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世界南土的边缘居住着聪敏的巨人一族,他们建造金辇,追赶太阳,企图捕捉世界之外的真相。他们驾着金辇,向西而行,横跨茫茫无际的海面,穿越高山与悬崖,沉入冥界,一度迷失,最终被月光指引,找到了极东之地,第一缕曦光绽放的地方。
  他们在那里停驾,研究太阳与其他星象,还曾一度捕获太阳,让它按照自己的心意升起、落下。那个地方的气候被调理得舒舒服服,为了避免其他种族的打扰,巨人在周围建造了一片沙漠,并在沙漠中心,他们居住的地方建立城邦,取名拉撒乌城,纪念他们曾以双手统治了太阳。
  现在拉撒乌城的人们,就是当年巨人的后代,他们自视甚高,许久不和别国来往,而由于沙漠广袤,交通不便,他们也消失在人类的视野中许久、许久。
  所以,如果艾伦他们发现这个名字出现在拉撒乌,只可能是出现在拉撒乌的传说中。
  芙洛丝带着思索的神情道:“那个声音,在千年之前去过普赫罗尔王国的特里特村,又去过拉撒乌城。”
  他们会在拉撒乌城见到祂吗?亦或是探寻到千年传说的一角?
  如果一切能在拉撒乌城结束……即使不在那里,所有的一切也有结束的一天。芙洛丝无比确信这一点。他们每走一步,就是向终点迈近一步,她和安德留斯的同盟,也就瓦解一分。
  芙洛丝坐了起来。一直以来那种负累的疲惫感消失了,身体再度恢复活力,就像在家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一样。她一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并没有在马车的车厢中,而是在一家旅馆里,“我们现在在哪儿?”
  “尘港。”
  “尘港?”
  “我们穿越沙漠之前,最后的歇脚地。”
  如果走大路,从费尔奇尔德王国的王都到达拉撒乌沙漠边陲的尘港,起码也得一个多月,如果安德留斯选择人迹更少的小路,也许就需要一个半月或者两月了。
  芙洛丝扶着脑袋,没想到自己一睡就是这么久。海妖的歌声仿佛还在耳边。在这样的歌声里,她睡得格外酣沉。睡眠是宝贵的。难怪【商人】摆脱诅咒后便陷入梦乡,一梦不醒,最终在梦中失去了生命。
  “这一路上有遇到其他【身份者】吗?”她问。
  安德留斯丢给她一个盛着金色液体的小瓶,“【诗人】。”
  他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在这种状态下,他杀死了一位同类。芙洛丝暗暗心惊,心里对这个人又多了一丝戒备。
  尘港,大河南岸最大的人类城市。
  大河迤逦向下,慢慢拐入群山,最后彻底消失在金色云层的掩映中。
  大河北岸,灰绿色的平原渐渐转为灰褐色,怪石林立,房屋稀少,植被也稀疏了,在视线可以达到的最远处,大地最终转为转为贫瘠的浅黄色。再后面便是一排矮小的黑色丘陵。跨过那些丘陵,便是包围着拉撒乌城的大沙漠了。
  没有带路的向导,那片沙漠就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死亡禁区。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收回远眺的目光。这么远的一程,确实需要准备不少东西。
  “向导,干粮,清水,骆驼,就是这些了,对吧?”芙洛丝扯了扯斗篷,罩着斗篷,她的影子看起来就没那么引人注意,她还注意到一点——
  “你给我换了衣服?”
  芙洛丝扯了扯坠着流苏的窄小袖口,“你干嘛给我换衣服?”她皱起眉头,“我原来的衣服呢?”
  安德留斯走过来,看着镜子里的她,伸出手,将她戴的项链摆正了,“不喜欢?”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害羞了?当然是——”安德留斯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的两个字,芙洛丝听了果然勃然大怒。
  她攥起拳头,安德留斯才笑着摆手,“哈哈,放轻松,亲爱的,开个玩笑而已。我要在这里准备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这家旅店,也才空闲下来,有了时间打扮你。而且,这里气候炎热,你必须得换一套行头。”
  晚了。芙洛丝已经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滚!”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来到街道上。
  此时正是清早,阳光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即使如此,路面已开始散发出惊人的热气。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戴着头巾,黄色皮肤,是当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着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肤色、发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门。
  【身份者】消除饥饿,有芙洛丝保管的两个小瓶就够了,但她还和从前一样,吃一日三餐。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丝也想在生活习惯上尽量向正常人靠拢。
  “那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道:“我自己拿。我只关心我们要花几天才能穿过那片沙漠。”
  他们来到市集。
  “哟,”一个瘦猴一样的男孩搓着手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两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么,是想去拉撒乌?”
