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未来男友的马甲种田 第107节

  瞧瞧你把人家店老板吓得,都不敢和我说话了。
  乌菏从善如流地向他道歉:“是我的错,耽误谢郎体察民情了。”
  乌菏的道歉来的太快,谢虞琛到嘴边的话只好又咽下去,坐在一旁,开始拆桌上周洲刚送过来的油纸包。
  一层又一层包得方方正正的,里面装得是谢虞琛之前在官道边上买来的银丝酥。
  估计是他出手实在是阔绰,里面不仅分量十足,还送了他半包芝麻糖作赠品。
  芝麻糖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食材没问题、糖不要熬过火,怎么着都不会太难吃。但银丝酥就不一样了,做起来门道太多,既考验技术,还要有丰富的经验。
  从熬糖到拉糖,每一步看着都很简单,实则一看就会,一做就废。当初在蓬柳村的时候,许大郎也是试了许多次才成功。
  至于谢虞琛自己……
  直到现在都还是个大理论家。
  谢虞琛挑着尝了一块。一秒后,端起茶盏迅速往嘴里灌了两口。
  好甜。
  乡野人家,做银丝糖的手艺自然没有多精巧。糖丝拉得不够细,中间还掺杂着不少没有挑出来的糖疙瘩,影响了口感,而且里面也没有包馅料来中和糖的甜腻,
  特别是尝过许大郎做的银丝酥之后再吃这个,这些细节上的差距就更加明显。
  咽下嘴里的糖后,谢虞琛心念一转,把桌子上的纸包往对面的方向一推:“大人快来尝尝,您下午时从我这儿赢下的彩头。”
  乌菏瞥他一眼,怀疑:“你是不是吃过了不好吃才给我的?”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谢虞琛面色不变,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如此做事?银丝酥这种东西本就不能多吃……”
  乌菏把糖推回原处,拒绝了这份彩头:“既然如此,那这些糖还是留着谢郎明日吃吧。”
  谢虞琛:但他明日也不想吃。
  算了,给周洲吃吧。
  咱们周大统领虽然在数学方面天赋差了点,但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挑食,想来对这包银丝酥也不会太过挑剔。
  “不过谢郎怎么突然想起要买银丝酥?”
  谢虞琛没想到乌菏会问这个,愣了一下后才开口:“……就是随便买的,这么冷的天,那俩小孩看着也没多大,怪不容易的。”
  “如果我没记错,这银丝糖似乎就是从蓬柳村开始做的?”
  “……是。”
  谢虞琛顿了一下,想起当初他一睁眼,结果发现居然换了一个世界时的样子,忍不住又啧了一声。
  “这做法还是我教给许大郎的。”他回忆道:“当时做第一批糖的时候,还没什么本金,做糖的麦子都是许大郎家第二年的麦种,结果全被我拿来做麦芽糖了。
  “生麦芽的时候,许大郎整日都提着心,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要往生麦芽的那间屋子里跑上一趟。”
  乌菏垂着眼睛,听他讲了一会儿后才抬头,声音犹豫:“谢郎下午买下那银丝糖,可是有些……想家了?”
  乌菏突然提到“家”字,让谢虞琛怔了一下。
  乌菏口中的家指的应当是蓬柳村,但说到底,蓬柳村也并不算是他的家。
  “可能吧。”
  谢虞琛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乌菏的这个问题,转而问道:“刚刚看到银丝糖,想起当初在蓬柳村时的场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是不是有些无聊?”
  “没有。”乌菏轻轻摇头,“谢郎说的这些都……很有意思。可惜我自幼就跟随先师在观象台院。及冠后,又奉先帝之命任职东宫,再之后先帝驾崩……倒是想不出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与谢郎分享。”
  怎么听起来比他还可怜?谢虞琛心想。
  之前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有限,这几年倒是从各种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一点乌菏的人生经历。
  幼主新立、大权旁落、朝中盘踞的世家……。
  就连国库都是空空如也的。
  能走到现在,确实是很不容易。
  除去伴随在大巫这个身份周围的那些冷酷杀伐、大权在握的印象,谢虞琛倒是觉得与这些时日他相处的这个人,才更像是乌菏真正的模样。
  没有那么冷酷,那么令人惧怕,大部分时候算计人,面上却是温温吞吞的模样。
  第113章
  乌菏语气淡淡, 三两句话把这些年的经历一笔带过,反倒是让谢虞琛鼻尖有些泛酸,低头眨了几下眼睛, 语气轻松地询问:“那怎么办?以后我多给大人分享一些?”
