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58节
他们甚至还有一个纯金的顶子,你可以想象吗?这是他们的民众连个窝棚都没有,只能在烂泥里打滚的情况下造起的神庙,那个纯金的顶子至少有上千斤,我们不带一丝犹豫,立即把这个顶子取下来,预备送回伦敦。
这时一个苦修士就走了出来,他将一只手高高的举在头顶,那只手看上去不像只手,倒像是一截枯木,尖端留着弯曲的指甲,他头发蓬乱,里面窝着数不清的跳蚤和臭虫,发白的眼睛恶狠狠地注视着我们,他说湿婆会诅咒我们——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上确实残留着一教神明的微弱气息。
但那又如何呢?在这之前,我也已经处理过不少这种古旧的渣滓,他们的灵魂散发着一股恶臭,并不怎么好吃,但确实给了我不少额外的力量。对他我也是如法炮制,我把他的头拧下来,扔在了神庙门口的一盆牛奶里。
呃,是的,没错,他们供奉老鼠,数以千万计的老鼠拥挤在这个神庙里,那些发黑发臭的信徒们,宁愿自己饿死,也要将家里的最后一滴牛奶奉在那个盆里养老鼠,我不太清楚他们究竟是在干什么——就算是撒旦的信徒,也不可能白白的去做这种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的事情,他们的神并不保佑他们,他们一样死在子弹和刀剑下,那些祭司们也只会在我们侵犯神庙的时候才会出现。
士兵们搬走了所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还有一些壁画也被我们拓了下来,这是一场相当愉快的劫掠——任何一个敢于阻挠我们的人都被我们杀死。我肆意享用这些新鲜的血肉与活泼的灵魂,直到我看见了一根非常大的木棍,它树立在那里,一开始我没能认出那是什么?直到我搜索了一下那些苦修士的记忆,才发现那是一个……一个他们神明的哔哔。
对于一个教士来说,这简直就是异教徒最为狂妄的一种行为。但对于我们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他看向利维,真诚的说道,“老鼠,哔哔,苦修士,我们都有,对吧。”
“然后,”他继续说道:“到了晚上,我们就在那座神庙里修整,异教的象征物被士兵们推倒,他们把它劈成碎片投入火堆,在上面煮了一锅汤,我没有吃那锅汤,我的主人吃了。
到了下半夜,我醒来的时候,就非常幸运的旁观了一场情欲的狂欢,所有的士兵都脱得赤条条的,每个人都在唱歌,跳舞,相互哔哔,我想要安慰自己,在地狱中这种景象也不少见——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两个或是很多个,在弥撒上我们看得多了,就算他们和猴子哔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还和山羊一起哔哔呢。
即便一些人开始攻击老鼠,那盆牛奶,鼻孔,没事,这种事情在人世间你也能看到,根本不值一提……还有人在捅墙壁上的缝隙,树上的洞,地上的一个坑,蜂窝……那场景简直滑稽透顶。
如果说到这里,我还能忍受的……”利维竟然从一个恶魔的口中听出了几分悲惨,这明明是祂们赋予人类的东西。
“我要说,我的雇主很不错,除了说定的酬劳之外,他还承诺将他最喜爱的一柄枪送给我。”
“那是一柄好枪。”他意兴阑珊地说,地狱里的恶魔总要比天堂的天使更快接受人世间的新事物。枪械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利维就很喜欢他的胡椒匣子枪,恶魔中使用枪械的也不在少数,这位大恶魔显然也是同好之一:“那是一柄大口径的前滑膛火药枪,长度在十英寸左右,枪管八英寸,手枪构件不是纯银的就是镀银的,上面雕刻着神圣的文字和图案,它曾经属于一个半天使,一个虔诚而又刚烈的教士,上百个恶魔在这柄枪口下灰飞烟灭——这柄枪在持有者堕落后是要被上缴给教会的,但被他花了大价钱藏了下来。
我的雇主承诺,在这次任务结束后,就会把他它送给我作为额外的赠礼。
我已经准备了一个完全的亵渎仪式,只等我拿到枪——这将是我最喜欢的一件武器……
但就在那一晚,我就看到了他光溜溜地站在写字台前,抽屉拉开,而那柄枪的枪筒就套在了他的哔哔上……”大恶魔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句,“我立刻就知道我的枪没了!”
