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没 第70节

  “你别记心上。不然真成我老板了。”
  —
  快七月,燕城有了燥热的影。
  距离孟秋没有回电话当晚,过了好几天。
  那时赵曦亭找不到她,并没有立即回去,而是又给她发了条消息,问。
  ——出什么事了么?
  起初他并没有起疑,孟秋对他向来不冷不热,消息回晚一些也很正常。
  但到第二天下午,孟秋号码还是一直没打通,他又联系学校,说她没去上课,他才订了张最快的机票回去。
  以为她出什么事,还让人去问燕大附近有没有什么交通事故。
  等他回去了,开了嘉霖的门。
  焦急的心绪蓦然变冷,他站在门口,看着里面,像脱落一层燥热的膜,与世隔绝地立着。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有,赵曦亭最先看到案几上突兀的白色蛋糕,往旁挪挪,是一只浓绿的,熟得不能再熟的镯子。
  空气里,蛋糕甜腻的气息萦绕上来,钻入他鼻腔,仿佛幽灵,缠住他。
  冰冷无骨。
  他拿起纸条,凝视上面的字,眼神慢慢阴冷下来,拿着纸的手也越来越用力,面容冷成一场骤变的暴雪。
  他指尖阴翳地遮移着纸上的笔迹凹痕,一笔一笔往他心脏上复刻。
  那里写着。
  ——生日快乐,赵先生。
  第32章 发酵
  ◎他有点想她了。◎
  孟秋在伦敦呆了几天后,最大的感受是,她赶上了好时节。
  现在伦敦的气候并不像传说中常有淅淅沥沥的小雨,大多数时间都是晴朗的,干燥且不热。
  她在房间里睡了几天,出门晒太阳,偶尔她以为还在燕城,不可能拥有这么好的阳光,猛地睁开眼,却见自己确确实实在异国他乡待着,便平和下来。
  有时候她会猜测国内的朋友和家人在这个时间点会做什么,会不会想念她。
  唯独对于赵曦亭,她笃定地,他在生一场气。
  她胡乱地琢磨他会怎么处理那一套空出来的房子,还有她那些没有处理掉的生活用品。
  按照他的性格,这次之后,他对她,要么冷得彻底,再见面作从不认识。
  要么……
  孟秋不敢再深想。
  这几天邵桐时不时给她拿些好吃的,有时候是自制披萨,有时候是一碗小炒饭,孟秋不大好意思,回给他饼干水果之类。
  邵桐倒是很懂她,一应收下了,却在她再过来做客的时候,全拿给她吃。
  孟秋在超市里买了些食材,开始尝试学做饭。
  但她实在不擅长,试过一两次全失败后,开始偷懒买速食。
  第一次她没仔细看说明,买了个派。
  以为是甜的,结果里面是牛肉,味道极其古怪。
  她吃了第一口就全吐出来了。
  第二次她买了个披萨,结果只是个披萨的面皮,上面的芝士烤肉都要自己组装,还非常难以下咽。
  邵桐笑着听完,对她兵荒马乱的初期留学生活毫不意外,“所以我让你来蹭饭,你不听。”
  孟秋开始专注改善自己的生活。
  她浏览了社交平台上留学生的生存技能分享,想起来问邵桐要中国超市地址。
  邵桐看她一副偏要自力更生的样子,一边给她发,边笑说:“我很好奇你第一顿饭会做成什么样。”
  “可能很不像样吧。”她打趣。
  实际上,孟秋压根没想做得多好吃,去了中超之后,直勾勾看中了泡面。
  往常她在燕大,食堂三餐很稳定,基本没有吃泡面的日子。
  后来赵曦亭时不时过来,吃食上越来越精细。
  他带她吃的东西,调味都不重,却很有滋味,属于把他习惯的味道渗进她的生活里,以前没感觉,醒过神已经把味蕾养刁了,是不是好东西,孟秋现在一口就能尝出来。
  生活更稳定的时候。
  孟秋开始探店,有一家叫tacobell的墨西哥连锁快餐店,很得她心意,往nacho里加上酱和蔬菜或者肉,简简单单就能顶一餐。
  她研究了下做法,偶尔在家里也吃这个,方便又快捷。
  空闲时,—孟秋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闲逛,逛到哪儿走累了,再导航往回走。
  有日,她走在一条小巷子里,有点迷路了,导航不大准,鬼打墙似的打转了好一会儿。
  她第三遍路过涂鸦墙的时候,突然有个易拉罐从头顶扔下来,砸在她脚边。
  孟秋吓了一跳,定定神抬头看,是个精瘦的短发女人。
  还是个华人。
  她这个行为很不礼貌,孟秋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女人打了唇钉,手里夹着烟,杵在窗台,她抽的烟不是国内一盒一盒的,而是自己卷的烟卷,白色细长的一条,慵懒地瞧她。
  孟秋刚要走。
  “喂。”女人跟逗猫似的抬抬下巴。
  孟秋停住了,抬头指指自己,“叫我?”
