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她若因进学要添什么,只管去添,开销都走王府的公帐。别让她动她母妃给她留的嫁妆钱。”杨氏看向房中的铜炉,里面燃着她的丈夫亲自炼的安神丹药,白色的烟往上飘起,她只觉得精神都渐渐委顿下来。
  嬷嬷应了一声,安排下去了。
  朝笙对于念书一事兴趣并不大,她在青州时最爱的是策马扬鞭,青州多水泽长堤,无处不可玩。青州无人拘束她,没道理到了洛都,她自个儿拘着自个儿。
  至于宿文舟是否会有意见,其余人如何看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露葵却很热衷于去昭文书院的事情,她也是高门大宅里长大的丫鬟,知道这尽是贵族的昭文书院说是学堂,不如说是一个微型的官场、名利场。
  这些还未出仕、还未成亲的少年少女们背后有着各自的家族,有的人生来就是至交,有的人生来就是政敌,还有的人则需要去结识他以后用得上的人脉。
  至于在学院里和某个家世相称的人两心相许,之后央了长辈结秦晋之好的,更是不稀奇了。
  “郡主郡主,你说,你会不会在那遇到个模样俊逸的郎君?”她替朝笙斟好一杯阳羡雪芽,颇有些天真地期待,才子佳人,话本子里都这样演。
  朝笙托着脸,懒声道:“不若先替我家露葵寻一个。”
  露葵直摇头,她向来把朝笙的事作天大的事情对待。
  “我若是嫁人了,还怎么陪在郡主身边呀。”
  朝笙不答话了,隔着窗,她看到池暮带着砚白从芳汀馆外经过,不过半旬,砚白已十分喜欢她给它找的玩伴。
  露葵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立刻便想起自家郡主在青州时是如何打马游过长堤,如何于闹市中招摇而过,不由得又心有戚戚的叮嘱,她细声央道:“来了洛都,便要如洛都的贵女一般,才好呢。”
  唯有规行矩步,端方守礼,才能于洛都贵女中脱颖而出。这世道向来是这般训导女子的。
  朝笙随意应了声。她伏在窗边招手,远远逗着砚白,而这马儿却甩了甩修长的尾巴,自跟着池暮慢慢踱走了。
  冬日的某个午后,宿从笙在昭文书院中昏昏欲睡,梅花开满了庭院,伴着冷香,恰好入眠。
  忽而耳旁一片嘈杂,有人猛地冲到了窗边,动作撞击的力度隔着长长的木案,震醒了冬日正好眠的从世子。
  他心头火起,正要看是谁这样不长眼,却发现自己的纨绔兄弟们俱拥了过来。
  “别挤哇,坚哥。”“嗬,你怎么不去旁边?”
  他们向来爱热闹,宿从笙刚醒,脑子混沌,这下火气也被生生打断了。
  院中梅花已是十分盛大的光景,绿萼玉蝶,各展冰姿玉魄。
  重重的花枝下,立着个亭亭的人影。她身形高挑,并不显纤弱。衬着这抹英气的,是一副明艳大方的面孔,可见眉如新柳,颜如舜华。她生就一双秋虹似的丹凤眼,自有几分矜冷的风情。一匹四蹄踏雪的乌骓跟在她的身旁。有几个女郎好奇这新来的少女,结伴前来寻她说话。
  陆嘉木看了许久,忽而转过脸来,看着一脸懵然的宿从笙笑问:“阿从,那便是你的姐姐么?”
