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我也不知道,人类的父母会将自己积蓄的金钱、房屋、马驹、田土传给子女,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但那种与灵魂有关的力量,那种我们都捉摸不透、也从不显现的力量,却会传给一个毫无关系、甚至他们都不认识的陌生人,真让人困惑。”少年叹了口气,又道:
  “我还是要劝你,不要去往那战场,我能感觉到你的力量衰弱了不少,战争的阴暗会让你更虚弱的,别在悲伤中迷失——”
  “我不会的!”少女固执的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要去战争爆发的地方看一看。
  你可以回来找我,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待你的归来。少年的后半句话没有说出口,他怔愣,随即微微笑了一下,“那么,祝你拥有走过一切苦难的智慧。”
  智慧。伊索尔德当时没有说什么,后来却将少年祝福所用的词语加进了名字里,以作纪念。
  “伊索尔德,你的力量是很特别的,保护好它。”
  少女默默低下头,接受了这个忠告。
  他们在巨人的车辇上分别,谁都没想到这是他们以朋友的身份进行的最后一次谈话。时间残酷地更改了每个人的面容,就连神明也不能例外……
  尘世间有这样的传说,凡人历经一切苦难,于某一刻顿悟,飞升成神。
  这大概是说,经历苦难,人就能获得成长,经历全部的苦难,就能获得意想不到的突破,那种境界大概能被称作神明。其实,神明仍在求索。人世间的疑惑,哪里是解得完的呢?所谓完美无缺的神明,也不过是陶醉在自我幻象之中、看不到问题的庸人,神明也是在意识到自己的缺陷、勇敢行动起来之后,才找到自身存在的意义。
  伊索尔德为解惑而踏入人间,这一惑,便是一千多年。
  物是人非。
  伊索尔德细细琢磨着回归她手的种种能力。她沉睡的时间太久了,连使用这些能力所必要的“心”都忘了。她是神明的时候,越接近人,手握的能力就越强;对那些得到能力的那些人而言,越接近神,能力开发得越强。她遍历能力的使用者的人生,以此找回那思想、那心情,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毕竟是一个人的一生。能力刚回归的时候,她总是用不熟练,因为那能力总有使用者的影子。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始终只有一件事。
  只要得到那答案,只要——
  第131章
  “你想看看你的父亲吗?他一直牵挂着你的安危。”
  芙洛丝闭目靠着一棵大树,都要睡着了。
  “一来,一回,时间上是有点来不及, ”安德留斯便自言自语,“你可以给他写信。如果你想的话, 我可以弄来纸笔给你。”
  芙洛丝还是没有说话。
  “约伯呢?多丽丝呢?安妮?你不是把安妮当自己的妹妹看吗?她大概也一直在寻找你的踪迹。你一个都不留恋吗?”安德留斯替她轻轻地将一缕金发拢到耳后,声音也很轻,忽然,他说, “那个孩子呢?”
  芙洛丝的睫毛猛地颤抖了一下。
  安德留斯的手指绕到了耳后, 在耳垂那摩挲了一会儿,“你应该看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你会感到舒服很多的。我派了分身保护他,从这儿到那儿,只需一天的时间……别留遗憾呀,亲爱的。”
  芙洛丝被触动了, “他真的过得很好吗?”
  “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芙洛丝有点被安德留斯说动了,那孩子真的还活着?其实,穿越两界泉,去往死者的世界带回一个灵魂,芙洛丝并不是很相信,可要是那孩子真的活着,那该多好啊。
  “来吧,”安德留斯催促道,“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不会耽误多少时间的,我保证送你回来。”
  那孩子居住的山城建在海拔比较高的位置,没有受天灾人害的什么影响,山城依旧清静闲适,只是巡城的士兵多了不少,城中也多了一些逃难至此的外地人面孔。
  芙洛丝将脸藏在帽檐下,在很远的地方悄悄望着。
  那个孩子,真的回来了吗?
  如果安德留斯所言非虚,那他脸上、身上的伤口应该都在,那孩子长得那么俊俏可爱,如果身上这儿缺一块、那儿缺一块,他醒来后也会很难过吧?就算是他的父母,看到那样一张从地狱归来的脸,也会害怕得不敢接近吧。
  小孩子的天性里有残忍的一面,会对长相古怪的人自然地流露出厌恶,一个孩子太矮、太黑、太瘦,都会被嘲笑、被排挤,他身边的玩伴是不是也会这样对他呢?如果在这样的恶意里长大,那实在是太痛苦了,芙洛丝只是在脑海里想上一想,就难过得不行。
  纵然人死可以复生,那些痕迹却永远抹不掉……都怪我,都是我的错。
  正这么想着,门吱呀一声开了。
  那个孩子抱着一只皮球出来了,他穿着干干净净的棉服,戴着顶粗呢羊毛帽,脸蛋通红。
  他挥着手,“来呀,你们!来呀!”
