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沈意则挑选的餐厅意外地很符合我的胃口,餐品味道不错,环境也很安静,没有小孩子大吵大闹,跑来跑去。
“味道还可以吗?”
“嗯。”我本来还以为自己心情低落,多半会吃不下呢。“这里的牛排还挺嫩的。”
沈意则笑道,“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可以多来吃。”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就只是客套话,老同学时隔许久偶然重逢一次,又不可能每次都遇到。
尽管如此,我也还是点了点头,示意他我知道了。
人类需要客套话来维持表面的平和与美满,因为真话很多时候都没有那么动听。说点客套话自欺欺人,哄哄别人,日子看着就又可以平安无事地过下去了。
我和沈意则都是经济自由的成年人了,本来应该aa的,但是沈意则提前把单给买好了,也不接收我的转账。
“下次吧。”他说,“下次你再请我就好了。”
成年人的下次都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沈意则的住处就在附近,他站在车旁边,很有绅士风度地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要去坐坐吗?”
“不了。”我哥又打了几个连环夺命call过来,再不回医院,他恐怕真的要冲过来把我杀了。
“那下次再见了,难知。”
“好,谢谢你今天请客。”
推开病房门的时候,我还有点踌躇,里面很安静,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我一推门,就发现宋恒焉和我哥在悄然接吻,或者面红耳赤地眉目传情的场景。
偶像剧里都是那么演的,第三人出现的时机总是很不巧,打扰了主角的好事。我深谙这样的套路,实在不想成为这么个没有眼力见的炮灰。
最重要的是,我没法确保自己的神情会不露破绽。要是真的撞见什么限制级场面,我的表情大概会难看到没法遮掩。
“我进来了。”
出乎意料,我哥没在病房里。宋恒焉躺在床上,整个人看起来都蔫蔫的,毫无活力,大概是就算和我哥独处也没能取得什么不错的进展。
“我哥呢?”
宋恒焉看了我一眼,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难得从里面看出点埋怨的情绪来。
也就是他不知道他和我哥相处的机会是我创造的,但凡知道,都不会这么不感恩。宋恒焉很快收回视线,语气消沉道,“早走了。”
怪不得他看上去这么无精打采。我去把毛巾洗干净了,刚想提前和宋恒焉说,今天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好再帮他做那种事了,于情于理都不合适,这种事还得是由情投意合的人来帮他才对,结果宋恒焉率先开口了,“你去哪了?”
“嗯?我哥没跟你说吗,我去面试了呀。”
“面试官是alpha吗?”
我惊异于宋恒焉的敏锐,他不是说他的嗅觉不敏感吗,还是说我身上的气味有夸张到这个程度?
面试官是个beta,所谓alpha的气息应该是来自沈意则身上的。
“没,面试完遇到我以前的同学了,他是个alpha。怎么了吗?”
宋恒焉顿了片刻,开口道,“他对你有意思。”
用的不是尾音上扬的疑问句,而打包票似的肯定句。我哭笑不得地收拾着凌乱的床头,宋恒焉怎么和我哥一样,都喜欢把我的魅力往大了去估算?
要是宋恒焉也在场就不会误会了,沈意则和我吃饭的全过程都很正常,别说表白了,他连暧昧的、越界的话语都没有说过一句,真的就只是老同学相逢后的家常闲谈。
“没。”我摇了摇头,见他一副笃定无比的模样,不由有点好笑,“我还没那么受欢迎。”
宋恒焉要是多照照镜子,就该知道,这种万人迷的体质分明更适合给到他。
我帮宋恒焉擦拭到那处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发表言论,就发现它今天一切如常。
也是,宋恒焉毕竟都和正牌相处过了,怎么还会对我一个冒牌货有反应呢?
说不上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什么别的情绪,我帮他擦完了身子,去卫生间里把毛巾洗干净。
镜子里的人看上去还挺平静的,这让我松了口气。我的立场已经相当狼狈了,至少在外形上不要那么显而易见,那会让我加倍难堪。
出来时宋恒焉还是那副失意的模样,我想不管怎么样,我都该安慰他一下。我们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同病相怜了,只不过他比我要更凄凉一点,毕竟他喜欢了周千澍那么多年,而我只是初入爱河,鞋袜湿透而已,还来得及抽身,不像他早就水漫头顶,呼吸都很艰难。
“你和我哥聊什么了?”
