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陈麟君手下有两个心腹副将,一个叫景明,一个叫景和,谢文珺一直是知道的。这名字也姓景,她顺理成章地认为此人是陈麟君那两位副将的兄弟。那时她问过皇兄一句,谢渝道:“她是陈良玉的侍女,孤儿。巾帼女子,可惜了。”
  禁中在民间与朝廷,甚至是各个官员的府中都放了一批人,称“检人”。在谢文珺看来,这群人是朝廷搅屎棍一般的存在,主要就是盯着朝中官员今天吃了什么,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以及把他们家里的妻妾、家仆、侍卫、女婢底细都摸清楚。这群人虽然没有品级,连散官也算不上,更不能透露身份,却无端地敬业卖命,自视甚高。
  太子辅国后,宣元帝身边的孙公公将检人司交给了荣隽,是以谢渝对朝中官员家中有什么人了若指掌,宣平侯府这样镇守一方的家世,更是连一只苍蝇都得查清来历,启书封奏。
  谢渝在批红时犹豫了一下。
  并非因景荣不是军士却要领军功与朝廷抚恤,她立下军功是毋庸置疑的,可她是个女人。不曾参军,还是个女子,这样的事有充足的理由令天潢贵胄的太子在百忙之中停顿片刻。
  也只是片刻。
  “宣平侯糊涂了?在想什么?”
  人死了便罢了,谢渝没为这件小事停顿太久,写下朱批,允准。
  谢文珺初识景荣这个名字,却对陈良玉耳熟能详。一年里总会从旁人的表述中听到那么几次,说是旁人,其实就数宣元帝念叨最多,尤其爱与谢渝念叨,不吝夸赞。
  后来她屡立军功,直到定北城那一战,她的名字成为后宫女官们挂在嘴边的言谈,诸多溢美之词倾泻一人身上。
  究竟是怎样一个万千光华的人?
  “皇兄。”
  谢渝刚好收起朱笔,得空应她一声,“嗯,何事?”
  “大军回朝那天,我想出宫去看看。”
  陈良玉鼻腔涌上一股酸涩,她没想到世上还会有素未谋面的人记得景荣。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却一时惹得陈良玉眼眶发热,这意义对她来说非同一般。
  那是陪着她长大的人,十几年形影不离。
  魂去音容在,不曾入梦来。
  她自然不希望景荣十八年的年华,最后只是一抔黄土和军功册上一点墨迹。名字被人记得,她便不再是定北万千战死沙场的人中籍籍无名的一具枯骨。
  陈良玉也找椅子坐下,自顾与谢文珺说起从前的二三琐事,“我记事起,爹和大哥就老诓我喝酒,看我被辣得龇牙咧嘴,他们俩以此为乐,后来我不愿再喝他们俩递来的任何东西。”
  “营中将士揶揄我,叫我小将军,那时候每有宴席,总会被人说,上阵杀敌的人哪个不大口饮酒、大口吃肉?不痛饮三坛酒,如何做将军?”
  “但其实军中很多人酒量都不行,大营里是严禁饮酒的,只有大胜又逢年节时,我爹会在府中设宴与将士们痛饮一番,一年也喝不到那么一回,哪里还有什么酒量?一坛酒不过半人就摸不着东西南北了,也好意思笑话我。”
  “景荣酒酿得好,她偏不服气旁人这么说我,就酿果子酒,她给我的酒和给其他人的不一样,我那坛喝许多都不醉人,最多就是脸会红一点。我后来喝倒了十多位将领,自那后,可能他们觉得无趣了,再没人逼我饮酒。景荣酿的果子酒是甜的。”
  谢文珺静默地听着,待她说完,道:“若有机会,带我去见见她。见景荣。”
  陈良玉应道:“好,一定。”
  “一定要回北境吗?”
  陈良玉被她问得沉默。
  但她仍笃定,自己会回北境。宣元十六年随爹娘回庸都的时候,她也是当自己是这座繁华喧闹的都城的过客。迟早要回去。
  北境很荒凉,出了城门便是一望无际的荒野,碎石瓦砾,寸草不生,风一吹,天空都染黄。在那片最原始的土地面貌上,人与动物都或多或少保留着生命里原始的残忍、野蛮,驻扎在北境的军队,除了抗御外敌,经常还要分出兵力维和,几乎每天都有恶意伤人、杀人的事件。隆冬食物少的时候,荒原上的狼也会入城袭击人,猎食。
  生命无时无刻在遭受威胁,暴力就成了生存的手段。
  是以在踏入上庸城的时候,万千百姓夹道欢呼,陈良玉竟一时无从适应。北境的城池中若有人潮聚在一起喧嚷吵闹,只可能是民众暴乱。
  喧嚣叫嚷的人群,怎会与平和二字兼容?
