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好好的,长命百岁就好。
“天快黑了,我就先走了。”
梁眷拎着包站起来,明明该一鼓作气地留给林应森一道决绝的背影,但离去的第一步却迟迟迈不出。
她还有话没说完。
“他最近……”
梁眷欲言又止,长提一口气后,才扬起唇角低声问:“心情怎么样?”
我不问你过得是好是坏,只问你的心情。
有真正让你开心快乐的事吗?还是依旧有泪不敢流?
有没有从大伯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还是仍在为无法回首的过去而伤怀?
林应森怔愣了几秒,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梁眷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他认真回想陆鹤南最近半年的生活状态,却找不到合适贴切的形容词。
沉默良久,他没有选择粉饰太平,而是平静地、客观地叙述陆鹤南的近况。
——“他瘦了不少,药比饭吃的还要多,一个人的时候抽起烟来毫不节制,他也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梁眷心尖一颤,腿软了几分,下意识抓紧挎包的金属链条,汗涔涔的手心让包带变得濡湿沉闷,一如她此时的心情。
她想走,然而双腿却被定在原地,好似灌铅。
她避不开,所以她顺利听到林应森宛如尖刀利刃的后半句。
——“因为想你。”
最后一道黄昏如约落在山脚,街头巷尾的路灯还没来得及亮起,世界彻底暗下来。
暗夜是脆弱者最好的保护色,梁眷低垂着头,唇角的笑意和眼底的湿润一起到来。
幸而天太黑了,林应森什么都没看到。
既没看到她的欣喜,也没看到她的绝望。
所以她可以毫无弱点,故作冷硬地说——
“应森,你不应该说这句话。”
我怕我听了之后会心软,会不体贴,会自私地将他的左右为难抛之脑后。
可人生不是只有小情小爱,他合该为了他的家人一往无前,所以你不应在我自乱阵脚的时候,动摇我本就不算坚定的军心。
我怕我会回去找他,告诉他,我后悔提分手了。
梁眷扬起头,在街角路灯亮起的瞬间机械抬腿。林应森“腾”地一下子站起身,不受控地追出去几步。
他不能就这样一无所获地回去,京州还有人在固执地等待一个消息,哪怕是一句问候,又或是一句微不足道的关心。
“梁眷,你就没有什么想要让我带给他的话吗?”
他如此爱你,你不能对他这么心狠。
梁眷脚步踉跄了一下,发丝在空中凌乱,她的脊背依旧挺得很直。她没有转身,所以林应森没看见那两行暴露太多心绪的眼泪。
“我没什么想说的,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梁眷顿了顿,压下那分外颤抖的嗓音。
“就帮我告诉陆先生,平淡日子来之不易,我在他的身上从没得到过,还望他以后别再打扰,也别再联系,山高路远,他好好保重。”
“至于我们。”梁眷弯了弯唇,任眼泪打湿那抹苍白,“今后就不要再见了。”
林应森于第二日回京,站在昏暗枯寂的壹号公馆,或许是于心不忍,他没有添油加醋地多说什么,只将梁眷那句——“不打扰、不联系”原封不动的带给陆鹤南。
伤人的话已经不需要他再去杜撰,光是转述这字字诛心的三言两语,就已经能给眼前这个看似坚不可摧的男人重重一击。
书房里,陆鹤南一个人静默了很久,林应森走后,那些强撑示人的压迫性气场倏地散了。
屋内烟雾缭绕,呛得人眼眶酸涩,他却流不出眼泪,只颤着手,习惯性地拨弄打火机砂轮,再次点燃一支香烟。
月朗星稀,夜幕降临,偌大的壹号公馆一片黑寂,唯一的光亮就是虎口处那簇时不时跳跃两下的橘黄色火苗。
那抹光,仿若能照亮他心脏的缺口。
微弱的橘黄色平铺在他的左手手腕上,陆鹤南眨了两下眼。
直到很久很久的以后,他也不曾告诉过梁眷,那夜,他第一次有了想自我了结的冲动。
港大的生活节奏和华清完全不同,梁眷努力适应了半个学期,才得以有空在元旦放假之前暂时扔掉课本与文献,百无聊赖地逛逛港大校园。
学校西侧,靠近校友林的那个大礼堂是她平日最常去的地方,因为台阶之上,是一面巨大的校友墙。
照片一张挨着一张,每个人都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其中不乏政商两界的权利角逐者。
下雨天时,梁眷总会在校友墙的最中间驻足,借着避雨的由头,抬头仰望,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在看哪一张。
或许是今日临近放假,没有学业压力,以至于她看得过分专注,没意识到身后站了人。
“看得这么认真,是因为这里有你认识的人吗?”
