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叶枝迎从洗浴室出来,竞霄居然还没醒,梁好婆说不用管,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这孩子在外面过得不容易,回家可能是觉得放松了,每次回来都要睡很久。
  她给叶枝迎盛了一大碗南瓜粥,在叶枝迎诧异的眼神下解释:“系阿婆唔够细心,竞霄昨晚偷偷同我讲,让我整滴清淡软和的东西给你。”
  叶枝迎没想到竞霄注意到这些细节,更没想到他还会悄悄跟外婆说,觉得竞霄也没那么不靠谱,“谢谢阿婆。”
  两人边吃饭边聊天,梁好婆提起:“枝迎,竞霄呢个仔,脾气是差了点,个性又冲动,一根筋,有事就喜欢闷在心里,好似都唔在乎,其实心好软,他犯浑,你多担待一下,帮阿婆看住他,好唔好?”
  叶枝迎对此倒是深有体会,不由得想起最初相识时,竞霄对自己吹胡子瞪眼的混小子样,不过现在嘛,过去的就不要提了。
  他放下勺子说:“竞霄很懂事,其实在队里是他照顾我多一点,您可以放心,他性格很好,直率,很重感情。”
  说到这个,梁好婆叹了口气,看了还紧闭的卧室门一眼,突然问:“枝迎,你知唔知,竞霄点解会变成这样?”
  叶枝迎只听过一点,关于竞霄父母的事,其它的一知半解,是以摇了摇头。
  “呢个仔,命苦啊。”
  叶枝迎想过竞霄的童年没那么好,但没想过,居然会比他想得还要惨。
  第37章 小哥哥
  在梁好婆的讲述中,竞霄的妈妈,生他的时候年纪并不大,心性不定,被个会说几句甜言蜜语的外地人迷得晕头转下,孩子出生半年,就跟人走了,从此再没音讯。
  那会儿他们还住在渔村,破旧的老屋被海风一吹就吱呀作响。梁好婆的丈夫刚去世,女儿一走,所有的担子都压在她一个人肩上,要养活自己,还要拉扯一个嗷嗷待哺的外孙,其中的艰辛难以言表。
  在那种环境下,她必须让自己变得强硬,嗓门要大,脾气要冲,遇到不公和欺负要第一时间顶回去。否则,孤儿寡母只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小小的竞霄哪懂太多,他看着外婆用凶悍的态度保护风雨飘摇的家,潜移默化中,也渐渐学会了用愤怒和攻击来伪装自己,应对世界。
  他像只竖起尖刺的小刺猬,处理所有陌生问题的方式简单直接,谁惹他,他就凶回去,打回去。
  这导致其他同龄的小孩都觉得他脾气坏,不好惹,渐渐疏远他。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海边沙滩上,看潮起潮退,看日升日落。
  在竞霄十岁那年,他消失多年的母亲突然回来了,穿着光鲜,言谈举止也沉稳了不少。她说自己在外面站稳了脚跟,这次回来是想接竞霄去大城市生活,接受更好的教育。
  梁好婆内心挣扎万分,她舍不得一手带大的外孙,更不放心这个曾经不负责任的女儿。但看着女儿似乎真的改过自新,再想到大城市的教育资源的确更好,为了竞霄的未来,最终还是含着泪,忍着心痛,同意女儿把竞霄带走了。
  竞霄被带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北方工业城市,现实却没有承诺中那般美好。
  母亲所谓的站稳脚跟,不过是依附另一个男人,生活并不稳定。
  新的家庭环境复杂,继父对他这个拖油瓶冷漠排斥,母亲在新的关系中也显得软弱,无力维护他。
  大城市的学习环境并没有给他带来温暖。陌生的方言、同学的排挤、家庭的冰冷,让他格格不入。
  曾经在海边练就的那点野性和凶悍,在陌生的环境中更显笨拙无效,他内心的不安全感与日俱增。
  听到这里,叶枝迎内心已是滔天巨浪。他还想继续问下去,想知道更多竞霄艰苦的来时路,可这时卧室的门响了。
  竞霄揉着惺忪的睡眼,伸着懒腰站在门口,嗓音是刚睡醒的沙哑:“早啊。”
  阳光从窗台洒进来,他就那么站在光柱中,笑得舒展,和故事中无助悲痛的男孩两模两样。
  叶枝迎心口的位置不太舒服,他所有细微的反应,都被竞霄及时察觉。
  “你怎么了?”光柱中的人已收起笑,绷起脸,一个箭步冲了过来。
  梁好婆的情绪也被竞霄这一惊一乍喊了回来,跟着关心起来。
  骤然成为焦点,叶枝迎收敛起不小心外泄的情绪,摇了摇头:“没有,阿婆不要听他胡说,我很好。”
  竞霄不信:“真的?”
