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出什么事了?
  少女扶着膝盖喘气,手指着后方:学,学生刚才从镇上来找老师,刚进来,看到书院门外有人带了好多东西,说是来上门提亲来的。
  提亲。
  这样的事情,在这几年内是常见的,家中有女百家求,思央这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还创办女学的优秀女子,自然是引得很多人青睐,尼山书院门槛都要被踏破了,不是思央表现出来的倔强,估计真的是招架不住这些人,早就被嫁出去了。
  又来了。手扶着额头,思央转头对如意说:我得去看看,我爹和娘都快要疯魔了,我不盯着,指不定一个不留神就把我嫁了。
  如意掩唇失笑:我和你一起去。
  思央见她笑的开心,深深觉得她这是去凑热闹的。
  叫回来小宝,几人赶紧去后院。
  刚跨过拱门就看到后院门前摆着满满当当的聘礼,箱子被打开,金银首饰,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啊。
  丁香你看那是什么
  两只拴在一起的大雁,还挺肥的。
  如意看热闹不嫌事大,戳了戳黑着脸的思央:这次来提亲的人看来十分诚心。
  思央坐不住了,提着裙摆就要进屋,而这时候也发现在门外还站着四名身着铠甲的士兵,腰上带刀,面容肃穆,见到她们后本欲阻拦。
  让开,这里是尼山书院,还轮不到你们来指手画脚。
  两士兵被训的一愣,对视一眼后,一人道:姑娘请问你是
  如意指着二人好笑道:你们上门来提亲,竟然对提亲的人如此无礼,也不怕搅了你家主子正事。
  士兵:
  无意冒犯丁姑娘,我家大人正在内和丁夫子谈话,丁姑娘有请。
  思央不再搭理两人,紧皱着眉头冲进去。
  爹娘,你们
  丁香你来了,快来看看谁回来了。
  思央一句话没说完,丁师母就先喜笑颜开的过来拉住她。
  客厅中丁夫子坐在上首,在他下首位置,端坐一位白衣青年。
  在听到思央声音后,青年身子一顿,将手中茶盏轻轻放下,放下时候,手微微一抖,茶水撒了些在手指上,他浑不在意,慢慢起身望了过来。
  恍惚中回到三年前,渐行渐远的两人,再一次的重逢,互相面对。
  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人改变。
  青年容颜比记忆中更多了几分棱角,眼神深邃如墨,白衣依旧,可浑身气度内敛,看起来威势颇重。
  曾经心中几乎要模糊的倩影,在此时对上那双一如既往清亮的眸子后,所有的一切都鲜活了起来。
  白衣青年缓缓伸出手。
  我回来了。
  本世界完
  第104章 六穿[01]
  ◎上海滩◎
  三十年代的上海, 繁花似锦,到处充盈着灯红酒绿,弥漫着靡靡之音, 这里是销魂窟,也是众多上层人士聚集的乐土。
  打扮精致的富贵太太,留学归来的洋气学生, 百乐门,仙乐都,这个花花世界,一旦进入后迷得人晕头转向,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可以为之抛弃。
  上海这个地方,危险和富贵是并存的。
  前一天你是上海大亨, 抽着雪茄,品着洋酒, 与一众名士名媛打交道,下一秒你就可能一无所有, 在街头经历枪林弹雨,被追杀的四处逃窜,如丧家之犬。
  .
