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面对裴铭近乎恐吓的威胁,男生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
  他看着裴铭,也像是看着陌生人一般。
  直至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情绪彻底收不住,从未有过地失态并用力挥手让他滚出去的时候,简瑄才终于动了动身子,没有半点犹豫地出了门。
  “简先生。”
  男生刚走到一楼的楼梯,就又被一道声音喊住。
  他回眸,看到了今晚送他来的司机。
  对方俯身,对他说道:“裴少爷要我送您回去。”
  简瑄没拒绝,跟着他走了。
  在车上,简瑄看了一下时间。
  他今天在裴家待了四十分钟,比上一次要短上个二十分钟,不足一个小时。
  不过,简瑄想,这应该也是他最后一次去裴家了。
  第27章 小狗小狗
  司机给他放在小区门口后便离开了。
  也是这时,简瑄发现,今天竟然下起了雪。
  雪落在他身上,也在他抬头时,落在了他脸上还未结痂的伤痕。
  有点疼,也有点冷,还有点饿。
  简瑄望着不远处的高高挂起的红色灯火,还有若有若无的鞭炮声,畏冷似的缩了缩脖颈。
  路边冷黄色的灯光下,他驻足了许久,直至腿脚发麻,才终于转身离开了。
  他想,他得先寻个暖和的地方带待着。
  他想,早知道今天这么冷,就把沈秋璟送给他的围巾带着了。
  “小沈,在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出神。”
  站在阳台边的沈秋璟顺声回头,就见穿着一身黑色唐装,拄着木杖的男人朝他一撅一拐走过来。
  他很快把手中还燃着的烟按灭,毕恭毕敬地朝男人喊了一声“江老师”。
  被沈秋璟尊称为“江老师”的男人随意地摆摆手,示意他不必这么客气。
  “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抽烟,难道是我今晚布得菜品太差劲了吗。”
  沈秋璟刚要回话,男人就自顾自地先接上了:“早知道我真该听我女儿的,她当时看了我的安排直嚷嚷着说落伍、不时髦,三十道菜里就没一个是符合她心意的,我呀就听着她埋汰了一个多小时。”
  “哎呀,真是人大了,管不住咯。”
  男人嘴上埋怨着江初玥的娇蛮,但脸上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站在他身侧的沈秋璟垂下眼附和道:“我想,她也是关心您。今天开席前,她还拦着我,让我帮她盯着点您,少去碰点白酒。”
  “真的是,人就活这一辈子,给自己束缚那么多条条框框干什么呢,怎么你们这些小年轻人,比我这个老东西还惜命呢。”
  说完,男人耸着肩膀呵呵小了两声,感慨道:“不过,年轻的时候,我可也没想到,我江回笙有朝一日,竟然能和沈家的人攀上关系。”
  毕竟谁都没想到过,曾经风光一时、手撑着半个s市的沈家,事到如今,竟连一点声息都打听不到了,仿佛根本没存在过一般。而眼下,若问起谁在这个山头上称霸王,那人人都一定会说是坐靠珈禾的陈家,绝对的毋庸置疑。
  沈秋璟没吱声,明明是故事的亲身经历者,却安静地做个存在感为零的旁听者,听着江回笙继续说着往事。
  “我现在每次看到你啊,都感慨万千,想着说,这时间过得还真是快。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明明才刚到我腰部的小家伙,就长得比我都高出一个半头了。”
  江回笙说着,自个儿脑海里就自动浮现出幼时沈秋璟的模样。
  那时候的沈秋璟还没有一身老气横秋的模样,虽然脸也时常板着,一副小孩装大人的模样,但说出口的话却还是能听几句的。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沈秋璟本身就不怎么爱说话,对他的问话总是一个语调回应,哪回要是说得长了,那确实也让人感到惊喜意外。
  “如果当初没有江老您的帮助,我大概早就被路边的野狗吃完了吧。”沈秋璟笑笑,自嘲式地进行挖苦,把自己扁得几乎一文不值:“我现在也经常想,大概是真的应了那句话:能遇到您,当真是晚辈我不知道轮回多少次,才修来的好福分。”
  男人嫌弃地皱了皱眉头,冷哼一声:“呵,你小子过去了那么多年还是这副死德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我一句爱听的。”
  “还是小宋每回都真情实意的,那张小嘴叭叭的,跟天生抹了蜜一样。”
  提到宋承宇,沈秋璟虽面上不显,但情绪已经先低了下来,放在身侧的手不由自主地握成了拳头。
  江回笙瞥了他一眼,从鼻尖发出两声哼哼,再度感慨道:“真是造化弄人啊。看上去好端端的人,怎么就突然自个儿想不开走了呢。”
