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胡同里 第164节
后面几个字没讲完,就看到荔枝壳,可惜道:“我本来摘了挺多的,人家说连着枝桠能多存几天,结果还是没存住,就剩这么几个。”
原来如此,罗雁:“挺好吃的。”
又道:“你自己摘的?”
周维方:“招待所门口就有两棵荔枝树,在当地多得很。”
他们住了快一个月,已经混出一点脸熟,临走的时候人家叫他尽管摘。
还真是一地一风情,罗雁了然点点头,看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下意识地摸摸脸:“我脸上有东西?”
周维方:“瘦了。”
听听这说的叫什么话,本来想一直沉默的罗鸿忍不住:“她昨晚在东来顺一个人吃半斤黄瓜条!”
足足能吃半斤呢!罗雁现在想想都觉得超级幸福,皱皱鼻子:“吃的又不是你的肉,喊什么。”
周维方附和:“就是,也不多。”
他倒是很大方,罗鸿冷哼一声:“敢情这三块钱不是你掏。”
妹妹是跟陈莺莺一起去的,因此他是一口没捞着,还尽数往里贴。
周维方:“我求之不得。”
还拿可怜巴巴的眼神瞅罗雁,好像希望下次能“赐”给他这个机会。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罗雁也不好硬邦邦地瞪他,只是微微抬着下巴摆高姿态,语气却是软乎的:“你几点下的火车?回去好好休息吧。”
周维方小憩一会,养出点精神头:“现在不困了,晚上你想吃什么?”
罗鸿又忍不住:“不是说来请我吃饭的?”
周维方:“你也可以点菜,都买。”
什么叫也可以,一听就知道自己不过是陪衬。
罗鸿真是忍无可忍,随手抄起放一边的扫把扔过去。
这一扔,尘土飞扬的。
罗雁蹭蹭蹭往后退,几乎走到店门口去。
周维方把它捡起来靠墙放好,问:“你今天活多吗,要不出去吃?”
这儿干活的还能有谁,罗鸿手一指:“这车待会有人来拿,差不多今天是完事了。”
交大一放暑假,他的生意也变得冷清许多。
反正也还不到吃饭的点,周维方:“行,那就等一会。”
又道:“你选地方,我请客。”
当然是他请客,罗鸿:“老子这一个月兢兢业业的。”
是是是,大功臣。
周维方掏口袋:“给你看个好东西。”
说是给他看,手往罗雁的方向先伸过去。
罗鸿要不是看在晚饭的份上这会已经把他扫地出门了,不过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凑过去看。
这一看,他说:“这表百货大楼不是也有嘛,你千里迢迢就带个这?”
罗雁也想知道特别在哪,头略略一歪。
周维方卖关子:“猜猜多少钱买的。”
既然这么问,那就得往便宜去说。
罗鸿大胆猜测:“三十?”
周维方被噎住:“我给你三十,你买一打回来。”
罗鸿也有理:“你让猜的。”
又道:“那不然六十。”
罗雁觉得不太可能,说:“百货大楼要卖八十五呢,我猜七十五。”
周维方马上说:“猜对了。”
这一看就是十分地偏心,罗鸿放狠话:“不是七十五我把你头拧下来当椅子坐。”
周维方坦然道:“是六十五。”
那怎么算也是自己猜得更接近正确答案,罗鸿也无所谓妹妹是不是在,骂了一串脏话,意犹未尽还竖个中指。
罗雁假装不知情,捂着耳朵看天花板。
这一看,她发出一声尖叫,下意识地往哥哥身后躲。
罗鸿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无奈道:“你平常眼神不行,一看这种虫子怎么就眼尖起来。”
罗雁都没听清哥哥说的是什么,用力地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别废话了快点去处理。
罗鸿大懒支小懒,下巴一动:“你去。”
周维方挨骂又出力,还得任劳任怨的。
可他不知道,他背过身把虫子赶走的时候,罗雁一下觉得他高大许多,有种满满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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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今天就一更。
第120章
晚饭, 按罗鸿的意思是吃东来顺,以弥补他昨晚什么都没吃上还掏三块钱的悲伤。
但他此话一说,周维方就扭头问:“你昨天吃了今天还想吃吗?”
