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可是他的实际行动又跟语言相悖,恨不得往死里折磨叶临。
  要这个心眼坏的小骗子完全记住自己,恨比爱长久,痛也比痒更深刻。
  叶临泣不成声,有瞬间他怀疑自己失去了意识,大脑一片空白,只隐约听到系统的播报声。
  【当前金钱增速为每小时23万。】
  【能量补充过快,数据异常,建议宿主控制。】
  异常?
  叶临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脚不沾地,居然来到了窗户前面,看着外面的绿意。
  这片森林果然诡异,白天也像是黑夜,里面像是寄居着某种有着巨大触手的怪物,要将他完全拖进去。
  他甚至分不清现在是几点,就总感觉时间过得很慢,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远。
  忽然间,尿意变得强烈。
  叶临已经哭累了,着急地掐住顾柘的手臂要求:“我,我要去上厕所!”
  顾柘亲吻泛红的耳垂,陪着他过去。
  “不,不,放我下来,你放我下来,我可以自己.........”
  叶临双脚乱蹬,努力挣扎着想要获得生理自主权。
  可是顾柘偏偏不如他意,紧紧地抱住,低声道:“老公帮你不好吗?宝宝就是什么都不需要会,等着老公伺候就好了。”
  叶临还能清晰地感觉到顾柘的存在,而且越来越强烈,快要烫死他,急得大叫:“你真无耻,我从没见过你这种.........艹!”
  接下来他说不出话,语句完全碎掉,断断续续的,化作好几个单音节。
  脸颊红得像是海面上的夕阳,艳丽而神秘,吸引人靠近。
  顾柘贴心地帮着他,慢慢地解决。
  是淅淅沥沥的声音,像是雨珠落在小池塘上,浮现出圈圈涟漪。
  叶临捂住脸,不愿去看,耳尖红得滴血,整个人像是坏掉的玩具,彻底失去力气。
  顾柘强行拉下他的手,注视着镜子中的前后靠在一起的两个人:“叶临像个小宝宝一样,好乖啊。”
  叶临看见镜子中的自己,哪里还能够看出曾经意气风发,天不怕地不怕的直男味,全是被男人长期疼爱过后的颓靡虚弱感。
  莫大的耻辱像是潮水一样将他淹没,击溃了他残存不多的自尊心。
  眼泪再次滑落,顺着脸颊流下来,却没有哭声。
  顾柘注意到他的情绪低沉,连忙询问:“怎么哭了?”
  叶临哽咽着咒骂他:“顾柘,我早晚把你抽皮扒骨,吸你的血,吃你的肉,让你永远不得超生!”
  顾柘想到他把自己吃掉的情景:昏暗的婚房里,鲜血淋漓,像是无数朵玫瑰花盛开。叶临蹲坐在地上,嘴里是他的血,手捧着他的内脏,浪漫到了极致。
  他激动得呼吸急促,面色潮红,把匕首递给叶临:“这么好啊,那你快点把我杀了吃掉。这样我就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接过冰冷匕首的瞬间,叶临凭借恨意,用力将它扎进顾柘的手臂。
  很快就有大股的鲜血流下来,染红匕首和他的手指,是湿热的感觉。
  人血和鸡鸭血不同,他能面无表情地杀掉鸡鸭,却不能对活人动手。
  叶临意识到这个事实,飞快地松开手,表情怔愣。
  顾柘没感觉到疼,反而觉得舒服,抬手凑到叶临的嘴边,催促着:“不是要吃了我,新鲜的,快点喝。”
  叶临扭头躲闪,却被他不断地逼问,心里总算明白自己和顾柘的差距。
  他是个能力普通的正常人,顾柘是个彻头彻尾的精神病,根本不能硬碰硬!
  “怎么不喝,我好失落。”
  “快喝啊,都要流干了。”
  叶临听着他的低语,犹如飘到了地府,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很快就被血腥味熏到晕过去。
  由于失血过多,顾柘的脸色泛白,但还把叶临抱回卧室安顿好,才处理伤口。
  这次的冲击太大,足足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
  还是早晨,又能听见鸟叫声,却不是老家的惬意,而是像丧钟一样。
  叶临的心脏咚咚咚直跳,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他发现右手背连接着营养液,而顾柘就坐在旁边看着他,手臂包着纱布,眼神晦暗不清。
  是噩梦吗?
  叶临下意识地想,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恐怖的现实。
  怪不得,总说主角怕反派。他穿成了主人公,是真怕顾柘这个疯子,比鬼还要难缠!
