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荣珍听出这里面估计有一段恩怨情仇,至于具体是什么,她就不清楚了。
该死的人都死了,骑着枣红马的蓑衣剑客再次看向荣珍。
荣珍赶紧表态,摇着头斩钉截铁道:“您放心,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
剑客:“……”
他夹了下马腹,转头策缰扬鞭。
荣珍被留在原地,看了下没有任何收拾的现场,朝快要跑远的一人一马扬声喊:“大哥,你战利品都不要了吗?”
雨声稀里哗啦,理所当然地没有回音。
深知柴米油盐贵且需要自己养家的某人小小声地又接上一句,“那我要了啊?”
良久,仍无回应。
于是荣珍开始行动了。
她先小心靠近那片蒙面尸体,捡起一把剑,鼓起勇气给每人补上两剑,防止等下有人诈尸偷袭她。
补完剑,她又看向那头恢复正常的驴子,拿出包袱里被雨水浸湿的干粮,试着喂给它吃。
驴子水蒙蒙的大眼睛对着她看几下,就着她的手将干粮叼在嘴里咀嚼。
荣珍趁机摸摸驴耳驴头驴脖子,培养和它的关系。
熟络后,她拉拉驴子的辔头,让它走在自己身旁,陪自己去收捡那个书生身上的东西。
首先是落在地上的那管暗器,荣珍不敢轻易用手捡,先用树枝扒拉过来,然后找出一块包袱皮和碎布,用碎布垫着手包好暗器,塞进包袱皮里面放着。
其次是已经死去的书生身上,衣服什么的就别想了,起码给人家留个体面。
况且她也担心对方身上有毒。
所以她只用树枝将他身上藏的匕首和钱袋拨出来拿走。
驴子很聪明,看出她想要什么后,踢踏上前撕咬书生的官靴,靴底几下被它撕开口,露出里面用小块油布包裹的两沓金叶子。
好家伙,以后养驴的费用都有了。
因此荣珍特别好心地在书生尸体前插了一把剑,权当是拿走他东西的报答,给他立的墓碑。
插完,她迅速牵着驴跑回大路上,继续收捡那片蒙面蓑衣人。
有金叶子打底,她都看不上他们身上的蓑衣了,不过荣珍自认是个精打细算的人,仍旧把每个人的蓑衣脱下来捆到一起,然后绑在驴身上让它带着,等到城镇再换钱。
做这件事之前,她特意查看过,这群人可真是朴素,不仅穿着上没有任何标记,连身上携带的东西都极其少,除了一把剑,只有些许碎银子碎铜板。
剑也是普通样式,没有任何装饰品,不过是稍显锋利。
派他们来的人可谓是非常谨慎,不方便被他们刺杀的人追查真凶,却方便了荣珍捡漏发家。
她把剑插在蓑衣里,再用大块的包袱皮裹好,而后在路边的草丛中挖呀挖,挖出一排浅浅的坑,将被她扒过东西的尸体都搬进去,盖上泥土和石头,简单的坟堆就成了。
大雨阻碍了她的发挥,这项工作断断续续耗时许久才完成。
有人可能觉得荣珍伪善,或者说并不需要这样做,但她只希望自己问心无愧。
嗯,拿钱拿东西拿的问心无愧。
做完这一切,荣珍擦把汗准备回到大路上,转头却看到路边大树下正停着一辆桐油小马车,身穿蓑衣的车夫坐在车辕上无声地控着马,而车帘被掀开露出一张俏丽的芙蓉面。
对方眨了眨那双极其灵动的眼睛,万分好奇地询问她:“你就是江湖传说中的捡尸人?”
荣珍:“。。。”
这是哪家跑出来的大小姐?
什么捡尸人,她只是为了生活捡个漏而已。
多说多错,荣珍并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那里目光沉沉地望着他们。
大小姐顿觉无趣,瘪瘪嘴撂下车帘,下一秒又重新掀开气呼呼地说:“我在问你话哎,你不回答我会显得很没有礼仪教养。”
荣珍一头问号,你特喵的有病吧,谁说被莫名其妙问话就一定得回答的。
还礼仪教养,你以为你是谁?管天管地管得着
别人说不说话?
荣珍没好气道:“我是什么人不重要,但若是你们再在那棵大树下停留,怕是要遭遇厄难。”
就像在印证她的话一样,几乎在她话落的那一瞬间,另一棵大树下躺着书生尸体连同他身前插着的墓碑剑都被闪电噼里啪啦地劈个正着。
同时遭殃的还有他靠着的那棵大树,全变得乌漆嘛黑冒着黑烟。
大小姐惊道:“怎么会?!”