  曾经的富家小姐, 阴差阳错, 掉入泥潭,对待昔日的爱情,固执又倔强。
  一步错, 步步错, 丢失的已经回不来了, 只希望余生你我皆好, 不再给彼此带来伤害。
  前世所欠的已经还清了, 今生只愿自己能活的像个人。顾清华。
  隆隆的飞机螺旋震动的声音,吵得思央睡不安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外面雾蒙蒙的天空,寒冷的冬季天空都显得萧条。
  清华你醒了。前排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道:你感觉怎么样?还不舒服吗?再过两个小时我们就到上海了。
  思央把视线收了回来,揉了揉额头,冲着钱来喜点点头:嗯,我好多了。
  你看看你,晕机还喜欢到处往外跑,也就是冯先生会这么宠着你,真的拿你没办法。钱来喜坐了过来,手中端着一杯热茶:你喝点热水吧,饿不饿我去拿点东西给你吃。
  好啊,我想吃点小饼干,麻烦表姐了。思央接过热水,也没拒绝钱来喜的好意。
  钱来喜笑了下:我们姐妹还说这么见外的话干嘛。白了她一眼后,钱来喜去给她拿吃的。
  思央笑看着她起身离开,把身体惬意的靠在柔软的靠椅上,侧头望着外面苍白的天空,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飞鸟划过。
  顾清华。
  上海滩一个小涟漪都翻不起来的人,可怜,可笑,又可悲。
  十年前,顾清华本是东北一个地主家的女儿,娇养着长大,一派天真无邪,少女懵懂的年纪和家中的长工于震海相恋,那个时候她每日会去学堂念书,于震海负责给给她拉车,就这样他们互相吸引,相知相恋。
  一个是小姐,一个是长工,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家里面根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下人。
  两个深入爱河的小情侣便商量一起私奔,约定好在附近的一座茶山上会和。
  顾清华当夜去了,在茶山上等了一天一夜都没有等到爱人到来,天黑又天亮,她被父亲带人抓了回去,关起来打了一顿,然后父亲给她定了亲。
  她和人私奔的消息坏了名声,找的人家是外地的,她要嫁到很远的地方去。
  世道乱,战火纷飞。
  出嫁的队伍遇到的匪徒,顾清华死里逃生跑了,她是个千金小姐,从来没有离家这么远,人生地不熟,她又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在乱世当中一个女子孤身在外是非常危险的。
  顾清华也是聪明的,用伪装掩盖自己的美貌,躲躲藏藏,她本想回家,可又怕被父亲再次嫁人,就想去找那个失踪的爱人,可还没等她找到人就病倒了,病的昏昏沉沉卷缩在垃圾堆里面等死。
  后来,有人救了她。
  冯敬尧,上海大亨,有财有势,他从垃圾堆里面把她捡了回来,给她找医生看病,极尽温柔体贴,还一路照顾送她回家。
  回到家后,家人尽数被匪徒杀死,顾清华情绪崩溃,心如死灰,无依无靠之下答应做冯敬尧的情人,之后被她带回上海。
  十年后,在上海她遇到了当初失约的爱人,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心存恨意,并不愿意原谅他,处处作对,只想报复。
  可后来才发现,原来十年了,她都没有忘记这个人,恨有多深,爱有多浓。
  伤害已经造成,无法挽回,顾清华最后选择嫁给冯敬尧,只希望彼此余生安好。
  然而,还是太天真了。
  冯敬尧眼睛里面揉不得沙子,不允许她心中有其他人,也并非是真心要娶她,在他眼中,她不过是个玩物,到最后还不说丢弃就丢弃,就像当年捡到她时候一样,从始至终都被当做个垃圾。
  清华,清华?
  钱来喜喊了好几遍了,后来忍不住放大了声音。
  啊?思央回神,发现飞机已经停了:到了呀?
  钱来喜抱着胸没好气的瞪她:早就到了,你刚才在想些什么呢,这么入神,我喊你都听不见。
  思央站起来,挽住了她的手臂安抚说:好啦,外面有人等着呢,我们快下去吧。
  顾清华身为冯敬尧的情人,出个国用的也是那种小型的直升机,从飞机上下来后,一个穿着长衫,带着眼镜的中年斯文男子迎了上来,冲她点了下头道:顾小姐,冯先生让我来接你。
  中年男子说着手挥了下,他身后跟着的两名黑衣男子就上前帮着思央和钱来喜拿行李。
  思央注意到这几个人腰间都鼓鼓的,毫不意外,如果现在这里有什么危险人物出现,这些人就会立刻的把身上佩戴的枪掏出来。
  麻烦祥叔了。思央把手中提着的东西交给他们。
  这是应该的。中年男子是跟随冯敬尧一起在上海打天下直到立足的人,也是冯敬尧最信任的人,在上海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人人看到都要尊称一声祥叔。
  祥叔手臂往后一伸,请道:顾小姐请上车,冯先生事务繁忙,让我先送你回家,他回头再去找你。
  顾清华就是冯敬尧的情人,纵然跟了他十年,也就是个情人,在其他人眼中就是个玩物,祥叔看似对她恭恭敬敬的样子,内里面也并不当回事,他来接她不过是因为冯敬尧的吩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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