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常喜乐想到这支棱了一下,突然开始翻自己的各个银行卡余额,调出手机计算机点点点,试图算出自己的全部身家。
  看到这还算可观的余额后,她又开始上网查历年prosit的画作拍卖成交额。
  片刻后,方信艾大惊失色地看常喜乐瘫在椅子上默默叹出一口幽魂:“喜乐?你怎么了喜乐!”
  常喜乐望着天花板痛定思痛了半天,只憋出一句话:“我好穷。”
  这是当代年轻人的通病了,堪称不治之症。方信艾只好拿套话安慰她:“没事,学生没钱很正常。莫欺少年穷!你说吧,你想买什么,艾姐有点小钱,可以赞助你。”
  常喜乐有气无力地抬起手晃了晃手机屏幕,示意方信艾看。
  而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眯着眼睛喃喃:“这有几个零啊?一二三四五六七……”
  等任清从图书馆回到宿舍,就看到两条失去梦想的咸鱼瘫在椅背上一动也不动。她睁大眼睛催促:“这都几点了你们还不洗漱?快点动起来,不然我先洗了哦。”
  “你先去吧。”方信艾生无可恋地说,“咸鱼不配洗漱,适合积攒盐巴。”
  任清当她又在每日抽疯,也不客气地拿了洗脸盆进厕所了。
  方信艾转头,看着常喜乐,问:“真的有这么想要吗?”
  常喜乐重重地点了点头。
  方信艾心情沉重:“不就是画吗,一张纸上面涂上颜料的东西。你看安平不是也会画画吗?要不你去买他的吧,一般这种青年画家都怀才不遇,价格能便宜点。”
  常喜乐听完,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躺得更平了。
  过了好久,她才又直起身子,在任清洗漱完出来后顺畅地补上了洗漱间的位子。
  “你想开了?”方信艾问,“要不要提前想一下明天的穿搭?感觉是个很隆重的场合呢。”
  “不用了,我要直接睡觉。”常喜乐果断地说。
  唯一要准备的只有钱。既然她没钱,那就带着一个人去就好了。
  希望能逮回来一个安平,否则她这辈子大概都再见不到画家prosit的新真迹了。
  第84章 旗袍伤痕会淡却,却不会消失
  然而,常喜乐不准备,方信艾和任清却在第二天早上七点的时候把她叫醒了。
  常喜乐翻了个身,把手背挡在眼睛上,嘟囔着:“今天没有早八呀?……再睡会儿……”
  “去逛街嘛喜乐?我和任妹在网上刷到离我们学校几公里远的朝天路,有古着一条街,那里开了家据说超赞的旗袍店,去逛逛嘛逛逛嘛。”任清和方信艾打赌,常喜乐一定很感兴趣,就斗胆把她叫起来了。
  “嗯……长什么样?”常喜乐从床边栏杆中间接过任清递来的手机,随着屏幕滑动,越看她惺忪的睡眼越亮她坐起来,露出个傻乎乎的笑容:“那我去。”
  方信艾哀嚎一声,倒不是因为不希望常喜乐加入。任清则笑眯眯地拍她的肩膀:“愿赌服输,今天你就负责拎包啦,小、艾、同、学。”
  三个人先去附近的小吃街吃早饭,几人合点了两笼小笼包,常喜乐小口小口地喝着胡辣汤,眼神放空,显然还没睡醒。
  等她们步行到那家名为“露华浓”的店面,一推开门,一阵吴侬软语的江南小调就响了起来,一排排花色各异的旗袍被摆列得整整齐齐,看得常喜乐晕乎乎的。店面不算大,胜在装修得很有品味,也打理得很干净。
  大概因为时间早,店里还没有客人。老板原本撑着脸在看电视,听到门口传来进客的铃铛声,就一脸笑意地迎出来,问:“早上好呀,哪位小姑娘要买衣服?”
  “我们都看看。”方信艾很擅长和长辈、外人打交道,她仰着脸笑了笑就拉着任清和常喜乐往里头逛。
  “好嘞,有拿不到的衣服、或者要试穿的话叫我就行哦。”老板也很随和,乐呵地又回座位看电视去了。
  任清一眼就挑中一件嫩绿色、以穗子作纹样的收腰旗袍,她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就进房间试衣服去了。方信艾则看中一件浅紫色提花四分袖旗袍,她等着任清换衣服的空当,见常喜乐一直没拿定主意,也替她挑选起来。
  “这件太老气……这件又有点太素了,你喜欢什么颜色?”方信艾问。
  常喜乐下意识说:“蓝色吧?”
