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父母总是很爱聊孩子小时候,卞舍春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听众,因为他真的很好奇。扶鹤声讲起劲儿了,几乎把闻于野目前为止的一生都透露完了,全然不顾某些时候他试图阻止的一声单薄而无奈的“妈”。闻诚明也在兴头上,开了一瓶陈年的好酒。
  卞舍春倒了酒,在喝之前跟闻于野低声说了句:“我喝酒没数,你稍微看着我点。”
  闻于野点头应了一声,又摆正了身子,托着脑袋听他们讲过去的故事,偶尔纠正一些细节,一派平静。但卞舍春干了一杯再回头看他,却发现这人嘴角微翘,俨然在憋笑。
  发现闻于野在因为他暗爽这件事让他也有点微妙的暗爽,卞舍春又干了一杯,觉得这一次的酒喝得和以往都不太一样,心率升高,血液加速,但亢奋的精神中,总埋着一份安定的踏实。
  卞舍春笑着,和他们说着话,窗户外是零星的,并不辉煌的灯火。有爆竹声,但盛大的烟花连影子都看不见。他因醉意而格外灵动丰富的思绪随着视线一起飘远,在大街小巷中穿行。呛人的辣椒味从家家户户的窗口里窜出,星星在远方蜿蜒的山野中闪烁。
  他想到,闻于野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出生,长大,生活。他带着dvd去朋友家的烧烤店看动漫,他在本地最好的高中当第一,他从一个听话的闷葫芦,长成一个拽拽的小冰山,再成为一个有点冷淡,有点迟钝,又有点温柔的闻于野,他一个人,承载那么多爱,那么多期待,走过万水千山,来到了他的身旁,欣赏他,爱他,又带着他回到这片平凡的故土。
  卞舍春发出一声微小而绵长的叹息。这一切,让他觉得非常,非常幸福。
  第36章 深冬以后
  卞舍春在闻于野家里待到初四,那几日他肉眼可见地心情很好,桌上有永远吃不完的年货,半夜玩手机偶尔被烟花吵到,餐桌上没有败兴的话题,只有长辈自顾自的闲谈。他感觉自己像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少年时,也忍不住说一些幼稚且没营养的话。
  闻于野也放下了所有的工作,陪扶鹤声嗑瓜子,跟闻诚明写春联,被扶载望拿着新买的西装外套比比划划。原来他关掉闹铃也会赖床,有次醒来已快吃午饭,他走出房门时还有些怔忪,被难得早起(指十点以前)的卞舍春好一顿嘲笑。
  有一天他们两个讲了一下午的冷笑话,起因是扶鹤声突然兴起,当着孩子面喊丈夫“小明”,扶载望有样学样,闻诚明避之不及,一个年过半百的帅老头硬生生被喊成了小学生,一时颜面全无,又实在惧内,只好把自己闷进了书房。
  卞舍春当然是不敢笑的,但是被激发了莫名其妙的灵感,凑到闻于野耳边偷偷讲:“我想起一个笑话。”
  闻于野嚼着麻辣豆干:“你说。”
  “从前有个人叫小明,”卞舍春一边说,一边自己先忍不住笑,“小明……没听见。”
  闻于野反应了半秒,随即有点无语地笑了。
  “还有还有,”卞舍春又想起来了,拍拍他胳膊,“你知道花的小孩是什么吗?”
  闻于野配合地答道:“种子?”
  “是米啦,”卞舍春笑眯眯地捞过桌上放坚果的果盘,咔嚓打开一颗花生,“因为花生米!”
  “……有道理。”
  “诶还有还有……”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难怪长大爱写剧本,卞舍春大概从小就是那个会讲最多冷笑话、脑筋急转弯和鬼故事的小孩,笑点又低,边说边笑,没完没了。
  闻于野听着,有时勾勾嘴角,偶尔无奈地看着他自己笑个没完,当然也有真被逗笑的时候。卞舍春说累了,他也掏出自己为数不多的存货和他打个对垒,那种波澜不惊的语调,讲别的差点意思,讲冷笑话正正合适。
  讲情话也合适。
  他不会叫什么宝宝亲爱的,说过最过分的称呼可能就是一声“堂客”。平日里他叫卞舍春,总是连名带姓,亲昵点便去掉姓。“舍春”两个字,讲出来像念诗。被他喊的人每每听见,嘴上照常应,心里总在笑,觉得老派,又受用。
  长辈在家,他们自然不会黏得太过分,卞舍春有天在厨房勾着他手,被扶鹤声撞见,虽然见多识广的妈妈连眉毛都没动,掠了一眼,把刚买的一箱赣南脐橙搬进厨房的角落,拍拍手又走掉,自然得像只是看到两只鸟互相梳了梳毛,但做小辈的还是难免吓一跳,连忙把手缩了回去。
  闻于野看在眼里。他们家客房窗户挨着放杂物的小阳台,闻于野那天深夜从阳台敲他窗户,说,要不要去吃烧烤。
  卞舍春正坐在窗前赶稿,入神时被打断,心猛地一跳,仿佛回到小时在被窝里看漫画被抓的时刻,抬头看见他,才弯起眉眼笑,干嘛,罗密欧啊?
