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36节

  虽然他们这么说了,但要以此作为医生无罪的证据还是有些困难。因为此时人们对电的研究还停止在一个非常浅薄的状态,普罗大众更是将它看做一种玩具或是游戏,普尔弗马赫医生所说——只有强烈到可以在皮肤上产生受根系状伤痕的电流,才能够打死人的说法并未得到普遍认可。
  这种证据提出来,法庭是不会采纳的,陪审员也不会相信,除非他们能够找上十来个试验品,挨个儿重复富兰克林先生的实验,但就算他们能那么做。如果班森家族和道格拉斯家族坚称医生可能用了什么巫术,或者是药水来消除伤痕。所谓证据也就不攻而破,他还是得被送上绞刑架。
  “你觉得接下来我们应该是从医生的身上查,还是从伯爵先生身上查呢?”等回到马车上,利维问道。
  “或是从两方面着手。”弗雷德里克回答说,“你为什么回来关心这件事情呢,利维?”虽然他和这个半恶魔关系不坏,但他雇佣利维做事的时候,利维的收费也从未打过折,他认识的人几乎都在抱怨这个半恶魔收费过高(虽然他们还是只愿意找他就是了),总之,半恶魔做事,不是为了钱,很多钱,就是这家事情对他有好处。
  譬如亚麻圣母小堂的恶魔召唤案件。
  利维突然出现在他办公室里的时候,弗雷德里克还以为他是为了道格拉斯家族而来的,但现在看起来半恶魔的兴趣,更多的还是在医生身上。一个外国人,一个招摇撞骗的家伙,所谓的医生能够带给他什么好处呢?他的灵魂应当没有这个价值,他也没有积累起足以让半恶魔动容的财富,现在还是一个被关在监牢里,随时可能被绞死的倒霉鬼。
  “医生和我说,他一直很倒霉,”利维笑吟吟地说到,“似乎自从他来到了第一届世界博览会,并在博览会上因为自己的电皮带大放异彩后,就遭到了一些人的针对,他不知道是什么人在针对他,但他的顾客因此都跑了。
  这次,他随着南丁格尔女士一起返回伦敦,有了女士的担保,他以为他可以为自己的产品开辟出一条新道路。事实上,他所遭到的针对也确实缓和了不少,像是伯爵先生,原先突然断绝了与他的联系,甚至不愿意见他,这次倒愿意再次尝试一下他的电皮带疗法。
  不过那时候他大概没想到这是一口包裹着蜜糖的毒药,他高高兴兴的去了,然后狼狈不堪的被送入了监狱。如果他再有能力一点,或者再有权利一点,又或是再有钱一点,我都会认为这是一桩阴谋的延续。但我实在想不出来,我亲爱的朋友,这么一个人,怎么能值得用一个伯爵的死来给他设套呢?”
  “确实有些奇怪。”这就像是用一只精美的花瓶去砸一只老鼠,老鼠必死无疑,但花瓶本身的价值难道就能忽略不计了吗?
  “除非花瓶本身就有了瑕疵或是有人提出了超过这只花瓶的赔偿……”
  “如果是第一个理由,我们要去调查伯爵,如果是第二个理由,我们要去调查普尔弗马赫医生。”弗雷德里克说:“只是伯爵先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我的母亲还称赞过他们是伦敦社交圈中难得一见的佳偶。”确实在现在的婚姻中,老夫少妻,少夫老妻是非常常见的,毕竟婚姻就是一桩买卖一份交易,谁会在乎抵押品的好坏?但班森伯爵今年只有二十六七岁,他的兄长已经成为了圣公会的一位主教,人们都说他将来有可能会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的弟弟也在军队中博到了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他本人才能平庸,但从容貌和身材上来说,无可挑剔,完全满足人们对这个时代绅士的期待。
  我们之前也提到过,他还是道格拉斯侯爵创办的拳击俱乐部的成员,虎背熊腰,气宇轩昂,非常的具有男子汉气概,他的妻子班森伯爵夫人是道格拉斯家的女儿。虽然比班森伯爵要年长上一两岁,但这个年龄差在婚姻中几乎不值一提,而且她也确实生的非常美貌。
  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人人都要夸奖,他们真是珠联璧合,桂馥兰馨。而且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的盟约仍然在继续中,两家的关系非常的亲密而且和谐,说到财产,无论是班森伯爵现有还是将来能够继承到的财产,还是班森伯爵夫人的嫁妆,也都非常丰厚,肆意挥霍上二三十年都不成问题。
  他们又是新婚燕尔,看不出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
  如果不是身为半恶魔的利维可以品尝出情绪的气味,以至于班森伯爵夫人的厌恶与恶意根本无法在他面前被掩盖——就连他也说不出有什么理由要让一桩基础坚实的婚约在短短几十天后就被有意摧毁。
  第446章 倒霉的医生(9)
  那么,谁去查医生,谁去查伯爵呢?
