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瑞:王莽和他的时代(出版书) 第53节
29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62页。
30 也有认为董仲舒指的是田蚡和淮南王,但这可能是后人知道田蚡之死,淮南王谋反的后见。
31 《汉书·景十三王传》,第2419页。
32 《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见《董胶西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
33 《汉书·董仲舒传》,第2525页:“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只是“发之”,具体实施,董子并无权力。
34 《汉书·艺文志》,《西京杂记》卷三,第27页。
35 刘义庆:《幽明录》;此虽为小说家言,亦可见董子之形象。
36 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第43页。
二、今古之争
7.盖宽饶之死
董仲舒最后以寿终,家族滋繁茂盛,还得到迁徙茂陵的礼遇。如今长安附近的卫星城已经是繁华富贵的辐辏之地,聚集了许多达官贵人,迁徙帝陵不再是汉廷消除关东巨族势力的举措,倒像是对臣子的褒赏,当然这并不全是董仲舒的声誉所致,而是他的子孙因为修习儒学都当了大官,这要拜公孙弘所赐。
魏郡的盖宽饶也是如此,他受益于公孙弘为儒生划定的轨道,先因为明习儒经在魏郡任“郡文学”,主要负责一郡的教育工作;又通过举孝廉、举方正,在汉宣帝时期升迁到汉朝中央担任郎中令的属官谏大夫,负责宫门事宜。盖宽饶为人刻板刚正,特别擅长用儒学的原则来处理行政问题,是那种敢把本本上的“规章制度”甩到顶头上司面前、坚决不给上司干私活的人。汉宣帝倒是欣赏他,人尽其才,把他提拔到司隶校尉的位置上,查举弹劾官员和王侯外戚。
董仲舒指明了方向,公孙弘铺好了路,要想当官,就要修习儒学,所以夏侯胜告诉他的学生,只要儒学水平高,当官就跟从地上拾草一样容易。但是,要想当大官,还得平衡和皇帝的关系,不能太执着儒家的理想。因为在汉宣帝的时代,汉朝秉承的是“王霸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
盖宽饶不太听这一套,他觉得自己只要廉洁奉公,别人就无可指摘,因此他当司隶校尉期间,长安内外的大小官员贵戚都怕他,长安风气为之一清。汉宣帝的岳父、平恩侯许广汉并非弄权之臣,在汉宣帝微末时有恩于皇帝,因此备受尊崇信任。有一次,许广汉搬新家,丞相魏相、御史大夫等一众官员都来庆贺,但盖宽饶就不去。
许广汉屈尊请他,他才去。一到许家,许广汉亲自斟酒敬他,盖宽饶说了一句很扫兴的话:
无多酌我,我乃酒狂。
少给我倒酒,我喝了会耍酒疯——丞相魏相听见后笑着说:
次公醒而狂,何必酒也? 1
次公是盖宽饶的字。您不喝酒都像疯子,何必靠酒?——魏相和盖宽饶的人生轨迹相似,他是凭通晓《易》经,亦先在郡内做官,再通过举贤良进入汉朝。魏相既通儒经,又擅长以律法治理地方,还特别重视汉朝的传统,治政时有意收集整理了汉朝名臣如贾谊、晁错、董仲舒等的言论,给汉宣帝作参考。他这种既有儒学素养又重视汉朝传统的风格,很得汉宣帝欣赏。
魏相此话一出,在座的趋炎附势之徒立刻把鄙夷的目光投向盖宽饶,以示“划清界限”。酒喝得差不多了,音乐歌舞起来了,主管长信宫事务的长信少府,名叫檀长卿,步入舞池,模仿猴子逗起狗来,大家都笑了。盖宽饶十分不悦,仰头看着新房叹气说:“真漂亮啊!可是富贵无常,一不小心就易手,这样的房子再美,和人来人往的宾馆有何不同呢?”说完离席而去,走了还不算,马上弹劾长信少府学猴子跳舞,失礼不敬。
此事令汉宣帝很不高兴,许广汉亲自赔罪,过了很久才算过去。
汉廷里,类似盖宽饶这种轨迹的官员不少,他们都是儒生出身,但并不担任博士之类的“教职”,而是在朝廷的各个岗位上凭着儒家的原则做实际工作。汉宣帝时,“五经博士”已经增加到十数家,他们继续担当皇帝的顾问,负责汉朝的文化教育和高级人才的培养,博士之职也是通往九卿、御史大夫甚至丞相等顶级高官的道路之一。
一边是儒生出身的行政司法官员,一边是看似学术纯粹但实际上官方化的经学博士,两者在政治的维度上既有重叠,也逐渐有了龃龉。
言其重叠,是因为经学博士的“王官之学”和儒家官员的行政司法实践,共同将学术思想的意图贯彻到政事和律令中,多少制衡了君主的个人意志和利益阶层的专权专制。
因此,汉宣帝及以后,朝廷的重大决策、大臣的谏言建议、皇帝的圣旨圣裁,都要找儒家作依据,就好比后代的文件一上来先要写“为贯彻落实……批示”之类。但这些引经据典只是表面文章。真正的做法是从义理上、案例上发挥对政治的影响,叫作“引经决事”,顾名思义,就是照着儒经来平决事务。清末的皮锡瑞对此说了四句话 2 :