第512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4)
“这里就是阿姆利则了。”北岩勋爵说道。
列车长并不太清楚,这两位英国绅士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但还是恪守职责,送这两位头等车厢的乘客下了车。在车外,他看见了新任旁遮普总督的两名亲信,他立即确定这两位客人非富即贵,态度顿时变得更加恭敬。
如果不是怕他们担负着什么重要的任务,他都想询问他们会在什么时候乘车回到英国或者是去其他地方,他会考虑将车厢的位置和服务的质量提上更高的一格。
北岩勋爵根本没注意到列车长的心思,他环顾四周,所有的蒸汽机车车站都免不了弥漫着烟尘和蒸汽。但这里的空气似乎尤为浑浊——对了,北岩勋爵想起来了,这是香料的气味。伦敦人也要会使用香水,他在俱乐部或者是参加宴会的时候,同样会置身于各种各样的草木、皮革和烟草的香气里,只是,这里的香气没能让他想起任何花草,倒让他想起了一道味道浓郁的炖汤,里面有肉碎,牡蛎,小豆蔻、藏红花、丁香、胡椒……
总之他所知道的不知道的所有的香料几乎都在这里汇合了,在这一层层的香味下,是一种近似于凝固的臭味,就是某样散发臭气的东西被冰冻起来后又解冻的恶心气味——扭扭捏捏,半生不熟。
要说臭味的类型,应该是动物臭,北岩勋爵肯定地判断,是牛、羊、马身上上那种根深蒂固,永远无法遮掩的生膻气味,他还在战场上的时候,因为经常和马睡在一起,所以对这种气味十分熟悉。
但这里没有马,这里只有形形色色的人群,除了他们熟悉的那些身着四件套的绅士与移动着巨大的裙摆,撑着阳伞的淑女之外,还有一些衣着华贵而绚丽的印度人,他们多半都留着浓密的胡须,包着头,眉心中点着鲜艳的红色痕迹。
他们身上的织物层层叠叠,做出漂亮的皱褶,系着华贵的腰带,一些皮肤微褐,另外一些则是乳白色,在这里几乎看不到多少女性,孩子也很少,这些印度人看他们的眼神也很奇怪,有些怯弱,但也有些傲慢,有些仇恨,但更多的还是艳羡,能够出现在这个车站的印度人当然不会是平民百姓,但他们依然只能乘坐二等车车厢,头等车厢只供给白人。
前来迎接北岩勋爵和利维的,以及另外几个俱乐部成员的人,一位是总督的秘书,另外一位则是一位军官,这位军官是葡萄俱乐部中一个颇为强大的成员。有趣的是,他身后跟随的两位助手,一眼就被利维看出那是两个伪装的很好的半恶魔,三个半恶魔的视线在空中一触即分。
地狱生物都是有领地的意识的,即便像是他们这种要么受了雇佣,要么本来就是俱乐部豢养的半恶魔,不会因为领地范围而起,争执,要让他们待在一个地方,也免不了会冲突一番,直到确认出谁是首领,谁是第二成员,谁是这个领地上最无用的奴隶。
所以在乘坐马车的时候,利维将北岩勋爵扔给了总督的秘书,让他们和那个军官共乘一辆马车,他则与另外两个半恶魔坐一辆马车,车中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得知,只知道那辆马车的车夫突然昏厥了过去,从高高的座椅上掉了下来,然后一个半恶魔从里面钻了出来,他把马车夫丢在车站,自己担任了车夫的工作。
当然,他就是那个在争斗中最先退败下来的倒霉鬼,留在马车里的半恶魔喘着粗气,“你的血亲一定是个非常强大的恶魔。”
利维只是耸了耸肩,谁不是呢?地狱之门是一个相当奇特的通道,能够通过它的,要么是那些力量弱小到犹如沙砾般的小恶魔,它们太渺小了,所以能够钻过地狱之门的缝隙,要么就是那些强大到可以开辟,甚至撕裂地狱之门的大恶魔。
但只有后者才有可能在人世间繁衍后代,小恶魔无法让女人受孕,它们就算是作恶,也只能让人做噩梦,或者是打个喷嚏什么的,只有数量多了才能造成危险。这点与大恶魔完全不同,若是可能,一个大恶魔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毁灭一整个偏僻的村庄,叫成百上千的人堕落。
利维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半恶魔。“看来你们在这座城市中过得很不错。”
半恶魔是否能够定时偿还血债,是否能够得到充沛的食物和供给?有时候是可以从外表上看出来的,就算他们能够将外表伪装的很好,眼睛也会暴露他们的真实内在。
那些可以定期缴付血债,也可以肆意的享用人类的血肉和灵魂的半恶魔眼神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笃定和傲慢。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些失败者,野生的半恶魔总是充满了焦虑与狂怒,似乎随时随地都要暴起伤人或者逃跑。
“这里也就这么一点好处。”还有一些狼狈的半恶魔擦掉了已经凝固的血迹。若无其事的微笑道。
“毕竟是个异教徒的国家嘛。”这点利维深有同感。他在冰岛的时候受到的约束并不多,但他来到佛罗伦萨、巴黎、伦敦的时候就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教会与生俱来的那种对地狱生物的压迫和拘束,人群中总是走着修士或者是教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人指着你大喊:“恶魔!”