  他转过脸来,露出曾被啃食过的另外半张脸。那半张脸上缠了好些绷带,耳朵也被包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个缠了一半的小木乃伊,芙洛丝眼眶立刻酸涩了。
  孩子喊了一声又一声,院子里才走出来两个和他年龄同样大的男孩,一个高且瘦,戴着顶棕色的帽子,另一个略矮一些,正在抹鼻涕。他们看起来并不是很开心,只是被男孩缠得没办法了,才勉强走出来。
  “烦死了,要不是缇娜那么说,我才不会来呢。”
  “真是无聊死了!”
  “对不住嘛,”男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刚刚德拉科叔叔看着,我不好意思把它们叫出。把门关上。嘘,悄悄儿的。我现在就给你们看。”
  只见他将拇指和食指拢成个圈,放在嘴边,吹了一声,院子里立刻传来一阵又急又轻又乱的脚步声。听声音,急的人还不少。那脚步声近了,贴着墙根钻出来,竟然是三头又壮又凶的白狼。
  三头狼都矫健威猛,毛发顺滑,纯白如雪,没有一丝杂色,蓬松的大尾巴对着男孩甩来甩去,竟然看起来很开心。
  “坐下。”孩子这么一说,三头狼都乖乖地坐下了。
  “哇!”
  “伸手。手,手。”
  最左边的那头先伸出了一只爪子,另外两只,一只看起来有点高傲,一只大概是有点慢半拍,犹豫了一下,才伸出了自己的爪子。不过,在孩子们看来,这已经很神奇了。
  “哇!!”
  “这不算什么,我还可以骑着它们到处跑呢。它们可听我的话啦。”
  “哇,”那个戴棕帽的男孩羡慕得都要留口水了,“太厉害了,”他看着那三匹八面威风的白狼,想深受摸一摸,但终究是有点怕,“这么帅气的动物伙伴,你不仅有,还有三个!它们真的都听你的话吗?”
  “我听说前阵日子它们还咬死了溜到家里来的毒蛇,是真的吗?”
  “还能看家?这么厉害!那你脸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呢?”
  “当然是成为勇士的磨炼啦!是吧是吧?”
  “这个啊,嘿嘿,那可说来话长了……”
  芙洛丝远远地看着,心里涌上一阵感激,她的声音因此而哽咽了,“谢谢你,安德留斯。”
  三头白狼身上有很浅淡的雪花印记,是安德留斯分身的证明。他用这种方式守护了一个孩子的自尊,也守护了一个孩子的天真。
  芙洛丝如蒙大赦,“我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离开?”
  “是啊,我要离开,我不能再做这样的事了。我必须离开。”芙洛丝抹了抹眼睛。
  安德留斯的眸光暗了下来,“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
  在芙洛丝略带疑惑的视线里,他有些不自在地道:“其实,索莱斯还活着。”
  芙洛丝吃了一惊,却也暗暗松了一口气,她还以为安德留斯会说,这孩子也是他的分身。他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让她心安,因为他爱她,想要得到她的爱。
  安德留斯道:“我没有杀他。也许,我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变得软弱了。”
  “……你变了。”
  “你觉得这是好事吗?”安德留斯硬着头皮问。
  芙洛丝看着这双黑色的眼睛,明显看到了刻意压抑、又隐隐闪烁的期待。安德留斯……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呢?
  这个答案是不是对他很重要?
  分别之后的许多年里,夜雪飘扬的一个蓝夜,他坐在呼啸的夜风里,也许还会想起自己给出答案时的语气。对他来说,这是他第一次放下杀意,为别人做了点好事,一定是很新奇的体验吧?他一定还是希望得到自己的赞扬吧?必须认真回答。
  芙洛丝凝视着那双黑眼睛,以无限珍重的语气道:“我只能说,我很开心。安德留斯,这下,我彻底没有什么要担心的了,我知道你会过得很好,并且把一切都照料得井井有条。
  “你愿意见证别人的苦难,承认别人的苦难,你的世界一定会越走越开阔的。你一定会有新的朋友,还有新的生活。你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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