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午饭是在地里吃的,一般回来做窝窝头,还有玉米面的饼子,只要能够吃饱就行,想要吃肉都没时间,忙得要命累的倒地。
不是开玩笑,秋收是真的能让人脱层皮,等秋收完瘦个几斤很正常。
第911章 穿越七零保命下乡(11)
另一边的部队里,顾霆收到寄来的包裹,嘴角上扬心情很愉悦。
看完信,男人的脸上有了笑容,拿上几瓶酱带给领导,剩余的都锁在柜子里,拿出两瓶跟战友分享。
“哇!这些酱也太好吃了。”战友们尝过后都夸的不行。
“我未来媳妇做的,你们给我留一点。”顾霆此话一出,其他战友都唏嘘打趣。
“顾霆,你什么时候有的未来媳妇?”
“从小一起长大的,以后是我的媳妇。”
很快,想给他介绍对象的人都歇了心思。
顾霆就是故意为之,这样做他才能少很多的烦恼,省的一直有人帮他介绍对象。
他的长相本来就出众,再加上条件好升职快,身手也好成为香饽饽。
于是,给他介绍对象的人就特别多,还有几个领导的女儿喜欢他。
虽然有关系能升的更快,但他不喜欢那些女孩子,只对沈婉清有心动感觉,再说升职靠自己就可以,多出任务升职的速度快。
男人要是靠女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顾霆绝不会靠女人。
秋收期间,沈婉清忙的没空去公社,邮递员送来他们的信件。
家里和顾霆都给她寄信,沈婉清夜里在空间写信,等有空后再去公社寄信。
“婉清,这农活简直不是人干的,我的胳膊累的抬不起来。”李娟哭丧着脸说道。
“我也是,大家都一样。”沈婉清也同样累的不行。
“我下乡后晒黑了很多,以后想要嫁人怎么办?”王招娣话音刚落,沈婉清就无奈的摇头。
“王同志,要不你就嫁给我吧,我给你五十块彩礼。”村里的一个大妈突然走过来说道。
“不行,我可不想嫁给村里人。”王招娣没钱都不肯嫁到农村。
所有的知青都想回城里,下乡的日子确实不好过,还是城里好做梦想回去。
其实,王招娣还是很能干的,每天的工分赚的不少,还会做家务一把好手,所以她在乡下更吃香。
等到秋收完交公粮,知青们才继续上山,砍柴捡山货忙不停。
期间,沈婉清去公社邮局寄信,拿着两个包裹分别寄出,都是处理好的菌菇山货。
包裹里都放了信,这样可以省下邮费,部队的信件要检查,所以没啥秘密可言。
每次进山去捡柴,沈婉清都会收药材,用精神力十分方便,一个意念就能完成,收获颇丰还收山货。
不过,外围的她并没有收,偶尔偷偷的进深山,还收到几株野山参。
“我的运气还挺好,每次都会有收获。”沈婉清满意的收进仓库。
等猫冬再炮制人参,以后回京当作礼物,还要多制作些药品。
夜里,沈婉清在空间里织毛衣,还有围巾,帽子,手套和羊绒袜。
现在早晚的温差很大,她织完后都清洗干净,用了柔顺剂又香又软。
猫冬前,沈婉清再次去邮局寄包裹,她还收到两个包裹回村里。
舒静给她寄来毛线,奶粉,巧克力,水果罐头和一些常用的票证。
顾霆给她寄来军大衣,还是女式的大小正好,看来他是花钱去买的。
信里的内容让她照顾好自己,他要去南方出任务归期不定。
沈婉清看完后有些担心,不过还是相信他身手好,自我安慰不是一个人去,有人照应不需要太担心。
村里最近忙着分粮,分猪肉,腌酸菜,囤蔬菜,检查火炕,加固房顶,囤日用品和上山砍柴。
猫冬几个月都不出门,柴火要多囤些才可以,顺便再多收一些药材。
“哎!这鬼天气越来越冷,要多带些柴火回去。”沈婉清自言自语小声的呢喃。
其他知青也在忙着砍柴,男知青还去深山里打猎,跟着本地人还带上猎枪,人多进山打猎更加安全。
这次他们是去打野猪,野猪太多会祸祸庄稼,所以每年要进山打猎。
打来的猎物要上交一部分,剩下的才会平均分给村民,知青当然也有都是村里人,只要有户口就可以分到肉。
几天后,知青们坐在一起聚餐,吃过晚饭天空下起雪,越下越大白茫茫一片,温度降低烧起了火炕。
沈婉清象征性的烧火炕,她会进空间就做个样子,拿出毛线给家人织毛衣,闲着没事晚上又睡不着,用来打发时间还挺好的。
猫冬的生活很幸福,老知青会聚在一起,他们有的一起看书,有的打牌不想学习。
女知青都忙着织毛衣,纳鞋底,缝衣服,做衣服和吃东西等。
“没想到,这里的山货质量真好,松子个头大还特别香。”王招娣吃的很满足。
“这是红松子,品质自然是最好的。”沈婉清也吃个不停。
“好吃,就是吃起来太麻烦。”李娟还是最爱吃糕点。
“你这毛衣织的真好看,害的我也想织件毛衣。”王招娣羡慕的不行。
“还好吧,这是给我妈织的毛衣。”沈婉清笑着说道。
“哦,我还以为你是织给自己的呢。”李娟只会织围巾,毛衣复杂还不会。
她们三个是一起来的,其他女知青凑在一起,她们边说边聊很热闹,不过她们都在大通铺。
“哎!同样是女孩子,沈婉清咋长得那么好看呢?”
