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叶空雨:“……”这诗人很讲礼数。
游戏进行几轮后,气氛高涨,他们也想不到万里晴能以一敌十,都想看他会输在谁手里。
林颜加了难度:“京中有善口技者。”
万里晴喝了口酒,答曰:“从此君王不早朝。”
全场缄默:“……”这车开得有点快。
万里晴说完,想到桌上还有女孩,赶紧跟林颜和梁逸道歉,两人摆摆手,“没事没事,玩呢嘛。”
“战无不胜啊。”北彻这话是对万里晴说的,看的却是叶空雨,笑了笑,“继续,看看下轮令官是谁。”
令官是叶空雨。
他双手交叠放在膝盖,望着桌对面的万里晴,如小提琴般悦耳的声音响起:“空山新雨后。”
万里晴脑子飞快运转,一双笑眼成弯月,说:“雨后万里晴。”
“你这是杜撰。”叶空雨用右手拇指紧紧按着左手的虎口,传来丝丝痛楚,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不让他沉溺。
“没说不能杜撰啊。”万里晴摊手,转头问梁逸,“作数吗?”
梁逸点点头。
万里晴呜呼举起拳头:“我赢了。”
梁逸看了眼低眸沉思的叶空雨,再看了眼没心没肺挖蟹膏吃的万里晴,扶额叹气——
撩人不自知者,大罪过也。
第11章 晚安朝朝
这种场合少不了玩个烂套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是北彻提议的,他朝叶空雨挑了挑眉,仿佛在说,兄弟推你一把。
北彻蔫坏。
他好似对这个新员工抱有浓厚的兴趣,直把万里晴逼问地连连告饶,非但不将叶空雨警告的眼神放在心里,还持续进攻,问:“上段感情什么时候结束的?”
万里晴喝酒压惊,讪笑:“我选大冒险。”
“没机会了。”北彻无情道。
气氛微妙,但不僵硬。万里晴性格很好,能喝能玩,像只羊羔子掉进狼群,谁都能揉搓一番。
叶空雨盯着他酡红的脸,刚想插手,万里晴开口了,坦荡荡道:“上个月。”
北彻:“……”难怪某人看得这么紧。
“为啥分的?”梁逸脑袋凑过来问。
“分手还能为什么?”万里晴掰着手指头说:“首先,不喜欢了,其次,不喜欢了,最后,不喜欢了……”他喝酒总是上头快,脑子有片刻的短路,忘了梁逸这个应该是下个问题,他用不用答都是另说呢。
可是答完,他却在心里想,原来说出来这么简单,人们总会为分开找各种理由,究其根本,就是不爱了。
万里晴掩着心酸,将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哼着歌朝北彻放话:“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今天……”他拿手绕着桌子一圈,“我要把你们统统放倒!放倒!”
叶空雨揉揉太阳穴,而后,默默掏出手机,有人吃一堑长一智,万里晴则是一直吃一堑吃一堑……
游戏进入白热化。
万里晴两手捧着脸,眼神迷离,再没之前的骨气,声细如蚊:“我选真心话。”
梁逸和林颜对视一眼,前者怂恿后者,林颜承着叶空雨耐人寻味的目光,清了清嗓,记者采访般字正腔圆问:”你钟意什么类型的?”
万里晴认真想了会儿,抬眼说:“智商要高,长相要帅,最重要的是,年龄得比我大点儿。”
沈炎就比他大一岁。
因为他慕强,哪怕如今分开了,曾经在沈炎身上感受到的近乎于成熟男人的魅力,也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叶空雨扯了下唇角,忽觉宴会厅像注入一股热风,让人起燥。
梁逸偷偷看了眼叶空雨,心说,闹半天,老大是单相思啊?
临近七点,局散了,万里晴的酒也醒了,站在海鲜馆的门口,悔得直拍脑门,他这个喝酒上头就爱掏心窝子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用我帮你回忆吗?”叶空雨举着手机,一脸玩味。
万里晴不敢看:“不用,谢谢。”
叶空雨冷哼一声,幽幽说:“老男人有什么好。”
“有嚼劲。”万里晴顺嘴接。
北彻就站在两人背后玩手机,听到这三个字,想笑来着,瞟了眼叶空雨太阳穴鼓动的青筋,很识相地忍住了,转身把车钥匙交给梁逸安排的代驾,跟着大部队离开。
护城河的中段有个街心广场。
笔直冗长的台阶上坐着成堆的人,在看叫不上名字的地下乐队演出,一曲毕,都很给面子的鼓掌喝彩。
工作后,万里晴自觉离这样悠然的生活已经很远,他转头看叶空雨:“请你听歌,去吗?”