  “嗯,朱丽叶,”闻于野这些天被卞舍春拉作好多剧集里的角色,演尸体,演警察,甚至演小三,早已习惯了陪他演戏,但他的台词总是这样清晰而平淡,“要跟我私会吗?”
  卞舍春拼尽全力都无法压下嘴角,被感染得罗曼蒂克情结上头,有门不走,利落地推开窗翻出去:“要!”
  有门为什么不走——闻于野忍住没问出口,只是勾下嘴角:“……好身手。”
  说是要吃烧烤,但时卓家还没开门,他们也不想光顾别家,于是散步去附近的小公园逛了逛。所有的游乐设施都没在工作,显得很暗,只有几家餐饮店还无休,夜宵的味道在四面八方不住升腾。人工湖边上的灯带坏了,只有一点云后的月光照亮湖水,他们靠在栏杆边上接吻。
  闻于野还是很喜欢在接吻之后拥抱,他抱着卞舍春,鼻尖嗅着他的头发,自言自语一样叹息着说:“早些去追你就好了。”
  卞舍春仰起头,云又遮住了月亮,好黯淡的一个夜,好寒凉的晚来风,衬得阵阵心跳如明火。他戳戳闻于野的脊梁骨,笑道:“早些?那我还没玩够呢,小心我天天跟你吵架。”
  闻于野疑惑道:“你现在难道是玩够了的状态?”
  卞舍春噎了一下,一时还真答不上来,索性笑着承认:“嗯,我是还没玩够,你做好天天跟我吵架的准备吧!”
  闻于野叹了口气:“我肯定吵不过你,提前认输行吗?”
  卞舍春考虑一会儿,说:“给你抵三次的吧,要是我们吵架了,我可以看在你提前认输的份上原谅你三次。”
  闻于野扬眉,略略弯腰,笑着谢主隆恩。
  卞舍春微微垂眼看着他,很喜欢这个视角,让闻于野的眉眼似乎更凌厉,但低下来的脑袋又让人很想揉一把——他也确实胡乱揉了一把,大气道:“爱卿平身。”
  其实熟悉卞舍春的都知道,这人伶牙俐齿也只针对外人,对亲近的人脾气是真的好,轻易不跟人吵架,三次已经很多了,起码是个包年会员。
  哪怕是二十出头的卞舍春,谈恋爱也是不常吵架的,但那时的他还远不懂妥协,包容,更懒得沟通。虽然那时在感情中差劲的表现多有另一个人的原因,但卞舍春确实说不好,换了闻于野,他是否也能成为一个好的恋人。那时他眼里天高地广,并不打算给谁留温存的空间。等真正跋山涉水过,方才懂得爱和怜惜。
  所以他的确庆幸。他们深交不至于过早,让年少的悸动和冲动将感情演成八点档的肥皂剧,浪漫展开总要悲愤收场,也不至于过晚,拖到没有相恋的力气,也失去相爱的勇气。恰如其分,卡在月光透过云层的那一刻。
  除却这次夜半私会,他们只会在互道晚安时偷一个吻。
  闻于野和闻诚明在书房写了许多副对联,送亲戚的,送同事的,送学生的,送客户的,当然也有些写着玩的。废稿坏笔随意往角落一扔,乍眼看去,“堆墙败笔如山丘”。
  卞舍春很爱看人写字,觉得静心。不过他总坐在空调风口,暖风带着纸墨的味道,太令人发困。
  初三下午,他便趴在旁边堆废纸的桌子上睡着了,等醒来,胳膊像被当成镇纸,底下压了一张宣纸,用的松烟墨,乌黑无光,古朴萧远,写了一句并不讲究的诗。“莫遣强愁到暮野,千红纵兴便舍春”,没有署名,想来也没必要。
  平仄韵律都经不起推敲,但那些不重要,反正收到的人很喜欢。他轻轻捻起那张纸,抬起头,闻于野靠在案台边看书。书封被手遮了一半,但卞舍春看装帧就猜到,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他想起火车穿行十九小时的夜晚,那样回忆起来如同梦境的时分,却在此刻与午后的书房重叠起来。
  他觉得身心都温暖,把那张宣纸小心地夹进自己记录灵感的笔记本中间。
  在新年之后的好几个月里,他总是把这张纸拿出来看了又看。
  假日还是太短,两人的生活又落到了地图上遥远相隔的地界,并且迅速地忙碌起来。
  他开始强烈地察觉到,时间还是不公平的。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每一日每一秒都能无限地拉长,永无止境的时间在黑夜中沉默缓滞地流淌,给有情人们留足了苦恼与甜蜜的时分。在那样一个远离现实的地方,一天可以爱上一个陌生人,一秒可以让极光流淌一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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