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么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么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许云暮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翻开了书页。
  微黄的纸张上一页印着隽秀的宋体字,另一页印着俄语的原文。
  他读——
  “……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
  朝笙偏头,望向这一页诗篇,轻声念出了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她将书本移开,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了许云暮温热的掌心,微微闭上了眼睛睡去。
  ……
  春天来临时,朝笙离开了这个世界。走的时候,鸢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树始绿,一切欣欣向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许云暮看着心爱的女孩闭上的双眼,有点儿无奈的问她:“朝朝,又困了吗?”
  但怀中的人没有给他回答。她不会再睁开眼,狡黠的笑,说这是一个恶作剧。
  许云暮低头,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觉到她的温度渐渐流逝。
  他抱着她,眼泪胡乱的落下,可任凭泪水打湿朝笙闭上的眼,那只蝴蝶再也没有飞起过。
  他颤抖着,握住了朝笙冰凉的手,无名指上玫瑰色宝石的光华随着它主人生命的逝去而黯然。许云暮贴着她的额头,将一对碧玺袖扣别在了朝笙的衬衫口。
  “你瞧,我知道怎么扣袖扣。”但少女那轻慢的语气没有再响起,他失神了很久,往事如同北风向他撞来,灌满衣袖,他于冰冷中怔怔地想,这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天。
  明明外面春光如锦啊,但从此往后,许云暮再也没走出过二十岁那年的冬夜。
  永失所爱。
  第18章 忍顾来时路(番外篇)
  言思朝从小就爱思考,自己究竟是喜欢大乔舅舅多一点,还是喜欢小暮舅舅多一点——毕竟有两个舅舅,因此,作为一个选择困难症的小朋友,她常常纠结这个问题。
  大乔舅舅性子好,爱逗她笑,并且很会玩,去年生日时大乔舅舅带着她开游艇出海去玩了,又答应了明年生日带她去崖上蹦极——她的妈妈言乐天南海北的在国外旅行,忙着和年轻好看的叔叔们谈恋爱,陪她的时间并不多。
  小暮舅舅和大乔舅舅截然相反,性子沉静而温和,对她当然也是有求必应,言思朝依赖这个谢家的长辈,但她偶尔觉得小暮舅舅有点儿难接近,他总是包容的面对她,但两个人之间却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并且小暮舅舅其实很忙,谢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在他的手中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
  她记得大乔舅舅第一次带她去玩滑翔伞的时候,她还有些害怕:“大乔舅舅,我不敢玩,这么高,摔下去不死也得残废。”
  言乔笑话她胆子小,一点也没有长辈的样子,然后又说:“放心,小思朝,只要没死,你小暮舅舅手下的医生能把你完好无损的救回来。”
  谢家的医疗集团在谢云暮的手中飞速发展,到如今,不单垄断了江岛市的私人高级医疗,连国外都遍布他们的产业。有无数一脚踏进鬼门关的人,最后都被谢氏的医生拉了回来。
  言思朝歪头,问道:“就没有救不回来的人吗?”虽然她很崇拜小暮舅舅,但长在红旗下的言思朝小朋友深受唯物主义教育的熏陶,小暮舅舅又不是神仙,神明也不是无所不能。
  她只是随意的一问,然而言乔露出了很少见的难过的神情。言思朝敏感的感觉到了什么不同,但她很知趣的没有问——谁还没有伤心的事情呢,快乐如大乔舅舅,强大如小暮舅舅,一定也都有。她是个体贴的小朋友,绝对不会去问的。
  但如果是她自己发现的,那又不一样。
  言乔情绪调整得很快,他捏了捏言思朝的笑脸,小姑娘胡乱拍开他的手,一双潋滟的丹凤眼里满是愤愤不平。
  “言乔!你又欺负我,我会和小暮舅舅说的。”
  小姑娘生气时和她妈妈如出一辙,没大没小的叫他名字,但模样是真不像她妈妈。言乐一向好美人,他不清楚小姑娘她爸是谁,言乐一直宣称“我的爱要平等分给所有帅哥因此结婚会阻挡我向世界传递爱”,但总归肯定是个极其符合言乐审美的男人。
  所以没准是随了那个他素未谋面的“妹夫”,言思朝生就一双顾盼生辉的丹凤眼。
  一如,朝笙那双曾让他一眼就心动的双眸。
  他有一瞬间出神,自她去后,已有十五年。十五年足够言乐走遍七十四个国家,心动一百二十回,足够言思朝长成亭亭的少女,足够他从不可一世的言大少爷变成言家可靠的掌舵人,足够名字早就从许云暮变回了谢云暮的人掌管谢家,开疆扩土,成为新的商业传奇。
  但并不能让他们忘记她。
  他带着言思朝坐在滑翔伞上,乘着风向茫茫的绿林飞去,风声呼啸,言思朝前一秒还在害怕,后一秒兴奋得大喊:“我飞起来了!”
  好像往事都落在了风中,言乔道:“抓紧了!”滑翔伞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言思朝快乐的声音也随风扬长而去。
  言思朝因玩滑翔伞而带来的亢奋一直持续到她去谢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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