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为师者若不能对学生一视同仁,那就是老师的德行不够。纵然我没根基没家业又如何,当世名扬天下的诗人赵棠就是白衣出身,他在而立之年还是个穷困潦倒的卖柴郎,因一本诗集启发从此勤修苦学,成为众人仰慕的文豪。”
“翰林院大学士之一范成枫范大人,应考数回却屡屡不得志,曾被人当街羞辱,称其痴儿。后来一举三元及第,得聖上亲赐编纂主理之职。夫子,不知您所谓的屡考不中玷污了聖贤书,和圣上夸赞范大人的圣贤表率,哪个更正确呢?”
简言之抬眼,对上褚夫子有些呆滞的眼神。
有圣上这座山压在脑袋顶上,褚夫子即便再气恼也不敢出言僭越。
“自然是圣上所赞为正。”
“那夫子的意思是,您说的即为错咯?”
简言之莞尔:“英雄不论出处,焉知鸦雀没有鸿鹄之志,亦无冲天高飞之时。勤学敬畏本不在来课室的早晚,书院以三声课鈴为准,我进课室时您刚好准备敲第三声课铃,我一没迟到、二没影响您正常授课、三没妨碍其他同窗,何来不敬畏一说?”
“再者您或许忘了,您在点我名字前就说了,今日单给我们拢拢心性,同窗间相互认识熟悉一下,不算正式教学。可您非揪着我扰乱课堂秩序不放,还让同窗们一起加节晚课,使我被迫成为众矢之的。夫子,这仿佛不是贤师所为?”
简言之说话的语速不紧不慢,声音分明是温和的,可传进耳朵里却无端有种压迫感。
褚夫子遭他堵得哑口无言,胡子抽搐性地抖了几抖,最终还是半个字都没说出来。
须臾。
“罢了!你——坐下!”
简言之不卑不亢的坐了,神情泰然自若,浑然不管其他同窗投过来的惊诧目光。
郑庭现在对他佩服的是五体投地,竖起两根大拇指巴巴地凑上前:“以后我能叫你简哥吗?言之,你就是我亲哥!”
简言之礼貌一笑:“请滚。”
第26章
经此一事,简言之在课室里算是彻底出名了。
能把顽固不化的褚夫子给说赢,还免了责罚,这在青西书院里是头一例。
鄭庭恨不得把简言之给供起来,多次打听他怎么从闷声不吭到能言善辩未果,居然趁上门蹭饭的时候琢磨起了他的药方,甚至单方面认为简言之是吃了秘药通了灵才变得如此厉害的。
“你是没看到!老头子那張脸啊,就像...就像这碗豬肝一样,一阵红一阵白的,那叫一个五彩斑斓!哈哈哈哈哈!”
鄭庭绘声绘把这事讲给沈忆梨听,惹得小哥儿又是好笑又是担忧,不住看向他埋头苦吃的夫君。
简言之无奈:“差不多得了,说了七八遍,你没说烦我都听烦了。”
“光辉事迹多说说有什么的,不枉我受了小老头那么多气,课室里飞进只鸟都要怪是我招来的。”
鄭庭说得兴起,随手拿了根吃剩的骨头剔牙:“言之,我阿娘从贩子那儿新收了只孔雀,明个散学了,带着你夫郎到我家去瞧新鲜吧?”
“不去。”简言之拒绝的相当干脆:“夫子布置的文章还没写完,腾不出空。”
书院才刚开学,课业抓的不是特别紧。每日上午学新文,晌午过了習字,散学前布置下课题,叫回家后就课题写出文章来隔天交了查阅。
前几天考虑到课室里学子们的水平稂莠不齐,所以布置的课题都相对简单,只是写一写关于新文內容的心得。
从今天起加深了难度,给出的课题是‘鏡中光’。
鄭庭对这些东西深为头疼:“我只知道镶铜邊的鏡子没有镶银邊的贵,镶银邊的没有镶金邊的贵。鏡中光是什么光?要是这鏡子自己个儿就能映出光来,那可比镶金边的还要贵了。”
简言之听惯了他胡扯,基本每一个课题都会被他扭曲唾弃一番。
“书中云:人常镜,视之所恶。意思是人要常对镜自照,反省自身不足的地方,镜中光就是指自我反省的过程。”
郑庭恍然大悟:“自我反省就自我反省呗,整那么多弯弯绕绕的,难道用镜子照出光来就能看到自己身上的不足了?”
