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发家致富 第93节
“鸡肉,我的炖鸡肉!”
这只大公鸡是村里散养的走地鸡,常年为保卫母鸡们与其他公鸡搏斗,战斗力颇为强悍,生命力也相当牛逼。
被一群人类围住,大公鸡毫无惧色,勇猛地冲着人类攻击。
锋利的尖喙,强有力的爪子,还有呼扇起来漫天尘土鸡毛的大翅膀,再配合上四处乱飙的鸡血,硬生生把这帮子城里来的弱鸡吓得尖叫逃窜。
“救命!这鸡啄我脑门!”
“快跑快跑,这鸡得疯鸡病了!”
“别拿脚踹,我的鸡腿啊!”
贺明珠和贺明军双双沉默地站在店门口,看着眼前的混乱一幕,嘴角止不住地抽搐。
“……其实吧,有些钱也没有那个必要去挣,你说呢?”
“……你说得对。”
人仰鸡翻中,一声暴喝传来:
“都让开,看我的!”
杨东风勇猛地扑向了大公鸡,人鸡扭打在一起,在地上来回翻滚,卷起大量尘土,呛得其他人连连咳嗽,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
待到尘埃落定,杨东风趴在地上,身下是被他压得奄奄一息的大公鸡。
他头发乱得像鸡窝,抬手擦了一把脸,把手上的鸡血也蹭了上去。
“明珠妹妹!”
杨东风看到门口的贺明珠,眼睛一亮,大喊道:
“我要点菜!能不能一鸡三吃!”
第85章 第85章一鸡六吃
杨东风灰头土脸地抱着大公鸡从地上爬起来,乐颠颠地冲着贺明珠就过来了。
“明珠妹妹,给!”
他骄傲地伸出手,把半死不活的鸡朝贺明珠的方向递去。
大公鸡垂死挣扎,呼扇了两下翅膀,鸡毛和尘土齐飞,呛得围观群众直掉过脸咳嗽。
杨东风不仅毫无察觉,还笑得露出两排小白牙。
但贺明珠没收,干脆利落地朝后退了一步,
“我有同意过你点菜吗?”
“换句话说,我有答应过帮你做菜吗?”
杨东风一呆。
好像……似乎……大概……确实没说过要帮他们做菜……
周围的饕餮们也集体呆滞,视线缓缓从贺明珠移到了大公鸡。
不会吧,这鸡难道白买了吗?
不要啊啊啊啊——
似乎察觉到人类的目光,大公鸡又扑腾了两下,这次连爪子也用上了,杨东风差
点失手没抓稳。
他急中生智,问贺明珠:“明珠妹妹,你要怎么才肯帮我们把这只鸡做成菜呢?”
贺明珠抱臂,好整以暇地说:“你求我啊。”
杨东风当机立断:“求你了!”
听到这话,旁边的贺明军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饶是他早就知道这小子为了吃毫无底线,听到这话也不由得嘴角抽搐。
喂喂喂,拿出你分矿头一个大学生的风范好吗?
贺明珠也没想到这家伙一点面子都不要,清了清嗓子,说:“我还有件事要你帮忙,不白忙,事办成了我请你吃大餐。”
杨东风犹豫了一下,问道:“办成了吃大餐——那现在还有得吃吗?”
贺明珠爽快地说:“当然!别说是一鸡三吃了,一鸡六吃都行!”
杨东风一手高高举起大公鸡,振臂一呼道:“兄弟们,我们进去一起吃鸡!”
饕餮们集体欢呼,乌泱泱地冲进了新店里,迅速抢占座位。
孙向前和梁志胜都看呆了,对视一眼,孙向前不确定地开口问道:“那只鸡……好像还没杀完吧……”
各位矿工大哥们,你们就没发现大公鸡不仅还活着,还活得很好吗???
不管是一鸡三吃还是一鸡六吃,首先要先有鸡可吃吧!
人类进化到如今,不是为了茹毛饮血,活吃生鸡啊!
梁志胜一撸袖子,站起来就上:“我会杀鸡,让我来!”
