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他来得太早,湖水还沉睡着。
不过没关系,正好他还有最后一点事情要做。
轰鸣声依旧时远时近,林余一路走过来,已经习惯了这声音的陪伴,不觉得吵闹,反倒类似白噪音一样,让他更加宁静。
他坐在一块潮湿但柔软的泥土上,嗅着湖水微腥的气味,打开手机,查看一眼所剩不多的余额,把它们全部转到一起,然后汇到一张卡号烂熟于心的银行卡。
漫长的网络加载后,屏幕弹出转账失败的提示。
林余很有耐心地重新输入卡号。
第五次失败提示后,林余打开微信,点进林添的对话框开始输入。
他叫林添不要逞强,就当是妈留给他的钱,又叫他以后可以回家,自己已经收拾好搬走,不会去烦他,叫他注意身体,有哪里不舒服要立刻去医院,不要自己硬抗……
不知不觉,打出的字越来越多,长到超出了输入框的限度。
林余猛地惊醒,像急于擦去考卷上错误的答案,慌张地删掉了所有的字。
最后,连一个再见也没留下。
来这里之前,他觉得起码要跟林添告别,并隐秘地希望着林添能够记得他,起码记得小时候那些快乐的瞬间。
但现在,见了无声息的湖水,他改变了想法。
也许忘掉他,林添反而能过得更好。
他轻轻抚摸头像里吐着舌头的小狗,就像抚摸林添的头发。
点下删除好友的确定键时,他的眼前又一次出现林添拖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
但这次,他没有挽留,也没有流泪,因为是他自己选择了停在原地。
微信自动跳回首页,将林余从漫游的神思中拉回。
他退回转账页面,在支付app里随便挑了个公益项目,将所有的钱都捐走,然后重新进入微信,开始按照列表的顺序,一个一个删除好友。
与他有联系的人并不多,大都是以前工作时加的,还有几个是之前约的面试。
他这时才注意到,之前那个老板回复他了,表示愿意给他机会,不过那之后过了几天,老板又发来已经招满的信息。
当然,这些全都不重要了。
列表的最后一个,是周令。
林余没有停顿地按了确定。
这里的信号很差,光是清理微信好友,就花了不少时间。其实他很清楚,这些都没有意义,但坐在黑暗里枯等也难熬,索性连其他无关紧要的app也打开,一一注销账号。
他把这当做独属于他的告别仪式。
删到最后,只剩下连他自己也快要忘掉的微博账号。
这还是他学生时代注册的,发的东西很少,关注的东西也很少,好在他习惯将所有app的密码设置得相同,才顺利地登录上去。
令他有些意外的是,过去一周,竟然有个新增关注。
粉丝列表里,孤零零地躺着这个头像和资料都很模糊的用户。
林余不知道这个人从哪里找到了自己,又为什么关注自己,进而忍不住幻想,如果跟他说再见,会不会给他造成困扰。
不知不觉,太阳升起来了。
林余揉了揉酸麻的腿,站起来,看见水面泛着熟悉的波光,远处的山崖上耸立着蓝色的高塔,一株长着新芽的柳枝从他的头顶垂落,轻轻在风里飘摇。
“正是大好时候呢。”
他莫名又想起司机的话,举起手机,将那株绿茸茸的新芽拍下,点开微博,将照片选进去,在文案框里写道:春天到了,再见。
他顿了顿,又将“再见”删去,改为一个微笑的小黄脸,然后点击了发布。
信号中断了片刻。
在确认发出前,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了,不知道到底成功没有。
林余再次抬起头,听见婉转的鸟啼,才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那种像是引擎轰鸣的声音停下了。
他把手机放在湖边的一块石头上,举起双手,伸了个舒服的懒腰。
湖水醒了,他该睡了。
*
睁开眼,耳边还响着李家阅气急败坏的骂声。
“你丫肯定睡着了,我说你是不是有病啊,非拉我陪你玩游戏,你自己倒是睡得香,你大爷的耍我玩%¥……”
周令摘下耳机,世界顿时清净了。
游戏还停留在惨不忍睹的战绩结算页面。
周令看了眼时间,也就睡着了十来分钟,但头脑昏沉,好像还做了个很短的梦,记不清内容,总之让人很不舒服。
他丢开手机,走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自己一脸憔悴的样子,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