  “用骰子来做决定吧,”利维说,他像变戏法似的,从空中一捞就夹出了三枚骰子,“数字大于九,你去查医生,数字小于九,我去查医生。”弗雷德里克很不礼貌地翻了一个白眼——和一个半恶魔赌博还是骰子这种可以有千百种方法作弊的赌博工具,他是疯了吗?
  但他并没有拒绝,而是伸出了手掌,利维的手啪的一声,扣在了他的手上。半恶魔挪开手指后,里面出现的果然是整整齐齐的十八,最大的数字,弗雷德里克听见半恶魔发出了哧哧的笑声,很显然,能够戏耍一下人类让他性格中的恶劣成分得到了满足,他无声的收了骰子,猜到半恶魔为什么不愿意去调查医生——普尔弗马赫是个普鲁士人,和伦敦几乎没半点关系,除了他的电皮带,谁会那么讨厌他,要置他于死地?
  教会,或者说他们上头的天堂对于雷电的厌恶,更正确的说,对于有关于电的研究,教士们只差明明白白将这份不满公示于世人眼前了,但祂们厌恶的东西还少吗?
  厌恶数学、厌恶化学、厌恶物理、延误机械,厌恶所有让人们不再变得那么虔诚,或者说虔诚的对象不那么正确的东西祂们都深恶痛绝。对于教士们所宣传的雷霆是神明的权柄,凡人不该沾染的说法,弗雷德里克也是嗤之以鼻,也是因为暂时人们还没有发现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它看起来确实没什么用。
  天上的雷霆固然威力无比,但他们又没办法将天上的雷霆引下来打击敌人。现实中的电流确实会引起一些有趣的现象,或许还真的能够对人类的身体产生一些好处,但那也不足以让人类耗费大量的精力去研究——现在更多人还是在深耕蒸汽这一领域以及从这块领域中延伸出去的内容,譬如纺织机,枪械,差分机,机车和轮船,这些东西确实带动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飞跃。
  所以才会有,教会一来警告或者是恫吓,很多学者就立即改变了研究方向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利益的问题,没有利益,就没有动力,当然也不值得冒险。
  利维是个欠缺道德与感情的半恶魔,丝毫没有将更危险的任务推给别人的愧疚感,他甚至没有将之前的一些事情和自己的推测说给弗雷德里克听——或许他不知道也是一桩好事。
  天堂和地狱对电的态度太奇怪了。
  如果说雷电是上帝的造物与权柄,人类不得僭越,那么火、风,水流呢,它们难道不是上帝的造物吗,人类用了它们,也研究了它们,怎么就没有看到上帝降下惩罚呢?
  比起以上东西的广泛使用,电简直就是一颗还埋在土里才出了白根的种子,而教会的动作简直就是要将它淹没在盐水里,恨不得它永远不见天日才好。这种谨慎的态度——虽然他们已经做得非常隐晦了,也不由得利维不好奇,万事总有些理由是吧?
