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这样的他,有一种介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气质。
叶泊舟到附近的宠物店买了奶粉和奶瓶,送给了少年。走出店门时,天又下起了雨。
雨越下越大,密密麻麻的,将整座横店包裹进了晶莹的白色帘雾里。
风夹杂着雨滴刮来,带起了些许凉意。
少年把怀里的小狗抱得紧紧的。
叶泊舟打开黑色雨伞,说:“得赶紧给小狗喂点吃的。我就住在附近,不介意的话,先去我家。”
“谢谢。哥哥你真是好人。”少年一双桃花眼弯的跟月牙似的,笑道,“哥哥,你长得真好看,是演员吗?”
一口一个“哥哥”,叫的是又甜又清脆,叶泊舟对这个乖巧善良的少年印象非常好。他撑着雨伞给少年遮雨,一边带路一边说:“我不是,我是武替。”
少年不无惋惜道:“你这个外形当替身可惜了。”
叶泊舟瞥见少年胸前挂着的演员证件。他在群演身上见过这个证件。“你是群演?”
“嗯。虽然现在还是跑龙套,但是我以后一定会成名的。”少年眼里映着牛肉店门口的霓虹灯,亮晶晶。
叶泊舟拿起他的证件,看着上面写着的名字,笑道:“沈眷,祝你成功。”
第11章
叶泊舟用钥匙开了门,把沈眷和小狗请进了他的家。
“不好意思,这三天出外景,家里有点乱。”
叶泊舟背对着沈眷脱去身上淋了半湿的黑色t恤。
他的身形颀长又匀称,发尾的水滴落在他宽阔的脊背上,又顺着脊背的沟壑流下去,最后流进了柔韧劲瘦的腰肢。
沈眷眼睛都看直了。
“别傻站着,坐沙发。”叶泊舟转过了身,宽阔遒劲的胸膛,壁垒分明的腹肌,还有人鱼线,全暴露在沈眷面前。
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贲张有力,那些还没擦拭掉的雨水在灯光映照下,细密耀光,张扬着无法言喻的性感。
沈眷上下喉结滚了又滚,“哥哥,我可以借个厕所吗?”
叶泊舟指了方向。他随手套上一件灰色t恤,开始给小狗泡奶粉。
沈眷从厕所出来时,就看到叶泊舟右手拿着一个小奶瓶,耐心地给躺在他怀里的小狗喂着奶。
浅橘色的灯光打在叶泊舟的身上,好像给他镶上一层朦胧的金边,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在灯光映照下,温柔得一塌糊涂。
沈眷生怕惊扰到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近。
“这是你的狗吗?”叶泊舟问。
沈眷摇头,“我在小巷那发现的。孤零零地躺在水坑里,狗妈妈不知道去哪了。”
叶泊舟做出肯定的猜测:“那一片有很多流浪狗,估计是流浪狗的孩子。”
“那它是不是也要成为流浪狗?”那一瞬间,沈眷做出了一个决定,“哥哥,我想养它。”
“好哇。”叶泊舟支持他的决定,“你等下把奶粉和奶瓶都带走。”
“可是,我现在住的公寓不允许养狗。”沈眷坐到他身边,眼里讨好的意味十分明显,像极了可怜巴巴的狗狗眼。“哥哥,我可以请你帮我养一阵吗?”
仿佛就怕叶泊舟拒绝,沈眷连忙又道:“哥哥,你忍心让小狗变成流浪狗吗?它还那么小,不管它的话,就会死的。”
沈眷双手合十,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又变成了可怜的狗狗眼,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叶泊舟看。“哥哥,好不好嘛?”
