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沈肆的母亲路易莎是一名中英混血,靠着经营家里传下来的一家破旧洗衣店,养活沈肆和年迈的父母、还有患狂躁症的姐姐。
“每次当记者写我,说我身上有英国贵族气质时,我就忍不住好笑。”
“我从小就混迹在破破烂烂的旧城区,童年玩具是永远也洗不完的衣服、熨不完的床单窗帘,放学回家,只能趴在熨衣台上写作业。我外祖父是中英意韩四国混血,年轻时超帅,可因为常年佝偻着熨烫衣物,一到雨天腰背就痛得下不了床,整个人被风湿折磨得变了形。外祖母是台湾移民,她的手很小,很软,却被各种干洗剂染得比脱皮的花墙壁,还要斑驳,但她摸我头的时候,那双手却很温暖。我们熨衣服的时候,她总是用中文和我说话,教我背唐诗宋词,念台湾的童谣,讲中国的传说故事,好分散我的注意力。因为工作间里全是蒸汽,冬天又湿又冷,骨头都要被冻裂。夏天又闷又潮,一天就能悟出湿疹。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家里不要再洗衣服了。
可是,生活很快叫我明白,有衣服可以洗,其实是一种幸福。
有一天,我们去教堂做礼拜,回到店里,发现所有的衣服都被剪刀撕烂了,床单、衣服、窗帘、帽子……扔了整整一屋子。我姨妈神态癫狂,正在点火烧店,我妈吓得扑上去,硬生生用身体把已经燃着火的报纸给压在地上、压灭了。家里窘迫的环境,无法让我姨妈按时看病,她的狂躁症经常失控。
现在想想都后怕,我们那种老房子,要是燃起火来,一烧就是一大片,多少人要因此流离失所。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我们除了要赔偿损坏的所有衣物,还丢了很多固定的洗衣业务,本来时刻都轰隆隆响着的机器,却安静下来。我们欠了很多很多的债。我原本以为帮医院洗带血的床单是天下最恶心的事情,后来我发现欠他们的钱才是。”
说到这里,沈肆的语气越来越冷,仿佛在描述某个电影里,与他毫无关系的场景。但他说话时的声音,又轻得像梦呓,令人直接可以看到那些狼狈不堪的画面。
后来,为了继续生活下去。路易莎靠出卖身体,换取了几家小酒店的业务。
那时候,路易莎到酒店去收床单,就让沈肆就在楼下的车里等。
直到现在,每每想到过去,他就会想起那些夜晚。
伦敦东区的冬夜,特别冷、灰白的雾气一团团到处都是。他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车里,冻得手脚僵硬,被那些浑浊而连绵不绝的灰雾包围,与外面那个喧闹繁华的世界隔绝开。那时候,他觉得他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彼时他才六七岁,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直到后来他经了人事,突然记起每次母亲拖着洗衣篮下来时,苍白脸上怪异的潮红,和陌生男人□□的味道,才恍然大悟,只觉胸口被人狠狠插了一刀又一刀。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日子过不下了。经常歇斯底里的姨妈、越来越老迈的外祖父母、素未蒙面的父亲、渐渐被这些重担压得再也不美丽的母亲、还有一直孤立我的小伙伴……”
贫穷的生活没有摧折沈肆,反而赋予他一向神奇的天赋。
他发现自己很会唱歌,每次听他唱歌,住在附近的老人都会流泪,女人都会想要恋爱、再吵闹的同伴都能安静下来。甚至听他唱歌时,他能在家人灰蒙蒙的表情上,看见一点阳光的笑影。
他十一岁时,东区开始改造,渐渐很多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喜欢东区陈旧颓废的气息,觉得很有历史和艺术的氛围,关键是低价便宜,便在这里开工作室。他去一间音乐工作室打工,替他们打杂跑腿做清洁,一有空就混在那里,几乎是靠耳濡目染就学会了作词作曲、演奏钢琴、吉他、贝斯、架子鼓、小提琴、口琴……他发现只要他的手触碰上这些乐器,他就知道该怎么去摆弄他们,发出最美妙的音乐。他陪着那些乐手、歌者,在录音室里彻夜不休地演奏,歌唱,他们那种全情投入,忘乎所以的状态,令他觉得灵魂得到救赎。
音乐让他狂热,他好像看见了灰蒙蒙的雾气中,升起了一道帮他连接外面世界的彩虹。
从那以后,他就能看见音乐。
