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回民国养弟弟 第139节

  他还是那样,莽撞、固执、又天真得要命。
  明明已经在这个乱世里活了这么久,却还是学不会真正的警惕。他以为自己的试探天衣无缝,可在我眼里,他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都像是在说——
  “顾安,是不是你?”
  而我只能沉默。
  因为现在的我,除了远远看着他,什么都做不了。
  至少,他还活着。
  至少,我还能保护他。
  这就够了。
  第129章 顾安3
  我知道他发现我了。
  坐在茶馆二楼的窗边,茶已经凉透,杯底的茶叶梗浮浮沉沉。我隔着一条街的距离,透过书店的玻璃窗看他——他正踮着脚整理书架顶层的旧书,后腰露出一截白皙的皮肤,在深色长衫下若隐若现。
  他忽然转头,视线直直地朝我刺来。
  我下意识往后一躲,茶盏被手肘碰翻,茶水泼了一桌。再抬头时,他已经站在书店门口,眯着眼睛往这边看。我慌忙拉上半边窗帘,心脏跳得像是要撞碎肋骨。
  太明显了。
  我像个卑劣的偷窥狂,贪婪地收集他的一举一动。
  看他咬着笔杆校对文稿时皱起的眉头,看他被程添锦逗笑时弯起的眼睛,看他打喷嚏时揉鼻尖的小动作——和二十一世纪一模一样。
  可他已经不是我的林烬了。
  ——
  1931年的除夕夜,上海飘着细雪。
  没忍住,还是去了。
  我站在对面的巷子里,大衣肩头积了薄薄一层白。
  四目相对的瞬间,怀里的冲动几乎要破腔而出。可程添锦的身影一出现,所有念头都像被掐灭的烛火,只剩一片凉。
  窗内灯火通明,程添锦在贴窗花,他从背后环住对方的腰,下巴搁在那人肩上说着什么。暖黄的灯光镀在他们身上,像幅褪色的老照片。
  雪花落进领口,化成了冰水。
  他不是不喜欢男人吗?
  高中时他推开我时嫌恶的眼神又浮现在眼前,胃里泛起一阵尖锐的绞痛。
  或许他只是不喜欢我,不喜欢那个总压他一头的顾安,不喜欢那个连告白都像在挑衅的混蛋。
  程添锦低头吻了他。
  我转身走进雪夜,租界钟楼的报时声在身后响起。十二下,每一声都像在嘲笑我的痴心妄想。
  皮鞋踩碎积雪的声音格外刺耳。我摸出烟盒,发现手指抖得根本点不着火。
  真可笑,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我居然在为一场早就输掉的爱情狼狈不堪。
  “顾二少!”保镖撑着伞追上来,“码头那边...”
  “滚。”
  我扯开领结,雪水顺着鬓角流进衣领。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有人在笑,有人在唱《良宵》。
  多热闹的除夕夜啊
  如果没有那扇窗户,如果没有那个吻。
  原来不是性别的问题。
  只是人的问题。
  雪越下越大,远处公寓的灯光渐渐模糊成一片昏黄的光晕。我站在巷子深处,像个被时代遗忘的幽灵。
  ——
  我跟他相认了,在1932年
  他揪住我领子的手在发抖。
  我本该推开他的
  ——就像21世纪那个夜晚他推开我一样。可当他额头抵在我肩上,滚烫的呼吸透过西装布料灼烧皮肤时,我连指尖都僵住了。
  “你他妈一直看我装傻是不是?”
  他声音里带着哽咽,像只炸毛的猫。我几乎能想象他此刻的表情——眼尾泛红,嘴唇紧抿,和高中时被我抢走游戏机时一模一样。
  我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嗯。”
  他猛地抬头,果然是一副要咬人的样子。我忽然想笑,又觉得眼眶发热。这个白痴,穿越到乱世还是改不了这副脾气。
  可当他提到程添锦,我胸口还是泛起熟悉的钝痛。
  “你的程教授不错。”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我几乎听见自己心脏裂开的声音。但他下一秒就踹了过来,皮鞋尖撞在我小腿上,疼得真实又痛快。
  真好。
  他还活着,会生气,会骂人,会为了一包烟眼睛发亮。
  这就够了。
  窗外的日军军车呼啸而过,我下意识把他往阴影里挡了挡。月光落在他发梢上,我忽然想起高二那年午休,他趴在课桌上睡觉,阳光也是这样描摹他的轮廓。
  “疼吗?”