  那时她很难找到一种言辞形容自己是什么样的感受,后来张嘉陵死而复生,念叨自己来自千百年以后,从他不着调的妄语中,陈良玉才最终找到那个能够解释一切的词语。
  文明。
  她终于理解了严伯讲的儒道治国、八股取士的治世安民之术,也明白了这个世道为何尊崇读书人。
  她要回到北境,去试着驱逐那片大地上的外敌与野蛮。
  有生之年,守一方安定。
  还有另一个缘由,她本以为,兴盛女学在庸都这样学风盛行、儒士成林的地界儿上更易施行,却全然忽视了这与当下的治世之道相悖。她逐渐发现,越是崇学尚读之都,越腐朽。
  那些通过捧卷而读青云直上的既得利者,古板陈腐,还异常排外,他们不愿将其中的好处分让给别人,更何况是女人。如果土壤不适宜,种子播下去很难存活。
  庸都有谢文珺在,又有沈嫣、谷燮从旁扶持,国子监一开,余下的事便可以慢慢地来。那么她就可以暂且放手,回到北境去,在那里开拓新的路途。
  陈良玉一句话也没说,谢文珺却已知道了答案。
  她问:“庸都,难道没有你放不下的人了吗?三哥呢?你也不在意了?”
  “慎王殿下?”她诧异的神色在脸上几经流转,才明白过来谢文珺说的是什么事。那年她携功邀恩,请宣元帝赐婚,如今再想起那段记忆已经模糊了,久远到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
  陈良玉突然笑了一声,“年少不懂事,殿下还记得呢?”
  “记得。”
  谢文珺声音很轻,轻得发颤,“笑什么?”
  “笑那时心无忌惮,行止放纵,无非是依仗着身后有父兄撑腰。若换作现在,断然再不敢那般鲁莽。”
  地上人影拉长逼近,陈良玉在谢文珺面前蹲下,手里拿着一个东西,“庸都确有一人,我放心不下。”
  铁錽信筒。
  将它交到谢文珺手中,讲明铁錽信筒的关要与用途,陈良玉道:“只要我没死,有它就能找到我。”
  永嘉城中,谢文珺躺在庆府那奄奄一息的模样她不想再看到第二次。她真的快疯了。
  “那你呢?没了信筒,如何与武安侯联络。”
  “有严伯在。”
  谢文珺收了信筒,道:“庸都那边,很快还会有别的动作,在那之前,我要去会会衡继南。”
  “万事小心。”陈良玉想了想,“赵明钦这么短的时间不一定能说动南境那些守将,我会尽快赶过去。”
  募兵的点位有几处设在闹市,卜娉儿骑马赶到时,已排起了蜿蜒长龙。只有一处看起来毫无秩序可言,围着大群人,在大声讨论着什么,依稀可以辨出里面“妇人”“参军”这样的字眼。
  卜娉儿下了马,站在原地许久不动。
  赵周清鸿猷一生,到死都放不下的事情,竟在短短几年之后,被另一个人如此轻易地办到了。
  “伤好了吗?”
  陈良玉从身后走来,身旁还站着一位身着襕衣,长相斯文的女子。
  卜娉儿洗干净了脸,换上一身干净利落的轻甲,手持一把上好的佩剑,倒真有将门女儿的气魄。
  没看走眼。
  “皮外伤,养几日便无妨了。我给你带了个人来。”
  陈良玉转头看见卜娉儿随侍的兵卒牵了个断臂老头。
  江伯瑾气得几乎用鼻孔喷气。
  瞪着陈良玉,一言不发。
  卜娉儿道:“听说你在找一个断臂的人,我来时正遇上这人在农田里偷稻种吃,被人看到逃得飞快,觉得你找的人应该是他,就用渔网给他捉了。”
  陈良玉一挥手,“杀了杀了。”
  江伯瑾不屑一顾,“杀了我,飞虻也就没了。”
  “那先留着。”
  这下惹急了江伯瑾,“如此轻率!”
  陈良玉先将他晾在一边,指着那乱糟糟的一处募兵点,对卜娉儿道:“交给你了,戴罪立功。”
  杜佩荪亲自再审卜娉儿一案,谅其事出有因,改斩首为充军。于是等卜娉儿能动弹了,杜佩荪便紧催着赵明钦放人,把人打包好送陈良玉这里来了。
  卜娉儿好不容易挤进去,那摆着一张虫蛀的陈年老桌椅,竖了个木牌,上面用煤渣写着几个鸡挠狗刨的字:征募女兵。
  摊子前热闹无比,七嘴八舌地议论沸腾,名册上却还是白纸一张,干干净净。无一人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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