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虞姬垂眸含笑,眼波流转,一双纤纤素手正为项羽整理鬓边发丝,眼底是化不开的温柔:“妾依大王。”
  刘元被塞了一嘴狗粮,十分识趣地退下。回营的路上,她捡到了一只小黄狗。
  小狗比她的巴掌大不了多少,眼睛湿漉漉,看起来还是刚断奶的模样。
  也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刘元面上不显,其实精神也是多日紧绷,此刻难得地放松了下来。
  不如就叫阿黄吧!
  不远处,她看见两个士卒扛着一只年老的黄狗,正往大锅边走去。而锅旁是把生了锈的砍刀。
  刘元皱了皱眉头,正欲阻拦,却有一人比她还早。
  “住手!”男子地位颇高,将二人制止,“军中禁止私自开火,尔等还不退下。”
  二人放下手中黄犬,便去领罚了。
  这人一副游侠气概,却又有些温文,给人一种矛盾感。她在项羽营帐中也见过此人,正是他帐下的大将季布。也是“一诺千金”的主人公。
  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2]可这“守诺”,不过是季布的一面罢了,“以勇显于楚,身屦军搴旗者数矣”,他还是项羽麾下的一员猛将,更是汉初的一位贤臣。
  季布将黄犬松开,撸了撸狗头,黄犬却朝着刘元的方向跑去。
  “女公子好雅兴,”季布显然也认出了刘元,他看向刘元手中的幼犬,“只是大王不日便要发兵,带上它可算不得方便。”
  发兵?打的是谁?刘元思忖片刻,料想他要打的并非是刘邦。
  “又是齐地?”刘元不可置信地看向季布。
  这西楚霸王还真是执拗,口口声声要做这楚国的王,分封天下却得罪了一个又一个。
  项羽灭秦后分封诸侯,将齐国一分为三,封田市为胶东王、田安为济北王、田都为齐王,但未封实力最强的田荣。只因为田荣与霸王的叔父项梁有矛盾。
  如同刘邦等诸侯一样,田荣不满分封,起兵兼并三齐,杀田市、田安、田都,自立为王,公开反楚。咱们霸王哪里能忍得了?当即便要伐齐。
  刘元摇了摇头,盯着季布:“霸王的心胸不如刘季远矣。”
  季布神色微变:“大王英勇,世无其二,便是有些少年意气,也无碍。”
  这些不过是客套话,刘元一个字都不信。项羽与季布是典型的“战时君臣”,季布为项羽效力更多出于职责,而非真得忠诚。否则他也不会在霸王自刎之后逃亡。
  真是那忠贞之士,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去。季布看似重义守诺,却绝非死板之人。
  “先生既然支持大王伐齐,又为何在伐齐之时不积极作战,”刘元摸了摸阿黄头顶的毛,从身上掏出一块饼子想喂给它,“难道就不怕被大王厌弃?”
  这话就有些诛心了,季布与龙且、项伯等嫡系不同,他虽打仗英勇,彭城一战也颇有功劳,但到底不得项羽的信任,甚至因着伐齐一事,项羽对他多有指责。
  若说英布只派遣几千兵是出于不满项羽的分封,那季布的原因就断没有如此简单,毕竟他并没有封王。
  季布不搭话,只将狗崽旁边的饼子捡了起来:“它这般的幼犬,尚且食不得这些,你养不活的。”
  刘元去营帐里,端了碗肉汤来给阿黄。许是闻见了肉味,它疯狂摇着尾巴,埋头大口喝了起来,还险些被呛到。
  “难怪人说,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还是这崽子有福气。”季布摇了摇头,似乎并不赞成刘元的举动。[3]
  “听说先生早年做过游侠,如今看来,先生倒是不止有一副侠义心肠。阿黄确实有福气,遇上了我,可那些被坑杀的百姓,却早在黄土之下了。”刘元出言便是阴阳,她当然明白为何季布只派了几千人支援,定然是看不惯项羽的做派。
  霸王也确实锐不可当,顺利攻占齐地。
  齐人本也能忍,谁做大王不是做?可他竟疯狂屠戮坑杀齐人,【遂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4]
  齐人愤恨,转而支持田荣之弟田横。刘邦也正是趁项羽伐齐,这才联合诸侯,组成联军,得以攻占彭城。为此,项羽终止伐齐,率三万骑兵南下,大败刘邦。
  现在难道不该是狠狠打刘邦吗?不去巩固胜利果实,却执着于攻打齐国。
  好一个目标明确、有始有终、矢志不渝的西楚霸王。如今项羽又要集结兵力北上……刘元不知道能说什么。
  “女公子话里话外都是挑拨,于季某却是无用,”季布显然也想到了这些,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刘元,“方才得了大王的消息,龙且、钟离昧二人不愿教你,往后女公子的武艺,便由我来教。”
  “你既然帮着大王制作军械,便不要身在楚地、心系汉王了。”季布语气中似有威胁与试探。
  听见这话,刘元险些笑出声。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楚汉争霸版。他越这样敲打,刘元却更觉得季布心虚,否则怎么会不愿意让自己说下去。
  “老师误会了,我既然身在楚营,又得大王信任,是断然看不上刘季这厮的。直臣难当,先前之言不过一笑耳,些许推心置腹的逆耳之言,如何便是心系刘季老贼了?”