下馆子还有什么好挑的, 罗雁说都可以,悄悄提示他注意身后。
周维方也知道会被发小“收拾”,就是没想到他这一拳砸在背上还挺痛, 倒吸口气。
罗鸿自己下手是有分寸的,知道多半是装样子,但罗雁哪里知道, 还小声问他:“没事吧?”
没事没事,周维方:“我就是在火车上躺太久, 正好腰酸背痛。”
福建离京千里远, 罗雁自己也坐过火车,说:“你还是回去好好休息吧。”
趁着罗鸿在收拾东西, 周维方在杂音掩盖之中凑近说:“我好久没看见你了, 想跟你一块吃。”
他上半身前倾,头微微地往前伸,兴许是靠得太近,罗雁第一次发现他额角有一道非常浅的疤痕。
她因为这种距离而不好意思,随口找个话题, 在自己同样的位置指一下:“你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轮到周维方尴尬了:“呃,我记不得了。”
他身上的疤不知道有多少, 很多压根不知道打哪来的,毕竟是七八岁就敢手一撑越过院子围墙的莽人,因此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因为调皮捣蛋。
罗雁笑着看他眼神飘忽,不轻不重地哼一声。
周维方越发地心虚,索性看地上, 不自在地咳嗽两声。
罗鸿正好忙活完,看他们俩总觉得在自己背过身的短短两分钟里发生很多事,眼神狐疑地在他俩身上来回转动。
罗雁幼时总替哥哥在父母面前打掩护,练出来能无辜地瞪着大眼睛的看人,看得别人反省是不是自己误会了的本领。
这会,她把这套表演给哥哥看。
罗鸿确实疑心是自己多想,摸摸后脑勺,瞥见说好要来取车的客人靠近,暂时把这一茬撂后头。
等人走,他关好店门,挂上“老板有事,明日营业”的牌子,拨弄车铃喊妹妹的名字。
罗雁是出门做暑假作业的,来来回回地坐公交,所以压根没有骑自行车出门,顺理成章坐在哥哥的后座上。
周维方跟发小并排骑着车,忽然想起小时候——罗雁是十分的安全主义,因此一直到哥哥要下乡之前才硬着头皮学骑自行车。在此之前,三个人一起出门好像都是这样子,但当时他只会一个劲地跟发小说话,现在目光却时不时落在后面的小姑娘身上。
他往后多看两次,罗雁就警告:“好好骑车。”
周维方索性骑得慢一点,把她也纳入前方的视线之中。
罗鸿本来还想问问他这次去福建的事,见状什么也不想说了,只哼哧哼哧地踩着自行车,到目的后才腾出手,锁着发小的脖子,从牙缝里挤出“见色忘义”四个字。
两个人“扭打”一团,你推我我撞你的,罗雁生怕被波及,完全不关心他俩的“死活”,离得老远说:“先找个座你们再打。”
要不是她不擅长这种挤来挤去的时候,自己就进去了。
这丫头,眼里真是只有吃的,罗鸿打一下妹妹的手:“你也不是好的。”
罗雁低头一看,本来想借机大做文章的,可兴许是她最近也风吹日晒肤色变化,居然没看出什么红印子。
但这也不妨碍她发挥,手往前一递:“我受伤了,医药费。”
罗鸿捏着拳头:“待会我真揍你信不信。”
信信信,周维方推着他往里走,偷偷冲罗雁挤眼。
三个人在店里坐下来点完单,罗鸿故意说:“请人吃饭也不上点好酒。”
周维方驴唇不对马嘴:“我在福建就喝过三次。”
洪哥在那边有一些关系,到了总得走动走动。
哥哥自打开店做生意,从前最热衷的社交活动基本无暇参与,连发小们之间的来往都少许多,更别提出门吃饭的机会。
他其实不是嗜酒的人,但一到这种时候总是想来点散啤,罗雁也知道,说:“那今天也喝一点。”
周维方这才加点两瓶燕京,说:“不是散啤,够意思吧。”
罗鸿挑刺:“下回给我弄点茅台。”
罗雁毫不留情地戳穿:“你喝完再发一回疯?”
罗鸿第一次跟他爸一块喝酒,是在下乡之前。
罗新民觉得对儿子来说是意义重大的时刻,斥巨资找关系买回来一瓶最好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