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梁瑜是真心感动。
“妈。吃饺子。”
沈清知注意到母亲的情绪变化,给她盛了一碗饺子。
梁瑜立马收回情绪,展露笑颜:“好。妈妈尝尝苏言的手艺。”
苏言包了两种馅的水饺。
白菜猪肉和玉米虾仁。
梁瑜尝了一个,不住的点头:“好吃。这手艺一看就是老师傅。”
沈清知也吃了一个:“味道是不错。我觉得比珍味轩的好吃。”
珍味轩的水饺远近闻名。
但闻名不代表每个人都喜欢吃。
沈清知就觉得苏言包的不错。
“沈总夸赞了。我也就是在餐馆当过学徒。学过一点。”
“不用谦虚,味道是不错。”司墨霆也夸了一句。
苏言微笑,没好意思在接话。
沈青柠喜欢吃玉米虾仁的。
几乎是一口一个。
吃的腮帮子鼓鼓的。
苏言包的少,每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司墨霆见他喜欢吃,把自己那份都给他了。
梁瑜见他爱吃,笑眯眯的挽留苏言,让他下午留下来一起包饺子。
这算是一项促进感情交流的家庭活动。
沈青柠举手表示也要参加。
“柠柠是真的可爱。以为是小学生上课回答问题。”司炎冥调侃道。
司墨霆也跟着笑:“还是阿姨会养孩子。沈哥养的成熟稳重。柠柠养的活泼可爱。相得益彰。”
沈青柠咦了一声:“你可真会说话。一连夸了三个人,不愧是司少啊。”
俗话说得好。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会说话的男人骗死人不偿命。
沈青柠当初不就是这么被司墨霆骗回家的。
司墨霆挑眉:“我这是肺腑之言。”
“是。你长得帅你说的都对。”
梁瑜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两个拌嘴。
“柠柠以前活泼好动,不是跟顾臣出去打球,就是跟傅池去喝酒。三天两头不在家。现在跟墨霆在一起后反而稳当下来了。”
自从沈青柠搬出去后,梁瑜虽然不太过问他们的生活。
但从沈清知口中也是知道他的现状的。
沈青柠三门课要上,还有那么多画稿要画。
整天扎在画室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跟以前的他实在是判若两人的。
沈清知道:“以后随着他的奖项越拿越多,名气随之变大。想要像以前一样自由自在的更不可能了。”
人的压力跟能力是成正比的。
无拘无束的学生时代肯定跟成熟社会的生活是不同的。
这也是沈清知之前为什么不想让沈青柠过早的接触这些。
他自己就没享受过大学生活,所以想让沈青柠好好放松两年。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终究还是提前扛起了家里的担子。
司炎冥道:“男孩子早点出来承担是好事。能锻炼心智。”
“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不然像我那些同学,每天完成功课就回去打游戏。那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沈青柠道。
倒不是说天生喜欢上班。
而是他从事的行业跟其他行业不一样是一回事。
重点是他喜欢自己作品被采纳被认同的感觉。
那远比打几把游戏带来的成就感更让他激动。
沈清知:“你喜欢就好。”
“沈哥哥这是不是叫天选打工人?”苏沫开玩笑的说。
“是的是的。不过我是牛,你哥哥是马。我俩就是绝搭的牛马组合。”沈青柠的幽默感爆棚。
惹的一桌人都笑。
苏言眼睛里全都是亮光:“我跟青柠的想法是一样的。与其在学校虚度光阴,不如早点接触工作。”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
大一稳定学业后,他就会寻找新的机会和工作。
第402章 依依不舍的许禅尽
在校大学生也可以去各大公司实习,只是工资很低。但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尤其他还是金港大学的学生,外面多的是人愿意要。
苏言一直想要的就是能进上市公司实现自己的才干。
这种事业上的提升带来的成就感,是任何事情都替代不了的。
“想法是好的。但想要取得成绩,你们两个还要努力。”
沈清知是过来人,知道里面的艰辛。
不过没必要给新人太多的压力,反而打压了他们奋斗的信心。
再不济,这不是还有他呢。
“我们会努力的!”