  没想到在这么远的地方还能遇到说费尔奇尔德王国语言的人,芙洛丝颇为惊讶。
  像是读出了芙洛丝的心思,男孩笑道:“这里可是尘港,天南地北来的旅客、探险家、商人天天都有,费尔奇尔德王国来的也不少,我的祖母就是费尔奇尔德王国的人,说起来,我也有那地方的血统呢。你们要是想穿越沙漠,我可以帮你们,我的祖父就是拉撒乌城来的,我对那地方可比其他人熟得多。”
  说着,他热情地招呼着,请安德留斯和芙洛丝往他的店里走,“那地方不安全,沙子一天一变样,就算拿着地图,也走不出去。前些日子,老图克带着一支队伍出发,都三天了,人还没回来。连个消息也没有,他的老婆们哭个不停,骂个不停,哎哟。对了,你们不知道,老图克是专业的带路人,干这一行都五十多年了。
  “要我说,在那种被诅咒的地方行走,光靠人的经验和直觉,是行不通的,还是得靠动物朋友。骆驼。骆驼可是我们的好朋友,又老实又能干,好多人以为它们行动迟缓,脑子也笨,其实不是,在沙漠里,它可比人类聪明得多。好好挑一挑,挑个好伙伴,也许关键的时候能救你们一命呢。”
  他这里的骆驼都养得油光水滑,壮壮实实,芙洛丝赶时间,也不想货比三家,问安德留斯:“你觉得怎么样?”
  安德留斯点了头,“开个价吧。”
  男孩喜笑颜开,眼睛都亮了,“两位真爽快!我就说,老家的人能给我带来好心情,我爱你们!”
  他忽然用当地话说了一句:“一口价,六千瑞塔。”
  男孩从安德留斯身上抢下行囊,往骆驼身上塞,亲亲热热、连哄带拿,根本不给两个人拒绝的机会。
  安德留斯不喜欢别人的接触,当场皱了下眉头,芙洛丝握着他的手,安抚性的捏了一下。
  “清水、干粮、指南针、地图、头巾……不用您二位操心,我也会给你们准备好,价钱好说,拉希尔德家童叟无欺,光明磊落,这些杂七杂八地加起来,一共是两万二千二百瑞塔。”
  芙洛丝学过东方地区的通用语,虽然男孩的话语掺了一些当地方言的口音,但她也能听懂。
  而安德留斯,不用问,他肯定也听懂了,他对历史和语言的了解远在她之上。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芙洛丝看向安德留斯,“两万二千二百瑞塔,换算成费尔奇尔德币,是多少钱?”
  安德留斯以心声报了个数。
  “什么?!”芙洛丝叫了出来,“他还不如来抢好了!”
  多花点钱,把事情尽快办好,她能接受,做生意的人,热情健谈一点,也能理解,但……这人开的价格太离谱了!
  “他要的这些钱,都够在市区里买一栋二层小洋楼了,”芙洛丝不能接受,“他是认准了我们两个做冤大头,还是活不到明天,只能卯着劲赚今天一天的钱?不行我们走。”
  “哟,两位客人,”男孩拦在他们面前,“做事情得有始有终呀。这样吧,如果你们不满意,价格方面,我可以做点小小的让步。”
  “我们要走。”芙洛丝推开了他。
  她背着剑,力气又大,门口的几个保镖来拦,也拦不住。
  “他看我们是外地人,就觉得我们好糊弄!”芙洛丝开始说起这里的语言了,“从现在起,你也得跟我一样说东地语。”
  安德留斯笑吟吟的,很乐意看她吃瘪。他以流利而清晰的东地语道:“遵命,我的殿下。”
  两个人又在市场逛了一圈。
  经过一番打听、比较,才选下价格相对公道的一家,租下骆驼。
  “这才是做生意该有的价格。”芙洛丝拍拍手,“虽然我们不缺钱,但也不能把钱大把大把送给别人花,尤其是那个什么拉希尔德。好啦,付钱吧,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正要从兜里掏钱,愣住了。
  “钱被偷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