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春娟低头:“夫人是给了二十两银子放归,只是我离府之后想着做点儿小买卖,赔了八两。后来给了嫂子十两,剩下二两银子,花的也不剩多少了。喏,婆母,这就是我所有的银子了。”
  春娟抠抠搜搜地从裤腰带处掏出一个小布包,刘寡妇一把抢了过去,翻扒一番,却见几十个铜板可怜兮兮地躺在布片上。
  “你就剩这几十个铜板?你骗鬼呢?”
  春娟一脸憨厚,“你不信可以问我嫂子啊!我明明刚回家时候就把钱给她了,她难道没告诉你们吗?”
  看着春娟这副不大聪明的憨厚样,刘寡妇这才恍然明白过来,“坏了,这是被她们给诓骗了!”
  原来,那春娟的后娘和嫂子见春娟死活不肯嫁到富人家当妾,她们又得罪不起富户人家。索性,就对外宣传春娟手里有钱。
  到时候,能钓到什么人家就算什么人家。
  她嫂子主打的是要把她嫁出去,不求质量,只求速度。
  她后娘则是为了报复,吸引的人家越差,她才越开心。
  这不就把刘家母子给钓上来了,反手还赚他个一两半。
  刘寡妇登时气的仰倒,当夜就要把人送回去。
  春娟哪能顺了她?
  她刚嫁过来!
  于是,新婚当夜,她没洞房花烛,直接装傻充愣地把婆母相公连哄带骗地糊弄过去了。
  本来刘家母子娶她进门也只是为了她手里的钱,眼下钱没捞到,这容色一般的丫鬟,自然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了。
  别看这刘童生是个人渣,可人家可是个自命不凡的人渣。
  他自诩人中龙凤,上可配公主,下也要仆从环绕。
  如今不过龙困浅滩,他这高贵的肉体,怎能便宜一个粗鄙丫鬟?
  春娟感谢他的自命不凡,好歹不用服吊役。
  勉强在刘家过了三天,春娟暗暗打量了一下这对母子的战斗力,立刻决定,常住下来。
  所以,三朝回门的时候,任由刘家母子怎么闹,春娟还是在兄嫂的极力推脱下,顺水推舟地跟了回来。
  偷鸡不成蚀把米,金鸡换成大冤种。
  刘家母子能认?
  不能找别人撒气,这对欺软怕硬的母子把怨气都撒在了春娟身上。
  起初春娟是想过忍让的,毕竟,她也得了好处不是。
  可是这对惯会窝里横的母子实在欺人太甚,从一开始的阴阳怪气到动辄辱骂,后来竟然还上手了。
  春娟可不惯着他们,既然他们先动手,那她再下手揍人的时候,心里可舒坦多了。
  她的大脚可不是白长的!
  刘家母子算是狠狠踢了一下铁板,在经过春娟一二三四五……无数顿挨打后,这对母子终于算是老实几分。
  他们想赶春娟走,但又舍不得花出去的一两半银子。
  沉没心理作祟,双方竟然达成了一种诡异的和谐。
  春娟只是想有个地方住,只要别人别害她性命就好。
  短时间内,她大概是不能离开家乡去西北了。
  这个世道,女子生存太艰难了。
  天子脚下,尚在城里,她都要被人勒索保护费。
  若不是十分信任,她是万万不敢跟人交底,和人结伴去西北的。
  别她手里的钱没留下,小命都得搭上,到时候,就真的再也见不到小姐和夫人了。
  春娟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有耐心。
  她就不信,她等一辈子,等不到夫人和小姐回来!
  她的钱,一分都不花,都给小姐留着!
  等小姐回京城后,留着给她添妆。
  春娟只求一方歇脚的地方。
  而刘家母子呢?
  在过了最初的怨怒后,他们发现春娟的手脚是真麻利。
  她力气大,不仅在揍人上占据压制地位,种田也是一把好手。
  对他们母子来说,家里那几亩分外难伺候的田地,在春娟手里,竟然拾掇得干干净净。
  当年秋天,就打出了几百斤的粮食。
  他们没得到想象中的金鸡蛋,但这个冬天,却度过了第一个不需要饿肚子的冬天。
  刘寡妇宽慰儿子,“好在她不是个彻底黑心烂肺的,知道自己干活做饭吃,还能顺带伺候我们,咱就当花了一两半买个丫鬟回来了!我儿是人中龙凤,文曲星下凡,早就该有个丫鬟伺候了!”