沧桑的声音震在耳边,梁眷肩膀一颤,受惊似的回过头,入眼便是满头白发和一双洗尽风霜的眼睛。
梁眷知道他,业内泰斗christopher,享受各种名誉津贴,也是港大退休返聘的老教授之一。
梁眷想,christopher这里的认识,指的应该是彼此熟知,而不是单方面了解。
所以梁眷犹豫不过一秒,勾起唇,违心地摇摇头:“没有,没有我认识的人。”
“这里有很多都是我教过的学生。”christopher扶了扶眼镜,站在梁眷身边,言语之中不乏得意之色。
梁眷点点头,顺着他的话茬接着问:“那哪一个是您最出色、最得意的学生呢?”
christopher没正面回答,而是指了指最顶端、最中间的那张照片:“你认识他吗?”
他应该是年岁大了,忘记在几分钟之前刚问过梁眷,这里有没有她认识的人,也忘记了她给出的答案是否定。
梁眷顺从地抬起头,目光落在christopher手指的方向,匆匆瞥了一眼后就立刻收回,脸上的笑容依旧无懈可击。
她说:“不认识。”
christopher浑浊的眼中划过一丝失望,嘴里轻声嘟囔着:“那看来是我认错了人。”
“什么?”梁眷没有听清。
“你和我之前见过的一个人很像。”
“是吗?”梁眷对christopher的话提不起丝毫兴趣,出于社交礼貌,她平淡地问了一句,“那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christopher摇摇头,不无可惜道:“我也不知道,我只在照片里见过她。”
“照片?”梁眷的语调终于有了些许起伏。
“你不是问我教过的最出色的学生是哪一个吗?”christopher再次抬了抬手,指向校友墙最中央,“就是他,我曾在他的钱夹里见过一个姑娘的照片,长得和你很像。”
“他说那是他的未婚妻,当时正在申请港大导演系的研究生,也不知道申请上了没有……”christopher似是想起了什么,停顿数秒,偏头问,“姑娘,你是学什么专业的啊?”
“我学……”梁眷忽然舌尖打结,而后手足无措地撒了今日第二个谎,“文学系。”
“那看来确实是我认错了人。”christopher叹了口气,迎着落日眯起眼睛回忆。
“当时他说,等到假期要带未婚妻去芬兰度假看雪,因为那个姑娘很喜欢冬天,他还问我要不要一起,我都这把老骨头了,怎么能乱凑年轻人的热闹呢?”
christopher轻笑起来,梁眷也跟着抿唇微笑:“您认错人了,我哪有那么好的福气能去芬兰?”
芬兰太远了,她到不了,那里的雪是什么样子的,她也想不出。
“别这样说自己,什么有福无福的,只不过是缘分暂时没到罢了。”christopher摆手笑笑,温声安慰。
“不过我也真是老糊涂了,听说他要结婚了,那姑娘此时此刻应该正在京州和他一起筹备婚礼吧,怎么可能还有空在学校呢?”
要结婚了吗?终于还是要和那位极有福气的乔小姐结婚了吗?
筹备婚礼,宴请宾客,拍婚纱照……他会感到分身乏术吗?还是痛并快乐着?
将近一年的时间,足够让他爱上她吗?不够也没关系,反正他们还有往后余生,而她只有那三年……
他也会带她去芬兰看雪吗?
一股难以名状的心悸不知道贯穿了谁,梁眷屏住呼吸,不敢眨眼。
“你怎么了?”christopher敏锐地察觉到梁眷的异样。
梁眷死死咬住唇瓣,刻意弯起唇角,笑容明媚又灿烂:“我只是在想,您怎么就能确定他要娶的是她呢?”
钱包里的照片可以随时被替换掉,住在心里的那个人也不是平生永远。
“文学系……”christopher对着梁眷渐渐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港大建校将近两百年,什么时候有了文学系?”
谎言经不起推敲,蓦然有风吹过,christopher心有所感般回过头,看着一缕自海岸对面而来,带着京州刺骨寒意的冷风,无情地掠过校友墙上二十四岁,最最风华正茂、最最意气风发的陆鹤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