从黄昏的清风里、从街角的咖啡店、从女孩飘飞的裙角、从老人深深的皱纹里、从射进东区陈腐晦暗的楼道里的阳光里……看见那些或暴烈、或忧伤、或纯净、或寂寞、或快乐的旋律。
是的,他能看见音乐。
他知道用何种方式震动声带,带出最美妙的声音,将那些他看见的画面、想象的故事、经历的情感都唱出来,传递给听歌的人。
后来,他进了金士顿大学的音乐学院,并考取全额奖学金。
就在那一年,他远在中国的父亲沈从远,在新闻中,看到了沈肆钢琴比赛获奖的消息,他一眼从这个英俊的少年身上认出了自己和路易莎的样子。他托朋友找上门,邀请他去中国见面。并带来了一大笔钱用作旅行费用。
他已经成为了一名成功的画家。自此,认回一个才华横溢的私生子,只能算是年轻时候的一笔风流帐,而不是污点了。
沈肆始终拒绝与他相认。
但他拿了那笔钱给姨妈治病,给洗衣店添了新的熨烫设备。然后用剩下的那些,到中国穷游,想看看那孕育了他冷漠无情、毫无承担的父亲的土地。
不经意间,在青年旅社的柿子树下,唱了一首歌,被网友称为“柿子树下的阿波罗”,一夜爆红。
第48章 前情往事成云烟(5)
就这样,在北京秋日黄昏的艳阳中,沈肆告别了在伦敦东区的阴冷雾霾,以金光闪闪的阿波罗的姿态闯荡江湖。
“后来呢?”徐知宜被故事打动,但她依然无法将这样一个与贫穷、困难、羞辱联系起来的故事,与眼前这个光芒四射的男人联系起来。尽管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但她却无法停下来,她怕那故事里孤单的小男孩再次跌倒。
“后来,我就很红很红很红,拼命写歌、拼命唱歌、继续在红得发紫的大道上拔足狂奔,直到我买了东区一整条街,给我母亲收租,然后她现在结婚了。再然后……”他的神情忽然暗淡下来:“我再也不能唱歌了……一句都不能,我开始蝇营狗苟地挣扎,靠着这张脸和称不上演技的演技。可是我的音乐离我越来越远、我的梦想本来是做最优秀的歌者,唱遍这世界的美好与无奈……都已是泡影……坚持到现在,我早忘了初心,忘了本来的坚持与追求,我的梦想与我背道而驰、越来越远……可是我必须继续红下去,不能陨落、不能暗淡。”
可是在星辰交替的娱乐圈,谁又能一直做一颗恒星呢?
这时,夜已经很深了,所有的人都昏昏欲睡,连窃窃私语都不再听得到,机舱里静得只剩下呼吸和偶尔的鼻鼾。
沈肆把声音压得很低很轻,近乎耳语,令徐知宜觉得,他的声音冷得像一捧隔年的灰烬,一个呼吸就会被它吹得无影无踪。
他说,四百万,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想红吗?
“因为穷?”徐知宜小心翼翼回答。
“对,是因为穷。但不是物质上的贫乏,而是精神上的饥渴。在英国的时候,人人都当我是异乡人,因为我这张东方人的脸,我始终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从小到大,我是打架的冠军,因为我被太多人揍过,可就算我打赢整条街的孩子,也赢不了他们的认同。所以,这大概是我那一年,我选择回中国看看的原因吧。可是,没想到回到中国,我仍然是个异乡人。我走到哪里,都被排斥在外,没有归属感。只有当我红了,变得有名有光环时,那些粉丝、无数的人,会尖叫着、流着泪呼唤我的名字,当我站在聚光灯下,当我拿了一座又一座奖杯,听到掌声如雷,到处都有人在唱我唱过的歌,我才能感受到被这个世界承认、接纳……才不会觉得孤单。”
十几年过去了,他早已经是天空中最璀璨的存在。
他受到华人的追捧,也被英国人瞩目。甚至整个世界都认识他。
可是,她却透过他寂寥的侧影,看见那个被弥漫的灰雾冻僵在黑暗中的小男孩。
她忽然很想,蹲下来,给他孤单的过去一个拥抱。
大概是这种情感太过强烈,她的身体先于她的大脑做出了反应。她忽然身体向侧面一倾,伸臂用力搂住他肩膀,她温柔的额角,抵在他冰凉的额头上,压着他软软的额发,她用哄孩子的语气安慰道:“都过去了……你不会再孤单了……有很多人爱你。”
沈肆身体一僵,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温柔如水的怀抱惊呆了。这一生中,他接受过无数投怀送抱,但唯独这一次,单纯得令他不敢亵渎。他甚至不敢推开她,只能任由她的手绕到后面,如同哄婴儿一般轻柔地抚拍。她细细的胳膊搭在他肩上,锁骨硬而薄,压在他的颈侧,隐隐作疼,却令他觉得莫名安心。
好像过去的一切苦难,都在这散发出淡淡消毒液味道的拥抱中,得到了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