  “真的。”
  “可是……”
  “你能不能去洗脸,头发很乱。”
  竞霄被撵走了,叶枝迎继续喝粥,梁好婆也没再说什么,默默把一碟小菜往他面前推了推。
  上午,梁好婆出门和老姐妹去逛街置办年货,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在家没什么意思,他们商量过后决定出去打会儿球。
  没有去正规球馆,竞霄带着叶枝迎去了社区公园,公园里有几个破旧的羽毛球场地,水泥地,铁丝网也生了锈。
  竞霄双手插在兜里,踢了踢脚边的小石子:“喏,就是这里,你别看场地旧,我小时候经常来这里看别人打羽毛球。”
  叶枝迎眉尾一挑,看了他一眼,脱口而出:“你小时候就对羽毛球感兴趣?”
  他只是好奇,听梁好婆的讲述,竞霄在离开渔村之前都没有进行过打羽毛球这项运动,难道还有外婆也不清楚的事?
  竞霄不知道这些,只是说:“算是吧,遇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哥哥,他喜欢。”
  “……”
  叶枝迎眉头紧紧皱起来。
  “小哥哥?”
  竞霄说:“是啊,我们就见过一面,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连名字都没来得及问,唉——”
  他叹了口气,其中的遗憾不言而喻。
  叶枝迎抓住重点:“名字不知道,长相也忘了,但是他喜欢打羽毛球,所以你后来也喜欢?”
  不是这么回事吧,但竞霄又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算是吧。”
  “……”
  叶枝迎没再说话,竞霄以为他感兴趣,自顾自地讲:“大概是我六岁那年吧,悄悄跑了很远,现在也记不起来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因为迷路了,特别害怕,又累又饿,就蹲在大树下,觉得自己被全世界丢下了,特别没用,特别想哭。”
  “然后,我就在那棵大树下,遇到了一个人。”
  竞霄的眼神变得有些朦胧,仿佛穿越时光,看到了那个下午:“他是个比我年纪大点的小哥哥,穿着很干净的运动服,拿着瓶矿泉水,坐在花坛边沿那儿喝,一看就和我们这里的孩子不一样。”
  “他看见我蹲在那里,也没问我为什么哭,就走过来,递给我一个羽毛球,还挺新的。他对我说这个送给你,别哭了,很有趣的。”
  叶枝迎冷不丁问了句:“哪里有趣?”
  “哈哈,”竞霄笑着,“我当时也是这么问的,他说人生可以和这颗球一样,握在自己手里,哭有什么用,想办法过喜欢的生活,做喜欢的事吧。”
  叶枝迎平心而论,这番话说得倒是没错,他以前被叶国栋强迫打球,后来也是在羽毛球上体会到了掌控自己的感觉。对于那个时候无助的竞霄,这样的话确实值得记到现在。
  没想到竞霄却说:“其实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之所以记得,是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送我东西,想让我开心一点。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个球好像成了一种精神寄托,我觉得握着它,就好像抓住了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再后来了解到这叫羽毛球,得拿羽毛球拍打出去,慢慢开始尝试去接触,就打到现在了。”
  “叶枝迎,”他突然转过身来,身影和阳光重叠,笑着说:“你看我现在,果然过上了喜欢的生活,还遇到了你,有了最好的朋友。”
  叶枝迎最近总是被竞霄说得无言以对,刚才在想什么也忘了,思绪被搅地七零八落,别过脸说了句:“别贫嘴了,不是要打球么,再不打天黑了。”
  “打,当然打。”竞霄立刻来了精神。
  这片球场没有别人,他们也找不到双打对手,只好两人单打对抗。
  一打起球来,对于时间流逝的感知力就会下降,夕阳在不知不觉中沉入海平面,天空被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再等一会儿,就会过渡为饱和度更高的蓝灰色。
  梁好婆打电话来,说家里煲了靓汤,问他们什么时候回。
  竞霄擦着汗回话,等挂了电话,发现叶枝迎已经把球场上掉落的球都捡完了,球拍也收回了球包,正举着瓶水,仰着脖子在喝。
  最后一抹天光和刚刚亮起的路灯晕染在一起,披在叶枝迎身上。他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来不及擦掉的汗水顺着线条滑落,没入衣领。
  竞霄站在原地,忘了动作。他想不出什么华丽的辞藻,只觉得叶枝迎真的很好看。
  怎么会这么好看?和别的男生都不一样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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