叶泊舟完全招架不了他的撒娇,身体比大脑先做出了反应。他点点头,“好,我先帮你养。”
“哥哥你真是个大好人!”沈眷激动地搂着叶泊舟的脖子,脸还在他脖颈上蹭了蹭,跟个大型犬似的。
叶泊舟被他逗乐了,“果然还是个小孩。”
“我不是小孩,我都快20了。”沈眷比了比自己的身高,“我比你还高一点呢。而且我还会长,说不定我能长到190,以后你得叫我哥。”
叶泊舟无声地笑着,把喝饱奶水的小狗小心翼翼地放到沈眷怀里,“你的狗,给它起个名字。”
沈眷想了好一会儿,“我是在吉野牛肉面馆前捡到它的。就叫它阿野吧。”
叶泊舟好奇地问:“为什么不叫阿吉?阿吉听着很有福气。”
“阿吉听着像老好人,很容易被人欺负。不像阿野,狂野一点,就能长命百岁。”沈眷感受着阿野薄薄的皮肤下跃动的心脏,柔声道,“阿野,要好好长大。”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沈眷,吃过晚饭吗?”叶泊舟系上了围裙,“没吃的话,我多煮一份。”
“好哇,谢谢哥哥。”沈眷来到叶泊舟身边,给他打下手。“好圆的韭菜。”
叶泊舟纠正,“这是葱。”
“好肥的香菜。”
叶泊舟噗嗤笑了出声,“这是莴笋。”
晚饭过后,沈眷毫不吝啬对叶泊舟的夸赞:“哥哥,没想到你做饭做的这么好吃,以后谁跟你在一起,可就是享福。”
没有人会讨厌夸赞,叶泊舟也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妙,叶泊舟才认识沈眷一个小时,就对他一见如故。“你这张小嘴可真甜。”
“我还会更甜的。”沈眷看着叶泊舟给阿野搭建的狗窝,感慨道,“阿野,幸好你遇到了人帅心善的叶哥,你有家了。”
叶泊舟用食指轻轻点了下阿野的头:“阿野,欢迎来到我的家。”
沈眷单手托腮,看了看他的宠物,又看了看叶泊舟,问:“哥哥,替身的工作是怎么样的?”
“想知道?”
沈眷露出明朗的笑容:“想!”
第二天,叶泊舟让沈眷在巷口等着,两人一起前往拍摄场地。
“这是我弟,我带他来玩一下。”叶泊舟跟熟识的场务打了声招呼,带着沈眷进了《上古奇缘》剧组。
叶泊舟化妆时,沈眷就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替身的妆画的很粗糙,头套也不精致,但是,即便如此,叶泊舟穿着一袭白衫、长身玉立的模样也是好看极了。
与令人血脉贲张的身材完全相反的是,叶泊舟的长相却是偏清秀的,斯文干净,端正清朗。他给人的气质也是温和的,像是沐浴在春日暖阳下,抬头是一片万里晴空。
灯光师在调灯光,光替在走位,叶泊舟在做热身动作。
即将要开拍的是男主角的一场剑舞戏。
男主角凌霄是修真界最强剑修,他独创的飞影剑更是天下一绝。
“三、二、一。action!”导演一声令下,叶泊舟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场戏。
一米八多的男人舞起剑,竟然十分轻盈,动作时而舒缓悠扬,如同蝴蝶在翩翩起舞。时而纷繁变化,如狂风扫落叶。几个快速的回旋转后,他身上的白纱随风翻飞,仿佛突然间生出了层层叠叠的白色波浪,又像极了一瞬间开出的无数雪色花瓣,美不胜收。
因为是在户外烈日下拍摄,这场戏结束后,叶泊舟的全身已经湿透了。
傅时笙在助理和保镖的簇拥下过来了,开始拍摄几个特写镜头。
沈眷旋开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叶泊舟,“哥哥,你的动作戏行云流水,太好看了。最后旋转起来就跟朵花似的,绽放在我的心上!”
叶泊舟好笑地看着沈眷,“你是彩虹屁成精了吧。”
沈眷又拿出一个小猪形状的小风扇,对着叶泊舟吹,给他降降温。
叶泊舟把衣领往下扯了扯。从沈眷的角度,可以看到他一截纤长的脖颈。他的锁骨很凸出,上面还有一颗痣,十分惹眼。
这场戏过后,剧组转场,准备拍摄一场剑尊与魔尊的争斗。
威压老师检查设施,确保一切安全后,导演喊了action。
傅时笙有恐高症,所以这场从高空飞下来的戏只能由替身上。
只拍了一条,这场戏顺利过了。
叶泊舟的专属彩虹屁精又带着水和小风扇出现了,“哥哥,当我看到你穿着一身白衣从天上缓缓飞下,那一刻,我在小说中看过的神仙、大侠、将军全都有了脸。你真的好好看。”
叶泊舟哭笑不得,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替身,哪里能担得起这般盛誉?
结束了今天所有的工作,已经是晚上八点。武术团队一伙人相约着去大排档喝啤酒吃烧烤。
明后两天都是文戏,一伙人可以休息两天,敞开了喝。
一个绰号叫包大头的男人看着坐在叶泊舟身边的沈眷,打趣道:“泊舟,你这是哪里拐来的细皮嫩肉的小少爷?”
“亲戚家的弟弟,叫沈眷,来横店当群演。大家要是有熟识的选角导演或制片人,可以帮我推荐下。”叶泊舟拍了下沈眷的肩膀,“我这弟弟外形条件真的很好。”
“确实,不输给傅时笙。”包大头用牙齿咬掉瓶盖,把酒瓶放到沈眷面前,“既然你是泊舟的弟弟,那就是我们弟弟。以后跟着哥哥们混,吃香的喝辣的,肯定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