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吃什么,都是对付一口就好。
  他那时多希望自己做出的饭能重现母亲的味道。
  宋沅追悔莫及。
  幸好现在是1997年。
  几人坐好,宋沅的左手边是母亲,右手边是沈利。
  他想给沈利夹块鹅肉,筷子伸至半空中又紧急撤回。
  “鹅肉是发物,不利于伤口恢复,你们俩别吃。”
  蒋素英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提醒道。
  宋沅也是这么想的,偏过头,对沈利眨眨眼。
  沈利吃了口清炒莴笋。
  他似乎在犹豫着什么,过了会儿,给宋沅也夹了根笋片。
  “这个好吃。”他轻声道。
  宋沅很感动,把炒得鲜脆的莴笋放入口中,当真是清甜可口。
  大佬越来越暖男了。
  他一边咀嚼一边想。
  由于饭桌上四个人有两个都有伤在身,五个菜没吃多少,剩了大半。
  这个年代的物资还不丰富,大部分人都厉行节俭,蒋素英也不例外。
  好在九十年代中期,保鲜膜已在平安镇流行起来。
  不然夏日炎炎,食物放不了多久就要馊掉了。
  蒋素英用保鲜膜把剩菜封好,放进橱柜里。
  她一头扎进厨房,跟客厅里两个孩子吩咐:“你们俩看会儿电视就行,都休息休息,别乱动。”
  说罢,拧开水龙头,开始放水洗碗。
  那个年轻的警察过意不去,也进了厨房:“嫂子,我来帮你。”
  一顿饭下来,他跟蒋素英熟络不少。
  蒋素英头也没抬,“别叫我嫂子,叫我大姐就成。”
  警察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行,大姐,叫我小吕吧。”
  宋沅竖起耳朵听着厨房的动静,连电视都无心看。
  这电视机十分老旧,还是蒋素英和宋敬国结婚时买的。
  宋敬国懂得许多搞钱的歪门邪道,当年娶蒋素英买来这个电视,可惹到好些人羡慕不已。
  他们都说蒋素英有福气。
  现在看当真讽刺。
  或许宋敬国确实爱过蒋素英,但就跟这部落后的黑白电视机一样,都过去了。
  信号很烂,黑白雪花频频出现,宋沅靠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他揉掉眼角的泪花,随手拿遥控器换了个台。
  恰好切到音乐频道。
  九十年代,金曲频出,粤语歌占了乐坛大半江山。
  “今生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听着听着,宋沅歪着头,昏昏欲睡。
  他跟着小小屏幕上不停挥手的beyond,小声哼唱着。
  沈利默默地用自己的左肩为宋沅当靠枕。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第10章 佳成中学
  又是半个月过去,暑假即将结束,宋沅收到了高中入学通知。
  平安镇仅有一所公立高中,名字很符合当时潮流——佳成中学。
  宋沅初中就是在这里上的,算是直升高中。
  在那个年代,考上高中实属不易,可1997年,不知是政策的缘故还是什么,高中扩招了。
  所有在佳成中学完成了初中学业的同学,除非自愿放弃,都能进入高中学习。
  宋沅前世学习成绩不好,进了新的班级也是倒数,再加上家中变故,他更厌学。
  转学后没过多久,蒋素英去世,他也辍学了。
  因此遥远的高中生活对他来说,实在陌生。
  虽然重活一世,但对即将到来的入学还是有些兴奋。
  从信筒里拿出两个信封,一个是给他的,另一个则是给沈利。
  宋沅跑去沈利的房间,直接推开门大喊:“来了来了!入学通知书下来了!我们能一起上高中了!”
  沈利正在屋里整理草药,那天发现黄芪后,他们就按药方给求药的中年男人抓了好几副药。
  中年男人是镇上一个厂子的厂长,他几年前死了老婆,最近新娶了个年轻的美女。
  宋沅是个小孩,不好打听细节。
  但从蒋素英和他的交谈中,大概知道,这男人想一鼓作气,重振雄风。
  原先的药方剂量太猛,蒋素英给调整了些,要中年男人慢慢调养,不可贪多。
  男人想壮阳,在这方面很听话。
  宋沅却在一旁偷笑:虽然药效降低确实是为了男人的身体考虑,可这样一来,男人必定会长期来拿药,中药铺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蒋素英听了他的话,敲敲他的头:“但愿世上人莫病,何惜架上药生尘。”
  宋沅连连点头称是,在很多方面,母亲比他认死理得多。
  看到兴冲冲跑来的宋沅,沈利抬起头,淡淡道:“你帮我拆开吧。”
  “啊?这不好吧。”嘴上这么说,手却很利落地将两个信封都打开。
  红纸黑字明明白白印着:佳成中学欢迎你!