  他在心中喃喃说道,也因为这一点他就不会将调查伯爵先生的任务交给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如果去调查那个针对医生的人,他所遭受的怀疑还不会那么大。虽然他也曾经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但他接触到的东西完全不如北岩勋爵或者是他的兄长威廉那样深刻,他又已经半脱离了俱乐部,改而为女王陛下的世俗体系效力,就算他查到了什么——结局也总要比一个半恶魔好些。
  ——
  利维要调查伯爵先生也要简单得多,他几乎不用去关心伯爵先生的财务问题。班森伯爵是这个家族的继承人和将来的主人,绝不可能有破产或者是入不敷出的状况,何况他也不是那种蠢到会上当受骗任由手中钱财白白流失的蠢货。
  虽然就和任何一个贵族子弟那样,伯爵一直享受着奢靡而又舒适的生活。但这份生活支出完全不会成为他的压力。甚至还有人说他非常节制,证据就是他只包养了一个歌剧女演员,每个月大约有一千金镑的支出,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他当然也会去妓院,但这是每个英国绅士都会干的事情,他会赌博,但多半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还有一部分支出在骏马、猎犬和鹰隼上,还有拳击俱乐部的会费和着装费,但这些都不算什么,何况他又新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道格拉斯是个悠久而古老的大家族,他们先后为四位君王做过摄政,聚敛了多少财富谁也难以说清。伯爵夫人的嫁妆丰厚无比,有了这笔嫁妆,就算伯爵先生没有任何收入,也可以舒舒服服的过上好几年。
  既然在财政上没有问题,那么就应当在感情上了——利维,悄悄的去拜望了那位被伯爵先生包养的歌剧演员。据说伯爵先生在他首次演出的时候,就一眼看中了她,立刻为她租借了公寓、马车和仆人,为她购置了衣服,珠宝,每周还会去看一次演出。
  那这位女性演员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除了天赋出众,她的高音确实灵巧又明朗——她是漂亮,但伦敦漂亮的女演员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这个女演员的面相还有一些过于硬朗。怎么说呢?如果她穿上男人的衣服,会比她穿着女人衣服更能够吸引人们的目光。
  另外就利维所找到的知情人中,也有人提到这位女演员虽然受到了很好的供养,却极其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她背着伯爵先生养了一个小情人。”
  “你怎么知道他养了一个小情人呢?你看到了吗?”
  “我老婆是那间公寓的洗衣妇,那间公寓的租客几乎都会把自己的衣服交给她来洗。我的老婆就曾经在那一大堆衣服中发现过好几件男人的衣服。”
  “如果伯爵先生会在那里留宿的话,放几件自己的衣服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但如果那几件衣服要比伯爵先生的还要小两三个码呢,”男人狡猾地眯着眼睛,搓了搓手指:“先生,我的老婆还仔细的翻过这几件衣服的衣领和袖口,看看能不能找到些什么,你猜怎么着?她找到了几个字母,我把它记下来了。”在得到了一枚金镑后,他拽过一张纸,用一根粗劣到好像火柴棒的铅笔,在上面划下了几个大大咧咧的字母,应当是一个名字的缩写。
  利维拿过来念了几遍。
  这的确是个男性名字的缩写。
  第447章 倒霉的医生(10)
  无论是弗雷德里克还是利维,他们的调查都没有受到太大的阻扰。不管是那个针对医生的人,又或是伯爵,似乎都不认为这是什么需要隐藏的秘密。
  他们在第二天的下午约定在苏格兰王宫附近的一座咖啡馆碰面。这所咖啡馆有个设计巧妙的小露台,露台在二层,但还要走上几层台阶才能抵达,距离地面大约有十一英尺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露台上的人以正常的音量说话,底下的人是很难能够窃听到的。而在露台四周,没有高耸的围墙,也没有隔绝视线的墙壁,空荡荡的只有两三套桌椅,在这里谈话的人可以轻而易举的看见一旁的屋顶。
  这里原本有一些深红色与粉色的蔷薇花。在五六月份的时候,它们犹如绚丽的锦缎一般从露台上垂到人们的头顶,但现在它们也只剩下了一些褐色的叶片和铁丝般的茎秆。总之,不要说是人,哪怕是一只鸟儿,一只虫子出现在这里,都显得非常突兀。或许恶魔们有办法听到他们的交谈,但说实话,利维并不觉得会有哪个恶魔无聊到这个程度。
  “你得到结果了吗?”弗雷德里克问道。
  “应该八九不离十吧,那位伯爵先生——他喜欢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利维说道。