“以《禹贡》治河。” 《禹贡》是《尚书》里的一篇,记载了大禹治水、古代的山川河流等内容。汉廷讨论治水,《禹贡》是最高纲领。平晏之父平当,在汉哀帝时期就讨论过;王莽也主持过一次治水的“专题会议”,大臣们都是以《禹贡》为范例,韩牧呼吁道,要按照《禹贡》里记录的九条河流来疏通,哪怕疏通不了九条,能通四五条也不错呀! 3
“以《洪范》察变。 ”说的是夏侯胜根据《洪范五行》,通过天不下雨推测昌邑王要遭遇政变那类事。
“以《春秋》决狱。 ”说的是董仲舒和他的后来者们,根据《春秋》的原则来断案,类似儒家对秦汉的律令进行“司法解释”,既然无法取消承秦以来的律令制度,那就重新解释。前面曾说,法家的观念基础是“刑名”,以律法维护名实相符。《春秋》决狱就是把儒家的道理插入名实之间 4 ,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东汉末年的郑玄,影响甚至达于21世纪。
比如说,董仲舒有一个非常知名的案例:乙、丙两个人打架斗殴,丙抽出佩剑去刺乙,乙的儿子甲一看父亲要挨刀,情急之下举起棍棒去打丙,结果不小心打到自己父亲身上,把父亲打伤了。按照汉朝的律令,即使是误伤,也属于儿子殴打父亲,要判枭首。
但董仲舒不同意,他举了个儒经里的“判例”:春秋时期许悼公(名买)生病,太子(名止)进药,结果许悼公服药后去世了,太子很伤心,把国君之位让给弟弟,几年后郁郁而终。《春秋》经文说“许世子弑其君买 ”,虽然用了一个“弑”字,但《公羊传》在解释这句经文时,认为太子的错误不在于进药给父亲,而在于进药过于草率,动机是好的,所以不算有罪。董仲舒所学的是公羊学,所以他平决这个斗殴的案子,就认为和许国这件事的道理一样,儿子的本心是救父,只是措施不够精准,因此判儿子无罪。
在这里,董仲舒说了一条很有名的原则:君子原心。
就是动机比结果更重要。
儒家的这种对于法律的观念,是非且先不论,直到今天仍然有回响。
“以三百五篇当谏书。 ”说的是王式用《诗经》劝谏过昌邑王刘贺。霍光废昌邑王,以没有尽责为由屠杀昌邑王旧臣,却认为王式已经尽责,将其赦免。
因此,至昭宣时代,儒家已经深刻介入汉朝的政治、法律、日常事务之中,虽然距离儒家“制礼作乐”“圣人为君”的理想还远,但地位和功用已经远远超出叔孙通的时代。即使和后世比起来,也称得上光辉灿烂,与宋明那种“尊德性”“道问学”的心性儒学、个人实践儒学不同,与清朝那种“文字音韵训诂、版本校雠目录”的考据儒学也不一样,与20世纪以来“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的哲学化儒学更有本质不同。
促成这一切的,既有经学博士们掌握儒家经义解释权的因素,也有儒家化的官僚们在治政治事上的实践和努力。当然,还有皇帝的因素: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三月,汉宣帝请太子太傅萧望之组织,在未央宫前殿北边的石渠阁召开了一次会议。石渠阁是皇家图书馆,因为藏书所以得防火,图书馆周围就用石头造了一道水渠,风景独特。这地方距离前殿很近,藏书又多,是当时博士和儒臣们常常光临的宝地。
开会,实在不是一件有趣的事,但这次会议却可以视作汉朝以儒家立法的标志性事件。
原来,这次会议邀请的全部五经博士,都是公羊学大儒。但汉宣帝因为祖父刘据爱好穀梁学,登基后格外重视穀梁学,于是又邀请了多家重要的穀梁学大儒。石渠阁内一时云集了帝国最权威、最重要、最有名的大儒们。
召集这次会议,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体现了皇帝对儒学的高度重视和对学者的亲切关心”,这是儒者们乐于看到的。不过,汉宣帝的真正意图,是抬高他所推崇的穀梁学。当然,并不是说他要打压公羊学,而是令两者并驾齐驱,扩大博士的范围和数量。比起谈论灾异五行、主张皇帝要根据天道行事的公羊学,穀梁学更注重礼制尊卑、伦理教化。
穀梁学被抬高,就会与公羊学出现学理上的分歧。两者现在都是官方儒学,遇到矛盾分歧,谁正确?
皇帝正确。
这次会议上,汉宣帝以帝王之尊,对此类儒学内部的争论进行裁决。这就意味着,皇帝依然凌驾于学术之上,而将公羊学、穀梁学都建为博士,还说明皇帝对经学的控制范围扩大了。
因此,儒学就在这期间慢慢分化。
官方的儒学,不论是公羊还是穀梁,越来越倾向于维护帝国的统治,接受皇帝对儒学的裁决。经学博士们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像后世的意识形态部门,他们虽然脱胎于儒家,但已经不纯粹是作为学术、作为理论、作为思想的儒学,而是成为“经学”。
经学有许多种定义,此处定义为官方儒学,因为唯有官方儒学,才能体现汉朝作为一个帝国所要追求的气质与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