  标题很醒目,宋沅满意一笑。
  这一世他要好好完成学业。
  快速读过一些庆贺的话和各类通知,宋沅找到最下面的那一栏。
  宋沅同学,请于9月1日上午十点前准时到高一(6)班报道。
  再看沈利的,是高一(2)班。
  宋沅出生得晚,生日在腊月七号,比一般高一新生小一些,算是十四周岁。
  他问过沈利的生月,沈利想了一会儿,才不确定地说:“可能是二月。”
  这样想想,沈利应该已经十五周岁半了。
  他的年龄正好上高一。
  入学的事有了定数,宋沅悬着的心放下很多。
  前世沈存逼着沈利放弃了入学,让他去镇上修车铺当学徒。
  宋沅放学路过时远远地望过一眼,沈利穿着白背心,戴一副磨得破烂的手套,正从货车帮往下卸货。
  少年的肩膀上扛着过重的箱子,手臂的肌肉线条紧绷起来,明明是深秋,汗珠却不停滚落。
  旁边的老板满脸横肉,骂骂咧咧。
  沈利似乎觉察出有人在看他,眼神往这边瞟了一下,宋沅赶忙躲到电线杆后。
  老板吐了口口水,不耐烦道:“看什么!死懒仔,还不快搬!”
  ……
  还好这都过去了,现在他和沈利都有光明的未来。
  *
  入学前,蒋素英给宋沅置办了许多东西。
  没有了房租的压力,他们生活不必再那样拮据。
  蒋素英很感激,又可怜沈利是个没人管的孩子,顺带帮他也买了一份。
  宋沅有的,沈利也都有。
  新书包、新笔记本、新钢笔、新水杯……
  开学前一天,宋沅背上崭新的红书包,在镜子前转了一圈。
  刚才蒋素英去喊沈利来吃饭了,此时已经带着沈利进了门。
  看到宋沅这副没出息的便宜样子,她失笑出声:“好了好了,别看了,都看了一天了。”
  宋沅却不舍得摘下来。
  前世蒋素英也给他买了这样一个书包,可他上了高中就有了攀比心,对此百般嫌弃,没用几个月就丢掉了,非让蒋素英又给他买了个外国品牌的。
  后面被当众嘲笑,说他背的是假货。
  当时又羞又气,更埋怨母亲不为他的面子考虑。
  可现在想来,蒋素英应该也竭尽全力了。
  她不知道什么流行,什么潮牌,只能按照儿子含糊不清的描述,在嘈杂的大市场里一家一家地找。
  好不容易买到,她分不出真假,连忙献宝似的拿给跟她越来越疏远的儿子。
  可到头来,又被不懂事的宋沅厌烦。
  现在重新背上这个普普通通的红书包,宋沅内心百感交集。
  它承载着母亲朴实的爱意,他自然不舍得拿下来。
  看到沈利,宋沅笑嘻嘻地把一个绿书包扔给他,让他背上。
  他围着沈利,转着圈地左看右看。
  绿书包款式普通,可背在沈利身上,配上他高挑的身材和俊气的脸,硬生生多了几分奢侈品的味道。
  怪不得上一世沈利登上广告牌和杂志封面,有人都以为他是国外大牌的当家模特。
  “从明天起,我们就是两个高中生了!”
  宋沅拉着沈利的手,说得壮志凌云。
  不知道的,以为两人是什么奥运金牌选手,已经为国争光。
  “行了,别折腾小利了,快去洗手吃饭去……”
  蒋素英笑着催促道。
  “好嘞。”
  *
  入学日,宋沅却起晚了。
  昨夜激动地翻来覆去,熬到凌晨一两点才闭眼。
  等他突然惊醒时,一睁眼就看到穿戴整齐的沈利坐在自己床边。
  初秋的上午阳光正好,宋沅伸了个懒腰,慵懒得像只猫。
  他抬手打了个招呼:“早安,大佬。”
  “哦不,早安沈利!”
  沈利的表情没变,把一套整理好的衣裤递给他:“穿上吧,阿姨去中药铺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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