  洗衣妇的男人说,那位歌剧女演员有一个身材要比伯爵更加纤细一些的情人,他是从那些待洗的衣服上推测出来的,但他在主日学校学到的东西并不足以让他分辨出那几个字母代表的是一个意大利名字——利维并不认为班森伯爵会是一个大傻瓜,那位歌剧女演员竟然敢将情人的衣物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并且公然交给公用的洗衣妇清洗,就代表她并不在意被别人发现。
  事实上,一听到歌剧演员,意大利,男装——曾经也在亚平宁半岛流浪过好几十年的利维马上想到了一个罗马特产——阉伶。
  鉴于教会一直将女人视作背负着罪孽的怪物,一千多年来,女人并不允许在教堂里发声,她们必须保持安静,即便祈祷,也只能翕动嘴唇默念,所以教堂里的唱诗班里只有男孩,他们纯净的声音对教士与那些虔诚的信徒们来说,简直就是黄金的夜莺,流动的水晶,直达天堂的阶梯。
  可惜的是,男孩们的青春期很短,七八岁的男孩顶多只有三四年的好时光,最早十二岁,最晚十四岁,他们就要变声了,一旦变声,夜莺就要变成乌鸦,水晶也会失色,阶梯毫无疑问地也会崩裂坠落。
  于是教士们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既然变声是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的证明,那就不要让他们变成男人——办法很多,但明面上的说法一般是“被狗叼走了睾。丸”,“从马上跌落折断了‘骨头’”,“洗了太多的热水澡”……等等——这样,他们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在成年后依然拥有美妙声音的歌手……又不必背负残忍的名声。
  伯爵先生金屋藏娇的这位歌剧女演员——这位先生,姑且这么说吧,从他身上就可以看出,那些红衣亲王们将这桩可怕的罪行从十六世纪做到今天,并不是毫无理由的——阉伶成年后,既有男子的体格和肺活量,又能保持着孩童时期的声带和喉头。再经过严格的声乐训练,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阉伶歌手,肺活量与横膈膜支持力惊人,一个音能保持延续一分钟或是唱出两百五十个音符,同时拥有男低音和女高音,还兼带有孩童的纯净与清澈。
  他甚至不是被挑中的那个,而是被筛选下来的,但如果作为一个女人,他就成了一个天赋出众的幸运儿,他必须承认,不然他也不会在第一场演出的时候,就被伯爵先生看中。当然,伯爵一眼就看出了他并不是一个女人,至少不是一个纯粹的女人。那时候他大为惊慌,直到发现伯爵也是此道中人。
  利维向他转告了伯爵先生的死讯,他表示了遗憾,但也仅此而已。
  “我以为你和他之间至少有一些真情实感。”
  “真情实感,先生,您是在说笑吗?”那位歌剧演员大胆的说道,“我本该和你一样高大强壮,威风凛凛。正因为罗马城内有着许多与伯爵先生有着相同癖好的人,我在十一岁的时候被阉割,但那时候我已经是男人了,我知道我失去了什么,我想我会终身痛苦。如果不是我还想活下去,我可能早就崩溃了。”他翘起一只脚压在膝盖上,“感谢上帝吧,我还对这个世界有些眷恋,不然的话,无论是谁,那些红衣主教也罢,那些王宫嫌贵也罢,我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去死的。
  您或许会觉得可笑,一个任人玩弄的阉人,居然还有这样大的妄想。我不该感恩戴德吗?就如我的父母所说的,我原先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子,如果不是教士们发现了我——哈,我现在也只能在乡野里辛苦的耕作,我进不了教堂,唱诗班,见不到那些身份显赫的老爷,没有美味的食物,没有鲜亮的衣服,没有天鹅绒的枕头和羊毛床单……
  我身边的同伴也有人这么认为,“这都是为了完成上帝交付给我们的工作”,但我看,他们就像是那些被截去了尾巴的牧牛犬,被割掉了半截舌头的鹦鹉,被修饰了尾巴和眼睛的鱼——那些人只因为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就肆意的残害自己的同类,而后又逼迫他们因为被强加的残疾而摇尾乞怜。
  他们剥夺了我们身上最为重要的一些东西,让我们永远无法以天主赐予的完整身躯活着和死去,这是宠爱?他们自己为什么不试试?不,”他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感激他们,遑论对他们生出任何善意和感情。”
  “何况,”他笑道:“班森伯爵也不能说是一个好主人,他有点吝啬,还有点古怪,”他百无聊赖地拍了拍桌面,利维注意到上面有一个首饰盒子,班森伯爵去世有两三天了,盒子上别着的玫瑰花还鲜艳欲滴,看来不是伯爵的手笔,“你有其他的追求者?”
