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本书名称:大佬的小哑巴爱人
  本书作者:曰曰月月
  繁华璀璨的琼海是富绅豪门的销金窟,在这里,遍地都是钞票。
  秦霄华作为秦家掌权人,坐镇琼海四大商会之首,铁血手腕,八面玲珑。
  有天,这位秦大老板从玫瑰舞厅出来,瞧见一个小乞丐弓着腰,站在他的车旁鬼鬼祟祟。
  小乞丐约摸十八岁左右,瘦成一把骨头,一身灰青短衫,见他出来了,吓地忙往后退,圆溜溜的眼睛亮如星辰。
  小乞丐嗫喏了两下没什么血色的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撒腿跑了。
  隔日中午,秦大老板又碰上了这个小乞丐。
  小乞丐在巷子里藏着半个身子,圆滚滚的眼睛盯着他看,像极了看见肉骨头的小奶狗。
  慈悲为怀的秦大老板把手里刚买的栗子糕给马仔,让他赏给小乞丐。
  事实证明,路边的小野狗不能随便喂,喂了一次,小狗就会赖上心软的大老板。
  秦霄华觉着有趣,有次还亲自给小乞丐送了栗子糕,小乞丐热泪盈眶,直接给大老板鞠了三躬。
  马仔气急败坏:“臭乞丐!懂不懂规矩!瞎拜什么!”
  小乞丐被凶神恶煞的马仔吼地发抖,忙揣着栗子糕跑了,生怕再被要回去。
  马仔气呼呼:“连句谢谢都不会说!秦哥,你可算好心喂了狗呢!”
  秦霄华笑而不语。
  有天夜里,路上急雨,浑身湿透的小乞丐跑到墙根躲避,他今天没讨着一个子儿,回去要被老爹骂,想等雨停了,再继续讨。
  可雨势越发得狂,像要淹了这座霓虹城,偏风挟着雨往小乞丐身上砸,他瑟瑟发抖地捂着脑袋,冰凉的雨水顺着他的袖管往里落。
  乱糟糟的风雨间,小乞丐听见有人问他:“怎么在这儿?”
  小乞丐一抬头,发现好心肠的秦大善人蹲在他身前,冷玉似的修长手掌里握着一柄黑伞举在他头顶。
  小乞丐一下子就愣了。
  马仔在后头生气:“瞧他那傻样,话都不会说!”
  秦霄华注意到,小乞丐的眼睛瞬间暗了下去,好似星星灭了灯。
  秦霄华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看向他,在怀里摸出一个半湿的硬皮本和一支拇指长的铅笔。
  他写了三个字给秦霄华看:方晓冬。
  秦霄华看着小乞丐黑漆漆的双眼,心想,原来是个小哑巴。
  *
  阅读说明:
  1.架空民国,架空!架空!背景请勿细究,勿代入任何现实!!
  2.叱咤商场大老板x乖萌可爱小哑巴,双洁
  3.攻宠受向,人设非纯善,有狗血剧情和虐点,he
  4.没有移情别恋或前相好之类的戏码,有对受单箭头的配角攻因爱而不得搞事
  5.求收藏求评论~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边缘恋歌 民国 he 救赎
  主角视角方晓冬互动秦霄华配角一堆甲乙丙丁
  其它:哑巴受,架空民国,温柔腹黑攻x软萌善良受,结局he
  一句话简介:大灰狼和小奶狗舔舔蹭蹭的日子。
  立意:向阳而生
  第1章
  今年开春,瘸腿的方老黑带着儿子方晓冬,从北方的小山村,坐着火车远行几百公里,到了传说中是富贵商贾摇篮地的南方琼海。
  他们没钱坐全程,父子俩徒步了几十公里,方晓冬扛着沉甸甸的大包袱,一张瘦脱相的脸热到通红,鞋底板子都磨破了,最后磨了满脚的水泡。
  方晓冬是个哑巴,刚出生时,被方老黑灌饭烫坏了喉咙,声带永久性损伤,再发不出声。
  这事儿方老黑跟方晓冬说是他娘粗心干的。
  当时的方晓冬听了,摸着自己喉咙,心道,原来他娘不是打他一出生就不要他了,还给他喂过饭呢!