让人们感到吃惊的是,地狱的种子们最厌恶的竟然不是那些强大的教会人士,他们身上会有一种辐射出去的力量,叫他们警觉,进而避让——最难防备的反而是那些力量弱小,甚至只能靠魔法用具与经书来威胁到他们的教士
,他们看上去很普通甚至有点堕落,但这不妨碍他们能够发现那些疏忽大意的蠢蛋,就像是一个勤恳的牧人,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群白羊中挑出黑羊。
他们一般还挺聪明的,不会冲上去和恶魔正面对抗,而是立即跑回去喊人……
但在这里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里教会的力量非常的薄弱,甚至时有时无。
在身边的这个半恶魔示意下,利维看向窗外,窗外的景象令他感到新奇。他早就听说了印度的新殖民地,或者说是新国土——这里每年产出大量的小麦、黄麻、茶叶、咖啡……这些产出极大的丰富了英国人们的餐桌和钱包,而且这里的劳动力非常廉价,除了要对付那些王宫和高种姓的贵族之外,大部分民众的酬劳都是可以忽略的。
可以说,当有一个伦敦人感到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有一百个印度人正在为他辛勤劳作。
第513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5)
但利维自从来到了伦敦,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东区,对这里并不怎么熟悉,不过有权势者对工人或者是农民的剥削,从不会跟随着你有着成什么样的肤色而转移,而且这里是殖民地,他们的行径只会更为恶劣和赤裸——这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冒险家、暴徒和骗子,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大型的东区,像是这种法律和道德不再起作用的地方,信仰的势弱也是必然的,更不用说这里原本就是一个充斥着异教徒的国家。
早在英国人到来之前,这里就为了宗教爆发过多场战争,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耆那教以及最新的锡克教,还有基督徒们带入的天主教与新教,这些教派犹如一团乱糟糟的丝线,彼此纠缠,撕扯不清,每个教派都在极其激烈的争夺信徒,不惜一切手段,利诱,威逼,直到鲜血淋漓的刀枪相向。
这种状态如果是在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下,或许还能得到缓解,但事实上,在奥朗泽布皇帝去世之后,印度的最后一个大一统帝国,莫卧儿王朝就此败落,帝国逐渐衰弱和瓦解——地方官员纷纷宣布独立地域上的分解与自立,更是增强了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又反过来影响到了各个地区的交通。
这种情况甚至要等到印度的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从一家贸易机构转变为一股不折不扣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侵占了印度的大部分国土后才告结束。
虽然这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地狱笑话,但在英国人的统治下,所有的印度国民都被一视同仁的蔑视和奴役。虽然人就有严格的等级划分,但因为宗教信仰问题而发生的局部战争却小了,毕竟对外来的英国老爷来说,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什么信仰,牛马都是牛马,都是资产,东印度公司可不会允许自持有的资产受损。
于是在这些被东印度公司和英国王室掌控的地方,可以看到一个罕见的景象。上述宗教的信徒们居然能够平安无事地待在一个地方,街道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有擦着红印的印度教教徒,也有赤裸全身的,耆那教修士,戴着白帽的伊斯-兰教徒——他们或许保持着警惕和疏远,态度冷漠,但更多的还是对于工作或者应该说是钱财的渴望。