  第53章 郡主与马奴(7)
  纨绔们都知道,宿从笙是他们里头性子最乖张的那一个,偏生陆嘉木天生一张爱笑的狐狸面,狡猾善言,油盐不进,宿从笙对着他,什么脾气都发作不起来。
  因此,宿从笙认为他和陆嘉木关系是很不错的。
  他闻言,撇撇嘴,道:“是啊。”
  一副与朝笙不熟的样子。
  可他也忍不住往楼下望去,然而朝笙似乎没有看到他,她站在梅花底下,那几个洛都女郎似乎好奇她与她的乌骓马,朝笙则含笑,落落大方,全然看不出那日对他的冷淡了。
  陆嘉木又道:“你姐姐来了,按理你当带她在昭文书院里转转。”他声音不紧不慢,“城阳公主那拨人你也知道,眼高于顶,想必对青州来的人不会如何友好。”
  宿从笙下意识的便觉得他说得很对,城阳公主宿云秋也在书院里念书,她是天子最娇宠的女儿,向来是看不上其余人的,他们这群纨绔都在那位公主面前吃过不少苦头,从小到大都不对付。
  城阳公主可不是好相与的,但偏生会是他姐姐的同窗。
  可是朝笙的冷淡还历历在目,宿从笙一想起来便咬牙切齿,他最终硬邦邦地回道:“再看吧。”
  陆嘉木点到为止,他不再说其他话,挪开了眼。
  洛都的女孩们是很敏锐的,仅仅只是看到朝笙,就很快地察觉到她的不同来。
  未长开的眉眼凛冽动人,又有着这样一匹马。
  因着好奇,她们前来探寻。
  “先前从未在洛都见过你。”有个蓝衣的少女先开了口,“我叫宋霭,兴平伯府里行五,平时都称我宋五娘的。”她自报家门,打量着这足足比她高了一个脑袋的女孩。
  朝笙对小姑娘向来优容,她开口答她,全不似在昌乐侯府里的模样了。
  “我是宿朝笙,少时长在青州,前些日子才回的洛都。”
  女孩子们互相看了眼,宋霭思索着道:“昌乐王府的世子是……?”她们猜测她的出身。
  “唔,约莫是我的弟弟。”不大热络的语气。
  宿从笙耳朵尖,闻言脸色更黑了。陆嘉木看他这模样,怕他太恼怒,硬是忍住了笑。
  宋霭教养极佳,对洛都的高门更是清楚,昌乐王府确实有位长在青州的郡主。
  她微微侧身,道:“既如此,想必郡主第一次来昭文书院,不如我带你转一下。”
  朝笙自然无可无不可,抬脚正要离去,忽想起了她的马奴。
  她回头,唤等候在角落的池暮过来:“砚白就交给你看着啦,下学时记得领它过来。”她解下马鞭,扔到了小马奴手上,动作十分利落。
  宋霭等人自是对那安静顺从的马奴没什么兴趣,只是见此,顺口问道:“郡主是骑马来的?”
  朝笙应了个是。女孩子们对视了眼,有些不太赞同的,微微皱眉,想必是觉得这与洛都的纨绔有什么差别。
  朝笙不以为意。
  ……
  池暮牵着砚白,目送着朝笙她们离去。砚白似是不舍,他摸了摸这马儿的脑袋,温声道:“走吧。”
  洛都的人都知道这是给王公贵族的子嗣们念学的地方,他了解得还多一点,不过,却从未来过这儿。
  在这儿的人皆有高贵的出身,其中身份最显赫的那一撮,大概就是宿氏皇族的人,宿朝笙是皇室中人,但她的父亲只是皇帝的某一个弟弟,没有实权,也拨弄不了洛都的风云。
  除却太子之外,皇帝的孩子们也在这儿念书,但皇帝不偏爱除却太子之外的任何儿子,只对太子的胞妹格外有慷慨慈心。
  城阳公主宿云秋。
  幼时,他远远地见过这位以受宠而闻名的公主。
  大概是在他七岁的时候,这位公主闹着来了次永安侯府。
  那时的永安侯还是宣朝战功赫赫的将军,他的妹妹则是虽无子却荣宠八年的贵妃。
  那还是建昭十一年,彼时皇后都要避贵妃的锋芒,甚至想把女儿宿云秋许给永安侯唯一的嫡子迟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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