  乌菏偏头看他:“那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第二天一早起来, 因为剩余的路程不远, 不用太早启程,谢虞琛他们也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饭再动身。
  早饭的主食是一锅热腾腾的鸡汤面。
  鸡是客舍自己养的老母鸡。
  昨日的菜食丰盛, 又是杀鸡又是宰鸭的。吃饭的时候谢虞琛见陆续上了将近十几个菜, 担心吃不掉浪费,便吩咐店家剩下的菜不必再做,因此剩了这只刚处理好鸡。
  幸亏天气寒冷,在厨房外挂了一夜也还新鲜。今天一大早,便被店家炖在了砂锅里。
  自家散养的鸡配了晒干的野菌子, 在锅里炖煮了整整半个时辰, 鸡肉软烂脱骨, 汤也熬成了油润的金黄色。
  将鸡肉捞出, 把煮得恰到好处的面条捞进砂锅里。最后再搭配几碟清淡爽口的小菜,一顿丰盛的早饭就成了。
  鸡汤面端进来, 锅盖打开,热腾腾的香气立马充盈了整间屋子。
  “好香的鸡汤。”
  谢虞琛刚推开门,迎面就吸进一大口鸡汤的香气。
  从店家那儿拿了两副碗筷,他赶紧回头冲乌菏招手:“快点,面条泡久了汤就不好吃了。”
  面条盛好, 却见乌菏还在原地,谢虞琛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桌上的砂锅正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谢虞琛顿了一下:“若是不喜欢吃,我让周洲再吩咐店家重做一锅。”
  “没有, 没有不喜欢吃。”乌菏走过来坐到另一侧,接过筷子,摇了摇头。
  谢虞琛嗯了一声,见乌菏确实没有勉强感觉,便没再注意,低头开始吃饭。
  现在已经接近隆冬,天气寒冷,蔬菜难得。即使是招待他们,桌上也依旧只有一碟豆芽和汤里的小葱勉强算是新鲜蔬菜。
  城里那些达官显贵有专门种菜的暖房,即使是寒冬腊月也不缺蔬菜。
  更奢华一点的,让花草迎着数九寒天的大雪绽放,都不算是什么难事。
  之前乌菏在书院答应过谢虞琛赏菊的花,就是在暖房里培育的品种。不然再怎么晚开花的品种,都不可能到了这个时节还没有枯萎。
  至于普通人家,到了这个时节,除了秋天晒的干菜以外,饭桌上基本是没什么蔬菜的。也就是这两年用豆子生豆芽的方法从别的地方传过他们这儿,人们隔个十天半月的才能吃上一顿新鲜蔬菜。
  不过哪怕是学了方法,大部分人家也不舍得吃。豆子若不是用来生豆芽,在寻常人家饭桌上,可是能顶粮食的存在。因此大部分人即使是在家生了豆芽,也多半是为了挑到城里去卖,而不是自己吃。
  也就是靠近京城,人们普遍更富裕些,才舍得隔一段时间生点豆芽做着吃,也算是改善伙食。
  别看他们桌上这豆芽只有不大一碟,但要算价钱,可一点都不便宜。
  谢虞琛夹了一筷子慢慢嚼着。豆芽焯煮的时间恰到好处,既去除了豆子的那股豆腥气,又保留了豆芽的脆生的口感,吃起来清脆爽口,也怪不得许多人都喜欢。
  这豆芽虽说是源于谢虞琛,在蓬柳村时,他随口跟周围人说过几回生豆芽的方法。但这还是他来到这世界的几年里第一次再吃到豆芽。
  江安府的气候温暖,一年四季菜地里都不缺新鲜蔬菜吃,自然也不会有人专门辛苦半天,就为了生个豆芽。把粮食变成蔬菜,这不是亏本买卖嘛。
  从谢郎口中听到这个方法,人们也就只当个新鲜事听一下,再感慨一下谢郎真是见多识广云云。不会有人真去尝试。
  至于为什么后来豆芽能在全国,特别是北方州县流行开来,这还是蓬柳村中一个年轻人干的。
  当初他在谢虞琛那儿学到打灰抹墙的手艺,进了工程小队,平日就利用农闲时间四处做工,给人家修筑院墙。
  之后水泥流行开来,这门手艺便愈加受欢迎,他们那个工程小队也是越做越大,十几个人结伴去了好些地方给人家建房抹墙。
  去的地方多了,见识自然增长不少。
  想起当初谢郎随口一提的豆芽。他便琢磨着:这法子在蓬柳村虽然没人需要,但在那些天气苦寒的地方,却是能大显一把身手。
  毕竟蓬柳村没人做这个是因为一年四季都不缺蔬菜吃,但又不见得每一个地方都和他们蓬柳村一样。
  那些苦寒之地,别说是寒冬腊月,差不多霜降的时候,地里田间就冷得不适合任何作物生长了。
  就这么一来二去,生豆芽的技术便在那些北方州县传播开来。
  冬日里蔬菜匮乏,一把豆芽就是难得之物。第一批把这门技术从蓬柳村带出去的年轻人们也因此又多了一门赚钱的路子,现如今也是经营得极好。
  ……
  吃过饭后,一行人启程出发。谢虞琛没有像前些天那样,大氅毛毯往身上一裹,待在马车里就能消磨一整日的时光。
  他骑着那匹昨日输给乌菏的马走在前面,和同样骑马的周洲几人闲聊。
  昨天在大槐村的客舍落脚,他本意是想融入一下周边百姓,却忘了身边的乌菏和浩浩荡荡随行的金甲军卫的客观现实。
  不仅没能如愿,恐怕还把客舍的掌柜一家吓得不轻。这种情况,谢虞琛总不好硬拉着人家陪自己聊天。
  好在周洲从前办事经常路过这些个地方,对风土人情也算了解一二,谢虞琛跟他聊天,和跟当地百姓聊也差不了太多。
  “附近这几个村子里,大槐村要比其它几个更富裕些……”
  骑着马,周洲不紧不慢地向谢虞琛说着自己知道的事情。
  谢虞琛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骑马经过的那几个村子,好像确实是大槐村要格外富裕。
  当时他专门留意了一下几个村里沿路百姓们的屋舍。
  大槐村人的屋子明显要比他看到的其它几个村子好。有几家人家的外墙还刷了石灰砂浆,又结实又防水。
  “这几个村子原本的水平大差不差。离京城都不到半日的路程,本身日子就比其他地方好过。只要不是太懒怠的人家,什么都不愿意干的那种,就不会过得太艰难。”
  “后来修了官道……”
  周洲一边说,一边向谢虞琛示意了一下,让他看他们正在走的道路。
  官道平坦开阔,虽然和后世的柏油马路没法比,但在这个时代,能有这样的道路已经是很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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