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4)
据说,金门很好玩;据说,那里很有战地风光。不过我什么也没有看见,除了要命的冷之外,我什么感觉也没。
出发前又打了一次电话给长毛。他放「在金假」,也就是一个月的假期里面,有一天必须留在金门放,不能回台湾,那天早上六点半放假,晚上九点半收假,所以称之为「在金假」。
他人已经到了金门尚义机场,正在等我上飞机,这一趟,要飞四十五分鐘。
「金门会不会很冷?」
「你人都到机场了,冷也来不及回去拿外套了。」
「我有放车上,可是我考虑要不要带。」
「这里喔,还好啦!」
长毛可以在七月盛夏,关着门窗,盖着大棉被睡觉,但是他很怕冷。既然他都说还好了,那我应该可以放心。于是,大外套躺在小白的后座,我穿着一件短裙、一件薄上衣,再抓一件小外套,就进了机场。
飞机高度是一万一千英呎,我的心则更高,在九霄云外。大气中的乱流只摇撼了飞机,却没摇到我,我的心,被一道叫做「长毛」的乱流,推推挤挤、拉拉扯扯。
或许我应该多做点考虑的,因为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以为已经可以逐渐远离的感觉,竟然在一瞬间,将我带回原点,窗外的景物,只有蓝天、白云、还有海洋,后面,是我回不去的地方。
而我不断前进着,朝着连我自己都莫名的远方,不断前进着,靠着的,是他的吸引。
窗外是一片海,心则是一片空,彷彿回到了他当初吻我的那一晚。
舱门在飞机停妥后开啟,心灵与身体都在瞬间颤动,心灵颤动是因为我马上就要见到他,身体颤动是因为我被一阵冷风吹得四肢发抖。两者的结论,是我决定,待会见到他之后,一定要踹他一脚。什么还好!?还没踏上金门的土地,我已经快被冻死了。
「好、好冷喔……」我缩在小外套里面,拚命想把裙子拉低一点,好多遮掩住我的腿。
「会吗?还好吧?」他天真地说。
原来,他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乾寒,当然会说还好。但是只有十一度的温度,哪个人能穿着短裙走来走去的……
长毛的头发早已变长了,不再是新兵时的小平头,他的精神很好。
才刚刚走出管制门,我便看见了他。依旧,是那个什么都可以无所谓的眼神,也依旧,是那个坚决的眼神,但是今天多了点温柔。
我是第一个跑到金门去看他的人,他说,有的人喊了好久要来看他,却从来没出现过。我想,我可以猜得到他在说谁,只是这个话题我不愿接下去。
金门好玩的地方,我只去了一个翟山坑道,其他的都放在旅游指南上面。金门的战地风光,我只看到很多放假的陆军在街上晃来晃去,其他的都留在想像世界中。
他带我去的,居然是金门的旅馆。
枕着他的手臂,我哭了。
原来一切我以为我可以忘记与拋弃的,竟然才是我所渴求的。长毛变得很壮,一改他以前穷得只剩皮包骨的可怜相。触摸着他肩膀上的肌肤,他痒得缩进被子里。
「你还爱我吗?」
何必问我呢?你知道我的感觉的。
他点起一根菸。「坐飞机好不好玩?」
我点点头。「可惜我坐的不是靠窗,不然就能看见更多风景。」
「靠窗看风景很不错,不过如果你想到你还要坐十几次,你就不会想看了。」距离长毛退伍,还有九个多月,他来回还要坐十八次飞机。「不用觉得遗憾,你回去时,记得请柜檯小姐画个靠窗的位置给你。」
「我的遗憾并不来自于座位不靠窗,我的遗憾,来自于坐我旁边的不是你。」我小小声的说,他将我搂得更紧。
当晚他收假,我变成异乡的流浪汉,不,是流浪女。
「晚上到我安检站来吧!」长毛说。
他所负责的安检站,是借用当地港区的候船室,那是公眾场所,没有时间限制。一个无处可去的人,可以睡在车站,当然也可以睡在候船室。
这一晚,我流了有生之年里面最多最多的鼻涕,因为我已经冷得流不出眼泪了。长毛吩咐他的小兵,记得上哨时多带一件大外套来。外套可以让我挡风保暖,长长的袖子,还可以让我偷偷地抹鼻涕。我裹着大外套,还是缩在他身边。
这晚很冷,心却很热。长毛的哨是两个人一组,通常他们会守着平静的码头,看书、聊天、讲电话,不过今晚,他的搭档睡着了,因为长毛没空理他,长毛抱着我。
