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以特别来说,他绝对是一个特别的人,会对我说他奇怪的人生观,却又不喜欢告诉我他其他的事情,甚至,也不大喜欢告诉我他太多现实中的事情,即使说了,也都很简略。
  需要把自己搞得像谜一样吗?握着方向盘,我想着这个问题。
  从弘光到静宜,不用十分鐘的路程,说不定我们可能早就在某家便利商店里面擦肩而过,甚至,可能在东海或沙鹿某家拥挤的自助餐里面对面吃过饭,只是我们彼此不认识而已。
  晴朗的六月底,天空没有一片云,蓝色是唯一的顏色。
  说不上该不该兴奋或期待,从早上九点半起床之后,我就一直坐在床边发呆,一直失神地坐到中午,最后,我连像样的衣服都没考虑,随便穿件上衣与牛仔裤就出门了。而直到我发动车子,都还在怀疑这是不是真的。
  我想见他,可是绝不是这样慌乱下所做的约定,更不是那样随便一句话就约定了时间、地点,他好歹也应该稍微客气一下,或者尊重女性的看法。
  「是吗?那明天下午两点半,静宜校门口见。」一句话就都打定了所有主意。
  忐忑的十分鐘,经过四个路口,我到了静宜校门口,中港路上的车仍旧不少。把小白停在校门口的电话亭外,我四处张望,没有一个人是穿得一身黑的,记得长毛说过,他喜欢穿一身黑,因为这样最方便,什么搭配都省了。
  我也没看见哪个男孩是长头发的,附近只偶而有几个学生经过而已。时间到了下午两点二十六分。打个电话给他吧!昨天晚上,我又重新把他的电话输入回手机里面,以免又发生什么糗事。
  「到了没?」
  「嗯,我开白色的车。」
  「静宜对面有家7-11,开到对面来。」然后他就掛了电话,真是……
  我下车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好冲散炎热的感觉。背靠在后车箱上,静静地看着我所陌生的这一带。
  天空好蓝,依旧没有白云,正如我的脑袋,空得没有任何想法,我遇到突发事件时常常都会这样,呈现莫名的呆滞。正当我在享受发呆的乐趣时,一辆黑色的三冠王机车衝到我身边来。那辆机车速度极快,骑上人行道之后,还差点撞上我的脚。
  「小乖?」
  「长毛?」真的是你吗?连我手上的矿泉水都吓呆了。
  他不高,不胖,头发说长不长,大约快要及肩,不过却非常凌乱,完全没有梳理;脸上都是晒伤的痕跡,连鼻尖也在脱皮,更夸张的,是他没穿一身黑出来,他穿着一件黄色的上衣,上面印着「中D份子」,那应该是他们的系服或班服,已经洗到发白了;下半身是一件宽大到不行的米色滑板裤,已经脏到发黑了;还有一双水蓝色的夹脚拖鞋,已经烂到快断了。这是我以为的那个长毛吗?看着正对着我笑的男孩,噢,我的天哪!