  必须想办法逃出去!
  先安抚顾柘的情绪,再趁着他放松警惕的时候寻求外界帮助,然后跑出去。
  叶临的大脑快速运转,势必要想出个可行的方案。
  顾柘:“怎么,又在想该演什么戏,才能取得我信任,好跑出去吗?”
  叶临被说中心思,心脏陡然悬高,强装镇定。
  空气凝滞了几分钟,房间里充斥着暴雨来临前的压抑感。
  顾柘把一套面料舒适的衣服放在叶临的手背上:“对不起,上次把你吓到了。这次我带你出去玩,开心点,快换上衣服。”
  气氛终于得到缓和。
  叶临松了一口气,指责道:“你知道错误就好,上次就不应该那样对我,神经兮兮的!”
  顾柘帮他拆掉吊针,笑着应和:“是我的错,下次不敢吓宝宝了。”
  叶临很想回到以前在公寓的日子,尝试把他们的关系拉回去,学着以前的语气责怪:“不要叫我宝宝,恶心死了。你不限制我的自由,我们还能正常相处。”
  顾柘站起来,帮他整理衣领,打上漂亮的蝴蝶结领带:“你今天表现好的话,我就不限制你的自由。”
  叶临听到有机会,重整旗鼓:“本来我们之间的误会都说清楚了,你折磨我两回就应该扯平,回到以前的样子多好。”
  顾柘整理完成,看着他的脸满意地点头,接着就给他戴上黑色的眼罩。
  “到地方的时候,我会摘下眼罩。千万不要半路摘下眼罩,否则我不确定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
  叶临想起他这段时间的疯狂举动,暂时不敢偷摘眼罩,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摘。
  结果下一刻,他的手就被拷住,再无机会。
  顾柘把他抱起来,往房间外走,没有给他落地感受方位的机会。
  眼罩的质量太好,一丝光亮都透不进来。
  叶临只能凭借自己的耳朵听,默默地数着顾柘的步数,希望能够判断出距离。
  哒哒哒——
  好像是住在第三层楼,别墅面积应该比梁文乐那栋小一点。
  周围应该没有花,就算有,也是香味淡的品种。
  出门的时候,感觉到有风吹过,穿着长袖外套都感觉冷。
  进入车后座就感觉不到外界的变化,更不可能判断出路程变化。
  叶临只能开口说话,想问出点线索。
  “今天去哪里啊,怎么搞得这么神秘?”
  “去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是你老家吗?”
  顾柘抓住叶临的手,来回抚摸手背。
  “我一直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遇见你。如果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高中的时候就会谈恋爱了吧。还会在我的房间里打游戏,背着我爸妈偷偷接吻。”
  “怎么可能啊,我是私生子,天天在平民窟混日子,不会遇到你。”
  叶临注意到车辆出现轻微颠簸,还会不断转方向。
  他过年回家,经常开车经过各种大山,对现在的情况很敏感,判断出这是一座起伏很大的山,道路弯曲,坡度还不小。
  顾柘将叶临抱进怀里,亲了眉心,继续述说自己的幻想:“去到学校后,我们假装不认识对方。大家还以为我们关系不好,实际上我们会在小树林里约会。
  你的成绩不好,我就会辅导你,毕业后就上同一所学校,在大学外面租一间公寓同居。
  大四的时候,我就会跟爸妈提结婚,我们会在一起举办婚礼,再去度蜜月。”
  他是个务实的人,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从不说空话,也不相信幻想。
  可是面对叶临,就要每天自欺欺人,编造各种谎言蒙蔽自己。
  就像现在,他知道叶临不爱自己,也要假装他们是竹马,从小就在一起,彼此都是初恋,每个第一次都给了对方。
  叶临听着他的话,是真觉得顾柘有精神病,忍不住提醒:“要不然,你去医院看看精神科吧,我真觉得你不太正常。”
  顾柘已经说到他们白头的时候,听到这句话,忽然用力握紧叶临的手腕,表情悲戚:“我知道自己不正常,也不想好。”
  能喜欢上叶临就是有病了,何必要去治疗。倘若康复后不爱叶临,那他宁可不治。
  叶临不敢激怒他,默默地闭嘴,继续感受路程变化。
  过了很久,车辆终于停下。
  顾柘拆下镣铐和眼罩,扶着叶临下车,还撑开一把伞,避免他直接接触到阳光,会被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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