  “没错,我之前还在烦恼,伯爵可不是一个心胸宽大的人。”他松弛的斜靠在椅子上,手持着一根从梳妆台上抽出来的长柄烟杆,点了火,慢悠悠的吐出了几个圆圈。这个动作看上去俏皮而又轻浮,但他做起来却十分优雅,“其实伯爵早就对我厌倦了,”他对利维直言不讳,有半恶魔的法术的作用,也因为半恶魔留下的一张支票:“他留着我,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可以放在明面上的情妇,而女人又让他觉得恶心,他没法在一个女人身边度过一整晚。”
  弗雷德里克听到这里,短暂地怀疑了一下这位歌剧演员的追求者,但他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推测——伦敦的绅士们偶尔也会争夺一个妓女或者是交际花的青睐,但他们绝对不会将这份这份愤怒从妓女的身上移动到她们的顾客,也就是他们的对手身上。别看他们在追逐那些娼妇的时候表现得有多么狂热或是深情,但就像是那位阉伶所说,他们只把她们看作可以打发时间,显示魅力的小玩意儿——但你要说他们会为了这些不值一提的玩物真刀实枪的干一场——那简直就算是最低俗,最无知,最恶劣的小报记者都杜撰不出的内容。
  不但是他们自身所受的教育和塑造的认知不允许,就连周围的人也会立即予以阻止和劝说,这在上层社会会被认为是一桩非常下流的事情,严重的甚至可以将涉事人驱逐出他们的圈子。
  第448章 倒霉的医生(11)
  “伯爵竟然如此厌恶女人——竟然无法与他们同床共枕?”弗雷德里克低声问道,他的神色也终于凝重了起来。别看在这个时期,淑女们甚至连桌子腿都不能说出口,要说成“在桌布之下的东西”,一对孤男寡女在外共度一夜就应当结婚,一位未婚女性不能连续和两位绅士跳舞等等严规陋俗层出不穷。
  但我们都知道,伦敦依然有十之六七的女性在做专业或者是兼职的娼妓,“货物数量惊人”,当然也有对应的顾客,才能让这门生意如此的繁荣昌盛。
  但在这桩古老的职业中,从来就是不分男女老少的,伦敦同样有男性娼妓。只不过因为宗教和法律的约束,绅士们很少会去那些专门的男妓妓院,甚至声称他们就是为女性服务的。但事实上,人们都知道,像是那些身份卑微,两手空空的漂亮小伙子,要与其共度一晚,也只需要几个先令,他们可能是一个旅店的仆人,也有可能是酒馆里的招待,甚至于是一个邮差,一个俱乐部服务员就曾经说过,他在俱乐部的顶层有自己的小房间,在深夜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戴着面具或者是压低帽檐的绅士,找到他,给他钱,他会把他们带上自己的房间,然后允许他们对自己做些什么事情,简单点说就是摆弄他们两腿之间的那个玩意儿,或者是让他们将这个放入他的体内。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这种事情是被允许的。有些人只是好奇,有些人则是厌倦了女人柔软的胸脯和手臂,这和一个人吃多了牛肉想要试试培根一般无足轻重。
  既然如此,基督教会又为什么会不断的谴责与严令禁止同性之间的恋情和实质行为呢?
