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忙是真的忙。
  但刚回海市那会儿,银行的事情其实更多。周暮觉却每天都能回家,再与她吃一顿早饭。
  朝笙当然知道,这人在躲她。
  性情温和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动声色到克制。
  门开了,阿柳上前接过周暮觉手中的西服马甲。
  回头一看,自家太太靠着沙发,绸面扇子压在手中,是一副端庄模样。
  这样一看,无袖的旗袍也无伤大雅。
  阿柳终于满意了。
  “晚饭又是在外面吃的么?”
  朝笙听到时钟已过了八点。
  周暮觉点头,温声道:“今天厨房做的什么?”
  阿柳将周暮觉的西服马甲挂起来,接过了话茬:“厨房做了莲菜烩鸭肉、蒜蓉龙须菜、鱼汤和咸蛋拌豆腐……但太太还没吃呢,说是吃不下。”
  周暮觉一愣,心里升起了内疚。尽管两个人未曾约定什么,可有的事情,确实已经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但他切断了这种默契。
  朝笙解释:“是天气太热,我没什么胃口。”
  周暮觉望向她,觉得她似乎确实清减了许多。
  这下,更内疚了。
  青年略一思索,道:“临溪楼夏天的菜都很开胃,若太太吃不下,可以从外面点。”
  朝笙看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半晌,才别过脸,道:“不用这样麻烦的。”
  周暮觉难得的有些无措。
  ——他很敏锐地意识到,朝笙并不开心。但是,是因为什么?
  他不敢深想。
  她起身,似乎晚上确实不打算再吃什么了,而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则随意搁在了沙发上。
  周暮觉叫住了她:“有件事还没和你说。”
  她站在木色的旋转楼梯前,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月中,段家要办一场慈善性质的宴会,不知你可有意去?”
  这样的宴会,或为筹款,或为募捐,但向来也是生意交际的场合。
  通海银行的富有众所周知,每年都会收到宴会的邀请,今年段家把帖子送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但通海银行并不只有一个主人,她也不能只有“周鹤亭的遗孀”这一个形象。
  他等待着她的回答。
  然而年轻的女子却问道:“你去吗?”
  周暮觉当然不会让朝笙一个人去面对觥筹交错的名利场。
  他点头,然后便见女子望向他,露出了盈盈的笑来:“你去的话,我便去。”
  第193章 黑莲花与君子(22)
  段家在海市算得上一个很特别的家族。
  如果说金融业以周家马首是瞻,那段家则更多的占据了运输业的话语权。
  周暮觉所主持开通的铁路就是与段家合作的。
  这个家族在咸丰年间原靠走镖为生,后来渐渐屯兵,成了豪强,现如今依靠着皖系军阀李淮麟,做起了南方的运输生意,但铁路的另一端是北平,北方由直系军阀做主做主,直系的大老板曹玉符与李淮麟很不对付。
  恰好在北平经营数年的周暮觉抓住了机会出资,这才让同为南边背景的段家有理由跟在后头。
  总的来说,周家与段家的关系一直以来都算得上不错。
  其中尤以周寅竺格外殷勤。
  而周鹤亭和周暮觉则有另一个共识:私据军权,其祸莫至。
  因为段家和李淮麟是极为亲近姻亲。
  所以,通海银行的两任主人都与段家维持着一个合适的交际距离,不至于为仇、疏远,生意场上若能合作,不会避讳,但也不会推心置腹。
  段家要办宴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海市,租界里,律师叶安捷也收到了邀请。
  这位出身英国的律师向来很瞧不起华国人,但有钱有权的华国人则另当别论。
  所以他很是愉悦地决定出席这次宴会,甚至还带上了自己的混血儿子。
  这个孩子并非他所期待的,但是在海市生活了太多年,他渐渐也习惯了这儿的风土,最近,对于这个儿子居然也终于生出了一点作为父亲的心情。
  ——何况听叶青淇说,他与通海银行的周太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叶青淇喜不自胜,以前他都要大费周章,才能凭着这张脸进入上流的宴会。
  这次终于可以拿着请帖,同他的父亲一道出席了。
  他知道周家一定会受邀。
  既如此,林朝笙想必也会去。
  这一个月来,他与杜知弦又约了她好几次,这女子自从结婚后越发养尊处优,等闲场所轻易不去。
  ——因此让他和杜知弦花了不少银元,渐渐有些捉襟见肘了。
  她的态度若即若离,有时候,也会邀他们去看剧,逛街时,她出手格外慷慨。
  寡居的生活想必十分无趣,叶青淇有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偏执,钱与心思都洒了出去,他必须要骗得她全然的真心。
  *
  很快到了月中,公馆的三楼格外的热闹。
  阿柳先前觉得旗袍的美丽不够克制端庄,洋服又过于的奇异,但真到了宴会这一天,她忽然又能接受这些衣服了。
  “您是周家的太太,穿再时兴的衣裳都不为过。”
  阿柳出门逛了几次街,在电影院里看了几次洋人演戏,发觉海市的女子都已经是这样的打扮。这位有些保守的中年妇人终于想开,时装的风尚确实该按民国九年的规矩来。
  信春在一旁看热闹,喜滋滋地拉着一条繁复的拖尾长裙:“太太,穿这件?和我在电影里看到的欧洲公主一样。”
  朝笙忍笑:“太夸张了,到时候谁见了我都得绕开走路。”
  这两人便凑在了一块,时不时把衣服往她身上比对,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最后替朝笙选了条远山紫的旗袍。
  “颜色雅致,上头的山茶花是混了银线绣出来的。到时候在水晶吊灯一照,保管好看。”
  又找来一件刺绣精致的披肩,搭在了她雪色的肩上。
  房间里的小姑娘们忙前忙后,替朝笙梳了个双鬟的拢发,最后纷纷围在首饰前头挑挑拣拣。
  “太太,戴这个好不好?”信春双手捧着一朵珍珠堆成的山茶花。
  朝笙看过去,有些意外:“我竟然还有这样的发饰。”
  金丝勾成了茶花的轮廓,巴洛克式的珍珠花瓣嵌在其中,花蕊正中,是一枚格外圆融、光泽浪漫的南洋澳白。
  阿柳道:“也许是哪个时候珠宝行的人送来家里的,太太你没在意。”
  朝笙点点头,不再纠结,任信春替她将发饰别在了鬓上。
  等到收拾妥当,已经暮色沉沉。
  阿忠等在外头,见朝笙出来了,赞叹道:“太太,您今天真是一等一的体面!”
  阿柳在一旁笑得不行。
  车门拉开了,阿忠又道:“少爷说银行还有些事情,他晚点儿去段家。”
  阿柳闻言,有些忧心:“您先前不怎么同那些太太小姐们交际,一个人去,不知会不会无聊?”
  “阿柳,可别把我当小孩子看。”她上了车,笑道,“没关系的。”
  引擎启动时,朝笙朝阿柳挥了挥手,心中却在想——周暮觉还要躲她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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