沈青柠以茶代酒跟苏言碰杯。
两张同样年轻的脸相视而笑。
。
沈家的午饭吃的那叫一个热闹。
但今天要走的可不止傅池一个。
金港市机场入口处。
顾臣停下车没动,从后视镜瞅了眼还拽着他姐手不松的许禅尽。
眼神里全都是些嫌弃。
“差不多得了。快走吧。”
许禅尽是十二点的飞机回家。
顾明珠一大早就打电话让顾臣回家送他们。
搞得跟家里没司机似的。
许禅尽握着顾明珠的手依依不舍:“姐姐。我要在家过了十五才能回来。你一定要记得想我。信息也要回,电话也要接。不然我会乱想的。”
“还有我会每天给你报备我在做什么的。你千万不要忘了我。也别看上别的小哥哥。一定要等我回来。”
这话说的。
顾明珠倪着他:“怎么?在你心里我是个女海王啊?见一个爱一个。”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许禅尽当然知道他是顾明珠第一个男人。
彼此都是双方的初恋。
不然他也不会这么上头。
“我就是怕姐姐不要我了。”
“你差不多得了。还真演上了。”
“没有。我就是舍不得姐姐。我会想你的。”
许禅尽也不管前面还坐着小舅子。
按着顾明珠又跟她亲吻。
前面的顾臣没眼看的撇开视线。
顾明珠安抚的拍拍许禅尽的头顶,等他亲够了,手指推开他的脑袋。
“行了,别在这装委屈了。赶紧走吧,一会误了时间。”
“那我走了。我真的走了。”
“快走吧。”
许禅尽拎着行李箱下去了。
他不让顾明珠送。
年节机场里人太多,他怕挤到顾明珠。
“姐姐,我不在的时候,你出门让顾臣跟着你。不然我不放心。”
“知道了。快走吧。小小年纪啰嗦。”
“那我走了。”
许禅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看起来是非常的不舍。
要不是家里催得急,他又必须要回去。
说什么,他也是不想离开顾明珠的。
“这小子是真爱啊。瞧那可怜巴巴的表情。我看要是你说让他留下,他肯定会留下的。”
“不然你以为什么人我都能看上?开车,去卓家的医院。”
顾明珠喜欢许禅尽是毋庸置疑的。
不然也不会挑选他当孩子的父亲。
劣质基因肯定是不能要的。
顾臣一听说她要去医院,立马咋呼起来:“我就说昨天卓宇拉你单独说话肯定有问题,你还骗我说没事。到底出什么事了!”
“你给我消停点。”
顾明珠从后面抓了一把他的头发。
手动闭麦。
顾臣龇牙咧嘴的嘟囔:“看你这打人的力气,应该是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就是怀孕了。”
“啊!”
顾臣先是一愣,后面高兴了。
“真的吗?真的怀孕了!”
“还能骗你不成。我跟卓宇约了今天去医院检查。”
“哈哈,太好了。我要当舅舅了。走走走,这就走。”
顾臣发动车子,油门惯性的踩了下去。然后又收回来。
“我得开慢点。别伤到我外甥。太好了,我有外甥了。”
顾臣真的觉得高兴。
尤其这是顾明珠的孩子。
他从小跟姐姐相依为命。
顾明珠为了报仇,过的一直很辛苦。
为了稳住家里的地位,经常跟爷爷出去应酬。
那个时候的顾臣帮不上姐姐的忙,只能那么静静的看着。
看着姐姐每次回来倒头就睡,累的妆都来不及卸。
他还记得顾明珠第一次学穿高跟鞋的时候,因为那场宴会站了太久。
脚后跟都起泡了。
那时候顾臣就想他真没用。
他姐姐跟沈清知是一样的。
宁愿自己辛苦也想要他们好好的成长。
所以不管孩子爹是谁,只要是顾明珠的孩子,顾臣都喜欢。
“用不着。顶多就是个胚胎。早去早回,外面冷死了。”
“好嘞。大小姐您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