他们前进的速度很慢,坐在利维对面的半恶魔无可奈何的提起:起初这里的总督也想也想过在这里施行犹如英国般的交通制度。但问题是,想要在印度修筑道路太难了,很有可能,你修上个几百尺,就会遇到一个王公的私有土地;也有可能在你需要填平一道沟渠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是寺庙的财产;又或者你修完了道路,却还是有人络绎不绝的从另外一个地方走过去,当你把他们拦下来问的时候,一旁就会有睿智的长者及时的出来劝告,说,请不要接触他们,他们都是贱民。
印度的贱民无权和他们之外的印度人走同一条道路。但如果是那样,修建道路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还是在到处乱跑。
于是总督最后只能保证自己的府邸,到蒸汽机车车站,到码头的道路能够平坦整齐,其他地方就顾不得了。只是这两条道路也因为平坦整齐而成了印度人们最喜欢走的一条路。他们坐在马车上,往外一望,就能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呃,不,正确耳朵说法应该是说熙熙攘攘的货物群。
印度人们运送货物的方式很少,要么是牛车,但这很罕见,牛可是一笔巨大的资产,不是高种姓的人家根本负担不起。所以更多的印度人会选择将货物顶在头上,这是一个相当奇特的景象。这些包裹甚至可能大过他们的肩膀两倍。高度与他们的身高相当——虽然大部分印度人的身形格外矮小,但也足够说上一句蔚为壮观了。
他们在头顶顶上一块木板,然后将货物一件件的累上去。从布匹到水果,从水果到陶罐,从陶罐到干鱼,你所想象得到的任何一件货物都有可能在人群中缓缓的蠕动,像是自己长了脚。所以当他们拥挤在一起的时候,即便有佣人挥舞着棍棒上前驱赶,好为他们开辟出一条通畅的道路,也很难达到目的。
不管怎么说,当你头上顶着一大堆东西的时候,你根本没有办法灵活的闪避,或者是转弯,你只能慢吞吞的一步一步的往前挪。别说是棍棒了。就算是在这些人脚下铺上一块烧红的铁炭,他也只能往前走。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段路程堪称无聊,这里的臭气比蒸汽汽车车站上的还要复杂、混乱和浓郁,所见之处,除了一些水果之外,什么都是灰扑扑的,暗沉沉的,那些皮肤藜黑或者是深褐色的印度人几乎没有表情,他们麻木不堪,他们任劳任怨。
“他们唯一渴望的就只有下一世。”总督的半恶魔也同样往外望看去,仿佛自言自语般的说道,“这里的异教徒们所信奉的神许诺他们,只要他们能够在这一世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干活,他们下一世就能成为更好的人,我是说,更富有,更高贵,更有权势。这点与基督徒不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国王还是乞丐,在死后不是落入火狱,等待末日审判的降临就是升上天堂,与圣人们并肩坐在一起,他们并不会回到人间。
但这里的人认为,他们会在一个地方接受责罚或者奖励之后,重新降生为一个胎儿,这个胎儿的家庭——如果他之前确实尽了自己的本分。”说到这里,那个半恶魔脸上露出了讥讽的微笑,“他们就能晋升为一个更好的种族,你理解吗?”这句话纯属多余,恶魔们再清楚也不过了。
这是许多召唤恶魔的人,以及恶魔们常干的恶劣行径,一个邪恶的灵魂,附着在一具无辜的躯体里。人类想要就此长生不老,而恶魔们多半则是借用这具躯体延长自己在人世间的时间以及去作恶。
“那么你们的生意一定很好。”利维托着下巴,懒洋洋的回应道,“怎么说呢?”那个半恶魔脸上露出了复杂难辨的神色,“你吃一块就知道了。”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啪地一声向利维打开,这是一个在英国绅士的口袋中常见的雪茄盒,只是里面一排排放着的不是雪茄,而是“煤块”。
利维拿了一颗,但没有吃,而是放在了口袋里。“煤块”,或者说是任何一个进口的东西,都是最容易被做手脚的。对于他的谨慎,那个半恶魔也没说什么,毕竟换成他他也会这么做,“等你吃了就知道了。”他苦恼地说道:“滋味寡淡还在其次,问题是咬开外层后里面的内容往往会带着愚蠢的酸臭味,质感粘腻,简直就如一口老痰,我都不知道是该吞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这种形容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属是罕见,就连利维都感到惊讶,“真的那么糟糕?”