  她刚说完,后面有个瘦高的男人,躬着身子从她身边走过,还瞥了她一眼。
  那人的眼睛有些凶光,像是好事被破坏的气恼。
  孟秋下意识往墙边靠,明白了什么,起了一身冷汗。
  女人趴在窗口,肆无忌惮地用中文,“只是小偷,别紧张。”
  孟秋很感谢她,真心诚意说了声:“谢谢你。”
  女人和她闲聊起来,“新来这边?”
  “留学生还是来玩的?”
  孟秋点头“嗯”了声,“来学习的。”
  她顺便问:“你知道最近的地铁口往哪边走吗?”
  女人从窗台直起身,“上来吧,那人可能还在前面等你,我顺便给你指指。”
  孟秋答应了。
  女人房间很乱,但乱得很有章法,洗过的衣服堆在一边,摞起来没放进柜子里,餐桌上有些酒罐子,没喝,像是买回来随手一放,沙发上手提电脑随意翻过来,旁边有几本翻开的书。
  客厅有一只猫,说不出什么品种,但很可爱,懒懒地窝在沙发边,看到孟秋来,抬起脑袋看了一眼,又趴下去。
  屋主的性子很不拘小节。
  孟秋和女人聊了几句,知道她叫薛翊。
  薛翊看她对猫有点好奇,把它抱起来放沙发上,挠挠它的头,“这是我前夫的猫,他回国就扔给我了。”
  孟秋有些讶异,她居然毫不避讳,洒脱极了。
  薛翊打量了下孟秋,一笑,唇钉也晃起来,“你这嫩生生的样儿,难怪小偷盯你,我都看他跟你好几条道了。”
  她那会儿忙着找路,那人走路没声音,丝毫没察觉。
  孟秋摸摸鼻子,“我一点都没感觉。”
  她问薛翊:“你是燕城人?”
  薛翊摸着猫,“这都被你听出来了。”
  “但我不是,前夫是,那儿的人说话方式太有传染性,稍不留神就被带跑偏了。。”
  她打量她,“你年纪不大吧?一个人来留学?没报语言学校之类?”
  孟秋见小猫可爱,毛软乎乎的,忍不住伸手碰了碰,她走得太久,脸冒汗,红扑扑的。
  “也不小了,下半年都念大二了。”
  “不过在这里确实不认识什么人。”
  薛翊觉得稀奇,“一个朋友都没有?”
  中国人可是最爱扎堆儿的。
  “也不是。”她还是认识邵桐的。
  薛翊挺热心地双手合掌拍了下,“我瞧你也没什么事儿,前面就一大广场,全是鸽子,没什么好看的。”
  “我带你去认识些人,我也很久没去那个地方了。”
  孟秋后来问薛翊,为什么见第一面就对她这么热情。
  薛翊说,不管你信不信,世界上就是有眼缘这回事儿。
  小酒馆在现代美术馆附近,装修用的大色块,颇有艺术风情,老板是中国人。
  他们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正在弹吉他。
  很艺术生刻板印象,主唱留了条小辫。
  薛翊和他们很熟,挨个撞肩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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