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药我不吃! 第28节
那点细微的痒好像透过皮肤一路蔓延进了更深的地方,叫他后背的脊梁骨都跟着麻了下,而这种痒到骨头里的感觉居然持续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窦长宵懵然地怔了下。
宁烛端详了会手里的树叶,抬起头,发现窦长宵在看着地面走神。
过了少时,对方眸光抬起,盯着他看了会,那种若有所思的表情突然间仿佛被雷劈了似的,凝固住了。
宁烛:“……”
怎么了,这又。
窦长宵打发他:“谢谢。你走吧。”
宁烛应了声,心情微妙地转身走向不远处的轿车,开门时,他回头往校门那里看了一眼。
窦长宵还八风不动地站在那里。但那层冷静的外壳下似乎有什么在悄无声息地涌动着,不肯叫人觑见。
宁烛不好意思继续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再晃,发动车子走了。
汽车引擎的低沉嗡鸣很快消失在耳畔。
“……”直到看不见人,窦长宵才缓缓抬手抚了下右边颈侧,方才的触感居然还留有余韵。
他睫毛轻微地颤了下,想起白天时跟窦临渊的对话。
——对方威胁你不成?
——不算。
——莫非有什么非做不可的理由?
——没有。
所以我……
姓宁的……
我对姓宁的……?
窦长宵:“。。”
想死。
哪怕只是对姓宁的有一点感觉……
也想死。
窦长宵此刻的反应除了震惊,就是惶惑,焦躁,毛骨悚然。
什么新鲜、喜悦、甜蜜,这类美好的词语在这些情绪面前通通都要往边站。
像那片枫叶扫过他时脊梁骨僵麻的感觉,令他一动也不能动,身体脱离掌控。这种体会非常糟糕。
不能说讨厌,只是很不对。本能里叫嚣着危险——不光针对这种刚刚露头的感情,还包括令它产生的源头对象:姓宁的。
对姓宁的产生不该有的感觉,很危险。
窦长宵在原处吹了数秒冷风,手指屈起又伸开,不安地把空气抓了几个来回,才带着蔓延到头发丝儿的焦虑,缓步走进校门。
……姓宁的有毒。
不能再沾了!!!
*
过后几天,窦长宵进第三医院实习,日程任务变得繁重起来。
而宁烛这头也没闲着。
近来他除了忙着工作之外,还额外看了个热闹。
这段时间,任家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任鸿远给任绍坤在自家集团安排了个职级很高的管理岗位。
任绍坤是学艺术相关的,这些年在国外,名为进修,实则看他的画工就知道时间大部分都没用在正经事上。
他没有任何管理公司的相关经验,却直接空降任氏高层管理,难免生出一些闲言碎语。
当然了,走后门空降这种行为放在许多豪门子弟里,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儿。
这事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任绍坤还有个比他小两岁的继弟,在任绍坤被任鸿远扔到国外的这段时间,他弟弟可是实打实地在任氏的基层各个岗位历练了两年,才被任鸿远提到中层管理,之后又过一年多才爬到高层的位置。
而任绍坤一回国,职别就跟他那个弟弟差不多同级。
任鸿远这个老狐狸宁烛是接触过的,虽然对方对宁烛和和气气一口一个“年少有为”称赞,实则不大瞧得上他这个omega。
如果说对外,任鸿远对自己身为alpha的优越感还有所收敛,那对内,他的偏心就可以说是毫不掩饰了。连自己的六十大寿,也只让身为alpha的任绍坤陪同左右,剩下母子俩只能在席间应付其他不大重要的客人。
所以哪怕任绍坤是个没什么头脑的草包少爷,比起他那个omega弟弟,任鸿远还是更倾向于前者做他的继承人。此人骨子里对非alpha的生物是不屑一顾的,也不知道活在什么动物世界里,养出的儿子也跟他差不多德行。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两边都觉得不满意,任绍坤贪心不足,在他眼里任氏迟早是他的囊中之物,仗着有老爸的偏心,想着早日把继母继弟踩在脚下。
至于他继母、任鸿远的现任妻子更不必说,苦心积虑这么些年,结果任绍坤回国之后屁都没放一个就把她这么久以来下的功夫给抵消了,自然更是怄得慌。
宁烛对这种任家内部混乱的关系斗争不感兴趣,但还是很乐意隔岸观火看个乐子,旁观这帮人内讧。
这消息是成黎转述给他的,在电话里笑得很大声:“我姐有个合伙人跟任绍坤那后妈认识,听她说,这几天任家每天鸡飞狗跳的就没个消停。”
宁烛听完,心里没多大感觉,但听出成黎语气很是欢乐,便也被感染得笑了两声。
不过成黎的语气很快又蹦极似的荡下来,叹了声气,道:“任绍坤这傻逼运气真是好,没什么管理公司的才能,偏偏他老爸就是乐意宠他。高中那时候也是……”
宁烛扬了扬眉,没说话。
他知道成黎是为他感到不忿。
高中期间,他跟任绍坤还素不相识的时候,就听过对方许多劣迹。直到后来有一次放学后,被他撞见对方在欺负一个omega。
宁烛除了上课之外,每晚放学后、或是周末假期,几乎都留在教室里面自习。那天正是赶了巧,他去接水时经过洗手间,听到里面有动静才进去看了眼。
宁烛做事一向不计代价,豁得出去,给安保处和已经下班了的老师打过电话,抄了个家伙式儿就进去了。好在他气势唬人,最后那个家伙式儿没用上。
次周周一,任绍坤携他的一帮小弟当众在升旗仪式上念了回检讨,自此他针对的对象就从“随即挑选幸运目标”固定成了宁烛。
“这货能被养成这副德行,他老子脱不了干系。”成黎骂了两句后,问:“宁烛你预测预测,任鸿远最后会把任氏交给谁?”
