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但是于桑之听懂了。
是的,此刻坐在树上,正盯着男孩看的,正是从宫里跑出来的于桑之。
和市面上流行的话本里,无聊的格格因为厌恶了高墙大院,使劲浑身解数贿赂了自己的贴身宫女以及或是带刀侍卫,或是因为一面之缘而产生渊源的少将军从而经历重重艰险,满脸狼狈从宫里爬狗洞逃出来等等艳俗小说不同。
对于桑之来说,离开宫里就像是喝水一样简单。
甚至于如果她不想让宫里其他人知道她离开过,那也只是动动手指的事情。
于桑之只垂下眼思考了片刻:“可以。”
很难想象,皇城之下,偷盗居然还如此猖獗。
那狼狈的小男孩仿佛一只被惊吓到了的小仓鼠,可怜兮兮地探头看了于桑之一眼。
“咚。”钱袋被小心翼翼放在地上。
小男孩一手放钱袋,一边半张脸警惕地看着于桑之的动作。
仿佛在质疑于桑之会不会再骗了他之后反悔。
然而,于桑之并没有动作。
小男孩在松了一口气之后,如同一只真正的鼠类,手脚并用地离开。
望着男孩的背影,很难想象这么小小的一个个子,却有这样的爆发力。
果然和男孩口中说的,如往常一样快,当然这种快并非是无缘无故能锻炼出来的,而是在生与死的界限中不断地激发潜力,最后形成的一种本能。
男孩并不是故意挑中于桑之的,但于桑之遇到男孩,却也并非全是偶然。
男孩身上腐败的味道比所有人身上的都要重,那是一种超脱了尘土、虱子、贫穷的味道。
更像是腐烂而破败的命运的衰退味。
像是神灵要收回对信徒的馈赠,像是眷属即将回归天与地的怀抱。
于桑之从树上跳下去,脚踩实到地面。
男孩已经不见踪影,但是于桑之仿佛没有丝毫急迫的意思,依旧慢吞吞地走着。
甚至在走过一个拐角的时候,还被拦住了。
“于姑娘?”
坐在马车里,望着马车外那张熟悉的脸,纳兰明珠一时感觉自己眼花了。
否则怎么会看到不可能出现在这的人呢?
“纳兰大人。”于桑之点点头。
目光越过纳兰明珠,仿佛在看他,又仿佛什么都没被她放在眼里。
纳兰明珠深吸一口气,眼神略微复杂地看向于桑之。
就是这样,越是靠近,越是察觉到自己与她的差距。
越是在意,越是发现自己在她的眼中,看似存在,但实际上从未被入眼过。
有时候,纳兰明珠也会在背后暗暗为皇帝可怜,爱上这样一个人,看似抓住了她,却从未抓住过她不曾停留的灵魂。
纳兰明珠看着对方的眼睛,那就嫩如花般的肌肤,白到连日光都黯然失色。
他轻轻笑了一下:“您怎么会在这里?”
此处是位于百姓行商的西巷,寻常连他都不会来,更多的王孙贵族是住在东巷,若非他今天有事,特地来西乡拜访一位技术高超的大师,他也不会有幸在这里见到于桑之。
于桑之盯着纳兰明珠看了半晌,只看得纳兰明珠不自觉去摸自己的脸,怀疑自己的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好久于桑之才收回目光,她回答得言简意赅:“出来逛逛。”
更多的话被纳兰明珠给吞下喉咙,其实他更想问的是,皇上为什么会放她出来?
她那又为何会来到这寻常权贵不来都西巷。
只是细细想想后,那些疑惑和疑虑都被他重新掩下。
以他的身份和位置,恐怕不应该如此熟稔地问出这样出格的话,否则的话,恐怕他自己,也会觉得自己不怀好意。
纳兰明珠只能又笑了笑,忽略于桑之明显敷衍的话语。
他为于桑之介绍起来:“这边是西巷,除了百姓平日里卖的一点吃点和交易粮食,并无其他好玩的地方。不过于姑娘有兴趣,可以去东巷看看。那里的银楼很受大家小姐们的喜爱,格格们也时常光顾。旁边那醉雨轩菜色也不错,偶尔吃腻了宫里的菜,去那里换换口味也不错,今天听说醉雨轩的大厨掌勺,专门为客做了两道硬菜,如果于姑娘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于桑之点头,似乎听进去了,又似乎没听进去。
而纳兰明珠看着于桑之的脸,目光不曾移动过:“除此之外,这边西巷虽然处于皇城脚下,但不识眼色者也未必没有,虽然拱卫皇城的军士也尽职尽责,但未必没有漏网之鱼,于姑娘若是逛够了,还是早些回去为好。”
纳兰明珠虽然还在介绍着,但是一句比一句慢,直到最后两句,连他自己都在内心嘲笑着自己的胆怯与懦弱,却越发咬文嚼字,想要拖延时间。
海兰明珠不舍得走,他知道这样的对话,说一句就少一句。但是此刻他不断的想要延长这样的时间,就让他和姑娘一起,安安静静的说上一段话。
直到最后,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说无可说,才短暂的停住了话头。
眼前的少女美丽得如天神对他的馈赠,即使触摸不到,但也像是长生天对他长期的忠诚所赋予的恩泽。
“或者。”纳兰明珠眼睛眨也不眨,紧盯着于桑之那极为具备特色的瞳孔:“如若我有幸,能够有幸和于姑娘同乘?”