第514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6)
“可不是么?”
这个半恶魔继续说道,在我刚来印度的时候,印度人的灵魂在地狱还是十比一,也就是说十个印度的人的灵魂可以换一个普通人的灵魂。现在可能已经贬值到几百比一,三四百个印度人的灵魂才能抵一个正常的灵魂,他们难吃就算了,还非常的脆弱,几乎一捏就碎,没有办法用来作为城堡的基石,也没有办法熔炼进武器里,你也别指望这些灵魂能够滋生出大恶魔。
据我所知,地狱至少搜罗到了几百万个印度人的灵魂——有好奇的君主试着从这些灵魂里培养出小恶魔来,但那个小恶魔也是最畸形和最弱小的,它们甚至不用等待他人的杀戮,直接放在地狱的热风中,一会儿就融化和迸裂了。
利维想起里鲁给他找来的那个半恶魔说的故事,“他们的苦修士或者是祭司怎么样?”
“说实话吧,我觉得把它们称作苦修士和祭司都侮辱了这两个名头。就算我是个地狱种子,也觉得太不尊重我的敌人了,他们听了,说不定追到天涯海角都要把我撕成碎片——”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个半恶魔有些艰涩,很显然,这完全违背了他的天性,但他还真是很难接受自己会遇到那样的对手:“他们有很多奇怪的修行方法,长时间的断食断水,躺在满是钉子的床上或是荆棘堆里,行走在火热的木炭上,这些还能理解……
就算是他们长年累月的不洗澡,不换衣服,这也不奇怪。毕竟我们这里的苦修士们也会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罪孽的载体,躯体越脏越臭,就表示精神越崇高越伟大,但我们的苦修士至少他还穿着衣服……他们很喜欢光着,虽然我们也喜欢光着,但他们的身体非常丑陋。
他们会把一只手举高,多数是右手,从来不放下,无论他们在干什么,哪怕是需要擦屁股的时候。
我还看到过一个苦修士在头上种了小麦。他会将小麦一直养到开花结果,然后将它们剪下来,分发给他的信徒,然后种上新的种子。
也有人将头埋进沙子,单腿站立,将自己的头发编成粗大的辫子,把它系在房梁上,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悬挂在空中。
还有一种我觉得可能有与食尸鬼抢买卖嫌疑的修士,他们游荡和生活在墓地里,在身上涂满骨灰,用头盖骨吃饭,他们吃的饭就是那些漂浮在河面上的尸体。哦,对了,我忘记跟你说了,这里的人会将尸体抛进河流,每个人,然后他们还在里面洗澡,你绝对无法想象,那种景象非常壮观。
比起泰晤士河其观赏性至少要高上一百倍。
当然,还有一些普通的修行方式,像是吃粪便之类的,在这里就不必多说了,”
“他们借此获得力量?”
