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颜暮初潦草翻过信纸,看到了她的高中毕业照。照片中的少女一脸蓬勃的朝气,在阳光下露出灿烂的笑来。蓝白校服的款式延续了十几年,和他高中时如出一辙。颜暮初的指尖顿住,无法控制的想:真像啊。
好像这么多年来孤独的爱意终于有了一点停留之处,他几乎不作犹豫的决定要见洛朝笙。
真人远比照片更加让人震惊。
洛朝笙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宁望舒,她们甚至有一双相似的潋滟凤眼。但洛朝笙又不一样,她的眼神青涩、热烈,颜暮初的一生之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唯有洛朝笙让他动容。
“您说,我们在一起试试?”
十九岁这年,洛朝笙太过天真懵懂,分不清是爱慕或者感激,总之她心动得轰轰烈烈。
然后一份金丝雀的协议递了过来。
洛朝笙不懂得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直到在蛛丝马迹的相处里知道了另一个人——宁望舒。
她是替身。
透过她思念别人又如何。颜先生身边没有其他人,洛朝笙得过且过,以为与他大抵也算恋人。
等到宁望舒回过头来,他却未曾犹豫,打开了金色的鸟笼。
他干净利落得残忍,甚至要送她离开这座她长大于斯的国度。但被驯养的雀鸟已不能飞翔,她落入淤泥,最后凄然死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年。
“真坏啊。”朝笙感受到原身对颜暮初的感情,那是蓬勃而炙热的爱意。
少女洛朝笙从十九岁开始爱着颜暮初,爱他清峻冷冽的眉眼,爱他岁月沉淀后的从容,爱他救她于贫穷困苦,甚至爱他看向她时为了别人而动容的目光。
她细长的手指从颜暮初的下颚划去,抚过脖颈,停留在男人的喉结上,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的指尖摩挲,一双琉璃似的丹凤眼在微茫的灯光中暗了一瞬,却没有再说什么。
小白莫名觉得有点冷飕飕的。它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朝朝?你讨厌他吗?”和许云暮毫不保留的爱意比起来,这个男人未免太过于薄情。它突然福至心灵,“是不是刚从上个世界过来没多久,攻略许云暮的影响还在啊?”
小白有点儿担心朝笙,因为许云暮和颜暮初在感情上截然相反。许云暮给了朝笙所有的偏爱,哪怕一开始对她疏远,也依然温和地纵容她。然而颜暮初冷淡又薄幸,仅仅只把洛朝笙当作一个纯粹的替身。
朝笙抿唇一笑:“怎么可能。”
她将被子一卷,裹住了自己,于是颜暮初便整个人都露在了外面,夏季燥热的夜晚,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朝笙才不管他会不会感冒。
——她不太开心,尤其是在看到颜暮初脖子上那颗赤色的痣之后。
巧合吗?
颜暮初是冷醒的。
他被冷气吹得头疼,有些难耐的抚上额头。一睁眼,便看到身侧有一团白色的茧,女孩睡得正香,半张脸缩在雪白的被子里,露出的还带着点少女稚气的半张脸微红,像是因为被子卷得太严实有点被热到。
他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这样的洛朝笙还带着点孩子气的可爱。
他抬手,揉了揉她微乱的头发。
被窝里的人睫毛轻颤,睁开了眼,有些愣愣地看着他,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
洛朝笙——或者说朝笙,坐了起来。她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带出点泪意:“颜先生,早上好。”明明是第一次和攻略目标说话,却喊得很自然。
她的确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早。”颜暮初抬手,将几缕不太听话的卷发拢到女孩的耳后。
朝笙屏着呼吸,似乎对于他的亲昵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另一端,她对小白道:“查一下颜暮初的好感度。”
“好的。颜暮初当前好感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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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这个世界真的是一篇替身be文,雷点包含:1男主颜暮初是渣男回头2原白月光会有一定程度雌竞情节。)
(总之自我感觉写的不怎么样,介意的亲可以直接从第28章番外后的新世界开始看)
第2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
小白震惊了,它还以为不管怎么样有恋人身份加成,好感度起码得有50呢。朝笙在心中冷笑,替身就替身,老男人可真狗啊。
她仰脸看着颜暮初,似乎为这一霎的温情动容。
反正,她也很能演。
穿好衣服,朝笙趿着拖鞋,亦步亦趋地跟在颜暮初身后,和他一块去洗漱。
这是一个两层的复式公寓,二层的大卧房两个人共住,卧室乃至整个公寓都是简洁明净的装修风格,可以想象到公寓的主人大概也是冷静少语的类型。
这个公寓大部分时间只有洛朝笙一个人住。
这样寡净的风格并不适合年轻热烈的洛朝笙,她不喜欢,但这是颜暮初送的。
他又是为了谁的喜好,一目了然。
盥洗室里,大片的浅灰墙壁上挂着长长的镜子,他们站在一起,用的牙刷也好,漱口杯也好,就连毛巾都是一蓝一白的一对。
朝笙轻慢地想,颜暮初入戏还挺深。
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替她着想过。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二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忽然道。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性情天然有几分冷淡,见她应下,也不多言。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爱意是真的,所以并不甘只做一只金丝雀。
公寓的地库里停着数辆价值高昂的豪车,哪怕其中有一辆写着她的名字,洛朝笙也未曾上去过。
正如颜暮初给她的钱,也一分都没有动过。
守着泾渭分明的距离,只不过想,某一天真能堂堂正正和颜暮初在一起时,两个人之间,是平等的。
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海戏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