  他盯着我左臂的绷带,眼神软得让我喉咙发紧。这个在贫民窟和野狗抢食的傻子,居然在关心我的伤。
  “比不上你当年在实验室扎我那针疼。”
  他呼吸滞住了。
  我记得,
  那天他手抖打翻试管,慌慌张张来拉我,针头却扎进我胳膊。他吓得眼眶通红,像只做错事的兔子。
  而现在,他坐在我的真皮椅上,双腿嚣张地架在书桌上,把我的文件踢得乱七八糟。他骂骂咧咧地说着贫民窟的遭遇,每句话都像刀割在我心上。
  我本该早点找到他的。
  当他抓起威士忌猛灌时,我夺过酒瓶,脱口而出那个暌违多年的称呼:
  “别喝了,死宅男。”
  他愣住的样子让我心脏狂跳。下一秒他就扑过来,拳头砸在我背上,不疼,却让我眼眶发烫。
  我紧紧抱住他,像抱住一个易碎的梦。
  “现在见到了。”我嗅到他发间淡淡的油墨味,是明德书店的气息。
  月光透过彩绘玻璃,在地毯上投下斑驳光影。他挣扎着要起来,我却按着他的后脑勺不放。
  就一会儿。
  再让我抱一会儿。
  直到程添锦的脚步声临近,我才松开手。他慌慌张张爬起来,却悄悄顺走了那张偷拍照——我每天都要看无数遍的照片。
  “去吧。”我整理着领带,嘴角挂着练习过千百次的、漫不经心的笑,“你的‘程教授’来了。”
  月光太冷了。
  冷得像1932年上海滩的夜色,像没有他的每一个长夜。
  ——
  我该庆幸的。
  至少现在,我能光明正大地和他吃饭,听他骂骂咧咧地抱怨程添锦管他太严,看他被蟹粉小笼烫到舌尖时皱起鼻子的蠢样。
  不用再伪装成陌生的顾二少,不用再压抑着冲动装作听不懂他的试探。
  可这远远不够。
  当他坐在我对面,眉飞色舞地讲着明德书店的趣事时,我盯着他翕动的唇瓣,想的却是狠狠咬上去。当他无意间蹭到我手背,肌肤相触的瞬间,我几乎控制不住要反手扣住他的手腕。
  可我什么都不能做。
  所以我故意在程添锦面前搭他的肩,故意用只有我们俩懂的梗逗他笑,故意在递茶时指尖暧昧地擦过他的手。
  我卑劣地享受着程添锦微微蹙眉的表情。
  可程添锦太好了。
  好到连我都挑不出毛病。
  他总在深夜的油灯下抄课本,字里行间都是“国家”“同胞”。
  夜校在废弃的仓库里,工人兄弟带着一身汗味来,他就把唯一的棉垫让给穿单衣的,自己站着讲,声音沙哑了就喝口冷茶。
  他会记得林烬所有喜好,会在空袭时第一时间护住他,会温柔地擦掉他嘴角的糕点屑。
  可这些,在他身上不过是最不起眼的微光。
  他胸腔里装着的家国山河,他笔尖淌出的救亡呐喊,他在暗夜里为同道缝补的伤口、传递的火种,才是真正让那道光穿透迷雾的力量。
  我恨命运。
  恨它让我和林烬穿越时空重逢,却偏偏安排程添锦先找到他。恨它让林烬两辈子都不肯多看我一眼。
  明明是我先认识他的。
  明明我们有过那么长的岁月。
  可我实在恨不起程添锦。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