简言之:不如不悟。
“随你怎么理解吧,吃完没有?吃完我要收拾碗筷了。”
郑庭心大,打个茬就能忘了上一个话题,见简言之站起身来收拾桌子,忙乐呵呵道:“上了三天学就来你们家蹭了三顿饭,你不吃我的我可真要生气了!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散了晚学你俩上我家来,我给你们看孔雀开屏,保管比你那镜中光还要夺目十倍!”
简言之扭不过他热情邀请,又瞧沈忆梨眸子闪光,就知小哥儿对孔雀开屏很感兴趣。
“行行,明天散了学我同阿梨一起来,你提早跟伯父伯母打个招呼。”
“犯不着。”郑庭晃晃悠悠出院门,一口大白牙嗞的老远都能看得着。“在书院里多亏有你垫底,我才能勉强捞个倒数第二名。我爹娘早就想见见你这位无私奉献的同窗了,还望你继續保持,可别叫我没个比下有余的人了哈!”
简言之以一个白眼回了他挥手告别的礼,转头却见沈忆梨蹙着眉头,似乎不大高兴。
“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着…你在课室还習不習惯?夫子有没有为难你?”
“我一切都好,褚夫子人雖然刻板严厉了一点,但教学还不错。只要郑庭不睡到打呼噜吵我,我基本上都听得懂。为难不至于,他教我学就是了,褚夫子也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
沈忆梨听他这样说才稍稍放下心来:“你觉得好便好,学得慢些没关系的,不要太有压力。你身子才硬朗起来,别又给辛劳坏了。”
“嗯。”简言之颔首,故意道:“我如今是课室里成绩最差的,连郑庭都不如。阿梨,要是我真没考上功名怎么办?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笨?”
“当然不会!考不上就考不上嘛。大不了你回家来,我教你种地。”
沈忆梨其实对考功名没什么想法,不过看简言之连續考了好几年,以为他一心所求,便也跟着期盼了起来。
小哥儿的话逗得简言之失笑:“能把地种好真不简单,就我这身子骨恐怕吃不了这份苦。咱还是踏踏实实,先往科考上努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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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筷收拾好后天色还早,沈忆梨去燃了个炭盆烤着取暖。
自家烧的木炭耐用,用烧完的白灰覆盖着,哪怕隔了一夜还留有余温,新柴往上放不一会儿就着了。
简言之在桌边练字,一边练一边构思文章內容。
平心而论,他除了从医数年行事上有些精于细节外,为人几乎没太大硬伤。为人正直不必说,也从没做过亏心事,家庭关系和睦,有三五个知心好友。
简言之多番思索无果,便温言唤了沈忆梨一声,看向脸颊被烤得发红的外援小哥儿:“阿梨,你觉得我有什么毛病没有?”
“有一点点吧…身体差呢。”
沈忆梨抱了个簸箕,在认真挑捡里面的杂枝。长长的睫毛在火光映照下像两把小细刷子,扑闪扑闪的。
“怎么了?这个回答不好?”
他懵然抬头:“药理的事我不大懂,夫君,你身子又难受了吗?”
“没有,是夫子布置的课题,你觉得我身上有没有什么坏毛病?就是让你难以接受的那种?”
这个还真没有,沈忆梨心想。
简言之脾气好,说话也温和,不念书时总帮他干活,简直可以算是好夫君的典范了。
要说唯一让他不能接受的,那就是简言之现在病情好转多了,连药都从每天三顿变成了三天一顿,可还是没跟他圆房。
这个真的很难接受。
沈忆梨兀自神游,不知怎的,目光从简言之那張轮廓分明的脸上渐渐滑到了他的脖颈,再滑到敞开了一点的衣襟。
这些天他一直坚持在吃小药丸,那药刚吃时也没什么别的感觉,就是夜里燥热些,醒来口渴些。却不知为何,最近两个晚上开始做梦了。
昨晚梦里他非要扒简言之衣裳,旁的没记住,就记住了书呆子可真白。
看着瘦不拉几的身子骨,胳膊却有力,一下就把他给抄了起来......
“阿梨?”
当事人之一咳了两声作提醒,自知想深了的小哥儿立即低下头,试图遮掩住两只发烫的耳朵尖。
简言之只觉得沈忆梨这样可爱极了,想着反正这会儿文章没头绪,不如坐到旁边去烤烤火,再聊点什么找找灵感。
沈忆梨低头在簸箕里挑挑拣拣,那是新摘回来的野荞麦,整整两大袋,全给归在了一起。
简言之疑惑道:“咱们又不养驴,要这么些荞麦干什么使?”
“眼下雖说手里的余钱够顿顿都吃\精米,可终归日子长久,不能不早做打算。这些荞麦晒得很好,我留了一部分下来,等回头磨成粉了和白面拌在一起,能做不少荞麦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