  「系、系服吗?」
  「我学弟的班服,我也买了一件。」
  我颤巍巍地伸出一隻小手指指着他的上衣,另一隻手则抱着矿泉水,紧抱在胸前。「你的脸?」
  「晒伤啦,绿岛太热了。」说着,他居然很轻松地从脸颊上面撕下一块皮来。「你看。」
  让我吓傻在原地。
  「上车吧!」他拍拍机车座椅。
  「要去哪里?」
  「我家呀,不然你要站在路边聊天喔?」长毛一副很轻松自然的表情。
  你不知道邀请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去你家,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你应该问我要不要喝杯下午茶,再不然也要客气地问我吃过饭没有,我没吃,我好饿,我好想骂脏话……他用破烂的夹脚拖鞋在思考的样子,直接叫我上车。
  而我也很不争气,锁上车门之后,连安全帽也没戴,三冠王已经开始飞了。他的长发不断飘到我脸上,刺刺的,痒痒的,不只是脸,还有更深的心,都有莫名的感觉。
  他家也不远,是个小宿舍,在学校附近而已。楼下有一排机车,停放得很整齐。我下车之后,他的三冠王特别塞在角落的电线桿旁,特别显眼。
  我问他是不是自己住,他说不是,上面是个客栈,也是游民收容所。基本上,是个没有门禁与限制的窝。
  有这种地方吗?有的。
  这栋楼很乾净,是新楼房,只是到处摆着凌乱的东西,甫一上楼,就遇见一个短发的女孩穿着睡衣从走廊逛过去,叫长毛一声学长。
  「我学妹。」
  「噢。」我还抱着矿泉水,心里面惊疑不定。
  转过楼梯间,又遇见一个原住民的男孩,他手上拿着一瓶竹叶青。我没喝过,不过我知道那种酒很烈。他身上酒气浓重,遇到长毛时,叫了一声学长。
  「我学弟。」
  「噢。」有点不该来的感觉。
  他们门前有个鞋架,我看到好几双女鞋,长毛在前面推开门,然后甩甩脚,直接把脚上的夹脚拖鞋拋出去。
  「欸,你好。」房间里面有个头发卷得很离谱的男孩,坐在房间地上,他手上有把吉他,旁边也是一瓶竹叶青。
  「你好。」
  「我学弟,叫阿福。」
  我又对那卷发男孩点点头,他很专心地弹着吉他,似乎没有理会我们的打算。
  长毛要我随便坐。随便坐?这个房间里面有一张大床,上面棉被乱七八糟,另外还有一隻恐龙布娃娃,我依稀记得,长毛说过那是他最爱的布娃娃,而且,还是自己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床边有一张电脑椅,上面堆满衣服。除此之外,这房间没有其他像是椅子的东西,我也很想随便坐,不过,我不知道我可以坐在哪里。
  他点起一根香菸,然后鑽进了床底下。我才想弯腰去看他诡异的举动时,他已经爬出来,还抱着一隻猫。
  「唷,说阿姨好。」他拉着猫的脚,对我做动作,然后开始叫我看他的猫如何神奇。那隻可怜的金吉拉,被长毛抓起来后空翻,接着被他扒开四肢,大跳艷舞。
  阿福说还有更厉害的,于是两个男生加一隻猫,开始演出人猫大决战。我愣在原地,矿泉水抱在怀里,背包也没拿下来,看着他们兴奋地表演绝活,我有点想拔腿逃走的衝动。
  疯了,一堆疯子……这里是什么鬼地方呀!?
  长毛大概觉得我对他们的表演不感兴趣,所以把猫放开,猫马上逃进厕所里躲起来。
  「哪,你也不用去买了,乾脆我的书借你好了。」他很自然地说着,然后,又衝进浴室去抓猫。
  这次我不再理会他们人猫之间的把戏,专心地看着他架上的书籍。这些书大概可以开家小书局了。
  「大头春,这是谁呀?」
  「就是张大春啦!」
  浴室里面传来猫的惨叫声。
  「好多村上春树的书,你都买齐了吗?」
  「太厚的就没买。」
  接着换他惨叫。
  「为什么没买?」
  「太贵了。买不起。」
  最后是人跟猫一起惨叫。阿福丢下吉他,也衝进浴室去帮忙抓猫。
  我觉得,身为一隻宠物,生长在这种家庭真是可怜。我妈的马尔济斯只能在车后座散步,已经很委屈了;这隻猫要应付这种主人,还被强迫当成马戏团动物,简直生不如死。
  长毛要我随便看,想看什么书自己搬。
  「那么多,两隻手怎么拿?」我盯着一堆书发起呆来。
  「噗」地一下,一个小纸箱丢到了我的屁股。
  「装一装吧!」
  「你不怕我借了不还?」
  「书是拿来看的,不是拿来摆的,你如果会认真看,送你也没关係。」
  他趴在地上,按住猫的头,开始亲吻猫脸。
  我手里的矿泉水不知何时已经放下了,看着他很自然、完全不掩饰地做着真的很愚蠢的动作,丝毫不因为我的来访而有所改变,不知为什么,我的嘴角忽然浮出一点弧度,有了连我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笑。
  那是你的样子吗?这辈子,你都会一直这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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