  刘忠臣元如此说着,心里想得却是:便是你告诉霸王,他也未必信你。
  而后她跪下恭恭敬敬给季布行礼:“学生拜见老师。”
  季布看向跪在地上的少女,出口婉拒:“不过是教导几日,女公子不必如此。”
  “礼不可废,”刘元邦邦磕了几个响头,“学生出身乡野,虽不懂太多礼仪,却也明白为人的道理。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莫非先生也同其他几位将军一般,不愿收下弟子?”[5]
  “罢了,你既如此说,我定当悉心教导。”季布将她扶了起来,却看见她额头处的红肿。
  谁看了不说刘元实诚?有劲儿她是真往上使。
  一旁的阿黄歪着头,呜咽两句,看了看已经空掉的碗,趴在了刘元的脚边。它似乎天生具备识别自己主人的能力。
  既然有了师徒之名,那季布也不需要一口一个女公子了:“为师该如何唤你?”
  “……老师唤我大丫便是,”刘元仰起头笑得灿烂,对这个名字接受良好,“这名字虽不好听,却也是阿翁起得。”
  季布点点头,他这个弟子倒是个孝顺之人,对自己的义母吕雉都能如此,对亲生父亲更是如此尊重,连一个这样的名字都如此珍重。
  “既然如此,那明日便开始练习吧!”
  第12章
  能学剑习武,刘元自然是求之不得。她早早背上了韩信送给她的那把剑,五更便起来去寻季布。
  想来自己这般刻苦,定会给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
  可谁曾想季布早就起来了:“怎的来得如此晚,我尚有公务在身,你明日再来罢。”
  ……
  “学生知错,”刘元恭顺道,“日后定不会再犯。”
  三更灯火五更鸡,五更太晚就三更。
  翌日三更,她起得比鸡还早,饭都没吃就在季布的营帐之外恭候,而这次总归是得了好脸色。
  季布点了点头:“以后都这个时间来。”
  “习武之人最要不得惫懒,在这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哪个没下过苦功?你既然要学,那我便好生教导你,若你吃几分苦便喊累,不如早些绝了习武的念头,还省得我枉费一番功夫。”
  听到这番话,刘元心中没有任何不快,反倒是十分感激:“能得老师如此待我,实在是我的福气。”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何况这哪里是吃苦?她巴不得世间万事都是如此,有一份辛苦便有一分收获,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事情。
  刘元先学习了一些基本功,便被季布带去了军营,混在一群操练的士卒之中。
  “以后你便和大家一起训练。”季布见她心性坚韧,也颇有惜才之意。
  但他依旧不信任刘元,只让她在外围一起训练,并不让她接触任何军务。
  练剑苦,是真得苦。
  她满脑子是都是如何累,全然记不得季布讲得“形、劲、意”。什么沉肩拔背、什么腰胯发力、什么目随剑走,她通通不记得。
  但她日夜苦练,将所有学过的剑招都练习几百遍,形成了肌肉记忆。是以她会刺剑配合弓步前冲,也会劈剑配合撤步转腰。
  苦不是白吃的!白天扎马步,下午持剑练习“金鸡独立”,晚上以蜡烛为靶练习步法。只是练习怎么够?刘元需要实战。她更在与人对练之时挨了无数次打,全身上下满是淤青配合着伤口。
  偏这样还是不够,大抵和所有老师一样,教学生不是一件容易事。饶是季布也忍不住骂人:“榆木脑袋!说了多少次避实击虚,你偏偏只知道用蛮力!”
  她也不想呀!大部分时间都是阿丑,也就是圆脸小兵帮她上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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