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小舅舅, 你不能带走她!”
  “为什么?”陆鹤南掀起眼皮,面无表情地睨了谢斯珏一眼。
  他手上动作不停, 甚至还有功夫用眼神请求包房里的其他人,帮他把梁眷的大衣和手机拿过来。
  “因为,这……这不合适,你已经结……结婚了。”
  陆鹤南的压迫感太强,谢斯珏被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敢抬起头与之对视,只好垂着头绞尽脑汁地阻拦。
  “眷姐她到底是个公众人物,如果被粉丝或者狗仔拍到……”
  可是他越说越不自信,以至于声音渐小,说到最后竟自觉噤声,只因为那理由对陆鹤南而言太苍白,太荒唐。
  区区无良狗仔而已,拿钱就能摆平的事,陆鹤南又怎么会怕?
  陆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边,又看了多久。甫一看见他,谢斯珏就像看见救星一样,立刻朝他投去求助的目光。
  “舅舅——”他欲言又止,期盼陆琛能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陆琛意味深长地看了谢斯珏一眼,目光转而又落在陆鹤南的身上。他用力拍了拍陆鹤南的肩膀,脸上的神情让人分不清是如释重负,还是心事重重。
  “车已经在地下停车场等着了,出了电梯门就能看到。”
  陆鹤南垂着眼点点头,抱紧怀里的人,一句多余的话没说,转过身,撇下身后各式各样的复杂目光,径直抬腿走出屋外。
  谢斯珏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就想追出去,只是刚迈开步子,还没等走到门口,就被陆琛伸手拦下。
  “斯珏,这是我第一次提醒你,希望也是最后一次。”
  陆琛弯了弯眉眼,很温柔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谢斯珏浑身战栗着,心绪难平。少年人的爱勇敢且无谓,他不甘心地偏过头,却在陆琛的眼中,读出了严厉的警告。
  “梁眷绝对不是你可以肖想的人,她和陆鹤南之间的事,你管不了,也不能管。”
  ——
  车子里的暖风开得很足,与车窗外人行道上的皑皑积雪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疑心是不是有一只脚跨入任意门,否则怎会蓦然来到春天。
  温暖让人莫名困倦,在车子平稳驶过第三个路口的时候,梁眷窝在陆鹤南的颈窝处舒服的蹭了蹭,喟叹一声,像小猫撒娇,而后慢慢睁开湿漉漉的眼睛。
  坦白说梁眷的酒量并不差,只是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陪新手妈妈崔以欢健康饮食,许久不沾酒有些生疏,今天又是带着情绪,冷不丁一连喝了三杯,这才醉了。
  那股憋闷恶心在胸腔里消散之后,梁眷的思绪曾短暂地清晰过一瞬。
  她靠在陆鹤南的胸膛上,直勾勾地盯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昏黄路灯,不过刹那,清晰的光线就变成浑浊的暗影。
  新一轮混沌酒意,早已在不知不觉间重新占领理智高地。
  路口绿灯倏地亮起,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苏云杰屏住呼吸,壮着胆子,借着起步时观察路况的绝妙时机,通过后视镜的反射,飞快地瞥了一眼后座的情形。
  苏云杰的职业操守其实很高,从业以来从未越界过分打探什么。怪只怪被陆鹤南抱进车里的那个女人,太过家喻户晓。
  蠢蠢欲动的好奇本能,突破了苏云杰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道德防线。
  一尘不染的后视镜,将一切不可名状的场景,展现的无所遁形。
  原本老老实实倚靠在陆鹤南怀里的梁眷,不知何时伏在了他的腿上。
  白皙病弱的面庞上两道细眉轻蹙着,柔软无骨的手掌无意识地抵在陆鹤南腿间,某处晦暗紧绷的地方。
  这一眼看得苏云杰这个不到三十岁,正是欲求不满,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心头一热。
  秉持着非礼勿视的原则,苏云杰咽了咽口水,强逼着自己别开了眼。
  若按时间来论,苏云杰跟在陆鹤南身边的时间不算短。但像今天这般活色生香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