这是略微出格于礼仪之外的一种邀请。
纳兰明珠想要载于桑之一乘,却无法确定于姑娘是否会答应他的冒昧。
纳兰明珠半盯着天色:“将要下雨了,如果于姑娘受寒,一定是我的无礼。”
诡辩。
然而天仿佛听到了纳兰明珠内心的祈祷,在他说话的下一秒,便飘起了毛毛细雨。
骨节分明的手刚好伸在于桑之面前,是一个礼貌的邀约姿势。
然而于桑之盯着那只半露青筋的手看了一会儿,反而婉拒道:“不用了。”
说完,不等纳兰明珠多说些什么,她转身,不顾纳兰明珠担忧的目光,快步离去。
“于姑娘。”
纳兰明珠深深吸气,空气种还残留着片刻的香气,那是一种格外引人注意的木质香,纳兰明珠曾让人留意过,却在各大商铺都未曾见过类似的香。
一向骄傲的纳兰大人,此刻半撑着头靠在马车窗边,撩起帘子,看向于姑娘离开的背影,不无忧虑。
也稍显落寞。
忧郁的他再次吸了一口口气中残留的气息,一只手缓缓捂住自己伸出去的另一只手,用力:“啊,失败了。”
于桑之绕过纳兰明珠,等目之所及在见不到纳兰明珠的马车时,于桑之几个跳跃和跃迁,来到来一处小庙旁。
树木阴森,庙头破败。
金色的金箔早被人从泥石像里挖抠下来,露出底层斑驳的泥色。
此刻的天雨已经淅淅沥沥落下来,仿佛小庙种即将上演的戏剧。
第114章 玫瑰
传闻庙里供的是座金佛像,后来在朝代变化中,金佛像被人剥去了外面的那层金壳,变成了泥佛像。
再后来泥佛像也变得斑驳,旁边逐渐多了一座土地庙。
香火慢慢分出去,这座庙也越来越小,越来越旧。
直到后来皇城逐渐繁华,大多数的人都往王城里迁徙,唯独落下几户人家。
再后来,这几户人家也搬走了,几个流浪小儿发现了这处遮风挡雨的好地方,占了这块地头,逐渐形成了一小块聚集的落脚地。
而此刻,庙里。
大多数的流浪者聚集在一块,他们的对面一个,散发着浓浓恶臭的老人,正和刚刚见过于桑之的男孩,互相依偎着靠在一起。
“他在身上都发了脓,前些日子还咳个不停,早该拉出去埋了。”一个小乞丐低低说道,仿佛以为对面听不到。
然而,此刻寺庙里安静极了,哪怕是一只蚂蚁爬过的声音,都会引起他们的警惕。
更别说他此刻说的这一句话了。
但是没有人训斥他,也没有人反驳他,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对面的老头确实活不久了。
久久流浪,让他们比大户人家的大夫还要眼毒,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生命的极限在哪里。
更别说他们和这个老头的交情也十分的浅,最多也就是一起祈祷,一起流浪,互相说两句话的功夫。
而这样的情分,并不足以让他们在老头生命垂危的时候保留他们的善意。
“要死出去死,要埋快点埋。”略微壮点,只是断了条腿的大汉呸了一口唾沫。
他已经忍受这股恶臭很久了,看来这庙就很小,晚上为了受寒,还要尽量把风挡上,这就更臭了。
听到大汉的话,男孩明显愤愤不平。
大汉的腿被人打断的时候,那条腿也是发脓发臭,不时就有蚊虫在旁边叮咬。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骂过大汉,也没说让大汉拖着那条断腿烂腿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