宋恒焉过了一会才答道,“聊了你。”
我简直都要替他叹气了,难得和暗恋对象待在一起,话题居然还是围绕着替代品来进行的,没进展也是情理之中。
虽然,我也算一个不错的联结点,作为他们俩都认识也熟悉的人,的确可以起到一个搭建桥梁的作用。
“你可以和我哥聊聊小说呀,他没事的时候还挺喜欢看书的,不过看的都是比较严肃的题材。”所以在我哥的对比之下,我才显得格外不务正业,我在心里补充。
学校也不是没布置过每个月要读多少本书的要求,周千澍每次都能提前看完,而我就可以从他的转述里提取关键词,挤出一篇读后感交上去。
“电影他也会看,但那种浪漫爱情片不是他的取向。他更喜欢看那种文艺、有深度的片子。”而我陪着他一起看的时候,总会看着看着就昏昏欲睡了。
“到目前为止,他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而且还是不婚主义。”考虑到这句话听着不太乐观,我又找补,“当然了,结不结婚这种事,在没遇到合适的人之前,很难说得准的。有的人坚持声称自己不会结婚,结果遇到正缘就食言了,也有的人一开始对婚姻有向往,等成了家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都说不好的。”
我有心要多给宋恒焉说一些秘诀,可他也许还沉浸在情场失意的挫败之中,看起来恹恹的,也没怎么听进去。我只能遗憾地结束掉这个话题,去浴室里洗澡。
爱情这种事,从来都不可控、充满变数,所以就算是宋恒焉这样亿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居然也要因此吃苦头。
这么想着,心里的苦涩却也丝毫没有因为感到平衡就消散掉。镜子逐渐蒙上水雾,我也不用再和那个满脸低落的人对上视线了。
在宋恒焉之前,我已经成功放弃过无数的东西。就像撕掉一片贴了许久的膏药,撕扯下来的过程里,皮肉会泛起刺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点刺痛自然而然就会消除。
因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唯独在放弃宋恒焉的时候,这点刺痛既漫长又不消减,反而日复一日地积累叠加,到了一种难以忍受的地步。
推门出浴室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劲,宋恒焉在病床上以一个很奇怪的姿势蜷缩着,一看就很容易压迫到伤口,空气里还漂浮着一层淡淡的血腥味。
这间vip病房没有别的病人,血腥味的源头只能是宋恒焉。
“恒焉!”
大片的血色从雪白的被单底下漫上来,我心头狂跳,用发麻的指尖摁下呼叫铃。
作者有话说:
真相大白倒计时,你们两个之中有一个宝宝就要揭开事实的面纱了——
第69章 真相大白
从小到大,我有很多次灰心过,但是灰心到想要死的情况,好像一次都没有。
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想办法,不管是改目前的状况,还是解决问题,只有活着才能取得进展。
但我并不是从没见过想要自杀的人。学校里就见过好一些,站在天台上,眼神空洞,表情麻木,无论底下的人多么焦急地劝他们下来,他们都无动于衷。
最后基本上还是会被救下来。其他人提起他们的时候,就会说“幸好被及时救下来了”。
可是那真的是幸好吗?我见过其中一个存活的女生,胳膊上每天都会出现新的伤痕,只要凑近她,她就会警觉地躲远。
没有人知道她胳膊上那些伤痕是怎么来的。是被家里人打了?还是学校里有小团体,一直在欺负她?她受到了某些威胁,守口如瓶,能想到的最好的终结这一切的办法就是去死,可是救她的人把这条路给封闭了。
于是她只能继续活着,身上继续出现更多的新的伤疤。
那真的算是救了她吗?
在我工作的公司里,也有人轻生过。不知道是因为成山的做不完的工作让他压力巨大,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他有一个星期没来上班,人事和房东一起去他家敲门的时候,才看到了他的尸体。
据人事说,房东当场就吐了。楼道里一直飘着奇怪的腐臭的味道,但他以为是下水道传来的,没有想过已经有一个房客在他的房子里终结了生命。
房东当然觉得很恶心,很晦气。“死就去外面死嘛,干嘛要死在我的房子里?”
消息没能被封锁,于是那一片的房价都往下降了降。还有一小部分人会因为好奇凶宅是什么样子的,前来“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