“没有,就我观察到的,那些神都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逼迫或者是鼓励他们这样做,我想可能是个小淘气鬼。”那个半恶魔意兴阑珊地说道,“你大概不知道这片土地上的神灵数量有多么惊人——简直比河里的沙子还要多。我来了这里快三十年了,都没有搞清楚,他们究竟有多少神,只听懂了他们的神伟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你知道吗?这里的教士从不对某个异教徒所发表的奇谈怪论有什么意见,更不会把他抓起来,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你若是把它们当真,只会觉得可笑,一个疯子的梦话都不至于如此叫人难以相信。
我不是在抱怨,但听了他们的传说,经文,你会发现天堂都他妈的变得可爱起来了。”
“呃……之前我已经遇到过一个倒霉的家伙,他和我说了一些这里的事情,但我没想到还能更夸张一些。”
“等你在这待了一段时间后,你就知道了。”这个半恶魔试探般的问道,“如果你打算试试,你可以设法请求你的首领,把你调到这里来,这里虽然没什么好处,但灵魂绝对足够,虽然不值钱,但总能积少成多。”
“不,”利维说,“我不太喜欢这个地方。”他就可以感觉到对面的半恶魔松了口气,谁也不会想要突然之间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是吧。
他们可能在路上磨蹭了好几个小时,这给了利维一个不错的机会——自己看到的东西可要比别人那里听来的切实多了。
半恶魔的视力可比鹰隼,他可以看见好几十英里以外的地方,掠过满是货物和人头的街道,掠过那些让利维想起了伦敦的教堂、车站、公寓、俱乐部和银行,他能可以看见更远的那些地方——那些当地人的村庄,几乎与地面融为一色的泥土房子。这些房子可以被称为棚屋,两侧的坡屋和墙壁所用主要材料应当是泥土,或许还有少数的稻草木头,屋顶覆盖着或是稀疏或是茂密的稻草,房屋非常低,还有一些不知道是没有完成,还是完成后倒塌缺漏的地方,可以从泥土中看见被绑成菱形格或者是方格的树枝,里面覆盖着芦苇杆,没有窗户,这倒和欧罗巴几百年前的农奴房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有人在小屋周围劳作,大片大片的白色亚麻布云风舒展,但利维猜测,这并不是属于印度人的财产,而是他们所接取的一份工作。牛马行走在人和人之间悠然自得,看起来比这些印度人轻快的多,绝大多数印度人都是又黑又小的,生活中无形的重担仿佛时刻压在他们的脊背上,让他们直不起腰,他们在行走的时候,低着头,拱着肩膀,在坐下或者是干活的时候,就蹲着跪着,他们手和脚一样粗糙,浇满了尘土。
而且整个村庄都是这样的房子和人,利维怀疑他们的领主或是富有的人会不会住在别的地方。
与之相对的是他们的庙宇。马车经过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真正的金碧辉煌,因为它上面贴满了金子,装饰着色彩绚丽的玻璃与陶瓷片,整座庙宇都有巨大的石砖砌筑而成,砖面上可以被连贯起来的故事性浮雕,每个柱头上都雕刻有神像或者是怪物的形象,庙宇的大门是深黑色的木头,镶嵌着黄铜的线条和图案,高度有三个印度人摞起来那么高,里面黑洞洞的看不清楚是什么,但利维身边的半恶魔介绍说,里面曾经有黄金的车轮,宝石镶嵌的神像,大量的象牙和檀香木。只不过这些在几年前的战争中已经被士兵们劫掠一空,这里的祭司曾经向总督强烈的抗议过,但结果总是不了了之。
尼克尔森如此,现在的新任总督也是如此,赔偿?开什么玩笑?这座神庙之所以矗立在这里,只不过因为剩下的东西已经不值得英国人耗费力气掠夺。简单点来说,就是不值钱了,随便它,就这么放在这里吧。
第515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7)
“这里的神父就没有打算过把这里改成教堂吗?”这在基督教会开拓的那些时候,可是非常常见的事儿。
“呃,他们曾经尝试过,但等到后来,他们走进去一看,里面全都是相互交媾的神像。躯体丰满,颜色艳丽,姿态多种多样,有机会你可以进去看看,很有趣,其花样丝毫不逊色于地狱。
他们固然可以将这些雕像全部敲碎,扔掉。但一想到这里曾经布满过那样的画面,就算是最虔诚的神父,都会觉得充满了亵渎的意味,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在这座庙宇里跪拜和祈祷,只会浮想联翩,所以也只能遗憾的放弃。
不过你要说教堂,这里也有,”他指向一座不远处的建筑。“这是新造的,用的是和这座庙宇相同的河底沙岩。”除了颜色和质地外,印度的教堂与伦敦的也没什么太大差别。只是从往来的人群来看,愿意改信基督教的印度人很少,进进出出的只有一些身穿黑色法衣的教士和绅士淑女们,另外一个与伦敦教堂不同的就是它的位置和结构很奇怪,不单距离大道有一定距离,还在外面布置了一层“廊房”,就是合围式的房子上方增加了一层连廊,可以供人在上面巡逻与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