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得数一下,一,二,三……”
“不用数了。”宋恒焉从男孩子手里接过花,很自然地递到我空着的手里。“多少钱?”
我猝不及防,捧着一大束花,视线都有点被遮挡住了,一旁的路人也频频投来视线,估计在想这是什么日子,要搞得这么隆重。
宋恒焉倒是没事人一样,付完款就牵着我继续往前走,路过的一个小孩大声道,“妈妈,你看,有情侣在秀恩爱。”
孩子的母亲还很年轻,一边把小孩的嘴巴捂上一边对我们道歉,临走前又忍不住说了句,“你们看起来真的很般配啊。”
宋恒焉郑重其事地接话,“谢谢。”又微微笑了一下,孩子的母亲愣了片刻,这才对我说,“哎呀,你老公也太好看了,他刚才笑那一下,我还以为见到了什么大明星呢。”
我刚要客套两句,宋恒焉就举着和我相握的手,一字一句道,“我老婆,也很漂亮。我老婆全世界最好了。我最喜欢我老婆了。”
第25章 哥,我还是你的替代品
孩子的母亲没料到忽然一袋狗粮就朝她脸上泼去了,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哈哈,是是是,所以你们俩才般配嘛。看得出来很相爱,恭喜你啊,有这么好的老婆。”
“嘿嘿。”宋恒焉笑了笑,“我很幸运。”
我这才看出来,宋恒焉喝醉了,虽然外表看上去一切正常,但他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说出这些醉话。我费了老大力气,成功把他带回家,给他简单擦了擦身子,换了身衣服,自己才去洗澡。
等我洗完澡出来,宋恒焉不在卧室里,反而是书房亮着灯。
如果我把他扔在书房里自己回房间睡觉就好了,如果我没有推门进去就好了,可惜人是没法预测未来要发生的事情的,在很多年前,我站在父亲的办公室门口时,我也预料不到我进去会看到怎么样一番景象。
“恒焉?”我敲了敲半开的书房门。“我进来了。”
没有回答,我轻轻推开门,宋恒焉趴在书桌上,呼吸均匀,显然已经睡着了。我把他架起来,这才发现他胳膊底下还压着一本翻开的画册。
某种预感在督促我,周难知,不要看了,把画册合上吧,赶紧带着宋恒焉离开房间,那样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我的眼睛比我的脑子快一步,我看到了,画上的人穿着我高中时期的校服。
拜宋恒焉并不算差的画技所赐,我也能看出来,画中人的眉眼非常像我。
如果到此为止,这就是陈女士很爱看的那种暗恋已久,而后终成眷属的偶像剧故事。
假如宋恒焉没有给这幅画上色,或者至少,没有给这个人佩戴的领结上色,我很愿意沉浸在错觉里,当作这就是我。
高中时我已经不再纠结于怎么样让陈女士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我身上了,因为我发现那是无济于事的。我开始有了另外一点幼稚的目标,我希望大家至少能分清我和周千澍——从外观上看,我们俩长得一模一样,很容易被不熟悉我们的学生或老师错认。
为此,我做了一点小手脚。学校虽然对发型和着装有要求,却并不会因为你系的领结颜色和别人不同就把你拦在校门口不让你进去。周千澍当然是遵守规矩,每天都好好佩戴着学校统一的蓝领结,我却跑去学校旁边的小店买了几个红领结。
这是有一定效果的,领结颜色不同得如此明显,哪怕是不熟悉我们的人都能依此辨别我和我哥。陈女士也没因为这事训我,就只是没好气地说了几句,周难知,你不像你哥一样好好学习,整天就把歪心思放在这些不着调的事情上,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也许陈女士不总是对的,但这一次,她是对的。
画上的人戴着蓝色的领结,看样子是站在走廊上眺望远处。
——世界上比我好看比我有气质的omega多了去了,宋家为什么会同意这桩婚事呢?