  很简单,两个女人生不出孩子,两个男人也生不出孩子,在机械还没有普及到可以取代人类之前,人口的增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教会会征税,国王也会征税,没有了新生的人口,田地里不会自己长出麦子,纺织机也不会自己织布纺纱,没人去建造房屋,也没有人为国王打仗,更没有人为他去探险,去寻找新的大陆。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阻碍自然繁衍的行为都是十恶不赦的。而在上层社会的婚姻中,一对男女结了婚,还不是落幕,而是一个开始,他们需要孕育出同时具有两个家族血脉的孩子,才能算是这两个家族正式交融在了一起。
  如果他们没有孩子这个婚约甚至可以被宣布为从未成立过,连带着一系列的经济与政治行为都要受到影响。班森伯爵尽可以去包养一个阉伶,豢养几个男妓,没关系,没人会在乎,谁会去在乎一只鸟,一只狗,一朵花呢。但如果他迟迟没有与伯爵夫人同房,那对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个,又有点说不通,班森伯爵与他的妻子缔结婚约也不过几个月,采用这种手段未免太激烈了,他们应该不断的去寻找其他的方法才对。哪怕用药——只要有一个孩子班森伯爵就可以重获自由。
  “他一定还做了些别的事情。”
  “或许我们可以去直接问班森伯爵夫人。”道格拉斯家族,或者说班森伯爵夫人这件事情做得很粗糙,几乎带着一些不耐烦和敷衍,毕竟这两个家族起加起来的力量,足以让大部分人都乖乖的闭嘴。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弗雷德里克以及他身后的女王陛下,这桩案件也就和过去每一桩发生在家族内部的罪行一样,在当权者的默许下,静静的发生,安静地结束,渐渐的被人忘记。
  这桩案件特殊的地方也不过是因为替罪羊是一个外国人,而他又恰好与一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半恶魔有着几面之缘罢了。
  “那么普尔弗马赫医生呢?他究竟是碰到了什么人的逆鳞,才会让一群鬣狗这样穷追不舍?”
  “教会。”
  弗雷德里克说,“据说一位极其虔诚的贵人非常讨厌这个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的宣传什么所谓电皮带的家伙。”
  “能让道格拉斯家族出手,哪怕是废物利用,这位大人物定然贵不可言。”
  “是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阁下发出的命令。”虽然不是明示,更不会有什么文件或是只记录。
  利维眨了眨眼睛,他觉得真正要让普尔弗马赫医生去死的人,应该是罗马,别看圣公会是亨利八世建立起来的新教教会,他们依然与罗马的天主教会有着千丝万缕,不可脱离的关系。毕竟,新教被建立起来,原本就是一群过于虔诚与刻苦的信徒在百般无奈之下,采用了这种激烈的手段来反对天主教会中的腐败与堕落。
  他们对世界上最为神圣的那个地方,依然保持着足够强烈的向往心,虔诚心与敬仰心,不看坎特伯雷大主教还会每隔几年去罗马朝圣吗?这种行为并不会引起王室和教徒的不满。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坎特伯雷大主教对圣人与祭礼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才会让人怀疑他是否称职。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圣公会并不承认教皇的权威,但在一些方面,他们还是可以说是臭味相投,甚至殊途同归的——无论是罗马,还是伦敦,他们对科学家的警惕与厌恶从来没有减少过,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安德烈,采科……这些还是能够为人所知的,不为人所知的就更多了。
  但就利维了解到的,之前科学家们也不是没有办法继续研究,只要你悄悄的在家研究,不要留下书面笔记,就算落在纸上,留下了记录,也别留给自己的孩子,或者是传播出去,更不要对人说起你的发明和发现,只是当做个人的喜好,离开人世前烧掉,投入水中,教会并不会管你究竟在干什么
  但这几十年来,这项暗规则不知不觉间就被取消了,甚至绞索都勒得更紧了些,倒霉的普尔弗马赫医生可能只是恰逢其会。
  第449章 倒霉的医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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