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看到扎着丸子头的女生坐在他旁边。
  “黎学姐。”她按着记忆打招呼。
  黎子晗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栗子就好!我和你说的那个角色你考虑的怎么样啦?”
  黎子晗是大四编导专业的,最近在大热的《帝台歌》剧组做导演助理——虽然有导演黎巍是她小姑的原因,但是黎子晗表示她绝不是拖后腿的关系户并且一直在努力干活!
  物色演员也是她给自家小姑打白工换来的小权利之一——因为只是几分钟剧情的龙套,黎巍也就由着她选了。
  在原本的剧情中,洛朝笙并没有去成,因为颜暮初并不希望洛朝笙去。
  以金钱为筹码,交换她人生的自由。
  声名赫赫的,有宁望舒一个人就够。
  朝笙可不打算按照颜暮初的安排来。
  “栗子学姐,你确定我可以吗?”
  她眼里总噙着透明的水光,不笑也要弯三分,天生就让人想亲近。
  黎子晗按捺住想要捏爆她脸蛋的冲动。
  她握拳,认真道:“你可以的!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我觉得真的很适合你!试试吧!”
  天知道她在上公共课见到洛朝笙时,就觉得惊为天人,又一打听小学妹是个孤儿,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的海戏学院,她就更加怜爱了——这张脸,她黎子晗作为未来的大导演,决不允许她成为沧海遗珠!
  纵然这是全国最好的几所戏剧学院之一,但渴望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人太多,竞争何其激烈。对于洛朝笙来说,有机会她本该珍惜,而不是为了一个并不爱她的人而放弃。
  ——哪怕爱她,她也不应牺牲自己的人生。
  “那行,先谢谢学姐了。”朝笙双手合十,笑容真诚。
  黎子晗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火速趁着教室里人还没坐满穿梭到最后一排去了。未来的大导演上课时也爱摸鱼呢。
  很快到了下课,朝笙慢悠悠地收拾完书包,准备离开教室。黎子晗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还没回笼,见到小学妹要走了,还不忘隔着阶梯教室叮嘱:“要记得来哦。”
  朝笙远远的朝她笑,比了个ok的手势。
  黎子晗放心地趴了下去,在片场打杂真的太辛苦了,她抓住一切可以睡觉的时间补回自己早已经稀碎的睡眠。
  朝笙离开拥挤的人潮,走到校外一家有些偏僻的咖啡店外,在那等待颜暮初的司机的到来。
  咖啡店的老板娘是个逢人总有三分笑的中年女人,原主时常来这坐坐,店里向来客人不多,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到现在也算是关系不错的友人。
  这家咖啡店生意实在寻常,老板娘长年处于躺平的状态,但却一直维系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颜总以高价买下了这家咖啡店,条件是只要老板娘一直经营下去,盈亏随意。
  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球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
  笑够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朝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和晴姐道别。
  “接我的人来啦。晴姐,下次再见。”
  晴姐又去捣鼓她的花了,朝朝笙招了招手:“知道啦知道啦。”
  “你的仙人球再浇水下去,估计会坏掉的。”她见此,无可奈何的叮嘱了晴姐一声。
  晴姐冷笑:“给它点教训,谁叫它今天不知好歹戳破了大明星的手。”
  晚宴不算特别隆重,是几个相熟的投资人拉起的,颜暮初的公司在娱乐圈几乎算是寡头,他来了,本不算隆重的宴会都变得郑重几分。
  朝笙跟在男人身后,看着人们向前和他问好,攀谈。他态度说不上热络,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被冷待,是一种游刃有余的从容。那些电视里、大荧幕上才会出现的导演和明星在他面前露出热情的笑,仅仅是希望得到这个男人的垂青。
  难怪洛朝笙会以仰望的心态爱着颜暮初。
  她那样年少,一无所有,然后有一个人不但救她于困苦,还带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之后,再繁华再绮丽的景象都比不过年少时的第一眼,何况她从始至终,都在颜暮初的鸟笼之中。
  “暮哥。”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浑不似周围的人拘谨,声音的主人越过人群,大大咧咧的就迈步过来。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