  刘寡妇这话,说到了刘童生的心坎里。
  春娟的姿色平平,入不了他的眼,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给他做妾都不够格,却偏偏占了他妻子的位置。
  可恨他虎落平阳。
  眼下让春娟来当他丫鬟,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不过这对母子俩为了让自己心里舒坦怎么想,春娟到底是在刘家住了下来。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刘家从整个刘家庄的破落户,到上升成了不愁吃的中等人家。
  刘童生长的还算可以,五官端正,白白净净的,时下人们爱称这种长相为白面书生。
  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们,最喜欢这一款了。
  可惜,不是春娟的菜。
  春娟一颗铁心向西北,只等着夫人小姐平安归来。
  好歹是没被他的样貌蛊惑了心肠。
  所以,在刘家母子提出纳妾的时候,她二话没有的就答应了。
  只背地里自己唏嘘一番:
  果然传宗接代是男人的天性,这刘家都困难成啥样儿了,还想着纳妾。
  就非得生几个孩子出来,继承家里的锅碗瓢盆吗?
  第407章 找到
  具体到底有啥好继承的,咱也说不清。
  反正,这世代延续的贫穷,总要有人分担。
  何况刘童生自命不凡。
  他自诩聪明绝顶,若没有后代,这良好的基因谁来继承?
  也是活该这装逼犯有捧臭脚的。
  刘寡妇的娘家侄女深深迷恋这位面容白皙清秀的表哥,刘家纳妾的消息才放出去,她就自己卷着包袱来了。
  原先她父母不让她来,是因为刘家太穷,刘家母子又是个撑不起事儿的。
  如今放纵,是因为刘家有了个能干的烧火丫鬟。
  这十里八村,谁家里能有个丫鬟啊?
  她家闺女这是没进城,就当少奶奶了,哪能不愿意?
  人家前后选择都有正当的考虑,进退得宜。
  就这样,刘寡妇的侄女进了刘家的大门,成了刘童生的妾室。
  春娟养三个蛀虫,倒是也没有太累。
  只要他们不找她的事儿,她倒是乐的清净自在。
  就这么维持着表面和平,两拨人相安无事地过了几年。
  直到今年春娟出去打山泉水浇地,掉进了河里,回来后没来得及泡澡,便染了风寒。
  她一直自诩体格不错,这几年都没生过病,无冬历夏都活蹦乱跳的。
  可这回落水,回家之后却没缓回来。
  主要也是因为她烧了一锅热水,转身出去一趟,回来就被刘寡妇舀出来给儿媳妇用了。
  春娟无法,只得再烧一锅。
  就耽误这么一阵子的功夫,再泡热水澡也晚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她就觉得身子有些发沉。
  又过了一天,开始头疼发热。
  她知道自己这是染了风寒,若是自己不自救,恐怕这一家三口得要了她的命。
  果然,才看出她染了风寒,这刘家母子三人就抖起来了。
  找到机会逮着春娟,好一顿磋磨。
  逼着她拖着病体干活吃冷饭剩饭已经是常有的事儿,上头了之后还在春娟睡着时,把她从被子里拖出来扔到院子里,杀一杀她曾经的威风。
  好在春娟的身体素质确实不错,便是没有吃药,还能挺着个半死不活。
  在他们第二次又要把她从被子里拖出来的时候,她一剪子扎在了来人的肩膀上。
  屋内响起年轻女人尖锐的尖叫声,不一会儿,屋内亮起油灯。
  春娟费劲地撑起身子,看到了被刘家母子簇拥着满身是血的李桂芳。
  这个倒贴过来的儿媳妇为了讨好相公婆母,干什么都很积极。
  这种为非作歹的缺德事,她也冲在前面。
  这不,枪打出头鸟,春娟这破釜沉舟的一剪子,直接扎在了她的肩头上。
  刘家母子都是贪生怕死的,被这么一吓,再也不敢作妖。
  匆匆忙忙地给李桂芳包扎了伤口,才伺候两天,两个废物点心就有些受不住了。
  她们突然意识到,这几年被春娟惯的,他们的生存能力更加操蛋。
  没了春娟,他们根本适应不了了。
  “娘,算了,娘,这娘们儿是个亡命之徒,咱们何至于跟她玉石俱焚呢?再说,她平常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就别想着拿捏她了。万一她真死了,咱们上哪儿找个这么听话的丫鬟去?”
  刘寡妇昏了头的脑袋这才露出一丝清醒的缝。
  骤然看到春娟生病升起的那股落井下石的情绪逐渐消失,此时此刻,她倒是真怕春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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