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学生一噎,这才想起自己的那篇论文被打了回来。
  霎时间旖旎的心思烟消云散,他讷讷道:“下周交给您。”
  朝笙往楼下走,道:“下周一。不然,这门课便算你重修了。”
  这青年顿了脚步,整张脸宛如吃了苍蝇一样绿。
  有认识他的人在一旁笑:“自作聪明。林老师明明已结了婚,别献殷勤了。”
  青年语气忿忿:“爱是自由的。”
  又道,“从未见过她的丈夫。焉知不是搪塞人的理由?”
  年轻的独身女性总容易碰到方方面面的目光,不如称自己结了婚,来得干脆利落。
  尽管朝笙的无名指上一直戴着枚戒指,但她的丈夫一面也没有露过,总会叫人起疑心。
  朝笙偶尔也会有点厌倦这样的烦扰。
  春天是很好的时节,大片的山茶花在校园里头开着,信春说,她头一次见这么多山茶花,居然是在港市的校园里。
  一瓣一瓣,像重重叠叠的雪。
  但港市从不会降雪,于是这样的美丽就更加难得。
  思及信春,朝笙不自觉露出笑来,她把信春带来港市后,索性将她送去了女中读书。
  大字不识,磕磕绊绊,初一囫囵读了两年,今年终于升上初二了。
  十八岁的初二生。
  信春倒自在得很,甚至还学会了说点这儿日常总用的英文。
  朝笙沿着校园长长的道路继续向前,时不时有人,欢欢喜喜地唤一句“林老师”,若有上前献殷勤的,便三言两语挡回去。
  “拿这样多的书,可要帮忙?”
  一道温温淡淡的声音响起,带着笑意。
  朝笙下意识地拒绝,顺便再问候一下这位同学论文写得如何。
  顷刻,万籁俱寂,她怔然,顿住了脚步。
  柔和的日光照着,三年前,机场的风似乎呼啸而过,再次来到了她的身前。
  男子桃花般的双目低垂,走向了她。
  “好久不见。”他说,“周太太。”
  不待回答,人便已被拥住。
  旗袍纤婀,勾勒出女子姣好的轮廓,都说她漂亮冷清,拒人千里。此刻,众目睽睽,她却什么眼光都不顾,仰面含泪,看向眼前俊逸挺拔的男子。
  “你怎么才来?”声音委屈,似乎他只是迟到了一会儿,而非音书断绝,隔海多年。
  “是我错了,让你等了这样久。”男子俯身,落下一声叹息,以吻封缄。
  得逢所爱。
  自此,朝朝暮暮,岁岁年年。
  *
  所谓的“重造共和”喊得轰轰烈烈,庞然如巨树的通海银行,被彻底裹杂进了战争之中。
  在李淮麟眼里,这个聪明而俊秀的青年到底只是个商人。
  某个夜里,李淮麟试图与周暮觉达成交易。
  棘手的是,他并不畏惧枪口,也不为强权动容。
  最后是段芮年建议:“用他未婚的妻子威胁他。”
  寻得了这根软肋,青年最终低下了头。
  通海银行的财富灌进了军中,枪炮、粮食都有了来处。
  李淮麟退守海市,又以曹玉符“外交懦弱,欲复帝制”为由,试图再次往北而去。
  但那条南北连纵的铁路载着北面的军队进入了他的后方,给了李淮麟深重的一刀。
  如何隐忍、如何筹谋,都不必再赘述。许多年前,孤身在北平顶立起生意的周暮觉,其实很早就认识了李淮麟的这位宿敌。
  尽管从一开始,投资那条铁路,仅仅是因为周暮觉真的想连贯起被江水割开的国土。
  谢绝了曹玉符的挽留,置身连年的战争中,周暮觉对于他们口中的“共和”毫无兴趣。
  三年回身如一梦,半壁神州尽流离。
  “重造共和”彻底落下了帷幕,接下来又是泡沫般升平的年岁,若时间能往后拨转三十年,人们才会发现,属于这个国家的答案,此时才刚刚浮现。
  海市的机场重新恢复了繁华,桨声轰鸣,越山海而去。
  他与她已暌违太多年。
  第208章 恋念红尘(番外篇)
  “林信春,周末去维港玩吗?”
  放学的时候,班上的几个同学围住了信春。
  信春年纪虽比她们大,然而性情敞亮有趣,又是内地过来的,班上的女孩子们对她喜欢又好奇。
  信春刚想答应,又想起这周末的大事情,摇了摇头,顶着女孩们失望的眼神拒绝了。
  “我有事呢。”
  “什么事情?”女孩子们追根刨底。
  “我姐姐要办婚礼啦。”信春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来了港市后,信春改了姓,朝笙让她把称呼也换了,她在家里仍然忍不住叫“太太”,在外面却记得牢牢的。
  “婚礼?”班上的男生瞪大了眼睛,“怎么这么突然?等等……你姐姐不是早结了婚吗?”
  “要你管。”信春低头,睨了这小男生一眼。
  朝笙来替她开过一次家长会,此后班上有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念念不忘。
  天爷啊,想什么呢。
  小孩子。
  信春十分坦然自己十八芳龄仍在念初二。
  “我要去看!”男同学扯着变声期的嗓子嚷嚷,其余女生眼睛也亮了起来:“我们也想看!维港,下周咱们再一块儿去吧!”
  信春作思考状:“我得问问我姐姐。”
  女孩子们权当这事儿说定了,抱着信春笑嘻嘻道:“我们会带贺礼的!”
  “哼,且等着看我的礼物。”男同学一抄手,气呼呼的宣布。
  最后,信春班里的同学们都来了西子山。
  半山腰错落着许多白色的大宅,有红瓦的顶和鹅黄色的窗框,是很美式的风格。
  然而漫天纷扬的红绸落在这儿,一片喜庆的云霞烂漫,也不让人觉得突兀。
  “传统的婚礼可真少见。我小叔叔结婚,是在教堂里头。”
  “要向天父起誓!还得有花童!”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们挤在一块儿议论,好奇心旺盛地往里头瞅。
  “不知道信春姐姐的婚礼,是个什么章程。”
  “三书六礼是自然的,天地鬼神也要敬告。”李雁峰同冯广厦一并站在大门口,他听得身旁的小孩儿议论,十分热心的解释了。
  少男少女们似懂非懂,只觉得一片喜乐喧嚣的乐声中,又多出了几分厚重凝实的气息。
  “哎呀,文葭怎么还不出来。”冯广厦不自觉地喃喃。他七月的天里仍是一身马褂,只换了个喜庆亮眼的颜色。这会儿站在好友旁边,却一点都没听到他的话。
  李雁峰:“……”
  人群忽然喧哗起来,有人笑道:“周老板把新娘子带出来啰!”
  红衣锦袍,凤冠霞帔,人们放眼看去,俊逸的新郎握着新娘那只雪色的手。
  纱扇遮面,小孩子们挤在最前头,从侧处的天光瞥见一张分外昳丽动人的脸。
  ——林家的姐姐,今天可真好看。
  穿着裙子的信春跟在后头,得意洋洋地朝着同学们扬了扬眉。
  文葭也作了女方亲属的职责,在一侧陪着朝笙跨过了大门。然后,果不其然对上了冯广厦热烈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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