这段时间,白季又开始忙着和他那小秘书死去活来地纠缠,李家阅则被蒋科拉着不知道在忙什么,最多跟他线上打两把游戏,没空陪他出去鬼混。
至于其他人,周令如果想叫,不是叫不出来,但叫了两次,看着吵闹的人群,总觉得无趣。
到最后,他竟然像林余一样,大白天也闷在卧室睡觉。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周令浑身鸡皮疙瘩,连忙甩甩头抛到脑后。
游戏都结束了,还想着那个窝囊的男人做什么,自己怎么可能和他一样。
仿佛赌气似的,他开始疯狂熬夜,从早到晚打游戏,一开始是刻意不睡,到后来开始睡不着,在充满枪声和鲜血的世界放逐自己。
这种生活,他并不陌生。
不在现实世界鬼混,就去虚拟世界鬼混,像他这样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如果不是一时兴起,他的世界里,根本不可能出现像林余那种,需要打好几份工才能生存的家伙。
胃部痉挛的疼痛让周令回过神,意识到又一次想起了林余,连忙打断自己的想法。
走向厨房,拉开冰箱,除了啤酒,什么也没剩下。
他开了罐啤酒,冰冷苦涩的液体让胃疼迅速加重,他也只是不管不顾地大口往下灌。
不过,他毕竟不是自虐狂,喝完了冰啤酒,也记得随手给自己点一份外卖填填肚子。
拿到手才发现自己点的是份粥。
他以前不爱喝粥,最讨厌那种米粒融作一团的黏糊口感。过去,这种总和养生挂边的东西,也很难出现在他和一群狐朋狗友的备选单里。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东西没那么反感了呢?
哦,是因为林余喜欢。
喜欢的还是最廉价的白米粥。
有那么好喝吗?连生病糊涂了都还在心心念念地呓语。
一起住的时候,林余倒是也煮过几次,周令喝了,味道还记得,没觉得多特别。
普通的米,普通的水,普通的人,能有多特别呢?
肯定比不上他手里的这碗。
起码,这一碗的价格,够林余喝一年白米粥的。
想着想着,周令又觉得自己真够无聊,什么时候,他竟然要靠这种东西与一个人比较。
何况他喝了碗里的粥,发现味道还不如林余煮的。
有时候,他也觉得,客观来讲,林余这个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至少,他煮饭很好吃,当然,也没有到大厨也比不上的程度,只是——周令换了个更贴切的评价——只是比他吃过的任何一顿饭菜,都要合他的胃口。
除此之外,其实林余长得也不错,只是不太会收拾。
尤其是眼皮上那颗随着眨眼若隐若现的痣,光是想一想,就勾得他心头发痒。
性格……性格也不是无药可救,虽然傻得可笑,但对家人很好,对他……一开始也算得上真诚的。
而且,相处多了,觉得他那呆呆傻傻的样子,倒也挺可爱,如果养在家里……
周令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幻想已经朝着曾被自己嗤之以鼻的方向发展。
他只是习惯性摸出手机,点开微信,再点开交友app,刷了眼早已没有任何更新的对话框。
最后,打开新注册的微博,找到那个沉寂得仿佛僵尸号的账号。
账号里依旧只有最初的几条帖子,其中一条是个本地新闻转载,发的是一些花里胡哨的小学生手工制品,其中一张,就包含之前林余从纸箱里翻出来的旧花瓶。
两天前,周令喝了冰啤酒,胃里胀得难受,睡不着又不想打游戏,半夜突然神经病一样,搜索了林余满脸骄傲提过的那场手工比赛。
这种本该无人问津的比赛,能搜出来的结果很少,除了那条一看就是为了凑业绩的新闻,就只有这条微博。
其实没有任何确定的证据能证明这就是林余。
而且,这个账号早在十几年前就没有任何新动态。
可周令还是注册了新账号,像个无孔不入窥视他人生活的变态一样,成了账号唯一的粉丝。
将那几条不知所谓的帖子又翻了一遍,周令烦躁地丢开手机,仰躺在沙发上,终于承认,没有林余的生活,他还真有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