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朝笙有些不自在地扭过头,目光慢慢落在了一张全家福上。
小小的江暮白被父母簇拥,在中间露出了一个微笑,笑意很浅,却看得出来是真切的开心。
不过,原来他从小,笑起来就很矜淡?
她眨了眨眼,发觉照片旁还有一支风干了的宫灯百合。
厨房里雾气升腾,江暮白没一会儿就出来了。
朝笙很快转过了脸来,没让江暮白注意到她的目光。
食材空的差不多了,江暮白只做了碗豌杂面。
肉末、姜蒜、耙豌豆,放辣椒面再浇上一勺热油。
这是某个夜晚,他做完辣椒面后临时起意学的。
上一次去夜市的时候,也路过了卖小面的店。
如果不是已经被豆花饭撑到,朝笙说自己其实还想再吃豌杂面的。
江暮白去给她拿筷子,在她看着豌杂面开心的眼神中,淡声道:“吃完了,就回家吧。”
朝笙听出了他话里的疏远。
她握着筷子,将面仔仔细细地拌好,好一会儿才“哦”了一声,听起来有点儿闷,江暮白眼睫颤了颤,却没再去说什么。
客厅里静悄悄的,只有朝笙偶尔发出一点轻微的声响。
每根面条都裹上了厚厚的杂酱,朝笙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吃得这样秀气过,简直是一根一根嚼着吃下去的。
江暮白也意识到了。
那一碗面不过二两,让她吃了快一个小时。
吃这么慢,再好吃的杂酱也会和面坨到一块去。
他对于朝笙向来没什么办法,这次却什么都不说,任她这样拖延着。
暖黄的灯光静静地照着餐桌边的两个人,平白添了点奇异的温馨来。
尽管这两个人连交谈都没有。
朝笙看着终于见底了的面碗,知道也拖不下去了。
她从江暮白过于低淡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好站起身来:“我吃完了。”
他抬眼,送客的意思的很明显。
朝笙:“……”
好像又回到了原点,开学的时候她背着书包笑眯眯地说“江同学,你好啊”,而江暮白只是看了她一眼。
如果不是好感度明晃晃的90,朝笙简直以为自己前功尽弃了。
可这个人,神情冷淡,心里却柔软得不像话。
她又道:“我回家了。记得在十二点前拆礼物。”
那个青色的礼盒就摆在桌子上,被暖色的灯光照着。
也不等江暮白拒绝,再把他们的界限划得更明显些,朝笙这次走得干净利落,简直是夺门而出。
家里的司机在乌樟巷外等着,澄明的月光如霜雪般铺了满地。朝笙两步并一,踏在长长的水泥石板上,听到了自己明晰如江潮的心跳声。
她摁着胸口,很轻地叹了口气。
*
门被朝笙打开又带上,在惯性里前后的晃。
江暮白这一次确定,朝笙确实是走了。
心里所缺掉的那一部分,在朝笙姗姗来迟后,反而空得更多了。
傍晚时站在门口,他的声音明明平静,却又近乎恳求。
“你什么时候,能选我一次?”
说出这句话,就好像摊开了软肋,明明白白地让人知道,你有伤害我的能力,你甚至可以伤害我。
半晌,江暮白将银色的蝴蝶结拆开,柔软的绸缎落在了他的掌心。
打开青色的礼盒,里面静静躺着的,是一对宝蓝色的碧玺袖扣。
他微微怔住。
几乎是看到这对袖扣的第一眼,就察觉到了清晰的喜欢。
江暮白很少直白地去喜欢某样事物。
对于袖扣的认知,来自于自己的父亲。
父亲不工作时也穿得正式,秋冬的时候,总是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再是一件外套,衬衫的袖口仔细别着一对袖扣。他的父亲对于工作和生活,都堪称一丝不苟。
但他有要穿正装的时候吗?
江暮白忽然想起,等到明年高三的时候,一中会有例行的成人礼。
所以,是用得上的。
他的指尖落在碧玺上,看着它们在灯光下折射出澄澈的光。
有一瞬间,他猛然感到某个遥远的前尘袭来,是谁拥着沉沉睡去的少女,流着泪替她扣上了袖扣。
指尖传来碧玺的凉意,江暮白回过神来。
他将袖扣放回了礼盒里,又用银白色的绸缎,绑了一个如出一辙的蝴蝶结。
第165章 校霸和学霸(71)
江暮白最后将礼盒放在了客厅的置物架上。
相框旁,干枯的宫灯百合仍是温柔的橙色,青色的礼盒静静靠在一旁。
他垂着眸子,眼中的光明明灭灭。
这一天他终于十八岁,明白了年少心动的酸涩与痛苦,不是不动摇,却决定从此退后一步。
……
周一的早晨带着干燥的冷意,江暮白临出门,又在卫衣外头套上了校服外套。
忽然想起昨天傍晚,毛衣短裙在樟树底下吹风的朝笙。
那会儿她站在他面前,连鼻尖都泛着轻微的红。
他叹了口气,神情在呵出的薄雾里渐渐模糊。
教室里,已经有人陆陆续续来上早自习。
孟荀家离学校远,到了教室先抱怨。
“还不如住宿呢,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天都没亮。”
说出来都觉得好心酸,冬天的日出本来就比夏天慢,何况还带上了点早寒。
“好羡慕朝姐。”孟荀瞅了眼江暮白旁边还空着的座位,朝笙是不上早自习的,因为学号不在一班,周楠对此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是孟荀敢逃了早读,周楠一定会让他每节课结束后去走廊给补上。
江暮白没有应声,看着摊开的物理大题。
孟荀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抱怨完,苦哈哈地把英语书翻了出来。
上次期中考英语作文孟荀就憋出了三句话——标题,deartom,我很高兴收到你的信,yourssincerelylihua,他差点被英语老师miss安斩首示众。
早自习快结束的时候,教室后面的门被推开,又很快合上。
朝笙从校园里跑上来,身上还带着点寒凉的秋霜。
她其实不怎么怕冷,这样的天气也还只穿了一件卫衣。
“早。”
她如常打招呼。
孟荀扭过头来,和朝笙请教:“朝姐,你上次英语作文怎么写的?”
朝笙的数理化都勉强及了格,但放在一班仍然称得上是稀烂,语文的分数是中游,不过英语居然称得上不错。
“什么怎么写的?”朝笙挑眉。
江暮白在写题,听到朝笙打招呼,也不过微微顿了下笔。
孟荀还没察觉到这俩人气氛不对,继续道:“就你作文,miss安说你语法都对了,词汇也挺丰富的,反正比我写的强。”
“我不知道怎么写的。”朝笙很诚恳地解释,“可能因为之前每年都会去国外过寒暑假?”
在闻家原本的计划里,她一定会出国念书,成绩不好没什么关系,语言反倒是首要的。
闻朝笙年年耳濡目染,日常交流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