但我从他的脸上看出来,他不打算管。他拿的工资就只是够他教书而已,育人的部分他决定归还给各位学生家长,反正孩子是你们的孩子,请君自便。
放学后,他们又重复了那种无聊的戏码。我的校服上全是鞋印,眼睛也被扫帚扎了一下。我去到校医室,校医百无聊赖地在电脑上玩着小游戏,懒得招呼我。
我找到眼药水,滴了几滴,仰起头,眨巴了几下。和叔叔说也没用,他一样不打算管,他相信在挫折里长大的小孩内心会更坚韧,长大后会更有所作为。
和父亲的拳脚相比,同龄人的欺凌都显得太轻巧了。等他们都走了,我背起满是脚印的书包,走到公交车站。
作业本也被他们撕烂了,明天要去教材室买新的了。
当我又一次被堵在楼梯间暴揍时,我想到了,叔叔对我的放养式教育,不仅仅意味着我被别人欺负了,他不会理睬,同时也意味着,哪怕我对同学还手,他也不会多加干涉。
我一个人是没法对付那么多个人的,但是楼梯间有不知道谁落下的保温杯。在他们大笑着走回教室时,我拿起保温杯,对着领头的那个学生砸了下去。
血从他的脑袋上流下来的那一刻,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出来,我即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宁日子了。
那个学生退学了,是叔叔的手笔。新的流言在学校里传开了。原先他们的说法是,宋恒焉是个没爹没娘的废物。现在,他们换了种说辞,把废物替换成了怪物。
一个会举起保温杯,往其他人脑袋上毫不犹豫地砸下去的冷血怪物。
但是他们没法再对这个怪物怎么样了,因为每个人都担心他们会成为下一个被保温杯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砸中的人。看热闹是不用花费力气的,只要足够冷漠就可以了,这很轻易。
可是如果看热闹的代价,是随时会被卷入其中,那就得不偿失。大家不做这样亏本的买卖。
衡量过后,他们不约而同决定要孤立这个怪物。区别在于,之前他们会当着我的面把牛奶泼在我身上,会往我背后贴画了乌龟的纸条,那天过后,他们只敢趁我不在教室的时候,往我的储物柜里喷一些油漆,来来去去都是那些难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