“去。”
两人从花坛绕过,走到台阶的最高处,坐了下来。
万里晴很少听摇滚,但他记得沈炎喜欢,有回,他们到图书馆参加项目研讨会,路过音乐厅,有社团在招新,一个女孩不怯生,当众拿起话筒开唱。
这什么歌,还挺好听。他对旁边的沈炎说。
你连这歌都不知道?沈炎颇为倨傲地瞧着他,摇头叹息,万万,你太没音乐品味了!
那天到最后,沈炎也没说出歌的名字,万里晴本想自己搜来着,可开完研讨会,他被知识灌满的大脑已记不起这点事了。
人年少时总是将自尊看得尤为重。他和沈炎都固执地坚守着各自的堡垒,就像他不提,沈炎也并不知道,他五岁就开始学习小提琴,证书已经拿到十级。
“原来是这首。”万里晴望着广场中央耀眼的乐队,再次听到它已经是三年后了,他总算知道了名字。
“你听过?”叶空雨问。
万里晴点点头:“有阵子挺火的。”
身后的街道人来人往,一对年轻的情侣站在国槐下拍照,女孩头戴白纱,俏皮地摆着各种动作,男孩捧着相机,疯狂按动快门的同时不忘赞美女友,情绪价值拉满。
拍完照,女孩取下头纱,趴在男友手臂上看照片。
忽而起了阵风,薄如蝉翼的纱从她手中脱离,飘啊飘,等风停歇时,它晃晃悠悠落下。
落在叶空雨的头顶。
这猝不及防的一幕,让万里晴先是怔然,接着是爆笑,周遭的人被笑声吸引,纷纷看了过来。
夜色朦胧,坐在台阶下方,有些不了解状况的,拍了拍身侧的同伴,造谣式聊天:“看,那儿有人求婚。”
隔着层纱,叶空雨碧绿的眸子如遗落在深海的宝石,孤寂魅惑,等了上千年,只为寻一个主人。
万里晴伸手,握住白纱的边角,恶霸一样调笑,问:“你是谁家的小新娘?”
叶空雨似乎笑了下,又或许,是万里晴的错觉。
他抬手,抓住万里晴的手腕,微微用力,洁白的纱渐渐滑落,俊朗的面孔露出。
“嚯,咋是个男的?”“男的也能求婚啊!”“就是,祝帅哥们幸福噻。”台阶下方一阵阵起哄声。
万里晴把头纱还给追过来的女孩,拉着看起来挺享受哄闹的叶空雨落荒而逃。
风鼓起宽大衣衫的下摆,腰肢若隐若现,叶空雨根本也不想挪开眼,因此,他始终落后于万里晴一步,甘愿将脚下的路交给眼前的人,无论他会带他去往哪里。
他们在街头停下脚步。
万里晴仰头望着天空,指着遥远星河里的其中一颗,说:“那颗就是殷老。”
“为什么?”叶空雨也在看。
“因为它最亮。”
叶空雨看了会,握着万里晴的手腕,转了个弯儿,指向天际的南方:“落叶归根,殷老是越州人,他应该在那儿。”
万里晴震惊:“你怎么知道的?”
“纪录片里有。”叶空雨说。
万里晴咋舌,这人脑子也太好使了,就像那种上课睡觉,被老师叫起来答题,却对答如流的显眼包。
他光顾着羡慕嫉妒,都没注意两人挨得很近,鼻息可闻,直到叶空雨说回去吧,他才拽回自己的胳膊,手腕残留的余温,顺着皮肤悄无声息地侵入心底。
他们将近九点回到家。
小区的便利店开着,万里晴嘴馋想吃冰糕,问叶空雨吃不吃,得到的回答是不。
叶空雨等在门口,见他出来,手里拿着两根,刚想说别给了我真的不吃,就看到万里晴站在垃圾桶跟前把两个外包装撕开,左一口右一口,朝这边走过来。
“吃两个胃不难受吗?”路上有小孩滑平衡车,叶空雨把他换到道路里侧走。
万里晴咬着冰糕,自信说:“我牙口和胃都很好。”
这两点,叶空雨倒是看出来了,其实只要和万里晴在一起生活几天,就能感受到这个人对生活明朗的爱意。
叶空雨只是不知道,这样的爱意从何而来,天生的吗?
“我幼儿园那会不爱吃饭,把零食当饭吃,我爸妈还以为是学校的饭菜不好,给我换了两回学校,就发现我是纯挑食,我爸有个朋友是美食专家,他就每天下班去人家那儿偷师,回来再做给我吃,等上了小学,学校每天下午有加餐,其他同学啃红薯啊喝酸奶啊,我吃得是热乎乎的便当,慢慢的,也就觉得零食没那么香了,后来读大学,有同学熬夜赶稿把胃弄坏了,但我一点事没有。”