  “好人不长命,而像我这样的祸害,却还活崩乱跳的,老天也真是缺德,你说是不是。”
  沈秋璟抬眸的一瞬间,对上了男人黝黑的眼睛。
  像是一口井,探着头往里望,一眼都望不到尽头,平白无故地只让人感到背后发冷。
  沈秋璟不卑不亢地与江回笙对视着:“对不起江老,是我的错。”
  “是我这个当哥哥的,没能尽职。”
  男人也依旧看着他,片刻后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瞎说什么呢小沈。”
  “小宋自杀,是我们谁都想不到的事情,别把担子全搁置在自己肩膀上。”
  “再说了,你和小宋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手心手背都是肉,真要揽责任,也该是我这个老人的错,没有把你们都照顾好。”
  说完,江回笙又惋惜地补充道:“唉,要是早一点察觉到,也不至于到如今无力回天的地步。”
  “我还眼巴巴地等着他跟我家那个鬼丫头多接触接触,成一段缘分呢。”
  相比起沈秋璟,江回笙其实更喜欢宋承宇。
  这个小子虽然比不上沈秋璟脑子聪明,手里有本事,但那么多年看下来了,为人还算是不错可靠的。
  年轻时起起伏伏经历了那么多,江回笙也不奢望江初玥回头能给她自己寻到个什么所谓185黑皮体育生,就宋承宇这种嘴巴甜会哄人,讲义气,做事也不含糊的人,已经算是这个行当里为数不多的“良人”了。
  但江回笙也看得出来,沈秋璟对于他这个实质也一无所知的“弟弟”,有着近乎变态的控制欲。
  从沈秋璟自己入行,却不让宋承宇沾手半点这茬子事就能看出来。
  而这也是为什么,人人都以为“悬日”的当家老板是沈秋璟化名的宋文岳,却不知道,其实后头还有个二老板。因此,对于宋承宇死亡的消息,除了他们这个几个与沈秋璟交往较多的,几乎鲜有人知。
  说到底,要不是沈秋璟在这中间作梗,他也不至于让江初玥和宋承宇连面都没见上过几回。
  不过那宋承宇看着就也像是很听沈秋璟话的人。
  沈秋璟让他做什么都不带犹豫地转身就去做,就连江回笙自己每回见到宋承宇,对方都是乖乖地跟在沈秋璟身后,直等沈秋璟入座后,才会凑到他身边来,同他问好攀谈。
  要是沈秋璟当日与他闹得不愉快了,宋承宇这死小子便也跟看不到他似的,连个眼神都不会给他,只会屁颠屁颠地跟着沈秋璟走了。
  江回笙想到这,就也忍不住直叹一大口气。
  想着哪怕回头沈秋璟选择放人了,但他看上的人也未必真回来到他手底下。
  强扭的瓜不甜,他也不指望江初玥真能瞧得上宋承宇。
  那丫头的脾气,真是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也真是奇怪,小宋的脾气跟你,倒是真一点都不像。”
  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般的存在,偏生就这样性格截然相反的人,做了十多年的兄弟。
  对此,沈秋璟也没否认,点点头。
  但对他而言,养宋承宇,和养个宠物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他小时候养过一条狗,白色的,品种是拉布拉多。
  可能是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他去世,而身为父亲的男人又几乎不怎么出现在他面前。所以作为赔偿,在十岁生日那年,他从没见过几次面的父亲那里收到了这个礼物。
  这条拉布拉多天生亲人,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扑进他的怀里,疯狂摇着尾巴亲他。
  不仅如此,这狗还格外黏人,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喜欢跟在他身后,四条小腿吧嗒吧嗒地踏在地面上。就算是晚上睡觉,也是寸步不离,每天都扑腾着要爬上他的枕边,窝着睡才能安分下来。
  想到这里,沈秋璟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男生熟悉的睡颜。
  ——靠在他手臂侧的简瑄侧着身子,面朝他屈起自己大半个身子,手指虚虚勾着他的衣服边,鼻间处呼着绵长的气。
  但只要他稍稍一动身,本来还安静熟睡中的人变会立刻皱起眉头,并往他这边挪动几分,像是只有待在他身边才肯罢休。
  在江回笙视线注意不到的死角里,沈秋璟轻挑了下眉毛,无意识地微微上扬了一下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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