「还很冷吗?」他轻声问我。
「还好,只是没想到,再见到你,会是在金门……」不冷的是心,颤抖的是身体。
「很多事情,我无法对你解释清楚。」他放了一片 CD,唱着蔡健雅的「你的温度」。「之前买的,我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看着他聆听音乐时的专注,我发现我的眼泪,在冷空气中落下。
「为什么哭呢?」
「你觉得好听的歌,是我听到崩溃的歌。」我告诉他,这段时间以来,我听了多少次「你的温度」,也哭了多少次。「曾经我们离幸福只差一点点,而如今我却离你好远好远,就算我们相爱已经不如从前,我只希望你能时常在我身边……」
冻了一夜,天将亮前,长毛说,乾脆我们窝到厕所里面去好了。
「候船室太大,热气容易散,躲在厕所还温暖一点。」
我不知道这个理化没有及格过的人,说出来的理论对不对,事实上,个人感觉,候船室跟厕所其实也没太大差别,不过我喜欢厕所。
密闭的斗室之中,我可以尽情地在他身上赖着,可以从他的唇,索要着我企盼已久的温柔,还有我渴望的爱情。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嗯?」
我们缩在厕所的墙角,只有门下一个小细缝,微有光线透进来。
「我说过,不管你人到哪里,我都会一直追逐着你的……」
很细微的声音,我听见他的叹息,还有感受到,他轻抚着我脸颊,用他那已经饱受风霜,长了茧的手掌。
回程的飞机上,旁边座位没有人,虽然柜檯小姐依然给我一个靠走道的位置,不过我却选择坐窗边。
海很蓝,天空也很蓝,没有一点云在中间,我看着一望无际的蓝色,心里面空荡荡地,蓝色像一场梦,包围着我无处可去,而梦的名字,叫做长毛。
「你搞失踪呀?」
「没有呀,我出去走走而已嘛。」
「去哪走走?」
「就去个陌生的地方,散散心呀。」
淑芬疑惑地看着我。「有没有带土產?」
我放下我的包包,从另外一个手提袋里面,掏出一堆贡糖来。
「贡糖?」
「不然你要大陆版的 CD 也可以,我还有大陆的奶油香瓜子。」
「这是怎么回事?」
「没办法,金门没有出產芭乐。」
「金!门?」她的语气真的是这样的。
我把手提袋里最重要的东西拿出来,是一瓶酒精浓度五十四%的大陆名酒:酒鬼。
「这个不能给你,这是我等他回来要一起喝的。」
「长!毛?」她的语气还是这样。
我点点头。
为什么这次我老实承认?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想着酸雨就写不出诗来的问题答案。因为我喜欢酸雨,很喜欢很喜欢酸雨,但我爱的是长毛。
喜欢可以让一个人感到喜悦与感动,爱却可以让一个人幸福,而且感触深刻。虽然我没在长毛身上得到美丽的爱,但是我可以沉醉在自己爱着他的幸福中。
活了二十四岁,我才了解这之中的差别。
酸雨还是会打电话给我,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我所领悟到的道理,淑芬建议我,还是多考虑他。
「至少……」她用阴险的表情与声调对我说:「保留机会!」
意思就是备胎吧?我只是不知道如何对酸雨啟口,但是我真的没有这个意思。
「这阵子,发生了一些事情,我想自己一个人好好想想。」这是一个藉口,却是一个很真实的藉口。
酸雨说没关係,因为他要下基地去训练,这阵子可能也没空。
我们多久没见面了?时间并不公平,军中的人度日如年,社会中的人却感慨日復一日,老得好快。
安静的房间里,我翻阅着电脑里头,长毛写过的一篇篇小说,键盘被我敲出单调的声音,好久,没再听过长毛的歌声了。
「唱歌给我听,好不好?」
「我在站哨耶!」
「反正你那边晚上又没人。」
「学弟在啦!」
「可是,我好想听你唱歌。」
电话那头传来长毛点香菸时打火机的声响。「这次放假回台湾,我会带吉他回金门,下次你来,我唱新歌给你听!」
喜欢一个人,会想约他出去玩;爱上一个人,你会随便他带你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