  自打三年前乔振邦光荣退休,陆鹤南被正式任命为中晟执行董事的那天起,苏云杰就被陆琛从江洲派往京州,指给陆鹤南做司机。
  三年时间里,无论是每日上班往来通勤,还是去外地公务出差,作为司机苏云杰都随行在侧,勉强能担得上一句朝夕相处。
  在苏云杰看来,陆鹤南这个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与女色更是无缘。
  平日里话也不多,除却必要的对话外,几乎很少主动与他交谈。每日坐在后排车座,不是在用平板处理公务,就是抓紧时间阖眼假寐。
  性子虽然看上去清冷内敛,但与人相处时,举手投足间从来都是一派优雅从容好风度,让对方感觉到如沐春风更是常态。
  苏云杰眼观鼻鼻观心,默默瞧了三年,总觉得那缕温柔春风从来都吹不到陆鹤南的心里,每每刚一掠过心尖那座高山,就在顷刻间被雪意驱散。
  就如他眼底的笑意一般,短暂又易逝。
  至于外界最为关注的夫妻感情,苏云杰判断不出来。
  因为他虽是给陆鹤南做了三年司机,车上也载过不少让普通人望而却步的达官显贵,但却从来没有载过那位传说中的陆太太——乔嘉敏。
  陆鹤南的平淡生活里,看不出丝毫女人存在的痕迹。如若不是刻意记起,苏云杰有时候都要忘记,陆鹤南的已婚事实。
  从雁回酒吧出发,驶向壹号公馆的路,陆鹤南一个人走过千百回。什么时候转弯,什么时候上高架桥,几乎是刻在肌肉记忆里。
  印象中不过是短短的一段路,今天却是格外漫长。
  漫长得令人难以忍受。
  上下滚动的喉结、被一再挑逗的神经,得不到释放的紧绷。
  陆鹤南知道,自己备受煎熬的意志力,已经处于濒临覆灭的最高限值。
  他一遍遍不停地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不是梁眷真正所愿。她是喝醉了,行动完全不受意识所控,而自己也不应该这样趁人之危。
  可当梁眷温热的呼吸,再次喷洒在他单薄的西裤上,陆鹤南紧闭着眼睛,认命般承认自己的无耻。
  因为他舒服的,几乎忍不住立时发出喟叹。
  分别五年,他竟忘了,在她面前,他永远都做不了正人君子。
  “梁眷,醒醒。”
  炙热颤抖的指尖搭在梁眷滑腻的脖颈上,陆鹤南忍过一轮律动浪潮,在潮落后慢慢睁开眼睛,嗓音发紧地唤她一声。
  睡梦中的梁眷意识尚存,听见有人喊她,就不情不愿地呜咽一声,当作应和。
  可这声应和太过敷衍,梁眷连眼睛都懒得睁开,泛红的鼻尖紧贴着热源,不管不顾地又往上挪了两寸。
  陆鹤南几不可闻地深呼吸一口气,和灵魂深处的欲望持久对抗着。他想像赌徒一般放纵,过有今朝没明日的生活。
  但他更不想让梁眷后悔。
  他无比确信,如若他今天胆敢越过雷池一步,等到梁眷清醒之后,一定会以十倍惨烈的方式报复回来。
  “乖,听话,坐直了好不好?”
  陆鹤南放软声音,一手扣住梁眷的后脑勺,一手握住她的肩膀,手上用了些力道,无情地将梁眷的上半身拉起。
  梁眷吃痛一声,怔怔地睁开眼睛,眼神仍迷离着,和陆鹤南对视一眼,就重新跌回到他的怀里。
  陆鹤南克制着,没再让梁眷的身形下滑一步。
  火车朝着脱轨的方向渐行渐远,在场唯一清醒的人,有义务调转车头,让一切重新回到正轨,哪怕是与心中所愿背道而驰。
  车子又驶过两个路口,距离壹号公馆只差最后三公里。
  陆鹤南习惯性垂眸睨了梁眷一眼,见她垂着头,模样呆呆地睁大眼睛,正一错不错地盯着他腰腹肌肉下的某处隆起。
  “醒了?”
  他清了清嗓子,欲盖弥彰地问,而后用大衣宽大的衣摆遮住欲望的不堪。
  梁眷没答,视线也没避开,只是眼珠迟缓地转动了一下。适应了车内昏暗的光线之后,她转而将目光落在陆鹤南的大衣袖子。
  “这里的纽扣呢?”
  梁眷紧抿着唇,指尖小心翼翼地在陆鹤南外套的袖子上来回轻碰,却没摸到记忆之中的那种冰凉触感。
  她摇了摇头,委屈的脸上渐渐泛出焦急,似是急于否定什么。
  明明不是这样的。
  她分明记得关莱婚礼那天,他披在她肩膀的那件西装外套上,袖口处有并排三枚漂亮的纽扣,棕褐色的,个个晶莹剔透。
  陆鹤南的注意力却全然放在另一边,他怕梁眷发现左手手腕上的端倪,所以不动声色地将右手搭在了左手手腕上,而后才放下心来轻声反问。
  “什么纽扣?”
  他今天穿的是大衣,又不是西装,哪来的纽扣?
  喝醉的人不讲道理,或许会让人厌烦。
  但喝醉的女人会同你撒娇示弱,让你心甘情愿地接受她的不讲道理。
  眼底的湿润卷土重来,梁眷却顾不上擦眼泪,她抽噎着,拧着眉,试图断断续续地解释,却哭得语不成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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