  方老黑幻想着在琼海的街上能捡到大金砖,从此以后娇妾侍身,高枕无忧。
  但事与愿违,天上没有馅饼,琼海街上也没有金砖。
  美丽的女人倒是满大街都有,她们穿着新兴的洋装旗袍,烫着时髦的发型,粉若桃花,摇曳生姿,步步留香。
  但她们不属于方老黑,方老黑只能在梦里与美女会面。
  以乞讨为生的父子俩在琼海待了两个月,依旧衣衫褴褛,食不果腹。
  方晓冬每晚饿到恨不得肠子打结。
  在一个如往常无奇的夜里,一声枪响,惊破天际。
  赶夜路的方晓冬一愣,回味过来这不是炮仗,吓得脸色一白,捂住脑袋跑到一个拐角躲着蹲下,雾惨惨的路灯在他身后投下一杆黑影。
  方晓冬听着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于承力手里转着一把银色勃朗宁,走到方晓冬面前,他笑得狂妄,恶劣道:“给爷爷磕几个头,爷爷就考虑放过你。”
  于承力是青龙商会老大手底下的心腹之一,耀武扬威惯了,走哪儿霸到哪儿。
  怕死的方晓冬登时双膝着地,掉了个转,面对着于承力磕了几个头,求对方放过自己。
  他早前听闻过,聚华街的十八巷乌烟瘴气,混乱无序,常有流氓恶霸斗殴闹事。
  只是方晓冬没想到,今天就这么一回抄近路,就给他碰上了。
  方晓冬听见于承力哧哧笑了两声,骂他“怂包”,紧接着又有一道沉稳缓慢的皮鞋哒哒声走近,好像又有人来了,他浑身一缩,像要把脑袋都缩进身体里。
  子弹不长眼,方晓冬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就死了,跪一跪又少不了一块肉。
  方老黑跟他讲过,他娘就是跟野男人跑来了琼海。
  他还没见过他娘。
  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停在方晓冬的几步远,灯光落在这个男人的身上,黑色的大衣像涂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粉,一张模糊的脸在夜色中忽隐忽现。
  他立得挺拔,身形俊逸潇洒,五官在暗光中不太明晰,却能瞧见他眼皮下延出过分纤长的睫毛。
  这个男人就是青龙商会的老大,也是四大商会之首的总会长,秦霄华。
  秦霄华垂眸打量着脚下跪着的人。
  方晓冬很瘦,一把没多少重量的皮骨肉包裹在灰青短衫里,头发削得很短,但发质细软,在脑袋上软软趴趴的,发旋处几缕发丝打着弯儿竖了起来,被摸不着的淡风轻轻吹着,像茸茸散开的蒲公英。
  他四肢着地,伏成小小的一团,战战兢兢的,有些发抖。
  “走吧,他不是威老怪的人。”男人说完,抬脚走了。
  于承力揣着枪,跟上去,还有点不甘心:“秦哥,您怎么就知道他不是威老怪的人?我看他鬼鬼祟祟那样,就没安好心!”
  秦霄华唇角一勾,默然不语,走到马路边上的一辆汽车边,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今夜是秦霄华亲自捉拿商会叛徒的时刻,方晓冬实在运气不好,误打误撞地撞人家枪子上。
  方晓冬在那里跪了近五分钟,听着附近确实没什么声响了,才站了起来,走了两步才发觉,自己一身毛汗,骨僵腿颤。
  他跑到巷子口,左右观察,这条马路凄清荒凉,夜里更是没有行人路过,只有路边停着两辆黑色汽车。
  方晓冬咽了咽口水,确定四下无人,猫着身子就往外窜,窜了一会儿,又折返回去,弯腰捡了什么,继续往路的尽头奔跑。
  “他刚刚掉了啥?”路边的车里,于承力看着恨不得插上翅膀飞的方晓冬身影,坐在副驾驶座上问道。
  秦霄华靠在后座,手里摩挲着一枚玉制的圆币,硬币大小,奶白色的,捏在指尖,薄薄的一片,正面光滑柔润,反面凹刻着一朵六角雪花。
  他挑着玉币握在掌心把玩说:“鞋底板子。”
  “啥?”于承力像是没听清,诧异地问,“鞋底板子?”
  原来是鞋掉了。
  于承力哈哈笑起来,笑完猛地一拍大腿:“我草!秦哥,我认出这怂包是谁了!”
  白日里,他陪秦霄华从玫瑰舞厅应酬完出来,见到一个小乞丐站在他们车跟前贼头贼脑的。那小怂包,不正是那小乞丐吗!
  于承力把这事说了说,秦霄华笑他:“你倒是记得清楚。”
  于承力嘿道:“他那双大眼睛,亮得跟俩灯泡似的,想忘都难。”
  于承力说着说着,又自顾咂摸起来:“还别说,他长得还算不错,沈老爷子不就好男色吗?我听说沈老爷子就喜欢那种瘦瘦小小,抱起来轻得跟一根毛儿的少年,这要是让沈老爷子那变态碰上他了,没准儿隔天就成沈家小男妾了!”
  秦霄华抚摸玉币的手一顿:“变态?”
  于承力啧啧道:“喜欢男人,可不就是变态?”
  秦霄华的另一心腹林远回来禀报人已经抓到时,不知为何,车厢里的气温竟冷如冰窟,他琢磨着,小心翼翼地汇报,大气不敢出。
  于承力瞪他,低声道:“都怪你,办事这么慢,让秦哥等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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