折腾了半天,等这只大公鸡终于被送上西天时,已经到了分矿下午上班的时间点。
饕餮们赶着回去上班,午饭就简简单单一人来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面是现做的手擀面,面粉里加了粗粮,吃起来口感粗粝而筋道,饱腹感很强。
汤底是猪骨熬的,鲜美醇香,不见一滴油,却带有浓郁的肉香味。
面臊子是用剩下的猪头肉做的,有肥有瘦,吃起来膏腴肥润,满口留香。
画龙点睛的一笔是贺明珠自制的油辣子,多种辣椒磨成粉,按不同比例混合,滚烫的热油浇上去,刺啦一声,激发出鲜辣刺鼻的辣椒香气。
面里少少地放上一勺辣子,就能辣的人满头大汗,一边涕泪横流,一边忍不住一吃再吃。
饕餮们抱着碗埋头苦吃,一时间店内只能听到吸溜吸溜的吃面声,还有被辣到后的嘶哈吸气声。
贺明军还在桌子上放了几瓣蒜,任他们自取。
俗话说得好,吃面不就蒜,滋味少一半。
有人喜欢这一口,吃一口蒜再吃一口面,一顿饭吃完痛痛快快出了一身汗,临出门时还在说:
“我就说得来分店这儿吃饭,要是在食堂,哪能吃得这么畅快又舒心?”
其他人纷纷附和,光是这碗面,这一趟就不虚此行了。
杨东风珍惜地喝完了碗里最后一滴汤,痛快地打了个饱嗝儿,这才站起身来。
临出门前,他恋恋不舍地冲贺明珠喊道:“明珠妹妹,别忘了我的鸡!”
贺明军不爽:“这小子怎么总喊你妹妹,他还想当你哥不成?”
他怂恿贺明珠:“要不我们把这只鸡吃了吧,我再到村里买一只公鸡还给他们,让这帮饭桶自己回家吃去。”
贺明珠:……
徐和平跟着撺掇:“好主意,咱们等下就把这只鸡做了吧!”
贺明珠:“……二哥,和平鸽,你们是忘了吗,这是饭店,是开门做生意的。”
贺明军尴尬挠头:“哈,哈哈,被这帮家伙一闹,还真有些想不起来了呢。”
徐和平转移话题,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这帮家伙,吃得还真够干净的啊……欸,你们俩怎么还在这儿啊?不回家吗?”
梁志胜带着孙向前,浑水摸鱼又混了一碗面,这会儿是彻底撑得爬不起来了。
孙向前脸皮薄,挣扎着站起来,帮徐和平收拾碗筷。
梁志胜趴在桌子上,腆着脸谄笑:“贺同学,还有两位大哥,晚上那顿一鸡六吃,能不能也让我们尝尝味儿啊?”
贺明军:……
徐和平:……
怎么自从贺家开起了饭店,走哪儿都能遇上饭桶啊?
贺明珠说:“这你得问问杨东风他们的意见,毕竟鸡是他们买的。”
梁志胜忙说:“我和杨哥说了,他们答应让我们俩来吃饭,摊饭钱就行。”
贺明珠“哦”了一声,又说道:“他们答应了就行,不过我这边还有一点意见——”
梁志胜追问:“什么意见?”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你得先把鸡毛都拔干净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怎么又是我……”
大公鸡被拔干净了毛,光溜溜地躺在案板上,黄色的鸡皮、淡红的鸡肉,看着就很好吃。
贺明珠拿起菜刀,轻轻切开鸡腹,薄薄的一层鸡油露了出来。
这只鸡是正经的农村走地鸡,吃虫子草籽长大,每天在村里四处溜达,锻炼得肌肉紧实,身材匀称而矫健。
后世的鸡肉大多是来自于笼养的速成白羽鸡,从破壳到上餐桌只要四十五天。
笼养鸡吃饲料长大,与走地鸡相比,体格肥大,锻炼不足,脂肪含量相对更高。
虽然口味上差了点,但这种鸡能让绝大多数人吃得起鸡肉,和优点相比,缺点也不算什么。
不过论起“鸡有鸡味”,还是农村走地鸡吃起来更香。
贺明珠操着菜刀,将这只大公鸡拆分成小块,鸡头鸡脖鸡爪通通斩下来,开膛取鸡杂,只剩没头没爪的西装鸡,再拆下鸡翅鸡腿。
她一边拆鸡,一边不住赞叹,这只鸡可真不赖!
也不知那帮饕餮是怎么选的鸡,鸡肉紧实有弹性,肉质细腻,薄薄一层鸡油分布匀称,哪怕是随便拿白水煮一煮,蘸酱油都好吃。
——贺明珠不知道的是,不是因为饕餮们会选鸡,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傻。
饕餮们进村后随便敲开一户的门,嚷嚷着要买鸡,精明的村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人,以每斤一块钱的高价,把家里最大的一只鸡卖给了这帮小青工。
要知道,这年头一斤猪肉才一块五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