我现在明白了。我埋藏了那么久的困惑,终于迎刃而解了。
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合适,而是恰巧我比较走运,生下来就有一张和周千澍高度相似的脸。
我以为的,刚好摆在我面前的,看起来非常美味的甜品,其实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周千澍的。
因为我哥不想吃,有人就把桌子转了一下,那碟甜品才挪了位置,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的身体虽然比周千澍好很多,小时候也还是有和他一起生病的时刻。
没有小孩子会喜欢生病,因为这意味着要吃药打针,虽然可以不去上学,但落下的作业和功课还是要补的。
况且我生病了也不能得到陈女士的优待或额外照顾,所以实在是没什么好的。
但我觉得喉咙痛会比生其他病都要好,因为喉咙痛的时候,陈女士会炖冰糖雪梨给我吃,只用咬上一口,甜丝丝的味道就会在嘴里漾开。
哪怕喉咙仍然刀割一样疼,我也还是很开心。
因为平常陈女士没那个工夫和耐心,特地炖这么甜的梨给我吃,所以我还挺期盼喉咙痛的,确切地说,我是无比期盼喉咙痛的时候,能吃到的这碗梨。
春天向来是很容易感冒的季节,班上一堆同学都感冒了,我和周千澍也没能躲过病毒,两个人回家路上,一直在车里咳个不停。
陈女士一回家就进了厨房,没几秒又出来,“难知,家里只剩一个梨了,这会超市也没开门,这个梨就给你哥吃吧,我给你泡杯蜂蜜水,啊。”
蜂蜜水也是很甜很好喝的,不过和冰糖雪梨的味道还是不太一样。尽管如此,我也没觉得有什么,我哥咳得本来就比我厉害,何况他身体常年比我差。
再说了,语文书上都有孔融让梨的故事了,老师也教我们要学习这种谦让的精神,虽然这个梨不是我主动要让给我哥的,可是要是写进作文里,多半也能得到老师的赞扬,“我们小难知,才一年级就这么懂事啊,还知道把冰糖雪梨汤让给哥哥喝,真棒。”
我端起蜂蜜水咕噜噜喝了,率先起身去洗澡,出来才发现家里居然一个人都没有了。
“妈妈?哥哥?”
家里的座机有保存陈女士的手机,我摁了下去,拨了好几次,那边才接了起来。
“喂,妈妈……”
“周难知,你先睡吧,你哥咳得太厉害了,我不放心,带他来医院看看。”电话那头是医院嘈杂的人声,陈女士大概忙着缴费拿药,语速比平常还快。“校服外套还没干,你等起床了再用晾衣杆去收,知道吗?”
她说完就挂了,我把电话放了回去,回到房间锁上门。
我不敢关灯睡,但是即使开着那么亮的灯,我也还是翻来覆去的,完全睡不着。
被子很大,我把整个身体都缩在里面,可还是发抖得厉害,不知道会不会有怪物藏在衣柜里,或者有坏人从阳台翻进来,把我家洗劫一空,甚至把我给绑架了。
如果那样,陈女士会发现吗?她会来救我吗?
还是她其实会觉得刚刚好,太好了,她的小孩就只剩周千澍一个了。她再也不需要为了调皮捣蛋、成绩没那么好的周难知气得头疼胸口疼了。说不定她会觉得很幸福。
我没有被绑架,而是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学校。班上的同学围着我笑了半天,哎呀,糟糕啦,难知变熊猫啦。熊猫是保护动物,我们一定要保护好难知。
“别再说啦。”我前桌的一个女生转过来。“没看到难知很困吗,快让他趴在桌上睡一会吧,等上课了再叫醒他。”
我没怎么听得进课,一整天都在书上画小涂鸦。临近放学,天色异常昏暗,过没一会,大雨就倾盆而下了。
一般这种情况,我都是去周千澍的班门口等他,两个人在学校一楼等,直到雨停再走。
不知道是不是睡眠不足,导致我的大脑搭错了筋,我没去周千澍的班级找他,而是就这样冲进了大雨里,不出几秒就被淋得浑身湿透。
本来就有轻微的感冒,又淋了雨着了凉,我不出意外发起了高烧,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打了吊水。意识模糊中,我听到了陈女士和医生说话的声音,至于在说什么,我就没有更多的清醒足以分辨了。
我合上眼,心里隐隐有些得意,好像赢了什么小比赛一样。
以往周千澍才是被抱来医院,被陈女士彻夜陪同的那一个,今天终于轮到我了。
虽然我不喜欢打吊针,喉咙也干得快要冒烟了,但我难得没有闹腾,而是安静地睡了过去。
这个胜利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等我第二天起来,烧退得差不多了,满脸倦容的陈女士上来就戳我脑袋,语气很严厉,“周难知,你到底能不能让我少操一点心?下那么大雨,你还好意思丢下你哥不管,自己走了?他在学校找了你半天,吹了风,咳嗽又严重了,现在你满意了?你怎么会这么自私啊,周难知?”
不是的,妈妈。我没有满意。我想要的也不是这个,我真的不知道周千澍后面来学校了,我不知道他找我那么久,我不知道我会害周千澍的咳嗽变得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