“应该是遗传,而且皮肤超好没有斑点。”
“她的身上还特别香,我每次路过都闻到。”
第912章 穿越七零保命下乡(12)
“我是个女人都很喜欢,更何况男人欲罢不能。”
“她的那双手柔若无骨,身材更加好前凸后翘。”
沈婉清这样的长相,女人嫉妒男人喜欢,身高腿长腰细丰臀,又香又软丰满硕大。
这个年代的衣服保守,她穿的内衣紧身束胸,所以看着不是很夸张。
但是,每次脱衣服洗澡很壮观,以后的顾霆会很有福气。
外面的温度越来越低,冰天雪地必须要烧炕,要是不烧真能冻死人。
怪不得,当地人的柴棚里永远都不缺柴,只要去山里都会带两捆柴回来。
这是习惯,村里人不会空着手回家,他们都很勤劳靠着双手,哪怕艰苦也过得很开心。
沈婉清织毛衣的速度快,李娟织围巾比她慢很多,那手速平常人比不上她,关键是织的又快又平整。
“我听说,等过段时间要捕鱼,男知青也要去帮忙。”李娟还真是个包打听。
“很正常,过年前肯定会捕鱼,这样大家才有鱼吃。”沈婉清此话一出,王招娣也跟着点头。
“今年不能回家过年,去帮忙就能分鱼吗?”王招娣不懂就问。
“我也不知道,反正要是去帮忙,应该能多分点鱼。”沈婉清也不是很清楚。
“要不,我们都去帮忙吧,反正闲着也无聊。”李娟就是个爱凑热闹的人。
“好呀,我想去看捕鱼的场面,听说人多肯定很壮观。”王招娣说完,继续吃松子真香。
聊完天,她们一起离开后只剩沈婉清,她坐在炕上偶尔起身去添柴。
出门打水,当然也是做个样子,正好有人在洗毛巾,看到她还帮忙打水。
“谢谢,这鬼天气还真是冷。”沈婉清没话找话说。
“沈知青,下次打水可以叫我,天气太冷我能帮忙。”这人是老知青赵磊。
“不用了,下次我自己就能打水。”
“好吧。”
沈婉清转身回房间,这个赵磊长相不差,但她要嫁给顾霆的,其他人还是算了吧。
关上房门,把水倒进锅里煮开,沈婉清拿出泡脚桶,大冬天泡脚很舒服,整个人都轻松很多。
顺便拿盒泡面出来,撕根火腿肠加热水,几分钟后大快朵颐,省的做法吃的很香。
垃圾收进空间降解,空气中弥漫着香味,沈婉清拿出花露水,喷了几下她才满足。
泡完脚就开始犯困,她躺在炕上眯一会,没多久就进入梦乡,梦里顾霆正在吻她。
等她睡醒,天色渐暗已经不早,沈婉清起身去添柴,多塞几根她柴火多,拿出骨头用来炖汤。
晚饭下面条吃,她还煎了两个荷包蛋,有的知青也在吃晚饭,还有人正在啃窝窝头,懒的做饭就喝点热水。
“这锅骨头汤能喝很久,还能煮咸泡饭特别鲜。”沈婉清自言自语心情还不错。
夜里,她进入空间看电影,织着毛衣哼着小曲,半夜在看红衣阿飘。
舒静的毛衣没几天就织好了,接下来她织顾国伟的毛衣,还有顾鑫的要织的大一些,小弟弟长身体会变得强壮。
有事情干忙碌起来,还要给顾霆织一件,还有毛裤也要备上,闲着没事多做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