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古惑仔们震惊,他们自己都从未想过去泡乖乖女,跟他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只想快速满足身体的欲望,情感上的欲望由兄弟来填补就够了。
沈林康继续说,他们才明白,原来不是要他们谈恋爱,是要他们去诈骗,让女人愿意为他们要死要活,愿意为了他们什么都能做。
有一个小弟脸上还有一道可怖的刀疤,周围的人看着他都发笑:“他这衰样,还沟女?”
“阿威说啦,只要是男的,嘴甜一点,懂事一点,都没问题。只要你说这刀疤,是你为了保护家人,哪怕是为了保护家里的狗被砍伤的,都有傻女为你感动哦~”
“卧槽,这都行?”
沈林康打算挑二十个气质看起来没那么凶恶的小弟,让他们这几点把自己那头五颜六色的毛给染回去,买身正常的衣服,等教他们的人一到,就可以开始学习了。
他走近排列整齐的小弟,挨个相看。
其他小弟,或是笑脸迎人,或是庄严肃穆,总之,是个端正的态度。
当他走到第三排的时候,一个小弟忽然像见了鬼一样,嘴巴大张,双眼圆睁,死死盯着沈林康胸口的项链坠。
现在,项链坠朝外的一面是白玉做底的照片,照片上,那个昨天害他们狂奔三公里,死活没追上的衰女,正傲慢地抬着她的下巴,用看垃圾的眼神看着他。
这张照片也不知道是恽诚什么时候抓拍的,神情相当鲜活。
金三角的猛虎帮成员都相信,这代表着他们的老板战无不胜,所有挡在她面前的阻碍都会被她一脚踢开。
特!别!吉!利!
猛虎帮的人觉得吉利,14k的小弟们不这么觉得。
那个女人,居然戴在大哥大大的脖子上!
“你认识她?”沈林康露出一个非常和善的微笑。
“嗯……也不是很熟……”毕竟他们只匆匆看了她一眼,大多数时候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沈林康很高兴,手下的小弟居然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搭上了余小姐,小瞧他们了:“你认识余小姐?怎么认识的?”
小弟结结巴巴地说:“是,是大华跟她认识,我只是见过,没说得上话。”
“谁是大华?”沈林康问道,一个人颤颤巍巍地举起手,他的脑袋上扎了一圈绷带,昨天王雪娇下手太重了,铁皮罐头上那一点没处理好的铁皮子划伤了他的脑袋,他的脑袋现在是锐器伤加钝器伤,结果大哥大大一声招唤,他还是得赶过来。
做古惑仔,也逃不开“服从安排,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面对跟余小姐有过往来的小弟,沈林康也很客气。
他早听说余小姐爱玩男人,身边各种风格的男人都有,说不定余小姐就看中了古惑仔的不羁?
毕竟中国人自古以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喜欢游侠儿身上那股浪子味。
顾振刚也有那股味儿,所以在做江阴站长的时候,身边女人不断,都不用他花钱养,其中甚至有富家少奶奶偷夫家钱,给他送礼的。
虽然这个大华长得不怎么样,气质也不怎么样,站没站像,整个人都是垮着的,远远看着,就好像他的衣领被钉在墙上的钉子钩住,驼背弓腰缩脖子……
但是,难保余小姐不是想集邮。
管他美丑,收藏盒里必须得有这么一个品种。
沈林康以为自己已经充分理解了大华与余小姐之间的关系,要是大华能帮忙吹吹枕头风,把四号仔的拿货价格再降下去两成,他愿意把大华提到香主的位置。
“你跟余小姐怎么认识的?关系到哪一步了?”沈林康笑眯眯地问他。
面对大哥大大的提问,大华全身僵硬,大脑一片空白,什么关系?什么到哪一步……
见他半天不开口,沈林康身边的保镖怒斥:“康哥问你话!聋啦!”
沈林康早从阿古那里听说余小姐玩男人,不是纯睡,还有很多花样:蜡烛烫人、抽鞭子,还有把男人的眼睛蒙着,再用工具插他们……
这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都是羞于启齿的事情。
“不要急,年轻人,害羞,呵呵呵……”沈林康体贴地说。
“哦哦哦~~~”周围的古惑仔都跟着起哄。
“害羞”这两个字跟大华哪一点有关系?大华曾经跟两个妞被仇家堵在床上,他光着屁股跳出窗外,一气跑到人多的地方,甩掉了仇家,逃出一命。
他还把jj伸进大螺母的孔里,然后充血拿不出来,去医院锯螺母,上了当天的八卦小报。
大华不仅不以为耻,反而兴奋地指着小报上的描述:“连他们都说我大!”