宁烛悠哉地转了转笔,道:“不会是任绍坤。”
“啊?为什么……”成黎诧异道,“任鸿远那心都快偏到太平洋去了,我还以为肯定是给他的‘宝贝疙瘩’呢。”
宁烛笑道:“我也只是随便猜猜。”
任绍坤这个人,很擅长用阴损的方式耍小聪明。虽然商业场上,有时也需要一些剑走偏锋的手段,但这些都得建立内部足够扎实的情况下。以任绍坤那个性格,恐怕连自家公司有哪些产业、几个部门都没耐心了解,何况是踏实地去学习基层的生产流程和管理逻辑。
宁烛猜测,任鸿远一开始恐怕是准备让任绍坤跟他弟弟一样先去基层历练的,可惜没能拗过对方。
任鸿远毕竟不是傻子,两个儿子的能力差距摆在明面上,他即便有私心,也得掂掇掂掇任氏的未来。
……
之后一周,宁烛偶尔也会从身边的人那里听到有关任家的消息,不过就更倾向于八卦闲扯了,他便没怎么在意。
转眼到了s大校庆这天。
因为工作日程的调整,宁烛上午的工作提前结束,出发前往s大时,比小陶安排好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还多。
到学校后,他先到会场礼堂看了一眼,后台还在做准备工作。宁烛趁着中间这点空闲,回自己从前的学院楼里转了一圈,看望了两位曾经跟他关系不错的老师。
聊了快半个钟,他才离开学院楼,往校庆礼堂走。
走在校园里,宁烛后知后觉自己的穿得有些过于正式了。他一身西装,修身挺括,跟学校里衣着随意又鲜亮的学生们格格不入,有些显眼,他就没走大路,扎进各学院间的小道上。
经过软件学院楼的时候,忽然听见不知道哪儿传来的欢呼声,像是在办什么活动。
以前学校里很多活动,宁烛都没什么机会参与,旁观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他看一眼时间,还有点空闲,犹豫了下,就悠闲地抬步过去凑热闹了。
第23章
窦长宵这半月来过得十分忙碌。白天在医院实习,晚上回学校还要继续花时间在课业上。这段时间赶上他跟的课题组任务繁重,几项工作叠在一块儿,他虽没觉得累,却也没工夫再为其他事情抽出心神。
窦长宵觉得这样挺好的。
他强迫自己连入眠前的那一点放空的时段,都不去思考任何与宁烛有关的事,无情地认为只要不去管,渐渐地随着时间流逝,没有了养分供给,那刚萌芽的心思也就会不了了之地枯萎干涸了。
刚萌动的情丝,还没咂摸出个什么滋味,本该受到悉心的呵护和润泽,却被惨无人道地搁置在角落里。
半个月过去,貌似初见成效。
校庆这天,窦长宵的实习轮到休息日,许多工作也恰好都告一段落。他不愿意让自己闲下来,仍旧把这天的日程排得很满,不过有ddl的任务早被他处理完,只余下一些不大紧迫的工作。
午饭前,成烊给他发消息,问窦长宵中午的时候能不能帮忙救个场子。成烊前段时间报名了一个篮球赛,但临赛前,有两个人突然被其他活动绊住,实在来不了,他就想到了窦长宵。
篮球赛一场比赛四节也就四十分钟,算上休息也耽搁不了太久。窦长宵于是把手头的事情暂时往后推了推,先过去救场了。
窦长宵是掐着点过去的。他一来,队伍的大前锋松了口气,上来道了谢。
为了跟下午校庆的时间错开,比赛比典礼要早开始。这场比赛是学校的篮球社举办的,性质不算太正规,不过前期因为有通过学校的各大论坛和社媒进行宣传,仍旧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学生前来当观众。场地安排在露天球场,场内多是一些送水的志愿者或候补的球员,围观的学生大部分挤在场外的围网前。
跟他们打的队伍里有三四个都是体格特别夸张的alpha,坐在候场区第一排,窦长宵到场后扫了一眼,还没说什么,成烊凑了过来,低声骂了句脏话,“你也看出来了是吧?操,计院那帮卷王,为了混比赛加的综测分,从校队里拉了好几个球员过来。就坐第一排那几个,我看中间那人身高都有两米了吧!”
窦长宵没什么反应,淡淡“嗯”了声。
“咱们尽力打,输了也不丢人。”他们队的大前锋故作轻松地笑笑,已经预料到被对面压着打的场面,“打完早点去参加校庆,不然去晚了礼堂没位置,就只能线上看直播了。”
窦长宵:“……”
不多时,裁判示意两队上场。
大前锋预估有误。他们队伍虽然整体实力不如对面,但窦长宵的爆发力、体力、控球技巧甚至远超对面那几个校队的alpha,有他控场攻防,队友打配合舒服很多。外加成烊和控卫球技都很不错,一场比赛总共四节,前面两节打下来,他们队的比分居然跟对面差不多持平,甚至还领先了微小的两分。
到二三节之间的休息时间,围网外的学生肉眼可见地增加了一些。
成烊走向窦长宵,扔给他一瓶水,往四周看了看,感叹道:“你人气真够高的,比对面那几个校队的还受欢迎。”
窦长宵:“什么?”
成烊:“外面一圈,至少三分之一都是来看你打球的。”
窦长宵有点心不在焉,不走心地回话:“是么。”
成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