拉车的马也被惊到,没等大小姐吩咐,马儿便带着马车快速朝前奔跑,甩起一阵泥浆。
马夫顺势控制住马车,拉着大小姐迅速远离大树跑远了。
荣珍舒畅地打了个喷嚏,感觉身上又是汗又是雨的,得尽快赶到红叶镇修整,不然怕是要得病。
钱财是重要,可命更重要啊。
索性该拾捡的东西,她都已经拾捡好了,可以骑上驴子立刻出发。
毛驴被她喂得饱饱的,让干啥就干啥,驮着她和几包东西在路上跑得丝毫不慢。
尽管速度依旧比不上剑客的枣红马和大小姐的桐油马车,但荣珍已然很满足了,至少有了个代步工具,不用自己再在雨中徒步。
三四公里的路程,单靠正常人的步速,都只需大半个小时,何况马匹驴子,耗时只会更短。
更别提荣珍之前已经走过一公多里,剩下的那点路乘着毛驴不一会儿便到了。
红叶镇之所以叫红叶镇,是因为镇子外面种满黄栌,每到秋季降温之时,叶片就会全部变成红色,美如红霞漫天,镇子由此得名。
不过此时尚是开春之际,镇外的黄栌别说变叶子,连花都没开。
所以荣珍骑着驴子路过那些黄栌林时都没怎么注意,一心想着快快进镇找家旅店下榻,再好好泡个热水澡睡一觉。
因为下着大雨,镇上十分安静,驴蹄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哒哒哒地将主人带到一家打着酒旗的二层门店前。
看来它对这里很熟悉,很有可能之前跟着旧主来过。
荣珍心下猜测着,落地将辔头拴在店门前的马桩上,提着大包袱走了进去。
店内的大堂坐满人,原本喧闹的氛围因她的走入而为之一静,众多目光顿时全朝她投注过来,包含各种隐晦的打量和评估,意味不明。
刚忙完一波的店小二殷勤地跑过来迎客:“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荣珍不理会那些目光,自顾说:“住店,加外面一头毛驴。”
趁他们交谈的空当,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追逐着从旁边路过,一不小心撞到荣珍,被她及时用包袱挡住。
那本该落在她腰上的刀片因此转道将包袱皮划破,呼啦啦掉出一堆干粮和水囊。
“嘁!”
食客们打破沉默,满是失望不屑。
闯祸的小孩想跑,被荣珍抵在脖子上的匕首吓住,撇着嘴巴,眼泪汪汪。
“对不住,客官,他俩是偷溜进来跟食客们讨食吃的小乞丐,没想到会手脚不干净,我马上叫人把他俩扔出去!”小二连声致歉。
大堂的食客则纷纷露出看好戏的表情。
荣珍将其尽收眼底,歪头观察一下落在她手中的孩子,一言点破其身份:“童颜侏儒?”
‘小孩’一秒破防,收起脸上的可怜巴巴,凶神恶煞地大喊着:“你才是侏儒!”反手朝荣珍攻击而来。
荣珍狠心抹了他的脖子。
他却跟没有疼痛一样,不顾喷涌而出的鲜血,执意将刀片狠狠捅入荣珍的腹部,完后还准备趁机搅弄一番,让她彻底没有活路。
可惜荣珍凭借臃肿的‘体型’,叫他捅了个寂寞。
刀片被油衣和缠得厚厚的衣裳抵挡,连她的油皮都没能碰到。
并且荣珍又不是死的,就算没被真正伤到,也让她后怕不已,出手愈加不留余地。
毕竟无怨又无仇的,你却想要我的命,那我拿走你的命不算过分吧?
有过上个世界厮杀的经验,荣珍出手显得比一般人更加凌厉无情,脸上更是看待死物似的冷漠淡然,一下镇住了在场许多人。
这是个见过血的硬茬子!
他们心头不约而同地闪过这一想法,将打量评估的目光收回去不少。
荣珍的目的达到,极快地结束了跟侏儒‘小孩’的战斗,招来躲到一边的店小二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将他搬到外面听天由命去吧。”
脖子血流不止、四肢筋脉被切断、腹部中刀只剩一口气的侏儒‘小孩’:“……!”
店小二和食客们:“……!”
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此话果真不假。
“他长成这丑样已经够可怜了,你给他个痛快不就行啦,何必再如此折磨人呢?”黄莺般的女声从楼上传下,二楼栏杆处随即出现一位娇俏灵动的妙龄姑娘,纤纤玉指捻着发丝绕啊绕,望着楼下的情景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