朝夕相处那么久,他们都没见过大华害羞是什么样。
昨天晚上参与追砍王雪娇的人也都垂着头不敢说话,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招惹来麻烦。
现在他们唯一的美好期待就是王雪娇一直跑在前面,她也没看清楚他们所有人的脸。
有大华一个人送死就够了,他们还年轻,还不想做这种无谓的牺牲。
大华嗑嗑巴巴地说了一个故事:
“我跟余小姐,是在传递四号仔的时候认识的。”
——传递到刀疤黄的口袋里,怎么不算传递呢?
“余小姐当时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但是她好像对我很在意,一直在看我。”
——要不是一直看,怎么会发现他偷偷往别人口袋里塞白·粉。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昨天晚上我又看到了余小姐,余小姐买了一个菠萝罐头,双手递给我。”
——谁说不用手接,就不是给?
“我……我想问问她愿不愿意与我发展进一步的关系……她转身就跑了……”
——想把她拖到小巷子里,先揍一顿再上她,也算是进一步的关系。
这几句话落到沈林康的耳朵里,就是另一回事了。
余小姐在找他之前,就已经跟大华见过了,余小姐对大华有意思,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昨天突然跑了。
沈林康忽然脸色一沉:“余小姐为什么跑?是不是你对她动手动脚了?!”
他对自己手下这些古惑仔是什么德性非常清楚,根本就不会用正常的方式追求女孩子。
全都是直接堵门、拦人、拉着人的手就往床上拖。
良家乖乖女胆小,不敢反抗。
小太妹想反抗,但是力气不如男人的大,要是被抓到,也只能从了。
余小姐有的是力气和手段,她跑了。
要是真是这样的话,那这跟余小姐的梁子可结大了,阿古说,余小姐手上有两千多人的队伍,手里都是重武器。
得罪了余小姐,别说拿到便宜的海·洛·因,只怕他们这个堂口都要受牵连。
现在没有谁比沈林康更着急想听到答案。
“不是,我,我,我……我就是跟余小姐打了个招呼,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就给我一个凤梨罐头,然后,她就跑了。”大华的声音越来越小。
这句话,也不算谎话,他确实只拍了一下王雪娇的肩膀,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干,脑袋就被砸了。
沈林康十分疑惑,为什么跑了?
忽然,他想起今天看到的新闻,他看到余小姐在弥敦道的枪战现场,便问道:“你昨天在哪里见到的余小姐?”
“弥敦道……具体不记得了。”大华十分心虚。
沈林康顿悟,没错了!
被捕的那个叶阿欢,除了当抢劫犯,也会贩贩毒。
他根本就没有货源,却经常有人找他买货。
沈林康听说,叶阿欢会做双狮踩地球的塑料袋,然后往里装假货,白糖、白矾、石灰,只要长得像的,他都敢往里放。
别人是往纯海·洛·因里兑一点,把纯度从90%降到60%。
再丧心病狂一点的是40%。
他卖的货,纯度是0%。
吸毒人员的瘾到了最高境界是“开天窗”,也就是把毒品通过颈动脉或者股静脉注射。
一般玩法,是用水把海·洛·因变成液态,透明的水,还能看出一些问题。
高级玩法是从自己体内抽血,用血去融化粉末,再打回体内,血有颜色,也不透明,混合的粉末到底是毒品,还是糖,还是墙灰,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前阵子他出货出了很多,坤沙震怒,但坤沙的人不出金三角,找的代理人恰好是叶阿欢的朋友,叶阿欢的贩毒收入有他一份,他怎么可能出卖叶阿欢,就一直说没找到。
叶继欢知道坤沙盯上他之后,他就换了别家的袋子。
反正有注册商标的,他都假冒了一回。
另外五家,要么不在乎抽死人没有,要么也是找的代理人。
谁知,六大毒枭中的第七人——余梦雪竟然亲自跑来了。
“我早该想到!我早该想到啊!!!”沈林康背着双手,眼中射出寒光。
“余梦雪,一介女流,又跟主家的叔叔翻脸,她能在金三角那种地方开堂口立字号,就绝对比男人还要有手段!有胆识!真不愧是余先生的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