  方信艾打眼往那旗袍堆里一看,拿了件浅浅的蓝色碎花旗袍,常喜乐摇了摇头:“不是这个颜色的。”
  任清已经换好出来了,常喜乐推了推方信艾去换衣服:“我自己再挑一挑,没事儿。”
  任清这件旗袍适合她,有种小家碧玉的感觉。老板娘笑着问她:“我给你盘个头发吧?这衣服就得把头发盘起来,有那个调调。”
  任清一点头,老板就上手给她挽起头发来。常喜乐又继续自己看着,这挑衣服也看缘分,反正她今天就是来长长见识,替两个人把把关。
  但她一抬头,就见屋子的窗边顶上挂了一件湖蓝色的五分袖旗袍,上面以竹叶的纹样大开大合绣了满身。她一看清这颜色就眼前一亮,问老板:“老板,这件衣服我能试试吗?”
  “当然啦。”老板给任清盘的头发正好大功告成,她拿了个素木簪替任清顶住头发,又拿了面镜子给小姑娘看,就往常喜乐那边走,“等着哦,我给你拿下来。”
  “小姑娘眼光不错嘛,这件衣服我是最喜欢的了。”正好方信艾也换好出来,老板笑眯眯地轻推了常喜乐的肩膀,语带笑意地说,“去试试看吧。”
  “任妹,喜乐,我这件衣服适合我吗?”方信艾出来后,就语调夸张地夸起任妹的发型来,“你这头发挽得太有水平了!老板,能不能给我也来一个呀——”
  老板笑意吟吟地打量她一会儿,说:“你这个要配辫子,好看。”
  常喜乐进了试衣间,她还是第一次穿旗袍,生怕穿坏了人家的衣服,因此一举一动都很谨慎。这一折腾就久了些,等她出来的时候,外头的两个人已经准备要付钱了。
  她们听见珠串响动、互相碰撞的声音,就知道里头的人试好衣服出来了,纷纷回头看。出来的这位姑娘眉眼含笑,其身上的湖蓝旗袍原本容易显得老气,但却衬得她肤白胜雪。大开大合的竹叶纹半点没有抢走主人的风头,反倒显其矜贵。她以右手挑开那隔绝两室的珠帘幕,半袖之下现出藕似的小臂,让人视线又停在她亮亮的眼睛上。这双眼睛的主人粲然一笑,方才若有若无的疏远贵气又顷刻消散,只剩下一个精灵似的妙人。
  方信艾一看见常喜乐眼睛就亮了,她走上来拉着常喜乐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赞叹道:“刚才你拿衣服进去的时候我还担心颜色太深、花纹太大了你压不住,但是这么一看真的好适合你!”
  她转头看向刚才已经和她们打得一片火热的老板,问:“姐姐,她这衣服配什么发型合适呢?”
  老板认认真真地打量了常喜乐一会儿,也没说话。她从柜台的梳妆匣里挑了个镶嵌白玉珍珠的发夹,从后将常喜乐两鬓边上的头发向后拢,最后用这发夹固定住。这一下露出常喜乐雪白的脖颈和漂亮的耳朵,立刻显得装扮更清爽了些。
  她又捏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我给你描个细眉吧?”
  那梳妆匣里东西一应俱全,她挑好眉笔就为常喜乐描起眉毛来。常喜乐不太敢动,只是乖乖地仰着头,感觉头顶隐隐传来这位漂亮老板的香气。
  老板最后拿出一张胭脂花片,让常喜乐以双唇抿一抿,大功告成后,看着任清和方信艾惊讶的神情,常喜乐接过老板的镜子。镜中人眉眼如画、红润唇色尽显风情,简直像从民国时代走出来的人似的。
  常喜乐只觉得,要有些认不得自己了。但她瞄到镜子中的左脸,还有一小道几乎看不见的疤痕,又醒过神来。
  老板笑着捏了捏她小巧的耳垂,说:“其实这里戴个珍珠耳环,就更完美了。不过我看你没打过耳洞。”
  常喜乐点了点头,也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垂。
  方信艾作为当年中考一结束就打耳洞的先锋人群,好奇地问常喜乐:“对哦,喜乐你一直没有打耳洞,是怕痛吗?我跟你说这个其实没什么感觉的,一点不痛。”
  常喜乐抿嘴笑起来,她摇了摇头没说话。
  结账的时候,老板再三强调那些簪子、发夹都送她们:“我一看见你们呐,心里觉得有缘分。下次想我了再来玩啊。”
  几人有点舍不得老板精心给她们做的妆造,干脆就先这么穿着回学校了。
  常喜乐走在路上,总觉得自己忘了点什么,她每次一早起就容易大脑发懵。
  等几人吃完午饭,任清拿出她的照相机来拍照。三个人在宿舍里折腾了好一会儿。常喜乐还是觉得心里有点不得劲。等她拿出手机看了眼,发现有几条未读信息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诶!我下午要去拍卖会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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